正兴文秘网为您提供优质参考范文! 工作汇报 思想汇报 发言稿 主题教育 教案设计 对照材料
当前位置:首页 > 范文大全 > 公文范文 >

领导班子作风评价【五篇】【优秀范文】

时间:2024-02-29 08:19:01 来源:网友投稿

高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重心在于处级领导班子及成员。探讨高校处级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体系,对于发挥处级领导班子及成员的作用,促使处级领导班子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反腐倡廉建设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领导班子作风评价【五篇】【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领导班子作风评价【五篇】

领导班子作风评价范文第1篇

关键词:高校;
处级领导班子及成员;
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制;
考核体系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1)34-0184-02

高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重心在于处级领导班子及成员。探讨高校处级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体系,对于发挥处级领导班子及成员的作用,促使处级领导班子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政治责任,主要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职责,督促分管单位、部门切实把反腐倡廉建设融入日常工作之中,认真负责地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全校反腐倡廉工作合力,确保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具有重要意义。

一、高校处级领导班子及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体系存在的问题

1.思想认识不够到位。有的处级领导班子及成员把责任制量化考核看成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事情,与自己没有多大关系,使纪检监察部门由协抓变成了主抓;
有的只是把责任制量化考核管理写在纸上,重视在口头上,平时并没有主动地去抓好检查落实;
有的对自查考核,不能按规定时间进行,直到纪检监察部门催要报告时,才去检查考核一下了事;
有的到考核临近时,加班加点突击“完善”会议记录、补签责任书、“赶制”制度规定等资料,准备迎接考核;
也有的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交给兼职纪检员全权负责,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平时不闻不问,接受考核时找纪检员写篇汇报“照本宣科”,考核结束就“一切照旧”。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情况。

2.责任分解不够到位。有的高校在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时,学院书记、院长同时在一份责任书上签字,出现了两个第一责任人;
有的高校在签订责任书时,采取了行政工作由院长签订,党务工作由书记签订的办法。这样就会出现如何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第一责任的问题。有的在责任划分中,对牵头部门、协办部门各自的职责、目标、任务不能明确、细化,目标任务分解比较笼统,看似大家都有任务,实则没有具体的任务,导致考核时没有标的。

3.量化考核内容不够明确。有的高校虽然对处级班子及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进行了量化,但考核内容比较空洞,没能明确考核的切入点和佐证材料,处级领导班子及成员在落实时没有依据;
绝大多数高校处级领导班子及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核使用统一的评价体系来衡量各个处级单位、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没有针对各自不同的行政职能,来制定不同内容的考核体系。

4.量化考评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改进。多数高校现行的考评方法,侧重听取处级单位、部门的工作汇报,查看有关佐证材料,而对本单位群众的民主评议、个别谈话考虑不多,即使有的高校已经进行,但比重也不是很大, 这样导致的结果显然是不够民主、客观和准确,不能真实反映一个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状况。

5.责任追究有待进一步严肃。目前高校处级班子及成员责任制量化考核缺乏责任制追究的详细规定,导致实践中对追究什么责任、如何追究、追究到什么程度等不好把握,造成了责任追究难以操作的状况。

二、完善高校处级领导班子及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体系的有效途径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考评主动性

1.加强对处级班子及成员的教育,提高领导干部对量化考核的认识,增强接受考核的主动性。学校要通过处级领导干部专题辅导,中心组集中学习,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加强对处级班子及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核重要性、必要性的教育,使领导干部深刻认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核的重要意义,明确考核的方法、步骤、要求,提高领导干部对考评的认识,提高他们接受量化考核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宣传教育,增强教师参与考核的积极性。落实处级班子及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核仅仅依靠党委、纪检部门的工作难以取得实效,还需要全校师生员工的积极参与,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作用。我们应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师生员工对参与测评的认识,不断拓展群众参与的渠道,提高教职工参与量化考评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质量。

(二)细化考核内容,夯实考核基础

考核内容分解到位,是做好处级班子及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前提和基础。我们要根据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结合实际,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分解细化,落实到处级单位、部门和每位领导班子成员。

1.考核内容要细化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和标准。考核内容要明确处级领导班子,主要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要明确责任要求和工作标准,对所承担的责任,应达到什么标准;要明确完成任务的时限,保证各项工作按计划、有步骤地顺利开展。

2.要突出个性化考核。由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体系中,不同的责任主体承担着不同的责任内容,对其进行考核的侧重点也就不同。在分解目标时,要注重与各部门、各单位进行沟通,征求他们对责任制标准的意见。通过动态分解,解决了由谁负责、该负哪些责、应如何负责的问题,实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从粗放型向精细化的转变。

(三)完善评价体系,确保考核质量

首先要根据考核内容形成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要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任务和项目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科学量化,然后针对一个任务或者一个项目设定一定的分值。其次,要优化现行的考核方法。在设定评价体系时,要把学校考核组检查和各处级单位、部门自评以及民主测评打分各占的比例合理分配, 做到全面、正确、客观地反映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最后,要把握评价体系设计的针对性。由于各处级单位、部门的行政功能不同,考核评价内容也有所差异。所以在制定评价体系的时候要有针对性, 要综合性考评指标和分类性考评指标兼顾,不要搞一刀切,针对不同单位、部门实际分别制定不同的考核评价体系。

(四)创新考评方法,确保考核科学

考核评价的方式、方法是处级领导班子及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提高工作质量、提升工作水平的重点,必须认真研究,努力实践,使之更加符合实际 ,更具科学性。

对处级领导班子及成员的量化考核一般应分为自查、领导小组考核、民主测评、意见反馈、综合评定五个步骤。自查,就是督促被考核单位、部门认真对照学校制定的考核内容和评价体系,对班子及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总结,查找问题,自我评价;
检查,就是学校考核小组深入每个处级单位、部门,通过听取汇报,查阅相关佐证资料,个别谈话等方式了解情况;
民主测评,就是召开一定层面的民主评议大会,在一定范围内组织民主测评;
意见反馈,就是考核小组对处级单位、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进行书面反馈,提出整改意见;
综合评定,就是考核小组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分并形成考核结果上报学校党委。

同时,测评要做到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专项考评和全面考评相结合,组织评价和群众评价相结合,利用传统方式考评与利用现代网络技术考评相结合。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就是要注意整理分析各处级单位、部门日常上报的纪检监察工作计划总结、责任制自查报告、专项工作情况汇报等资料,凡是没有完成学校党委、纪委相关工作部署或是发生问题的,在年终检查时做重点考核。专项考评和全面考评相结合,就是针对上级组织、学校党委、纪委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安排和任务分配,进行的专项检查,将专项考核情况纳入全面量化考核的权重之中。组织评价和群众评价相结合,就是处级领导班子及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核要向职工群众公开,发挥职工在责任制考核中的监督作用。年终考评时要向职工群众进行问卷测评,测评面为处级单位、部门全体中层干部和教职工代表的三分之一 ,并将测评情况作为评定考评成绩的直接计分依据。利用传统方式考评与利用现代网络技术考评相结合,就是利用便捷的网络技术,精确、高效地进行考核。主要是将被考核对象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报告公布到网上或者被考评对象利用视频直接在网络上报告工作,参与考评的人员通过网络授权,在一定期限内可以直接在网络上对考评对象进行评价和投票表决; 考评工作人员在评价期限结束后,通过网络直接对投票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得出考评结果。探索利用现代网络技术进行考评将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的一个发展趋势。

(五)严肃责任追究,维护考核权威

处级领导班子及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核实行责任追究是一项具有强制性、威慑性的重要措施,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保障。考评结果的科学运用,能够促使处级领导干部与教职工对高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产生认同感, 能够促进高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体系不断完善。

1.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纳入处级领导班子党建工作考核和综合目标绩效考评体系。

2.要推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的通报制度。考核小组的考核结果,报学校党委讨论通过后,要通过印发文件通报、校园网通报等形式向全校通报。这样既可以引起处级班子及领导重视,又可以互相促进,更重要的是可以作为群众评价的参考和依据。

3.要建立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价档案。及时将各单位、部门和领导干部、责任人的考核结果记入廉政档案,作为干部管理、选拔任用的依据,切实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对各单位的激励和督促作用。

领导班子作风评价范文第2篇

考核是领导机关对所管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一个时期内的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进行考察、核实、评价的主要方法和干部人事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是选拔任用干部的一个必经程序,在整个干部队伍建设中有着十分重要的功能和作用。特别这次考核是年度工作考核、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考核、县级人大、政府、政协换届考察结合在一起进行,意义和作用更非同于往年,因此希望大家要高度重视,正确对待,以高度的责任感、优良的工作作风、严明的纪律、积极参与到考核工作中去。

1、通过考核,进一步推动县级领导班子建设和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干部考核的过程,不仅是组织上全面了解掌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的过程,更是领导干部全面认识自己、了解自己的过程。通过考核,我们可以从大家的意见和建议中,从考核结果的反馈中,来认识和了解我们每个县级领导班子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工作绩效,来认识和了解我们每个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领导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情况,我们也会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扬长避短,自觉地调整领导行为,完善有关政策,改进工作措施,从而进一步推动县级领导班子建设,推动全县整体工作的顺利开展。因此说,大家一定要抱着对组织、对班子、对全县整体工作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地反映成绩和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正确行使自己的民力。

2、通过考核,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扎实开展。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新的历史条件下保持党的良好形象、营造和谐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的可靠保障和紧迫任务。这次对我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考察,既是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对领导干部遵守廉政规定、生活作风、教育子女、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等情况的专项考核。希望大家也要抱着对组织和领导干部个人负责的态度,进行监督,提出批评意见。

3、通过考核,为市委选人用人提供重要依据。按照省委要求,今年4月底前要全面完成县级人大、政府、政协、法检两长的换届。中央多次强调,要运用体现要求的考核办法对干部进行换届考察。希望大家对每个领导干部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作出一个客观公正的评价,为市委选用干部提供准确的依据。

二、自觉接纳运用新的考核评价办法

这次考核,市委采用的是中组部制定的《体现要求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这一考核评价办法自去年全市试行推广以来,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今年考核不仅吸收了大部分评价项目和办法,也增添了一些新的内容。

1、考核评价的指导思想更加明确。新的考核评价办法,紧扣,科学设置考核环节,规范考核内容,改革考核方式,充实考核手段,实实在在地提高了考核工作的质量和成效。一是考核内容更加全面,注重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协调发展,注重速度和质量、当前和长远、显绩和潜绩的辩证统一;
二是进一步扩大了民主,对民主测评和民意调查的内容和方法进行了改进和完善,并组织群众参与实绩分析等工作,从依靠少数人考核转变为依靠多数人评价;
三是强化了对干部的监督和约束,既增加了群众监督的有效实现途径,又在各个环节紧紧抓住了廉洁、团结、作风等当前干部队伍存在的比较突出的问题。

2、考核方法的针对性更强。考核评价的基本环节和方法,坚持以德才素质评价为中心,立足选准用好干部,既相互独立,各自担负不同功能,又紧密联系,形成有机整体。首先,考核方法功能指向明确。如“民意调查”重在解决听取群众意见的“量”,“个别谈话”重在解决听取群众意见的“质”;
“民意调查”侧重评事,“民主测评”侧重评人,“实绩分析”侧重从工作成效分析工作思路和努力程度,“综合评价”则对考察了解的情况进行综合和统筹。其次,各环节面对不同群体。“民意测评”针对“工作圈”,“民意调查”针对“社会层面”,“个别谈话”针对“核心工作圈”和“重点知情人”,“实绩分析”则是部门评价和群众意见相结合。再者,考察环节之间连贯顺畅,“工作圈”、“社会层面”与有关部门的评价意见通过民主评价实现了有效联结。

3、突出了综合考核评价。在考核内容上,通过科学设置,使考核内容更全面、综合性更强。对领导班子,充分考虑了各方面的情况,在注重实绩的基础上,全面考核思想政治建设、领导能力、工作实绩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内容。在实绩方面,设置了经济、社会发展、可持续发展等评价指标,避免了单纯注重GDP的倾向。对领导干部,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还增加了对干部工作作风、精神状态、心理素质等方面的考核,使考核结果更全面、更具参考价值。在考评方法上,针对当前干部考察工作中存在的了解实情难、考实评准难等问题,综合运用各种考核方法,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方法体系。在完善传统的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考核方法的基础上,引入了实绩分析和民意调查,使有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参与到考核评价中来,形成综合考评结果,提高了考核工作的质量。希望大家都要认真理解贯彻新的考核评价办法,克服怕麻烦、嫌费事的不良思想,自觉运用好这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成果。

三、认真做好考核配合工作

1、要按要求及时参加述职测评会议和考核座谈。县委要求凡这次列入参加述职测评会议范围的人员,都必须按时按要求参加述职测评大会。本周时间内,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得外出,考核座谈要随叫随到,有问必答,积极配合考核组开展考核工作。

领导班子作风评价范文第3篇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需要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以科学发展观作为考核、评价和使用干部的重要指导思想和检验标准,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明确了综合考核评价的指导思想、遵循原则和方法构成,要求综合运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意调查、实绩分析、个别谈话和综合评价等具体方法进行干部综合考核评价。

严格提名程序,扩大民主推荐。《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指出,选拔任用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必须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要求和程序,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为进一步扩大提名环节的民主,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换届考察,在全额定向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一定差额比例进行二次会议推荐。

民主测评主要了解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情况及领导干部德才表现。《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要求对领导班子的民主测评,主要包括政治方向、精神面貌,贯彻科学发展观、执行民主集中制、驾驭全局、务实创新、选人用人、处理利益关系、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围绕以上测评内容,设置了“政治鉴别力和敏锐性,大局观念,工作指导思想”、“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联系本地实际贯彻落实的能力”、“发展速度,发展质量,发展代价”、“思想道德和纪律教育,履行廉政职责,班子自律”等14个评价要点。

对于领导干部的民主测评,《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按照“德、能、勤、绩、廉”设置测评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态度、思想品质,工作思路、组织协调、依法办事、心理素质,精神状态、工作作风,履行职责成效、解决复杂问题、基础建设,廉洁自律等方面。根据以上测评内容,设置了“理想信念,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定性,政治纪律,理论素养”、“发展观、政绩观,创新意识”、“事业心、责任感,敬业精神,学习态度”、“分管工作完成情况,抓班子带队伍情况”、“遵守廉政规定,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与要求,接受监督,生活作风”等12个评价要点。

民意调查主要了解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成效和形象的社会评价。《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规定,对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民意调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方面群众直接感受到的工作状态与成效,设置了“群众物质生活改善情况”、“依法办事、政务公开情况”、“公民道德教育情况”、“城乡扶贫济困情况”、“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情况”等12个评价要点。

对领导干部的民意调查,主要包括工作作风、履行职责、公众形象等内容,设置了“开拓创新与敬业精神”、“深入基层、联系群众情况”、“分管工作完成情况”、“为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情况”、“廉洁自律和接受监督情况”、“道德品行”等6个评价要点。

《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要求对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实绩分析,主要通过有关方面提供的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情况和群众的评价意见,重点分析任期内的工作思路、工作投入和工作成效,以充分体现从实绩看德才、凭德才用干部。具体包括上级统计部门综合提供的本地人均生产总值及增长、人均财政收入及增长、城乡居民收入及增长、资源消耗与安全生产、基础教育、城镇就业、社会保障、城乡文化生活、人口与计划生育、耕地等资源保护、环境保护、科技投入与创新等方面的统计数据和评价意见,上级审计部门提供的有关经济责任审计结论和评价意见,还包括群众的评价。

个别谈话是深入了解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建设状况和领导干部的德才素质的重要途径。《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了个别谈话的方法,要求分别不同情况确定谈话要点,提前发放谈话预告,提高谈话质量。对在现工作单位任职不满两年的拟提拔人选考察对象,还可到其原工作单位采取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延伸考察,同时引入考察组集体面谈的方式,增强了个别谈话的针对性和深入程度。

领导班子作风评价范文第4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考核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管理与监督、激励与约束,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年度考核工作,是指考核机关在平时考核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在本年度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所进行的考察、核实、评价,并以此作为加强对领导班子的管理和领导干部的任用、奖惩等的依据。

平时考核是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所进行的经常性考核。考核机关通过检查工作、个别谈话、专项调查、派人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年度总结工作会等多种形式和渠道,了解考核对象的有关情况。平时考核由考核机关根据工作需要进行。

第三条干部考核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客观公正原则,注重实绩原则,群众公认原则。

第二章考核范围

第四条领导班子的考核范围:各县区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及事业单位,市各人民团体、市法院、市检察院,秦皇岛开发区,党的关系在我市的部分垂管单位。

第五条领导干部的考核范围:列入上述考核范围(不包括垂管单位)的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和在职其他县级干部,市人大、市政协的县级领导干部和在职其他县级干部,县区人大、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和在职其他县级干部,县区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

第三章考核内容

第六条领导班子考核内容

(一)思想政治建设。包括理论学习、政治表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执行民主集中制、团结协作、选人用人、廉政建设等情况。

(二)领导能力。包括总揽全局、科学决策、开拓创新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三)工作实绩。在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党的建设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和效果,在推进改革、维护稳定方面取得的成绩和效果。县区党政领导班子主要包括:各项经济工作指标的完成情况,经济发展速度、效益与后劲,以及财政收入增长幅度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程度;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的发展,环境保护、人口与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状况;
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的成效等。部门领导班子,还要重点考核其发挥职能作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特别是为经济建设中心服务的情况。

第七条领导干部考核内容

(一)思想政治素质。包括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尝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政治品德和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情况。

(二)组织领导能力。包括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尝观点和方法分析、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组织协调、科学决策、开拓创新的能力;
发现人才、培养干部、知人善任的能力。对党政正职还要重点考核其驾驭全局、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三)工作作风。包括执行民主集中制,维护领导班子团结,发扬民主,虚心听取不同意见,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
贯彻落实“****”重要思想,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求真务实的情况;
勇于改革,敢于负责,坚持原则,严格管理,严谨细致,勤奋敬业的情况。

(四)工作实绩。主要是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取得实绩的情况,以及工作过程中所提出的思路、采取的措施、发挥具体作用的情况。

(五)廉洁自律。主要是领导干部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的要求情况;
坚持“两个务必”,遵守中央、盛市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清正廉洁,以身作则情况;
对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加强教育,严格要求情况等。

第八条坚持以实绩为核心,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指标体系,以此作为考核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考核程序

第九条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是:考核准备、述职、民主测评、个别谈话、调查核实、撰写考核材料、评定考核结果、反溃

第十条考核准备。包括拟定考核实施方案、组成考核组、对考核人员进行培训等。

第十一条召开述职会议:

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代表领导班子述职,同时作个人的述职报告,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作本人的述职报告。根据实际情况,有的也可以进行书面述职。述职报告应根据考核内容实事求是地汇报领导班子或个人的情况,不扩大成绩,不隐瞒缺点或错误,事实清楚,简明扼要。

参加述职会议的人员由考核机关根据有关规定确定。

第十二条民主测评包括~测验和民主评议。

~测验应根据考核内容列出评价项目和评价档次,由参加~测验的人员填写评价意见。参加~测验人员的范围应与参加述职测评会议人员范围基本一致。

民主评议由考核组主持,采取召开小型座谈会或书面评议的方式进行。

第十三条个别谈话。个别谈话的范围由考核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一般包括:

(一)考核对象所在地区或部门的同级领导干部、下一级的领导干部,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和机关党组织的有关人员。

(二)考核对象所分管的下级单位、部门、内设机构的负责人和机关工作人员代表。

(三)考核对象本人。

(四)

其他熟悉和了解情况的人员。

个别谈话时,考核组应有两名以上人员参加,并做好谈话记录。

第十四条考核组根据需要可采取下列方法调查核实考核对象的有关情况:

(一)查阅资料。查阅考核对象的人事档案材料、年度工作总结、党委(党组)会议记录、民主生活会记录、中心组学习记录、培训记录、主持制定的文件、重要会议上的讲话稿、发表的文章及研究成果、读书笔记、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收入申报表等。

(二)采集核实有关数据。从统计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采集、核实有关考核对象工作实绩的数据。

(三)实地考察。通过现场察看、访问群众,了解、印证和核实考核对象某一方面的工作情况。

(四)专项调查。对一些群众反映大、情况比较复杂或意见分歧较大的问题,由考核组进行专项调查,也可责成所在单位党委(党组)进行调查,写出专题报告。

(五)征求意见。采取面谈或发函的方式征求上一级分管领导同志、相关部门、执纪执法机关和同级有关部门的意见。

第十五条考核组在考核对象所在的地区或单位工作结束时,应就干部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与被考核的领导班子成员集体或个别交换意见。

第十六条考核组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写出考核材料,并向考核机关报告考核情况。

第十七条领导班子考核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考核工作的简要情况和领导班子的基本情况;

(二)考核情况,包括领导班子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三)~测验和民主评议的情况;

(四)考核组的评价和建议,包括对领导班子的总体评价,调整领导班子和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建议。

第十八条领导干部考核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考核情况,包括优点和取得的成绩、存在的不足、问题,要实事求是地反映干部的情况;

(二)~测验和民主评议的情况;

(三)考核组对评定档次的建议。

第十九条评定考核结果由考核机关提出意见,报市委决定。

第二十条考核结果应正式通知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若有异议,可以提出申诉。

第五章考核结果的评定和运用

第二十一条年度考核时,对领导班子的整体评价和对领导干部考核结果的评定,应采取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价工作实绩要进行定量分析,要把握好个人与集体、局部与全部、当前与长远、显绩与潜绩的关系。

第二十二条领导班子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较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

(一)优秀:经考核全部达到下列标准的,评价为优秀档次。

1、考核目标完成得好。县区考核目标完成情况综合排位靠前;
市直单位和垂管单位全面完成考核目标,并在主要工作方面有突破创新,取得显著成绩;

2、班子团结协调,干部精神状态好;

3、群众公认程度高。领导班子民主测评优秀、较好得票率之和一般在90%以上,其中优秀得票率一般在60%以上;
党政正职民主测评优秀、称职得票率之和一般在90%以上,其中优秀得票率一般在60%以上。

(二)一般:经考核多数项目符合下列情况的,评价为一般档次。

1、考核目标总体完成情况一般,比上年进步不大;

2、班子存在一定问题,整体作用发挥一般;

3、群众公认程度一般。县区领导班子民主测评一般、较差得票率之和在20%以上;
市直领导班子民主测评一般、较差得票率之和在30%以上。

(三)较差:经考核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评价为较差档次。

1、考核目标总体完成情况差距较大;

2、班子不团结,问题较多,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差;

3、群众公认程度低。领导班子民主测评较差得票率在30%以上(或一般、较差得票率之和在50%以上),且存在突出问题;

4、年内主要工作出现较大失误,且造成严重后果。

(四)较好:除优秀、一般、较差外,其他为较好档次。

人口与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完成差的,实行一票否决,一般降低一个档次。

第二十三条领导干部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

(一)优秀:经考核全部达到下列标准者,评价为优秀档次。

1、思想政治素质高;

2、组织领导能力强,在班子中能起到骨干作用;

3、密切联系群众,工作作风好;

4、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分管工作有新思路、新突破,成效显著;

5、认真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并做到清正廉洁;

6、群众公认程度高,民主测评优秀、称职得票率之和一般在90%以上,其中优秀得票率一般在60%以上。

(二)基本称职:经考核多数项目达到下列情况者,评价为基本称职档次。

1、思想政治素质一般;

2、组织领导能力一般或驾驭全局能力较弱;

3、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4、履行岗位职责一般,基本完

成目标任务;

5、基本做到“一岗双责”和廉洁自律,但在某些方面还有差距;

6、群众公认程度一般。县区领导干部民主测评基本称职、不称职得票率之和在20%以上;
市直领导干部民主测评基本称职、不称职得票率之和在30%以上。

(三)不称职:经考核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评价为不称职档次。

1、思想政治素质方面存在突出问题;

2、组织领导能力差,不能胜任现职领导岗位;

3、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严重影响班子团结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严重问题;

4、分管的部门和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出现重大违规违纪问题,自身存在行为和不廉洁问题;

5、工作不负责任,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较大损失;

6、群众公认程度低。民主测评不称职得票率超过30%(或基本称职、不称职率得票率之和超过50%),经核查确有严重问题。

(四)称职:除优秀、基本称职和不称职三个档次外,其他为称职档次。

对受纪律处分的县级干部档次评价,按照现行有关文件执行。

第二十四条领导班子考核结果运用

(一)党政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结果,市委、市政府予以通报,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布,表彰先进,鞭策后进。

(二)对优秀、较好的领导班子,市委、市政府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三)对一般、较差的领导班子,由市委有关领导进行集体谈话,限期改进,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予以调整。

第二十五条领导干部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应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职务升降、奖惩、培训、调整级别和工资等的重要依据。

(一)选拔担任上一级领导职务的人选,应从考核中评定为优秀、称职的干部中产生。

(二)领导干部在考核中被评定为基本称职的,考核机关应对其提出诫勉,限期改进。视具体情况,也可调整其领导职务。

(三)领导干部在考核中被评定为不称职的,应视具体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法定程序作如下处理:1、免去现任领导职务。2、责令辞去领导职务。3、降职。

领导干部被免去现任领导职务或责令辞去领导职务后,可另行分配适当工作。

(四)年度考核结果书面通知单位及本人,领导干部综合评价材料存入本人档案。

(五)考核中发现领导干部违纪问题,由纪检监察机关查处。

第六章考核纪律与监督

第二十六条考核人员要认真履行考核职责,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实施考核,要全面、准确、细致地了解和客观公正地反映考核对象的情况。

实行考核工作责任制。考核组负责人和考核人员要在考核材料上签名,对考核材料和考核报告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七条实行考核人员回避制度。回避对象包括:与自己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及其他原因需要回避的人员。考核人员还要实行一定范围的地域回避。

第二十八条被考核对象要正确对待组织考核,如实汇报工作和思想,客观反映有关情况。

第二十九条有关部门和人员应客观、负责地向考核组提供真实情况和数据。

第三十条在考核工作中,考核人员和考核对象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一)不准凭个人好恶了解或反映情况。

(二)不准借考核之机谋取私利。

(三)不准泄露考核机密。

(四)不准故意夸大、缩孝隐瞒、歪曲事实。

(五)不准搞非组织活动。

(六)不准设置障碍、干扰或妨碍考核工作。

(七)不准弄虚作假,向考核组提供虚假数据或情况。

(八)不准对反映其问题的人打击报复。

第三十一条对违反第三十条规定的,视其性质、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造成考核结果失实的,宣布考核无效。

第三十二条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监督。党委、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对考核工作实施监督;
支持、鼓励群众监督,认真受理下级机关、干部、群众的检举、申诉,并按职权范围进行核查和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县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工作在市委领导下进行,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十四条县、区所属的乡镇(街道办事处)、直属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由县、区委根据本办法结合县区实际,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

第三十五条对双重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以主管方为主,协管方协助,共同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在评定考核结果时,主管方应征求协管方的意见。

领导班子作风评价范文第5篇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改进和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着眼于选准用好干部,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导向作用和监督作用,为建设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引导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历史、人民检验的政绩,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保证。

第三条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以德才素质评价为中心,综合运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意调查、实绩分析、个别谈话、综合评价等具体方法进行。突出重点,严把政治关,加强对干部贯彻民主集中制、勤政廉政、求真务实和心理素质等情况的考核。

第四条实施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应当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避免繁琐,力戒形式主义。坚持边探索、边总结、边完善。在履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程序的基础上,可以根据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县级以上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换届考察、领导班子成员个别提拔任职考察。

县级以上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届中考核、年度考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民主推荐

第六条选拔任用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必须按照《党政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要求和程序,经过民主荐提出考察对象。民主推荐由上级党委组织部门主持,具体方式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

第七条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换届考察,参加全额定向会议投票推荐的人员范围为:

(一)党委成员;

(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成员;

(三)纪委领导成员;

(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委工作部门、政府工作部门、人民团体的主要领导成员;

(五)下一级党委和政府的主要领导成员;

(六)担任过本级领导职务的老同志;

(七)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第八条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换届考察,参加个别谈话推荐的人员范围为:

(一)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成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主要领导成员;

(二)纪委副书记,部分党委工作部门、政府工作部门、人民团体的主要领导成员;

(三)下一级党委和政府的主要领导成员;

(四)担任过本级正职领导职务的老同志;

(五)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第九条通过全额定向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如拟提拔人选推荐得票较分散,根据推荐情况和班子结构需要,经本级党委常委会与考察组并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沟通后,也可以差额提出拟提拔人选考察对象初选名单,进行二次会议投票推荐,参加人员范围为:

(一)党委成员;

(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成员;

(三)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四)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第十条推荐地方党委领导成员人选,参加会议投票推荐的人员应当为中共党员。

推荐地方政府领导成员人选,应当有派、工商联的主要领导成员和无党派人士中的代表人物参加。

第十一条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换届考察,由本级党委常委会根据考察组反馈的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的情况,研究提出考察对象建议名单,经与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沟通后,确定考察对象。

对拟提拔人选考察对象,应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考察对象人数一般应当多于拟任职务人数。

第十二条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个别提拔任职考察,民主推荐参照第七条、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民主测评

第十三条民主测评主要了解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情况及领导干部德才表现。

第十四条领导班子民主测评按照思想政治建设、领导能力、工作实绩、党风廉政建设四个类别设置测评内容和评价要点。

测评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方向、精神面貌,贯彻科学发展观、执行民主集中制、驾驭全局、务实创新、选人用人、处理利益关系、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情况:根据测评内容,设置评价要点(评价要点见附表一)。

对党委领导班子侧重评价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科学决策、党的建设等情况。对政府领导班子侧重评价维护大局、围绕中心、依法行政、政府效能建设等情况。

第十五条领导干部民主测评应当在述职述廉的基础上进行,按照“德、能、勤、绩、廉”五个类别设置测评内容和评价要点。

测评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态度、思想品质,工作思路、组织协调、依法办事、心理素质,精神状态、工作作风,履行职责成效、解决复杂问题、基础建设,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根据测评内容,设置评价要点(评价要点见附表二)。

对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侧重评价战略思维、协调各方、抓班子带队伍、基础工作等内容。对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侧重评价创新意识、分工协作、抓落实促发展、部门管理等情况。

第十六条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换届考察,在会议投票推荐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的同时,对现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民主测评,参加人员范围一般与第七条的规定相同。

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分别进行民主测评,按照民主测评评价要点设计民主测评表。

领导班子成员的民主测评,按照“德、能、勤、绩、廉”五个项目和“总体评价”设计民主测评表。

第十七条考察拟提拔人选考察对象,在其所在地方、部门(单位)召开会议进行民主测评。按照民主测评评价要点设计民主测评表,并可以增加征求意见的栏目。

考察对象为地方领导班子成员的,参加民主测评人员范围一般与第七条的规定相同。

考察对象为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参加民主测评人员的范围一般为:

(一)本部门(单位)领导成员;

(二)内设机构领导成员、直属单位主要领导成员;

(三)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本部门(单位)人数较少的,可以由全体人员参加。

第十八条民主测评表测评项目的评价意见,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对领导干部的总体评价,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

第十九条各地可以结合实际,适当设置具有地方特色的测评内容。

民主测评评价要点及样表、测评对象述职述廉报告应当在召开会议前发放,以保证参加测评人员有充分的时间准备意见。

第四章民意调查

第二十条民意调查主要了解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成效和形象的社会评价,从中分析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有关情况。

第二十一条对地方党政领导班子的民意调查,主要包括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方面群众直接感受到的工作状态与成效(评价要点见附表三)。

对领导干部的民意调查,主要包括工作作风、履行职责、公众形象等内容(评价要点见附表四)。

民意调查内容可以根据不同层次、区域、部门(单位)的具体情况和不同考察任务要求,以及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作适当调整,并设计相应的调查问卷。

第二十二条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换届考察,对现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民意调查可以分别进行,也可以一同进行。民意调查参加人员范围一般为来自基层的、未参加民主测评的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根据需要也可以增加来自基层的其他人员。

第二十三条对拟提拔人选考察对象的民意调查,区别不同情况进行。

拟提拔人选考察对象是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正职的,民意调查的范围与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相同。

拟提拔人选考察对象是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副职或部门(单位)负责人的,根据所在班子和所分管工作的性质确定民意调查参加人员范围,一般为直属各部门(单位)未参加民主测评的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还可以包括考察对象分管或所在部门(单位)和下属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服务对象。

第二十四条民意调查的评价意见,一般分为满意、比较满意、不满意、不了解四个档次。

第二十五条民意调查应当形成制度,可以定期在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进行。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采取人户调查、政府网站评议等方法在有关人员中进行。

第五章实绩分析

第二十六条实绩分析,主要通过有关方面提供的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情况和群众评价意见,了解当地在一定时期的发展状况,重点分析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任期内的工作思路、工作投入和工作成效,以充分体现从实绩看德才、凭德才用干部。

第二十七条对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实绩分析,内容主要包括:

(一)上级统计部门综合提供的本地人均生产总值及增长、人均财政收入及增长、城乡居民收入及增长、资源消耗与安全生产、基础教育、城镇就业、社会保障、城乡文化生活、人口与计划生育、耕地等资源保护、环境保护、科技投入与创新等方面统计数据和评价意见(评价要点见附表三),具体指标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设置;

(二)上级审计部门提供的有关经济责任审计结论和评价意见;

(三)民意调查反映的有关情况。

各地还可以结合实际设置其它具有地方特色的实绩分析内容。

第二十八条对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实绩分析,按照以下方法进行:

(一)根据有关方面提供的统计数据和评价意见,分析当地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工作思路与成效;

(二)根据民意调查的群众满意度,分析当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的状况与成效;

(三)通过对当地发展状况的总体了解,在适当进行不同地区之间横向比较的同时,突出对任期内的纵向比较;

(四)以分析领导班子整体的工作实绩为基础,结合工作分工和对个人的民意调查,从中分析评价领导干部个人工作实绩(评价要点见附表四)。

第二十九条拟提拔人选考察对象是部门(单位)负责人的.实绩分析内容主要包括部门(单位)工作成效、机关效能、内部建设、工作作风、廉政建设等方面,一般通过民意调查和分析工作目标考核结果的方法进行。

第三十条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换届考察,实绩分析的有关统计数据及分析意见,应当在考察前由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协调有关部门收集提供。

各地可以根据情况,在每年年初及时汇总实绩分析的有关统计数据及分析意见,并逐步形成制度。

第六章个别谈话

第三十一条个别谈话包括民主推荐时的个别谈话,到考察对象所在地方、部门(单位)个别谈话,以及与考察对象本人谈话,主要深入了解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建设状况和领导干部的德才素质。

第三十二条个别谈话评价内容、评价要点与民主测评相同(见附表一、二)。

根据考核工作的要求和个别谈话的不同情况,参考个别谈话评价要点,分类设计谈话参考提纲,针对不同考察对象分别确定谈话重点,提前发放谈话预告。

第三十三条到考察对象所在地方个别谈话范围,一般与第八条的规定相同,其中包括考察对象。

到考察对象分管或所在部门(单位)个别谈话范围,一般为:

(一)部门(单位)领导成员;

(二)有关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成员;

(三)考察对象。

根据需要,个别谈话可以适当扩大范围,深入了解干部的有关情况。

第三十四条到考察对象所在地方、部门(单位)个别谈话,结合民主测评、民意调查、实绩分析的情况,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进行。

对在现工作单位任职不满两年的拟提拔人选考察对象,应当到其原工作单位采取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延伸考察。

第三十五条与拟提拔人选考察对象的谈话,可以采取考察组集体面谈的方式进行。进一步了解其适应职位能力、思想作风、发展潜力和心理素质等方面的情况,印证不同考察环节的评价意见,核实反映的有关问题,深化对考察对象的了解。

第七章综合评价

第三十六条综合评价,主要对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意调查、实绩分析、个别谈话的结果进行比较分析,并与纪检机关(监察部门)的意见,巡视组巡视、重大事项跟踪考察、参加民主生活会等方面反映的意见,以及其它平时了解的情况相互补充印证。在全面掌握考核信息的基础上,通过考察组集体研究分析,客观公正地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出评价。

第三十七条根据考察对象的不同情况和需要,综合评价可以采用以下办法:

(一)类型分析。按照材料来源、发生时间、表现内容和考察对象所起的作用等情况,将各类材料进行分门别类,使之条理化、系统化。

(二)数据分析。从工作层面和社会层面两个方面,通过分析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意调查、完成任务结果等有关数据,评价考察对象的工作成效和群众公认度。

(三)比较分析。把不同考察环节反映的同类与不同类情况、考察对象的表现与班子其他成员的表现进行分析比较,评价考察对象的主要优、缺点及特长。

(四)环境分析。对考察对象工作表现的客观环境因素,重点是工作基础和工作条件进行分析,评价考察对象的主观努力。

(五)历史分析。将考察对象的历史情况与现实情况联系分析,评价考察对象的一贯表现与基本素质。

第三十八条对反映考察对象的有关问题,特别是涉及廉洁、团结、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凡是线索清楚、情节具体的,考察组应当通过实地调查、找当事人核实或函询等方法了解清楚。情况比较复杂、一时难以了解清楚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委托地方党委及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等开展专项调查,形成结论,作为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

对少数人反映考察对象的重要情况,应当认真对待,并加以核实和分析。

第三十九条考察材料必须客观公正地反映考察结果。撰写考察材料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写实。要依据确切的事实和考察组集体研究的综合评价意见,有观点,有事例,选取的素材应当具有典型性。反映考察对象的工作成绩要实事求是,力求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的结合;
对缺点和不足要如实反映,避免笼统抽象。

(二)准确。对考察对象的评价要恰如其分,经得起检验。所引用的事例、数据,要认真核实,准确无误。

(三)精炼。考察材料应当简明扼要。如遇必须说明的问题,由于篇幅所限不易说清楚的,可以另附专题材料。

第八章组织实施

第四十条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各级党委领导下,由组织部门组织实施。

第四十一条各级党委应当把干部考核评价工作作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措施来抓,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必须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严肃纪律,加强监督,保证干部考核评价工作顺利进行。

各级组织部门应当认真履行职责,精心组织,加强协调,既要发挥好有关职能部门的作用,又要防止多头或重复考核。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探索新方法,提高考察人员素质,加强配套制度建设。

第四十二条换届考察,应当全面运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个别提拔任职考察,根据不同情况,可以对具体方法的运用作适当简化。

要积极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干部考核评价工作效率。

第四十三条综合考核评价结果,应当作为地方党政领导班子调整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根据综合考核评价结果的不同情况,分别提出干部调整、使用意见。

第四十四条对地方党政领导班子的有关考核评价情况,应当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对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意见,应当向本人反馈。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考核评价地方人大常委会、政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可以参照本办法进行。

推荐访问:领导班子 作风 评价 领导班子作风评价【五篇】 领导班子作风评价(精选5篇) 领导班子的作风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