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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五篇】(完整)

时间:2024-03-27 09:00:04 来源:网友投稿

县水务局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水利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人,对本地区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协调和综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五篇】(完整),供大家参考。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五篇】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范文第1篇

一、加强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县水务局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水利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人,对本地区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协调和综合监督管理领导责任;
分管其他工作的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负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各股、室、站、队及乡镇水务管理站负责人是本股、室、站、队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股、室、站、队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

各级负责人要按照“属地监管与分级监管相结合,以属地监管为主”、“管行业(领域)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事权相一致的要求,认真履行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岗位职责,抓好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一)县水务局主要负责人主要职责。一是负责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在水务系统的贯彻落实;
组织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与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其他分管业务工作领导和各股、室、站、队及各乡镇水务管理站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严格考核奖惩。二是将安全生产工作与水务系统的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检查考核;
及时研究解决水务系统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
明确水务系统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并保障工作开展。三是每月至少主持召开1次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例会,贯彻上级有关要求,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安排部署工作任务,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并形成会议纪要(会议记录)。四是参加水务系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汛期不少于2次。五是领导水务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督促制定整治措施,限期整改。六是组织编制水务系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按照规定报送备案。水务系统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按照规定及时赶赴现场,组织协调救援及善后等相关工作。

(二)县水务局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主要职责。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水务系统工作实际,主持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二是协助本单位主要领导每月组织召开1次水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例会,贯彻上级有关要求,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安排部署工作任务,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三是组织制定水务系统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和方案,并参加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每月不少于2次,汛期不少于3次。四是组织水务系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每季度组织检查水务系统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推动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五是督促相关业务股室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安全管理机构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水平。六是水务系统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按照规定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协调救援及善后等相关工作,并督促做好事故信息报送。

(三)县水务局分管其他业务工作领导主要职责。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将安全生产工作与分管范围内的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检查考核。二是督促分管业务股室认真履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督促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三是参加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每月不少于2次,汛期不少于3次。四是水务系统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按照规定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协调救援及善后等相关工作。

(四)局属各股、室、站、队及乡镇水务管理站负责人主要职责。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在本股、室、站、队及所监管单位的贯彻落实。二是组织落实下达的安全生产专项目标任务,及时研究解决本股、室、站、队业务范围及所监管单位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三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督促制定整改措施并加以落实。每月开展日常安全检查不少于2次,汛期不少于3次。四是本股、室、站、队所监管单位及区域发生安全事故时,按规定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协调事故抢险救援和相关善后工作。

三、强化应急管理

各级负责人要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在接到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按照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做好应急救援组织领导工作。

(一)发生一般事故,事故发生乡镇水务管理站负责人、相关股、室、站、队负责人和县水务局分管业务的领导要及时赶赴事故现场。

(二)发生较大事故和性质特别恶劣、社会影响特别大的一般事故,事故发生乡镇县水务管理站负责人、相关股、室、站、队负责人和县水务局分管安全领导、分管业务的领导要及时赶赴事故现场。

(三)发生重特大事故和性质特别恶劣、社会影响特别大的较大事故,事故发生乡镇县水务管理站负责人、相关股、室、站、队负责人和县水务局主要领导、分管安全领导、分管业务的领导要及时赶赴事故现场。

(四)同一项工作涉及多个股室的,由该项工作牵头股室对应的分管领导赶赴事故现场。特殊情况按县水务局主要领导批示办理。

(四)相关领导及负责人到达事故现场后,按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加强组织领导,全力配合做好伤员抢救和事故善后工作。

(五)事故发生地的乡镇水务管理站及相关股、室、站、队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四、严格考核,强化监督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考核奖惩制度。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在综合目标绩效考核以及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中的权重,有关负责人忽视安全生产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
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谎报、拖延不报,或者不及时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工作,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扩大的,按省、市、县有关规定,取消当年的评先、评优资格。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范文第2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南山区的”为你整理了这篇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今年以来,临海童街道在区委、区政府、区安委办的正确领导下,自觉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认真排查,整治各类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街道辖区安全为安全生产、消防、应急安全工作的目标,认真地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应急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部署,从“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强化措施,认真整治,狠抓成效”等6个方面入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全力以赴做好今年安全生产、消防、应急安全各项工作,实现了全年无重、特大事故发生的目标,确保了街道辖区的安全生产形势持续保持稳定,为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创造了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

今年,街道成立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工作领导小组,街道一把手、分管领导、安监办、各部门科室、各社区企业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规定,各负其责。街道各科室负责人认真按照街道党委、政府统一部署,督促、督导辖属商贸企业单位、“三小”场所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消除了一批安全隐患,确保辖区安全。

二、安全生产、消防、应急安全各项工作开展的情况和取得的成效

(一)认真地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大检查整治专项行动, 根据区委、区政府、区安委办的工作部署,今年以来,街道认真地组织各社区、各相关单位先后开展了“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排查,“五一”节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行动、危化品及液氨生产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排查,为了确保“领导、任务、责任、措施、成效”五个方面落实到位,我办认真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街道与4个社区都制定了行动方案,按照“一岗双责”,4个社区负责人带头,安全信息员参加组成检查组,对辖区内企业单位、宾馆、中、小餐馆、超市、市场、学校、幼儿园等围绕用电、用气等方面开展拉网式的大检查累计达到28次,整治各类隐患19处。辖区无危化品生产、储存、销售企业。各项大检查整治工作收效显著。

(二)开展了中、小餐馆燃气安全使用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中、小餐馆,燃气安全使用关乎整个辖区的安全。上半年开展燃气安全排查整治行动有13次,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专项整治期间,我办多次召开各社区、各相关单位参加专题会议,传达区委、区政府、区安委办的会议精神,认真开展燃气安全使用专项整治行动进行部署。我办采取宣传、排查、整治“三结合”开展的办法,对辖区中、小餐馆展开宣传、排查、整治行动,先后4次向中、小餐馆经营者、居民群众发放并张贴液化气瓶安全使用常识宣传纸,并从5个方面宣传使用燃气应该注意事项,内容通俗易懂,受到商家和群众欢迎,宣传效果突出。4个社区对辖区中、小餐馆反复排查,通过整治:督促15家办妥了“两证”。

对辖区中、小餐馆开展燃气安全使用宣传、排查、整治工作取得较好的成效。

(三)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的宣传和排查工作,我办召开了专题会议,对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燃放工作进行了部署。各社区组织检查组在辖区内开展排查,严禁私自加工、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采取贴标语、上门宣传的形式对居民群众开展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常识的宣传。街道安监办人员组成检查组,对辖区11个烟花爆竹销售点逐一开展安全检查,取得预期成效。

(四)推进公共公共充电桩安装

目前,辖区内共安装了22处充电桩,220个插孔数,均能正常使用。根据区安委会“飞线充电”时间节点,现已完成安装75%。充电桩的安装,解决居民充电困难问题的同时,也推进了居民楼电动车充电“人车分离”,减少居民私拉乱接充电现象,从根源有效消除消防安全隐患,为居民打造安全的生活环境。

三、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和演练活动

1、今年共开展4次专题宣传活动,分别是冬春防火宣传、消防安全宣传、家庭防火讲座以及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通过开展讲座、宣传海报等丰富形式以提高从业者、辖区居民在生产安全、用电用气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及公共场所安全等方面的安全防范知识,有力的促进和巩固临海童辖区安全平稳的局面。

2、开展安全应急知识培训进社区、进校园活动,聘请专业机构安全专家主讲,共组织4场,消防讲座2场,疏散逃生演练2场,提高了辖区居民群众、企业员工、学校师生消防安全常识、应急扑救初起火情及应急逃生技能。

3、大力开展食品安全检查整治专项行动。联合市场监管分局开展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查处辖区食品加工的“黑作坊”及市场、超市的食品安全巡查。今年共组织联合行动15余次。

四、存在问题

1辖区居民区老化,每个社区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危房。个社区都已上报具体漏洞,海孜29处危房,童亭80户急需整改的。

2社区居民区及家庭内的线路老化,用电高峰期,容易造成电气火灾。

3社区内仍然存在飞线充电现象,存在火灾隐患。

4对人员密集、烟花爆竹以及危险化学品等场所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对存在问题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及关闭停业整改,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其中童亭辖区有一处非我辖区居民,非我辖区批准在我辖区存放烟花炮竹,急需处理。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抓好一岗双责、岗位责任制、责任追究制、隐患整改责任制等制度的落实,将安全生产责任目标逐级分解,具体到每个社区、企业和职工,明确责任,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

2、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力度。

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的安全责任意识。

3、加强安全隐患的监督整改力度。

坚持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通过下达整改指令书、建立信息台帐等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力或拒不进行整改的坚决要求其停产整顿或取缔。

4、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

一要突出消防、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打击无牌无证无照生产、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关闭取缔后擅自生产等非法违法行为;

二要强化专项检查,加强跟踪执法,加大事故查处力度,确保执法效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效机制。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范文第3篇

一、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工作情况

1、认真学习,提高对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我社区认真学习区委、区政府有关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工作精神,认真学习《街道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工作的实施方案》,通过学习,提高了对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决心按照区委、区政府和街道的工作要求,努力做好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工作,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维护社区财产与群众生命的安全。

2、明确职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

我社区明确社区相关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确保生产安全,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维护社区安全生产长期稳定的局面,着重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制定《社区两委班子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工作责任分工明细表》,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并按照要求上墙公布。二是完善社区安全管理机构,加强安全管理办公室规范化建设,为安全管理办公室安排专门的办公场地,做到门牌、制度、组织架构图上墙,安全管理工作台账整理归档。三是完善社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科学划分网格,编织社区网格化管理地图,上墙公布。四是全面排查辖区各类场所,按照安委办提供的台账和档案的模板,建立安全生产台账。五是按照《通知》的要求,从辖区范围内筛选一条“三小”场所商业街、一个出租屋片区、一个工业区作为本社区“一岗双责”工作的示范点。

3、完成火灾隐患整治工作

我社区按照街道下发的《关于印发福永街道火灾隐患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完成消火栓基础设施建设,整治专、兼职业务消防队,对“城中村”的消防供水管网、市政消火栓、消防水池和加压泵站进行改造,全面整治火灾隐患,确保不发生火灾,增加社区消防安全感。

4、做好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

我社区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工作要求,切实开展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安全生产的宣传,提高群众安全生产意识;
开展各类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落实措施,整改到位。同时,对街道挂点领导和挂点工作组到社区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做到认真记录,认真总结,定期向街道安委办报送挂点工作组在社区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信息简报。

5、把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推广到企业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抓好企业安全生产具有积极重要意义。我社区探索将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推广到企业,考虑将企业安全主任纳入社区网格,发挥其安全管理作用,提高企业和社区的安全生产水平。

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下一步工作计划

1、提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意识

我社区准备把社区相关负责人培训一次,提高他们的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意识,增强责任心与紧迫感,努力做好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工作。

2、加强火灾隐患整治工作

我社区要加强专、兼职业务消防队建设,提高素质与能力,确保有火灾时,发挥专、兼职业务消防队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对消防设备设施的检查、维护、保养工作,确保消防设备设施完好,随时可投入使用。

3、强化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范文第4篇

1.加强安全监管网络建设。县、乡、村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均根据国务院、省、市有关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的要求,按照“机构、人员、装备、经费”四到位的标准,逐步建立、健全了县、乡、村三级安全监管网络。具体分三步走:第一步是建立、健全县级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成立了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县长为主任,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合署办公,相关职能部门也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有相关股室具体抓安全生产工作。第二步是建立、健全乡级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各乡镇按照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相应地成立了以乡(镇)长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了企业服务站兼管安全生产工作,并配备了一名安全生产监察员,监察员经省安监局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监察员证,做到持证上岗。第三步是建立、健全村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明确了村委会主任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并配备了一名兼职安全生产监管员。

2.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随着安全监管网络建设的不断深入,政府部门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不断得到落实,从而相应地、有力地推动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在具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上,着力在两个方向上做文章:一是横向扩展。XX年县委、县政府根据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制度的实施意见》,改变了原来的在领导层面上安全生产责任只由政府、部门、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承担,扩展为现在的在政府、部门、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承担安全生产责任。二是纵向延伸。通过县政府与各乡镇、政府部门,政府部门与下属单位、企业,乡镇政府与村委会、所辖企业,村委会与村小组、所属企业,企业与车间、班组等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将安全生产责任逐级分解,层层落实。

3.存在的主要问题。在围绕“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继续实施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这一重点工作执行力情况进行自查的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

一是推广“一岗双责”制度力度不平衡。部门与部门之间,乡镇与乡镇之间在推行“一岗双责”制度的进度不一致,有的部门、乡镇能够按照县委、县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制度的实施意见》,根据各自实际,及时以文件的形式在各级领导班子成员中推行了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而有的部门、乡镇还未完全推广、落实。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范文第5篇

为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监管格局,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见》(x政发〔20*〕178号)及《**州人民政府关于推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见》(x政发〔20*〕102号)精神,现就我县全面推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安全生产涉及各行业领域的各项具体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不仅是主要领导、分管安全生产领导的职责,也是其他工作分管领导的责任。领导干部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意识,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履行好本岗位职责的同时,切实履行所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做到“一岗双责”。要把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融入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各个方面,为建设和谐富宁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乡(镇)、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领导,强化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度。

(一)各乡(镇)、各部门的主要领导分别是本乡(镇)、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乡(镇)、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要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分头抓的领导班子安全生产责任制;
组织制定本乡(镇)、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全面领导和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每季度要对本乡(镇)、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形势至少开展1次调查研究,全面掌握本乡(镇)、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情况;
要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政府班子会议和部门办公会议研究的重要内容,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每季度至少要组织召开1次班子会议,各部门主要领导每月上旬要组织召开1次办公会议,研究解决本乡(镇)、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各乡(镇)、各部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是本乡(镇)、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对本乡(镇)、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监管责任。要负责安全生产政策法规、重要工作部署、重大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督促指导,亲自抓部署、抓督促、抓检查、抓落实;
负责组织制定本乡(镇)、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及时组织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亲自部署和参与重要活动、重大节假日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和安全生产重大宣传教育活动。政府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每季度至少要主持召开1次安全生产例会,部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每月至少要组织召开1次安全生产例会,全面听取本乡(镇)、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情况汇报,分析、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三)各乡(镇)、各部门分管其他工作的领导对其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分管责任。要在分管范围内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重要工作部署;
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分管工作范围内的重要内容,在行政审查审批等工作中把好安全关,在部署、安排、检查、考核分管范围的工作中,同时部署、安排、检查、考核安全生产工作,做到安全生产工作与分管工作同时安排,同步推进;
要经常分析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与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沟通情况,组织落实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做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工作,支持配合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三、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负

责人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明确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作用。

(一)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设置和配备与安全生产工作相适应的管理机构和人员,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培训教育、安全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整改、事故应急救援等为主要内容的规章制度,并负责全面贯彻实施。

(二)生产经营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要负责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积极推行安全性能可靠的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要负责按照规定提取安全费用、缴纳风险抵押金、为全体职工(含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为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要加强对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的监控防治措施,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要负责组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应急救援演练,依法做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工作;
要积极采用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风险评估、安全生产条件认证和安全评价评估等方法改进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三)分管设备、技术、劳资、财务、运销等其他工作的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各乡(镇)、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层层互保、层层联动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沟通协调联席会议制度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

(一)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对领导干部考核、评优和干部选拔的重要依据

每年由县人民政府对各乡(镇)、各部门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具体由县安委会组织监察、人事等部门实施,并将考核结果提交组织部门,作为对领导干部考核、评优、评先和干部选拔的重要依据。

(二)乡(镇)人民政府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追究

对各乡(镇)、各部门领导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的,由监察部门按照(云政发〔20*〕l6号)及相关规定严格实施行政问责;
造成事故或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由监察部门和安监部门按《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监察部、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1号),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有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对发生一次死亡1--2人(含2人)以上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一次死亡1人(含1人)以上生产安全及消防火灾安全事故的乡镇和单位领导,实行一票否决制,并按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施行政问责。

2.乡(镇)人民政府未履行或者未按照规定职责和程序履行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根据情节轻重,对乡(镇)政府主要领导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负责行政审批的政府部门或者机构、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政府有关部门,未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对部门或者机构的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公职的行政处分;
构成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各分管负责人“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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