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兴文秘网为您提供优质参考范文! 工作汇报 思想汇报 发言稿 主题教育 教案设计 对照材料
当前位置:首页 > 范文大全 > 公文范文 >

2023年音乐研究论文【五篇】【完整版】

时间:2024-04-03 09:38:01 来源:网友投稿

识别属性是定性研究中常见的方法之一。所谓识别属性,就是分辨事物有哪种或哪些特征。由于这种特征,这一事物不仅得以存在,而且使它与其他事物区别开来。中国传统音乐研究中的识别属性运用较为广泛,根据研究对象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音乐研究论文【五篇】【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音乐研究论文【五篇】

音乐研究论文范文第1篇

识别属性是定性研究中常见的方法之一。所谓识别属性,就是分辨事物有哪种或哪些特征。由于这种特征,这一事物不仅得以存在,而且使它与其他事物区别开来。中国传统音乐研究中的识别属性运用较为广泛,根据研究对象的不同特点,主要集中在形态属性和文化属性两个方面。前者即我们常说的形态研究,后者则为文化研究。

第一,关于形态属性的识别

所谓形态属性,是指从传统音乐本身的外部形状和表现形式等方面显现出来的特征,亦即我们常说的形态特征。按研究对象进一步观察,还可分为乐谱形态、音响形态、器物形态、表演形态、观念形态等类型。乐谱形态的属性识别,即以乐谱或主要以乐谱为对象,然后对其形态上有哪种或有哪些特征进行分析的研究。如李石根关于西安鼓乐与唐大曲的比较研究②,即为这方面较为典型的实例。作者参考已有学术成果和历史文献,通过对西安鼓乐坐乐与唐大曲结构的比较,特别是在对西安鼓乐坐乐的结构进行形态分析的基础上,认为西安鼓乐就是唐大曲最亲近的后代之一,而且在很大程度上继承了唐大曲的艺术传统。这一结论的得出,即作者进行形态属性识别的结果,同时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西安鼓乐乐谱形态的分析。音响形态的属性识别,即有关传统音乐声音特征的研究。王庆沅关于湖北兴山特性三度体系民歌的测音分析③,可谓这方面的代表。在流传于神农架南麓的湖北兴山民歌中,有一种音响奇特的民歌——“兴山特性三度体系”民歌。在80年代进行“集成”工作时,该民歌被大量发现。若按当时的记谱do、mi、sol和la、do、mi等来演唱,则与实际音响相去甚远。作者在黄翔鹏等专家学者的帮助下,对该民歌进行测音分析,最后发现:其中do、mi、sol的mi-sol之间不稳定,多在300±15音分左右;
do-mi之间多在345音分左右。即mi-sol相当于不太稳定的平均律小三度;
do-mi则介于平均律大小三度之间。④器物形态的属性识别,多为对乐器及音乐文物的研究。曾侯乙墓五弦器(一说“五弦琴”)出土10年,学界一直未能对其究竟是乐器还是具有其他用途的某种器物做出明确解说。黄翔鹏在《均钟考——曾侯乙墓五弦器研究》⑤中,对五弦器的形态进行了较为详尽的考证。作者认为,该器物就是古代文献《国语》中提到的,至迟在公元前6世纪已在周王宫廷中使用的,并在秦汉时失传的“均钟”。均钟不是乐器,而是古代的一种声学仪器——用于编钟调律的标准器。该文在研究方法上,尽管要参考相关历史文献和已有学术成果,但五弦器本身的形态特征却始终是该文考证的中心。因此,我们将其归为器物形态的属性识别。对传统音乐的演唱演奏技法进行研究,从而弄清研究对象是什么、有何特点者,则均可归为表演形态的属性识别。在鄂西的巴东、长阳、五峰、秭归、兴山等地,流传着一种高腔唱法的山歌。然而,这种高腔山歌唱法的发声状态、演唱技法有何特点?其中还可分为哪几种类型?等等,都不甚清楚。李万进的《鄂西高腔山歌演唱技法研究》⑥对此类问题给予了回答。作者多次深入鄂西进行田野考察,在寻访民间歌手、掌握大量一手资料的基础上,他对该唱法中较为典型的三种类型——“打喔火”“、鬼音”、“满口音”的发声机理、歌唱技巧进行了逐一分析。观念形态⑦是指音乐家在实践中形成的各种认识的总和及其表现形式。依笔者的理解,音乐学界所说的音乐观念与音乐思想基本同义。一定的音乐观决定着一定的音乐行为,并使之产生一定的音乐。相比较为“显性”的乐谱形态、音响形态和表演形态等等而言,观念形态更为“隐性”一些。在中国传统音乐研究中,观念形态的属性识别往往以音乐家为中心而展开。如冯彬彬关于古筝大师曹东扶音乐美学思想⑧的研究即是。据作者研究,曹东扶在古筝的演奏艺术、筝曲创作和乐器改革等方面均取得卓越的成就,而在背后支撑这些的则是他的音乐美学思想:“‘人演筝,而不是筝演人’的审美欣赏状态”、“‘学我者生,似我者死’的审美价值取向”、“‘道德仙翁’的美学原则”。从目前检索的文献看,有关乐谱形态的属性研究较为常见;
但在音响形态、表演形态和观念形态等方面的研究,还稍显薄弱。

第二,关于文化属性的识别

所谓文化属性,是指在形态属性中,或从形态与其相关的音乐事象的种种关系中体现出的文化特征。由于这种特征不直接涉及研究对象的外部形状和表现形式,故此称为文化特征。在文化属性的识别中,还可按研究对象的特点大致可分为社会属性、民族属性、时间属性、空间属性等几个方面。音乐的社会属性,是指某种音乐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所体现出的文化特征。如中国传统音乐按社会属性分类,可分为民间、文人、宫廷、宗教四大类别。其间的差异,就在于它们的社会属性不同。如何为先生关于戏曲音乐民间性⑨的探讨,即为有关传统音乐社会属性的识别。以往,人们对我们的国粹、对我国传统音乐中最具影响力的戏曲音乐的认识还十分有限。一方面,戏曲音乐具有高度的专业技巧,并由专业人士来演唱、演奏;
另一方面,它的创作方式又是“非专业”的“口传心授”,与业余性质的民间音乐并无二致。那么,戏曲音乐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音乐呢?根据作者的研究,他认为戏曲音乐是一种具有高度专业技巧的民间音乐。他从“深厚的群众基础、民间音乐的若干特征、戏曲音乐的程式性”等几个方面,对该论题进行了论证,从而对戏曲音乐的社会属性——“是什么”给予回答。在文化属性的识别中,还可见到关于传统音乐民族属性(狭义的文化属性)识别的实例。所谓民族属性,即音乐的民族特征。在中国传统音乐发展的历史长河中,尤其是在多民族文化交汇的区域,某音乐中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多种民族音乐元素交融的现象,这就是我们今天所见这类选题的基本缘由。如:花儿就是一个存在于多民族交融区域之中的歌种,与流传于“单一民族”地区的歌种不同的是,花儿流传的民族背景十分复杂,因而民族属性就是一个有待解决的问题之一。乔建中《“花儿”曲令的民族属性及其他》⑩即为解决该问题而作。作者根据花儿的不同形态特征和流传区域,将其分为四大“曲令群”:“回(汉、东乡、保安)族花儿曲令”、“撒拉族花儿曲令”、“土族花儿曲令”和“汉族花儿曲令”。

时间属性的识别,是指对传统音乐在时间“坐标”上的定位。对于“流动”着的传统音乐而言,要证据确凿地给出它产生或流传的历史年代,的确是一个颇为繁难的课题。该领域的早期成果当推黄翔鹏先生的“曲调考证”。近来看到项阳、张咏春的《从〈朝天子〉管窥礼乐传统的一致性存在》,使人得到新的启发。尽管该文的主旨是讨论中国古代礼乐传统的“整体一致性”与“区域丰富性”,但其中一个重要的论据之一就是古曲《朝天子》的年代考证问题。作者在研究中指出,云南学者发现的盖有土司府印章的《禄劝彝族土司府礼仪乐》工尺谱本,其中就有《朝天子》一曲。该谱本经相关专家测试,鉴定为“明初用纸”。因此可以证明,目前在全国各地流传且曲调形态大同小异的《朝天子》迄今至少有六百余年的历史。可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对古谱的物质载体进行检测,实为“曲调考证”(或曰判断古曲时间属性)的又一条新思路。

对传统音乐在空间“坐标”上的定位,即为空间属性的识别。在中国传统音乐中,既有不少土生土长的音乐类型,也有一些因传播流变而形成的音乐类型。尤其是后者,它们一方面受到“传入地”音乐及其相关事项的影响,而具有当地特色;
另一方面它们也或多或少保留了一部分原来“传出地”的遗传基因。因此,我们常见对某种曲调或某种声腔“源地”的研究,如王志毅的《〈茉莉花〉的地理属性》,即为有关民歌《茉莉花》空间属性的探讨。作者首先分别选取江苏、湖北、东北、陕西的四首民歌《茉莉花》进行分析,发现它们尽管都具有各地不同的风格特色,但也有共同特征;
然后参照现有汉族民歌的地理分布格局,发现这一特征与汉族北方民歌的特征基本吻合;
最后,结合相关史料和《茉莉花》的流传情况推测,《茉莉花》的源地可能在北方。依笔者初步观察,若与形态属性的研究相比较,文化属性在中国传统音乐研究中的关注度还有待提升。

从方法论的角度看,识别属性时需注意的是,音乐事象也与其他事物一样不仅具有同类事象共有的属性,也具有与其他事象相区别的属性。前者即我们常说的共性,后者即所谓个性。由于事物普遍联系的基本特征,在一定关系层次上属于个性的东西,而在另一关系层次上则有可能成为共性。比如戏剧性是中国戏曲音乐的基本属性之一。将这点置于中国传统音乐这一范畴之内,其他类型的传统音乐不具备这种品格——因而这是戏曲音乐的个性;
但若将其与西洋歌剧放到一起,则成为共性了——因为西洋歌剧也须表现人物性格和戏剧矛盾冲突。当然,中国戏曲与西洋歌剧各自的个性,则属另一层面的问题了。

二、要素分析

所谓要素分析就是对构成传统音乐事象的各部分进行分析的一种方法。系统理论认为,任何事物都是普遍联系的。因而要认识一事物的性质,从组成该事物各个部分的基本性质开始是一重要条件。由此可见,要素分析的主要任务就是确定研究对象的基本构件是什么、有哪些。若从音乐论文的结构上看,亦即我们通常所说的“总—分—总”模式中的“分”。要素分析在中国传统音乐研究中是普遍运用的方法,以下按音乐研究的角度分类,然后,我们再来看看在不同研究角度中要素分析的运用情况:

第一,音乐本体研究中的要素分析

音乐本体即主体的意思,其中除了音乐形态之外,还包括音乐行为和音乐观念。在音乐本体研究中,对某音乐品种的乐谱、音响、表演形态的诸要素所进行的分析是最为常见的。尤其是学院派音乐学家,可能受西方作曲技术理论及其分析思维的影响,往往在其研究中将对象分成若干类别,然后进行分类说明。如董维松的《论润腔》即为该领域研究的重要实例。润腔是中国传统音乐中演唱艺术的一个概念,同一唱段不同人演唱的区别主要就在于润腔方法不同。作者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将中国民族唱法中的“润腔”分为“音高式润腔、阻音式润腔、节奏式润腔、力度性润腔、音色性润腔、其他润腔”等几种类型,并分别对这些润腔的特点、功能和技法进行了分析与说明。

第二,文化背景研究中的要素分析

受西方民族音乐学理论与方法的影响,大陆音乐学界在中国传统音乐研究中逐渐开始注重考察音乐与其生存的文化背景的关系。这种研究角度,我们称之为“文化背景研究”。在文化背景研究中,有些与音乐事象相关的是某种单一背景因素,有些则是多种背景因素。因此,凡涉及多种背景因素者,即旨在说明有哪些文化背景和这些文化背景有何特点者,也可看作是该研究角度中的要素分析。如冯明洋的《越系多声音乐之文化背景及其亚文化因素(一、二)》,作者将岭南越系各族多声音乐产生发展的背景分为两大部分:一为“文化背景”,其中分为图腾崇拜、婚制变革、歌唱形式等;
二为“亚文化因素”(亦为另一种文化背景,笔者按),包括地区性亚文化因素、方言土语性亚文化因素、职业性别年龄亚文化因素等。然后,对这些不同文化背景进行了分类表述。

第三,地理分布研究中的要素分析

地理分布研究,即考察传统音乐的地理空间状况,旨在解决“那里有些什么”的问题。这既是中国传统音乐研究中产生的一种新的研究“范式”,也是在案头工作中进行研究构思时所选取的一种研究角度。正因为是地理“分布”研究,所以将研究对象划分为若干子项,是这类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如苗晶、乔建中关于汉族民歌近似色彩区的划分,即可看作是地理分布研究中的要素分析。该文的研究对象“汉族民歌”为划分母项,其中的“东北、西北、江淮、江浙、闽台、粤、江汉、湘、赣、西南、客家”等13个色彩区为子项。作者首先按不同民歌的风格特征进行区域划分,然后对各色彩区的民歌特征进行分类描述,即所谓对“汉族民歌”所进行的“地理空间”层面的要素分析。

第四,历史渊源研究中的要素分析

旨在考察传统音乐的由来、本原者,均属历史渊源研究。这一研究角度是我们既有的学术传统,它与中国传统音乐具有丰厚的历史文化内涵不无关系。在这类研究中,凡研究对象较为复杂者,或需要探讨的来源呈多样者,都必须运用要素分析的方法对其不同来源进行分门别类的考察。如伍国栋《江南丝竹曲目类型及来源》就运用了要素分析的方法。江南丝竹是我国著名乐种,不仅具有悠久的历史传统,而且其曲目来源多样。因此,对其渊源的探索就不可不在曲目分类的基础上进行。作者首先将江南丝竹的曲目按“文化类型”分为三种:“民间传统曲目”、“雅集编配曲目”、“专业创作曲目”。然后,再在此基础上对三种曲目作进一步细分,并逐一考证其每类曲目的来源。

第五,文化内涵研究中的要素分析

所谓文化内涵研究,是指对传统音乐的意义、原委、理由、功能、历史文化特征等进行解读、阐释的一种研究。在这类研究中若将研究对象进行分类表述,亦即我们所说的要素分析,如刘承华关于古琴的文化审美内涵的研究,其中就运用了要素分析的方法。古琴是最具典型中国传统文化特征的乐器,它不仅是一个乐器,一种工具,具有形式上的观赏价值,而且还具有极其丰厚的文化审美内涵。作者将研究对象分为:形制、技法、演奏三大部分,并依次从“周身皆是‘韵’”(在诉诸直观的视听感觉上是以“韵”胜)、“表现的深度与力度”(在音乐的表现力上是以音色的丰富多样和张力变化的宽广幅度胜)、“洒落的生命形态”(在演奏姿态上则是以充分展示人的洒落的生命形态胜)进行解读与阐释。

第六,传播变迁研究中的要素分析

这是对传统音乐在不同时间和空间传播变迁现象进行的研究。尤其是选择同一对象,并对其在不同时间段所呈现的不同状态进行考察,是这种研究角度中的一种类型。如蔡际洲、许璐关于湖北省“非遗”代表作鄂州牌子锣的研究,其主旨在于探索该民间乐种在近二十余年来发生文化变迁的情况。由于研究对象的复杂性,作者也运用了要素分析的方法——把该对象分为“乐人与班社、乐队构成、演奏曲目、音乐形态、演奏程序”等五个部分,然后分别将80年代“集成”工作中收集的资料与近年来作者的田野考察资料进行比较,从而得出这五种“要素”在二十多年后发生了哪些变化。诚如上文所述,要素分析的作用不仅是一种定性研究的方法,而且也是我们认识音乐事象的重要途径之一。诚然,这一方法毕竟是研究思维中的一种。仅仅将音乐事象分解成若干部分进行分门别类的考察,还难以认识音乐事象的全貌。因为,在研究方法中除了分析之外还要综合,从整体上对音乐事象进行观照。故此,对各要素之间的种种关系、相互作用等进行的考察也是定性分析的重要内容,这也就是笔者将在以下所要论及的结构整合。

三、结构整合

所谓结构,是指事物各组成要素之间相对确定的关系。用系统论的术语来表达即为:结构是系统的构成要素在时空连续区上的排列组合方式和相互作用的方式。任何系统的结构都是三个要素的统一体:一定的构成部分;
各部分在时空连续区上的相对稳定的某种秧序以及贯串于这一秩序之中的各部分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方式和规则。依笔者理解,如一首ABA1结构的音乐作品:三个乐段即所谓“一定的构成部分”;
先A后B再A1的结构模式,即“各部分在时空连续区上的相对稳定的某种秩序”;
A呈示、B对比、A1再现,即三乐段之间“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方式和规则”。根据以上对“结构”的解读,我们可知:对音乐事象各要素之间的关系进行综合考察,即所谓结构整合。这是定性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在中国传统音乐研究中,无论是关注音乐形态的研究路向,还是关注音乐文化的研究路向,抑或是既关注音乐形态,又关注音乐文化的研究路向,凡运用定性分析方法者,均有涉及结构整合的实例。结构整合的研究思路,在中国传统音乐研究中大致体现为“先分析、后综合”的基本模式,若从音乐和文化的关系看,有如下三种类型:

第一,关于音乐本体诸要素的结构整合

在这种类型的结构整合中,大致有这样两种情况:其一是音乐形态中诸音乐语言要素的结构整合。即将音乐形态分解为若干要素之后,再将这些要素及其相关事象进行综合,并考察其之间的关系。这种定性分析是较为常见的方法之一,大多见于对音乐作品的研究。如王震亚《京剧〈玉堂春〉音乐分析》即为这方面较为典型的实例。在该文中,作者首先将研究对象分为“衙内、升堂、审讯、结尾”等几个部分,并结合剧情展开的时序对其中的各种音乐形态进行了要素分析;
然后,又以“唱腔与说白、板式、上下句、京胡与锣鼓”等诸要素为对象,对其在该剧中的功能及其相互关系进行了结构整合。

其二是音乐形态与音乐观念、音乐行为的结构整合

这种情况,即目前我国民族音乐学界借鉴梅里亚姆(Merriam)的“概念—行为—声音”三维模式而形成的一种研究路向。梅氏的研究模式问世五十年来,虽有80年代的赖斯(Rice)新模式(历史建构—社会维护—个人创造与经验体会)的出现,但梅氏模式依旧具有一定影响。近年,在中国传统音乐研究尤其是在仪式音乐研究中,这一模式的运用尤其得到重视。曹本冶还在其基础上提出仪式音乐研究的三维模式——“信仰—仪式行为—仪式中的音声”,其特点就在于将音乐本体中的三要素进行结构整合,从而在三者的互动关系中更好地认识仪式音乐是“怎样制造的”。第二,关于音乐本体与文化事象诸要素的结构整合。这是将音乐本体与相关文化事象作为一个整体,考察其相互关系的定性研究方法。如康玲关于《剪靛花》歌系的研究就可说明这种研究思路的存在。该文系硕士学位论文,本论四章的标题分别是:“【剪靛花】音乐本体研究”、“【剪靛花】的地理分布”、“【剪靛花】的流变”、“【剪靛花】歌系形成的文化阐释”。本论四章,亦即全文的基本结构。前三章旨在说明“【剪靛花】歌系”形成的经验事实,即【剪靛花】歌系曲调的共同特征、分布情况、流变情况等,第四章则结合【剪靛花】流传的社会背景、民间风俗和历史渊源等,对前三章的内容进行解读与说明——为什么会形成一个【剪靛花】歌系。四个部分的内容为逐层递进的关系:由形态分析到分布流变再至文化阐释。由此可见,其总体研究思路在于将音乐本体与音乐文化进行结构整合。

第三,关于音乐文化事象诸要素的结构整合

在对音乐文化事象的研究中,常见从文化内涵和文化背景研究的角度切入者。其中若将研究对象进行要素分析之后,再探讨其间之关系者,即可看作是音乐文化事象诸要素的结构整合。如蔡际洲关于中国传统音乐生态系统的研究,即为其中一例。作者认为,中国传统音乐在当代社会中日渐衰落,其原因不仅仅在于传统音乐本身,还与其生态系统的变化有关。故参考、借鉴其他学界的学术成果,将中国传统音乐的生态系统分为历时性的“农业文明时期、工业文明时期、信息文明时期”三个阶段并作分类考察。在每个不同阶段中,作者不仅分析了传统音乐与特定环境的关系,还从宏观的历史发展角度对三个阶段的关系进行了结构整合。即,工业文明时期是对农业文明时期的否定,信息文明时期则是对工业文明时期的否定和对农业文明时期的否定之否定。在这类定性分析中,如何看待诸音乐事象的结构关系是其中之的关键。系统理论认为,事物的结构不能仅仅理解为各组成部分在空间上的静态样式,结构是可以发生转换、变异,适应各种环境的变化而进行自我调节的。因此,结构应是共时性和历时性的统一。否则,结构主义大师索绪尔和列维—斯特劳斯的某些主张就不会受到学界的批评。如以上有关中国传统音乐生态系统的研究,在不同阶段的传统音乐与环境之间,就不可能是一种纯然的共时性的关系,其中自然还应考虑不同要素之间的时间维度。

四、价值判断

价值判断,亦称功能分析。在音乐研究中,是将研究对象置于各种关系中进行考察,然后解释它在其中所具有的功能或作用,即所谓价值判断。与以上几种定性分析不同的是,价值判断主要不是研究“是什么”、“有哪些”、“是何种关系”的问题,而是解决研究对象“有什么用”“、有多少用”的问题。因此,这种研究方法体现出较为典型的人文科学的性质和特点。在笔者看来,音乐研究中的价值判断应是基于客观经验事实之上的主观见解。价值判断在中国传统音乐研究中也可经常见到,大致有以下几种:

第一,关于某音乐语言要素的价值判断

在传统音乐的形态研究中,常见对不同音乐语言要素在该音乐中所具有的功能或作用的解读。如李玫关于“中立音”调式意义的研究,即为其中一例。“中立音”在民间音乐中是一种客观存在,但以往的研究多偏重于律学的角度。文章作者在秦腔的“苦音”、潮州音乐的“重三六”与“活五”以及维吾尔族木卡姆几个有“中立音”的乐调中发现,“中立音”处在调式音列的不同位置,就会引起调式色彩的变化,甚至改变音乐风格。于是选择从乐学的角度切入,运用“五度相生调式体系”和“音群组合论”进行调式结构分析,探讨了“中立音”的调式意义。

第二,关于某音乐作品的价值判断

这种研究多见于对经典名曲的解读,如陈威关于《二泉映月》的研究。作者认为,二胡名曲《二泉映月》的艺术成就有这样几点:1.吸收广东音乐《三潭印月》的部分乐思并加以融会贯通;
2.继承了我国传统的自由变奏的曲调发展手法;
3.继承了我国宋代缠达的曲式结构特点;
4.作为民间艺人,第一次将二胡的音域扩展到两个八度;
5.影响超越“二胡”圈,被改编为其他乐器的多种演奏形式。因此,“阿炳的《二泉映月》旋律委婉流畅,意境深邃,起伏连绵。无论在乐曲旋律的感染力和所表现内容的深刻性上,无论在作曲技巧的运用、演奏技巧的发挥,二胡乐器性能的全面表现上,无论在表达民族神韵抒发民族风格以及时代特征和美学效果上,其成果都堪称达到了经典之作、不朽之作的高度。”

第三,关于某乐种艺术的价值判断

乐种(广义的)是中国传统音乐中的一种特有现象。尤其是其中一些历史悠久且具有广泛影响的乐种,其艺术价值也是音乐学家关注的对象。这种研究大致可见到两类不同侧重的实例:一是侧重音乐内涵的价值判断。所谓音乐内涵,主要是指该乐种中音乐成分的来源或音乐构成状况,如刘明澜关于昆曲艺术价值的研究。昆曲是我国的国粹,也是第一个列为世界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代表作。特别是它的音乐,具有极高的艺术价值。主要表现为:1.继承前代声乐艺术的精英(其中包括唐宋大曲、宋词歌曲、宋代唱赚、宋金诸宫调、宋元南北民歌、元杂剧、元散曲音乐等);
2.吸收明清民间音乐养料(计有明清民歌小曲、明清说唱音乐、明清其他地方戏曲音乐等)。因此作者认为:昆曲音乐吸收了自唐大曲以来几百年间各种声乐艺术的精髓,正因为如此,昆曲才给后世戏曲音乐及其他民间音乐以广泛深远的影响。二是侧重文化功能的价值判断。文化功能,即某乐种在人民文化生活中的作用与地位,如王朝建、张欢关于新疆和田地区《十二木卡姆》的研究。维吾尔族《十二木卡姆》作为我国著名的综合性乐种,其文化意义自然不言而喻。该文的研究同为价值判断,但作者更侧重其文化功能的解读。据作者对和田地区《十二木卡姆》的田野考察所得,其文化功能计有如下六种:凝聚功能(促进村落、宗族的文化认同)、教育功能(传播文化知识、培育道德、提高人格等)、艺术功能(增添生活情趣、提供自我展示平台、陶冶艺术素养)、调节功能(驱散愁云、慰藉心灵、抚平伤痛)、民俗功能(俗中有乐、乐中见俗)、保护功能(传承历代“十二木卡姆”之精华,具有“活化石”之称)等。

第四,关于某音乐家艺术贡献的价值判断

音乐家的艺术贡献,也是音乐学家进行分析评价的重要对象。据笔者检索,大致有这样三种情况:一是侧重表演艺术的价值判断。这类文献主要以音乐家的表演艺术成就为对象,如李祥霆的《吴景略先生的古琴演奏艺术》。吴景略先生是我国著名的古琴艺术大师,对其演奏艺术的研究及其价值判断,即为该文的重点。作者认为,吴景略先生的演奏艺术特点是:“独树一帜,婉约豪放”的艺术风格;
“得心应手,炉火纯青”的艺术境界;
“博采众家,注重个性”的开阔视野;
“广为吸取,勇于创造”的求新精神。二是侧重音乐教育及其他的价值判断。同为对吴景略先生的研究,肖兴华的选择有所不同。他从音乐教育、古琴改革、打谱与理论研究等三方面入手,对吴景略先生在古琴艺术方面的贡献进行了研究。作者指出:吴景略先生使古琴由民间的业余状态逐步走向现代专业化道路;
对古琴进行乐器改革,创作具有时代精神的新作(《新疆好》、《胜利操》);
打谱四十余首(如《潇湘水云》、《渔樵问答》、《胡笳十八拍》),编撰琴学教材(如《七弦琴教材》、《虞山琴话》);
等等。三是侧重艺术主张的价值判断。著名京剧大师梅兰芳先生的“移步不换形”说,是其对自己毕生艺术经验的精辟总结,也是对京剧音乐发展规律的高度概括。冯光钰以《熟悉中的新鲜,新鲜中的熟悉》为题,对梅兰芳先生的这一艺术主张进行了研究。首先,作者对“移步不换形”说提出的时代背景与相关史料进行了考证;
其次,还以梅先生艺术实践中的典型事例为依据,阐释其与“移步不换形”的关系;
再次,由“移步不换形”引申到戏曲音乐创作,提出唯有按梅先生的主张,才能保持戏曲音乐“既熟悉又新鲜”的艺术特色。

第五,关于某音乐对相关文化环境产生影响的价值判断

音乐与特定生存环境是一种相互影响的共生关系,这里所说音乐对环境发生影响的实例则是指其中的一种情况。无论是在传统农业社会的自然传播时代,还是在现代社会条件下的大众传播时代,某种传统音乐的传播与辐射,自然会对某文化环境产生一定之影响。对其社会功能与作用所进行的实证性研究或思辨性研究,均可看作是一种价值判断。如香港学者林青华《黄梅戏电影在香港及台湾的发展》就属运用价值判断的实例。作为全国五大戏曲剧种之一的黄梅戏,不仅在我国大陆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而且也曾一度风靡香港、台湾等地。由于受大陆黄梅戏电影《天仙配》、《女驸马》、《牛郎织女》的影响,自50年代后期起,在香港产生了一批颇受观众喜爱的“黄梅调电影”(如《江山美人》、《白蛇传》等)。其中的配乐及插曲,均来自黄梅戏音乐素材的改编。这一现象的产生,当与黄梅戏音乐的辐射功能不无关系。在一定意义上讲,黄梅戏音乐改变了港台地区电影音乐领域的文化生态。因此作者认为,作为地方剧种的黄梅戏音乐,为港台地区的音乐文化繁荣作出了独特的贡献。

第六,关于某文化环境对相关音乐产生影响的价值判断

这里所指,是与上文所说的相反的一种情况。即环境对音乐发生影响的实例。有关环境因素对某种音乐产生影响的价值判断,在相关文献中较为多见,如赵晓楠关于小黄寨侗族音乐的研究。举世闻名的侗族音乐及其多声民歌,尤以贵州小黄寨的为其典型代表之一。在改革开放以来日益现代化的进程中,其生存情况如何?能否较好地保存其文化特色?等等,都是音乐学者较为关心的问题。作者通过实地考察发现,侗族传统音乐尤其是侗族大歌保存得相对完整。原因在于,小黄寨的对歌活动是以他们独特的婚姻习俗为中心而展开的。或者说,是小黄寨世代相传的婚姻习俗,及其在这一习俗下派生出的种种文化心理,是他们传统音乐及大歌得以完整保存的“制度性保障”。正是在这一“制度性保障”的文化环境中,侗族传统音乐及其大歌才不受外部世界的影响,因而具有重要的文化学意义和音乐学价值。通过以上几例,我们还可看出价值判断与识别属性、要素分析和结构整合之间的紧密联系。对于某音乐事象,人们往往不满足于认识其经验事实“是什么”、“有哪些”,还要对它的意义、功能等作出解读,因而其中不可避免地体现出研究主体的价值标准与价值追求。同时,不同的价值标准和追求,甚至还会影响到对音乐事象经验事实的研究。如以上赵晓楠文,作者正是持有音乐文化要多元发展的价值观,才对其婚俗做出“制度性保障”这一价值判断的。

五、原因分析

科学研究的目的,不仅要弄清研究对象是什么,还要了解其背后的原因。音乐研究也是如此,仅有经验事实的描述是不够的,还须探求为什么会产生这些音乐现象的缘由。理论上讲,中国传统音乐研究的一切经验事实背后,都需进行原因分析。也就是说,在所有“是什么”、“有哪些”等研究之后,都有相关的若干“为什么”的问题。从笔者检索的相关文献看,大致有这样几种类型:

其一,关于某音乐形态形成的原因分析

在中国传统音乐中,除了部分少数民族音乐存在着多声形态之外,其余大多为单声形态(亦称“单声体制”、“单声体系”等),这已是学界的共识。在我们的教材中,有关中国传统音乐特色的介绍就有“音响表现形式的单音性”之说。为此,音乐学界还曾引发过中国“单声落后”西方“多声先进”之争。那么,这种“单声”形态形成的原因是什么?为什么单声形态会在中国传统音乐中延续数千年之久?戴嘉枋的相关研究就是有关这种音乐形态形成的原因分析。作者借鉴系统论的方法,结合中国的历史文化特点,将研究对象分为“中国传统音乐表现形态、中国传统音乐观念形态、中国传统社会历史结构、中国传统文化心理模式”进行综合探讨。他认为,中国传统音乐单声形态的形成与长期延续,正如多声形态在西方音乐中的产生与发展一样,都是在特定的民族历史文化演进过程中产生的必然现象。忽略不同民族历史文化背景的音乐比较往往不得要领,甚至还会产生种种偏见和谬识。

其二,关于某音乐观念形成的原因分析

由于一百多年来的“西乐东渐”及“欧洲音乐中心论”的影响,在我国音乐界部分人士心中逐渐形成了一种看法:中国音乐落后,西方音乐先进。这种音乐观念在我国音乐界有较大的市场,并对中国音乐的发展产生许多负面影响。面对这种情况,如果仅仅只是标语口号式的呼吁(如“要热爱自己的民族音乐”、“要增强文化自信”等),远远不够。因此,还须从学理上对其形成的原因进行深入剖析,才能起到正本清源的作用。何晓兵《中国音乐落后论的形成背景》对此问题进行了研究。作者以宏观的学术视野,从“文化及其相关概念”、“文化移入的三种类型”、“‘落后论’产生的历史和理论背景”三方面入手,进行了逐层深入的分析与论证。作者认为,落后论的起因源于1840年的鸦片战争,最后完成在“五四”前后。在此背景中,中西音乐价值的比较实质是中西生产力价值的比较不恰当地平行移入的结果。文化上的“单线进化论”是“落后论”产生的理论依据。

其三,关于某音乐传播现象形成的原因分析

所谓“音乐传播现象”,是指传统音乐在不同的地理空间流动、共享、变异等现象。其间需要研究的不仅仅是某种音乐如何从A地传入B地这一经验事实,而且还要深入考察这种现象形成的原因是什么。诸如,A地音乐为何要传入B地?B地为何要接受这种外地传来的音乐?等等。如藏传佛教及其音乐文化,为何在内蒙古地区流传?蒙古族人民为何接纳、受容外来的藏传佛教音乐?等等。对此问题的探讨可参见包•达尔汗《藏传佛教及其音乐文化流传蒙古地区缘由探究》。尽管蒙古族与藏族生活的地理环境不同,文化各异,但蒙古族佛教却是藏传佛教在内蒙古地区流传变异的结果。作者的研究表明,蒙古族人民选择藏传佛教,取决于蒙藏两族文化上的相容性、中原农耕文化与北方游牧文化的碰撞和当年蒙古帝国的统治策略。

第四,关于某乐种文化区形成的原因分析

福建南音,是我国著名的古老乐种。其流行区域,即我们所说的文化区——“共享一种占支配地位的文化倾向的社会群落所构成的相邻的地理区域”。孙星群《福建南音文化区布局及形成原因述略》就是这种研究类型的实例。该文前半部分探讨的属“是什么”的问题(福建南音的区域分布概况);
后半部分则为探讨的“为什么”的问题(该文化区形成的原因)。作者认为,福建南音会形成包括闽南、台湾、香港澳门、东南亚在内的文化区的原因有三:1.历史原因。自古以来,闽南与台湾就有着密切的文化联系,尤其是作为著名侨乡的泉州,更是把福建南音传播至港澳、东南亚的文化中心。2.宗教原因。闽南、台湾等地是我国佛教文化、道教文化传播的重要区域,每逢某宗教仪式之后或一定之宗教节日,该地人民均要唱奏南音。3.社会原因。包括民间歌舞、民间戏曲的兴盛;
南宋宗正司迁闽;
官宦富豪豢养家伎;
民风儒雅,以南音修身养性;
等等。正因如此,该地才会形成“共享一种占支配地位的文化倾向”的地理区域。

第五,关于某乐器家族形成的原因分析

乐器家族,是指在乐器的构造、部件上有一些相似性,同时也可能存在着一定变异关系的乐器群体。如欧洲的“提琴家族”、西亚一带的“琉特琴家族”等等。在我国汉族地区广为流传的“胡琴”,也是如此。尽管各地胡琴的形制各异,但由于其都具有一些共同特征,故此也被称为“胡琴家族”。那么,为什么会形成一个“胡琴家族”呢?中国的胡琴家族与西方的提琴家族有何不同?当代胡琴家族发生了哪些变化?其中的文化内涵是什么?等等。张伯瑜《论中国弓弦乐器家族形成的原因》对这些问题给予了回答。作者的研究表明,胡琴在历史上更多不是以一种独奏乐器的身份出现的,而只是戏曲音乐中的伴奏部分。作为中国传统音乐重要组成部分的戏曲音乐,由于流传地域的差异等种种原因而形成了三百多个剧种,为了适应不同剧种唱腔的特色,于是便产生了各种不同形制,不同风格的胡琴的“变体”。通过比较西方交响乐队的组成特点,现代意义上的中国民族管弦乐队的建立,也可说明中国传统音乐思维的转变,即由原来的“戏曲思维”逐渐转向“乐队思维”。

第六,关于某乐种命名的原因分析

中国传统音乐中乐种命名的由来,也是一个十分有趣的课题。在目前各类乐种的名称中,有沿用当地人民群众习称的(如信天游、花儿、山曲等);
也有来自音乐工作者或其他文化工作者重新命名的(如江南丝竹、京剧、豫剧等)。如“河湟花儿”这一名称,即来自音乐工作者的命名。卜锡文在《“河湟花儿”命名之缘由》51中,探讨了他提出“河湟花儿”这一名称的缘由。与以上其他原因分析不同的是,这是作者对“自己”进行的原因分析。其内容有三:一是“命名之标准”。计有三点:1.能概括本体系花儿的主要分布状况;
2.能体现本体系花儿流行地的历史与现实因素;
3.尽可能运用已有词汇,不生编硬造。二是“‘河湟’与‘河州’之比较”。结合文献考证和对这两个概念内涵的比较,作者探讨了为何不选择“河州花儿”的原因。三是“‘花儿’与‘少年’之比较”。结合20世纪以来花儿研究的若干文献,讨论了为何不采用河湟地区对山歌的旧称(“少年”)的原因。

综上所述,所谓原因分析实为音乐事象的因果关系分析。音乐作为一种人文事象,因果关系的复杂性、多样性自然不言而喻。比如,其间既有一因多果,又有一果多因,还有互为因果的情况;
因果关系既有必然性,也有偶然性;
因果之间还可以相互转化,在一定场合下为原因的,在另一场合下可以为结果,反之亦然,由此构成无限的因果链条52;
等等。从笔者检索的文献看,原因分析的实例目前还不多见。因此,这方面是研究的薄弱环节。

六、结语

音乐研究论文范文第2篇

(一)引言

关于意识形态,《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的解释较为祥尽,也较为客观,它解释为“社会哲学或政治哲学的一种形式。其中实践的因素与理论的因素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它是一种观念体系,旨在解释世界并改造世界。最早采用‘意识形态’(ideology)这一名词是法国革命时代的一位名叫A.L.C.德斯图.斯.特拉西的哲学家,他用这个名词表示他所称谓的‘观念科学’,与那些解释性的理论,体系或哲学是有区别的,它是一种负有使命的科学;
它的目标在为人类服务,甚至拯救人类,使人们摆脱偏见,而为理性的统治作好准务。”这当然是对意识形态较为狭义的定义。《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进而归纳出它五个方面的特点:

1、它包含一种关于人类经验和外部世界的解释性的综合理论;

2、它以概括、抽象的措词提出一种社会政治组的纲领;

3、它认定实现这个纲领需要斗争;

4、它不仅需要说服,而且要吸收忠实的信徒,还要求人们承但义务;

5、它面向广大群众,但往往对知识分子授予某种特殊领导任务[1]。

广义说来,在现代社会中,任何一种社会中所盛行的、具有强势的思想形态都可泛称为意识形态,如形形的国家主义、民族主义、各种流派的社会主义。较之于古代、近代社会,现代社会中大部分争端,如中东、两伊纷争,东欧的民族争端,都可归并为意识形态之争[2]。意识形态的广义定义,似可暂定为:在一个社会中占主导的、被强化的思想形态。在社会中占主导的思想形态意指已形成稳定势态,在社会上已广为推行的思想,而且具有完整的一整套理论体系表述方式。它被强化的方式包括:通过各种传播媒介、教育机制、或采取极端的武力形式强迫接受等。在特殊情况下,诸如战争、灾害之时,意识形态起到凝聚人心的功用,这是其他一般思想形态所望尘莫及的,这种情况之下意识形态会起到良性作用。而在通常的、一般情况之下,意识形态作为一种强势的思想形态,负面的作用是:它也会强制渗透到社会生活,人群的意识深处等角落,从而对各类具有相对独立存在的价值体系造成极大侵害。从常识看,每一个社会中都具有相应的意识形态,它既可以来自于传统文化、思想,也可以从其他来源获得,它也是是社会赖以凝聚、团结的思想倾向、动力,但本文的意识形态除了包含这一点,更重要的是意指具有极权倾向的政治意识形态以及在现代社会盛行的经济意识形态。这两种意识形态经常跨越出自身界限,侵犹进其它领域。前苏联三十年代的大清洗运动、希特勒在法国掀起的排犹狂潮、美国的麦卡锡主义、法国六十年代的运动某种程度上都可视作这一类强化的思想形态侵蚀、渗透到各个社会领域内所造成的后果。在我国,自1958年伊始,成为强势的政治意识形态一直在各种学术思想、社会思潮和艺术门类中占君临地位,它所造成的巨大破坏力早已有目共睹、无需多说。那么,这一类强化的意识形态必定有其历史的源头。

(二)意识形态的起源

英国数学、科学哲学家、罗素的老师诺斯.怀特海说过一句关于思想史极其精辟的一句话,大意是西方哲学都是一系列关于柏拉图哲学的脚注[3]。柏拉图的思想,尤其是政治思想,既是西方政治思想的源头,又是最早而又最完整的极权主义理论[4]。对此理论的梳理远非本文所能做到,它的理论其结论可大意表述为:国家本身是至高无上的,凡于此有利的事情便可行,反之应该禁止。柏拉图据此构建了一个“理想国”,在这个完美的“理想国”中,国王,即最高统治者是什么人呢?

柏拉图的回答是“哲学家国王”,因为只有他才懂得“理念”的秘密,懂得永恒不变的原则,洞悉万物的本质。为什么在柏拉图的理想中,哲学家应做为国王?答案是:柏拉图的思想决定了这样的安排,柏拉图的思想中,理念世界是唯一真实的世界,而尘世、现实世界只是理念世界的影子或摹本,但在尘世之中,能够感知、洞察到真正理念世界的唯一一类人,就是哲学家,他能够看到普遍化的真理,能够知晓理念世界的存在。在这个国家中,艺术家乃至音乐家没有地位,如果有的话,那么它们也是用来鼓舞士气或凝聚人心的,如果只有愉悦、游戏的功用,那么就应被从国家中清除掉[5]。这种理论在现代社会中就可表述为:对占统治阶级地位的一切文化活动,必须设立审查制度,并进行有效而不断的宣传,以模造和统一他们的思想;
对教育、立法和宗教的一切改变都必须加以防止或压制。以常识眼光看,这种理论当然有些走极端,但千百年,无数胸怀大志的思想家、政治家、艺术家一再受其诱惑,通过各种方式阐释它、继承它、发扬它,留下无数这种理论的摹本,必须承认,这其中有一些极粗疏,而有一些却经过精心构造,十分精致而具有极大煽动力、号召力,它们正是现代盛行的种种意识形态理论的来源[6]。黑格尔的艺术史思想渗透了柏拉图理论思想的痕迹,这种思想力图从历史的现象中推论出一种绝对的先验之物,透过错综复杂的现象去把握绝对精神的流变。把某一类艺术或某一类音乐视为民族精神或时代精神的代言物、代表,这正是艺术或音乐中意识形态的表述。必须承认,这种理论对从事艺术史的人具有极大的诱惑力,它力图从复杂多变的艺术发展过程中理出清晰的线索,对于划分线索,统观整体的确不可或无,但它无助于深入理解和探索特定情境中的艺术事件和作品[7]。却衍生了许多空洞的话语。音乐美学及中外音乐史研究中,由于长期受制于此类意识形态,长期以来不仅导致提不出重大的原创类问题,而且还导致了一些伪问题的提出,而从逻辑角度看,从一个假问题或伪问题是引不出真答案的,如“中国音乐应走向何方”、“中国特色的民族音乐应是什么”、“人民需要什么音乐”等等。一个著名的例子是关于肖斯塔科维奇《第七交响曲》,在国内的许多音乐史书中、音乐欣赏类书籍中大都把此曲与列宁格勒保卫战联系起来,且绘声绘色,逐段解释,但据最近重印、首次公开发行的《见证》-肖斯塔科维奇回忆录中,肖斯塔科维奇自己却回忆:“《第七交响曲》是战前设计的,所以完全不能视为在希特勒进攻下有感而发,‘侵犯的主题’与希特勒的进攻无关。我在创作这个主题时,想到的是人类的另外一些敌人……我的交响曲大多是墓碑……”[8]。这本据记录者伏尔科夫所说,在这本每一章都有肖斯塔科维奇签名的回忆录中披露了在斯大林时代政治意识形态重压下,音乐家的处境和所遭受的从肉体到精神上的压制,值得所有从事音乐学工作的研究者深思,但至今在中国音乐思想界却少有回响。中国情境中,尤其是音乐思想、方针中意识形态的影响的另一源头,便是前苏联极左艺术理论。虽然这一派的理论在今天早已被从各个方面加以批判,但其留下的影响仍存在于许多人的心中,在意识形态影响最为严重的音乐学研究领域,还极少有人触及这个“元问题”。

正象许多具有“中国特色”的事物一样,中国情境的意识形态除了有源自西方思想中的源头之外,它在中国之所以长盛不衰,也有其中国思想文化中得以生长发育的温床。这个温床的起点似应划在西汉董仲“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前后。在此之前,儒家应该说只是个松散的民间性思想流派,在先秦诸子“百家争鸣”之中,它有时略占上峰,有时又隐没不现,还有时它甚至不是最为突出的一员。在孔子的言论记录《论语》之中,充满着各种常识性的论点,同时也带有一种怀古倾向,对音乐的态度,既有“移风易俗,其善于乐”的功利主义观,观点,又有“三月不知肉味”的个人化观点,同时还有偏激一些的如“放郑声”的论点。总之,先秦儒家在音乐趣味上倾向于正统、怀旧,儒家在其理论上偏重于强调“关系”,重群体,重阶层,轻个人。西汉之后,儒家一跃而成为官学,经过强化的儒教,原本便具有强烈的功利性,入世性,成为官方的“儒教”之后,重“集体”或“集团”而轻个人或“个体”的一面得到强化,它的理论在许多方面被视为“绝对”而不能更改,孔子也一跃而成为“素王”,在此之后,儒家学说历经每一代后继者的阐释、注释、理解,从而成为中国历代知识阶层的深层意识形态,也可以称之为“文化心理”。它与西方意识形态思想的契合点基本有:

(1)整体主义-整体大于部分,整体重要性强过个体;

(2)民族或国家、“集团利益”大于个人、个体;

(3)重权术-即重权力的集中与分配秩序。

从现代的角度看,这些特点都具有传统社会思想形态特征,在传统类型的社会中,知识和利益集中于小部分人手中,他们作为既得利益的获益者,为了维护氏族、部落或城邦的整合性,必然要借助于整体性观念,并使这一观念神秘化、神圣化,拒斥任何意义上的变化,维护被神化的等级次序。当传统类型的社会面临解体的危机时,这一类整合性观念便一再得到强化……我们已经看到,意识形态理论在历史上有其源起,这足以说明它的源远流长,但在二十世纪它竟然愈演愈烈,纳粹德国大肆屠杀犹太人,前苏联斯大林主义时期知识分子,艺术家等残酷迫害,以及中国之中对文化、思想的极端仇视,虽有许多揭露性、研究性文章,但大都针对意识形态的者、创立者,却对其具体行动的实施者-群众或人民抱以同情或开脱,并以“受人利用”“蒙蔽利用”而不予质疑,但实际上,意识形态理论形态中维护整体性的一面所笼络的正是无数社会中缺少自我意识的大众,这也正是它施以权术的秘密。正是千千万万由个人组成的“群众”“人民”具体实施了许许多多残酷的行为,意识形态作为一种实践纲领,它唤起了许多人内心深处存在的原始欲望。意识形态理论对其异端的镇压,根本不输于历史上的宗教裁判所,或焚书坑儒,由无数个体组成的大众深深受其诱惑,那么这些种种强势意识形态理论能在许多人心中激起狂热,除了历史文化的传承因素,时间因素之外,还有超时间的心理起源。意识形态在心理上的起源,从人类学方面看就是原始部族的居民或早期人类社会中的人们对宇宙万物的神化或魔化,这其中也包括对音乐、绘画、文字等艺术的神化心理,即赋予音乐、图画等艺术以魔力[9]。

古希腊音乐理论中;
尤其柏拉图理论中关于禁上某种类型音乐的说法、中国古代儒家的“放郑声”,墨子理论中的“非乐”,直至二十世纪纳粹德国和斯大林时代禁止犹太人音乐的官方规定,既有其理论形态本身的原因,更有其更普遍意义上的心理起源。人们普遍对音乐、艺术既敬畏其神奇,又仇视其力量,既兴奋它们能影响情感,又恐惧它们能麻痹斗志,意识形态理论中的艺术功能说恰好投合了这种心理,这也是现代意识形态艺术理论的重要心理起源。相对于几百万年的人类原始时代,从原始社会过渡到现代社会的时间极为短暂,人类心理中存在的神化事物的情结历经宗教意识形态而至现代的思想意识形态而保存至今,甚至还要一直存在下去。

由此观之,音乐救国论与音乐亡国论起因于同一源头,正在于它们共同夸大了音乐的魔力,在古希腊神话中有塞壬王歌声的传说,在现代社会中也有“黑色星期五”和种种对音乐的神化传说,都足以作为佐证。

(三)意识形态理论的特点

作为强势的思想形态理论,它之所以投和人心,广泛对社会生活和每一个体进行渗透,影响艺术理论的发展,侵入许多相对独立存在的价值系统,正在于它自身具有十分鲜明的特征,虽然存在着种种意识形态,它们可以千差万别,但至少有三个特征是它们所共同具有的,这三种特征形成大多数意识形态的特点,使其具有其它哲学理论,文化理论所不具的坚实性。

首先是整体主义。当黑格尔把思想的运动归结为回归理念的运动、当国家主义者把国家做为一个有机体、当极端的民族主义者强烈排斥异族“不纯的血液”时,他们是在用整体主义的思维把复杂的社会结构,思想流变,不同个体千差万别的形态简化成抽象的实体,名词。这的确让人产生一切都一目了然的幻觉。把艺术史上纷纭多变的发展简化成清晰明了的公式,的确很有诱惑力,但这却让我们忘记了另一端,那就是:艺术史的主体是艺术家本身,而不仅是某种民族或风格的混合整体[10]。意识形态的执行者在建立艺术审查机构时,奉行的也是整体主义,正象柏拉图在《理想国》中所说,“为了国家的利益”,个人必须让步。现代社会则以“人民的利益”“民族的利益”“政党集团的利益”等等理由取缔或推行某类音乐、书籍,乃至异类思想。

其次是历史决定论或历史主义。它的主要思想可表述为:历史的运动有其方向、趋势,而且这趋势、方向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在艺术史中它往往以艺术进化论的形式出现,正象有体生物的进化一样,音乐体裁,形式也有以简单到复杂的发展的趋向,从中国许多地方音乐的发展一直到西方音乐中奏鸣曲式的发展都可见出进化论的运用,但简单的套用生物进化论,却忽视了艺术本身独立的审美价值、人文价值。进化论泛滥在艺术史研究中起始于十九世纪达尔文进化论,生物进化论随着十九世纪社会运动的发展,逐渐成为强势的意识形态,渗透入许多政治思想,哲学思想以及艺术史之中。德国音乐学家保罗·贝克在最近一本通俗音乐史中开宗明义说:“历史是一幅展示人类生命历程的画卷。作为一种艺术形式,任何时期的音乐都完全平等,而且可以反映音乐创造者的性格特征。艺术形式没有进化,只有变化,这是我们研究音乐历史的基本观点。”这段话可以让我们深思音乐史、艺术史研究中隐藏的意识形态因素究竞有多少。

意识形态第三种特征,便是它所宣称对科学主义的信奉。意识形态理论强调理论自身的科学性,这种以科学性、或唯科学论、以科学的精密为准绳的倾向源自于西方十八世纪启蒙时代,由于近代科学发展迅速,人们越来越倾向于以科学的严密性和客观性衡量各类理论和规范。直至当代,仍有大多数社会科学、人文学科强调自身理论的科学性。以科学性去衡量理论自身的严密、逻辑一致,自然不会有错。然而意识形态理论强调自身科学性,实际上是把科学等同于某种绝对的,不可争议,不可辩驳的权威性。这种误解源自于十九世纪人们对科学的理解,如今我们认识到,科学理论也要经过证伪,接受检验,科学之所以在这个时代取得飞速的发展进步,正在于它经受了最苛刻,最严密的检验,而科学的方法便是经由最严格的批判所控制的解决我们问题的试探性尝试[13]。科学的成长正在于它迅速更新的能力,我们对科学自身的认识也在逐步深化。在中国,逐步摆脱传统意识形态外衣的马克思主义也承认其自身也在发展、吸收其它合理因素,扬弃掉原本残存的不合理部分,这才是它自身真正具有科学性的标志。回到前面,我们看到,意识形态理论一方面误解了科学的性质,另一方面又亮出其科学性,凸显其权威性,拒绝任何角度,任何意义上的证伪和辨驳,变成现代意义的神话,这又是古老的极权主义理论、一元论在现代的翻版。

(四)意识形态的危害和艺术(音乐)的特殊性意义

意识形态作为一种强势思想形态,它势必要求进入广阔多变的社会生活和每一个单独的个体思维之中,但我们回顾往昔,德国的排扰主义对门德尔松等犹太人音乐家、艺术家的抵制,俄国(前苏联)对犹太人音乐的排斥四五十年代日丹诺夫对苏联音乐家艺术家的迫害,中国期间对德彪西、瓦格纳等“腐朽没落的资产阶级音乐家”的大批判、纳粹德国对非我族类的犹太人思想家、艺术家的屠杀、查禁等都是以意识形态的强势思想介入音乐艺术领域的直接或间接恶果。我以为我们一般知识分子,尤其是从事音乐学或艺术史研究的人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意识形态,特别是政治意识形态,对音乐、艺术等相对独立的价值形态侵害的直接后果,便是使其对象本身成为其附属品、依附之物。意识形态用先在、先验(也就是不可证伪的理论)的思维定式来框定艺术的功能、作用,而无视音乐、艺术自身相对独立的规律,对其自身的健康而多元的发展造成极大伤害。

如果有足够的认识,我们应能看到,而且应该能认识到,组成社会的三大系统、政治、市场、文化必须保持相互影响,但更要相对独立的关系。特别是在我们的国家正在形成的市场化趋势(这是继政治意识形态之后又形成的一种强势语语,一种新的意识形态语言)。当然,在音乐艺术相对独立的前提之下,市场化会极大促进音乐艺术的繁荣和兴旺、传播和发展。但是一个健全的社会,绝不仅仅靠市场机制分配知识和艺术。举众所众知的例子,美国一年一度的电影艺术学院奖,如果客观地看,它更多的着眼点是那些取得艺术与市场价值相对平衡的影片,而置某些标房收入极高而艺术性差的影片而不顾。如果一味听任市场机制,让它的标准膨涨到极端,那么这样带来的危害和恶果并不会小于或期间极端政治化带来的对艺术、知识的损害。在并不太遥远的过去,我们曾经犯过把政治标准与音乐文化价值等同的错误,而今却走到另一极端,即把市场价值与文化价值完全等同起来。音乐,正象人类任何的文化创造一样,它在人类价值系统中自有其自身超越其生存的价值地位,它既被无数个体的心灵所感受,又提供了为它所化的人超越现实生活的理想和生存动力。然而当这样一种相对独立的价值屈从或臣服于另一类完全不同的价值观念之时,其后果可想而知。因为这将对音乐、对任何一种门类的文化艺术造成深深的创伤。在我们日趋发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之下,音乐艺术的繁荣与多样,其前提既不在于完全走向市场,也不在于依附任何一类权力集团,更深一层的前提应是它自身独立存在的价值得到承认,其二便是音乐艺术自身的多元化、多极化,从任何一种强势意识形态系统中走向相对独立。在以往,我们曾走到音乐政治化的极端,八部样戏,一本语录歌;
而今却似乎走向另一极端,在艺术市场化的意识形态口号之下,将一切都拿到市场上去衡量其价值,但其结果并未形成音乐艺术多元化的繁荣,却造成低劣的流行音乐,大众卡拉OK的泛滥,严肃音乐的品质也日益下降。把文艺团体和音乐院校片面、极端地推向市场,这背后不仅是商品经济的强势意识形态,其实它也是社会的管理者在推卸自己的责任。音乐艺术的多元化真正的动力应来自于思想的多元化,没有思想便无从拿出真正象样的作品,其实这也正是我们日趋疲软和苍白的流行文化的教训之一。

我们的文化传统以及长期以来推行的政治意识形态,其中一个重要特征就是重集体、集团、轻视个人和独立的思想,我们许多人,对现代社会中民主制的理解也大多仍停留在“少数服从多数”的水平上,极端之时甚至以国家、民族的名义去压制个人创造。在市场经济的今天,这种传统思维形态也披上一层新的外衣,以“大众”“多数人”“群众”等名义去推行强势意识形态,造成品质低劣的流行艺术、流行音乐大肆泛滥。

我们应该明白的常识是,在现代社会中,真正在推进文化、发展艺术的主体,既非某一种集团和利益团体,又非抽象的民族国家,而是富于创造力的个人,正是无数这些有独立个性、富于天赋的个人才真正去推进了音乐及一切艺术水准,只有营造一个允许他们生长的大环境,建立一种宽松的制度性构架,把意识形态的直接、间接渗透减到低程度,才能便其走向真正的百花齐放。争相辉映的局面。

从事音乐学研究的人,正如其它从事理论工作的知识分子一样,其创造性不仅在于解决什么问题,而更在于提出什么样的问题,在我看来,意识形态与音乐的关系正是这样一个问题,而且是一个元问题,任何从事音乐研究的学者迟早都会遇到它,我们应该正视这个问题的存在,并尽量做出自己的回答。作为知识分子的一种,音乐学者如果缺乏对思想史,对社会现实的关注、了解,缺少对人类充满终极关怀的人文精神,缺乏对除物质之外更深远的精神生活的追求,那他很难配上知识分子的称呼。我们应该从自身做起,从我们每一个人做起。

注释:

1,参见《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2,参见《民族冲突和宗教争端》,杨灏城、朱克柔主编,人民出版社

3,参见《科学与近代世界》,怀特海著,商务印书馆

4,参见《开放社会及其敌人》,波普尔著,山西高校联合出版社

5,参见《理想国》,柏拉图,商务印书馆

6,参见《开放社会及其敌人》,波普尔,山西高校联合出版社

7,参见《艺术与人文科学》,贡布里奇著,浙江美术学院出版社

8,参见《见证》,肖斯塔科维奇口述,伏尔科夫记录并整理,叶琼芳译,花城出版社

9,参见《关于艺术家形象的传说,神话和魔力》,克里斯、库尔茨合著,浙江美术学院出版社

10,参见《图像与观念》,范景中著,岭南美术出版社。

11,参见《理想国》,柏拉图著,商务印书馆

12,参见《音乐的故事》,德国保罗·贝克著,江苏人民出版社

13,参见《猜想与反驳》卡尔·波普尔,上海译文出版社。

参考书目:

《十九世纪西方音乐文化史》,朗格著

《肖斯塔科维奇回忆录》,伏尔科夫记录

《西方音乐史》,格劳特著

《开放社会及其敌人》,波普尔著

《大不列颠百科全书》

《艺术与人文科学》,贡布里奇著

《美学》,黑格尔

音乐研究论文范文第3篇

诠释的角度

对於巴哈的音乐,有一个很普遍的看法,认为巴哈音乐中诗的文本与音乐语言的关系具有图象的特性。音乐学家史怀哲(AlbertSchweitzer,1875-1965)曾为文将此一看法推而广之,在该出名的作品中,他写道:「巴哈音乐创作中最重要的观念,是图象的诗意。作曲家追寻图的意象图的意象被视为诗文与音乐的中介。此後,史怀哲将巴哈定位为无人能超越的描述性音乐的大师,从而运用许多主要动机(leitmotive)的资料库,一字一句转文为音,作为巴哈音乐语言的真正词汇。与史怀哲同一诠释派别的毕洛安(AndrePirro)从事《巴哈音乐语言词典》的编纂,他写道∶「藉由该词典的贡献,巴哈音乐语言里文本与音乐图象的固定的对照性,将会展现在我们面前。

以上「图象派的诠释并非全无道理。事实上,巴洛克时期的音乐为了表现,精心创造了精确的音乐修辞,组合了富节奏性而和谐的形象、上升乐句或下降乐句的剖析图面以及休止符的停顿,而每一个单元都附予一个象徵的意义。巴哈十分熟稔巴洛克音乐的修辞法,并加以充分运用。耶稣受难曲、清唱剧(cantata)、管风琴合唱曲等气势磅薄的创作都充分流露巴洛克音乐的修辞特性。依照此一修辞的精神,图象派认为与天有关或是图画意象中的天,可能会运用层层上升达到最高音的手法再现。反之,常在圣诞节圣歌中听到的,从最高音降到最低音的旋律,则意味著天上之子由天而降。至於居於心中丰繁情感的再现,根据史怀哲的见解,巴哈运用步态的主题传达心中的坚定或是犹疑,切分的主题表示疲惫,平稳的旋律再现宁静的主题,两个拉长的连音的主题表现耶稣所受的煎熬,连续的五、六个半音表达剧烈的苦痛,至於喜乐的主题也有很多类别加以表达。

然而,这样的诠释方式会遭到许多反驳的批评。当然,我们不否认巴哈音乐中表现的意愿。但是图象派所建立的诠释观令人质疑,因为过於著重音乐词汇的解释,无法诠释巴哈作品中全面结构的象徵意义,同时,图象派也忽略了巴哈音乐所依据的路德传统中,聆听上帝的话语所代表意义。路德对於探讨上帝简单再现的神学论点,给予毫不留情的抨击∶「神不是由天而降,就像人下山一般。神在天上,留在天上,但同时也在人间,留在人间。不需要多言,因为天国就在人间。有人以幼稚又愚蠢的方式谈论天国,替耶稣打造一个高高在上的住所,就像鹳鸟筑在树上的巢,这些人真不知自己所言何物。巴哈音乐创作源於正统的路德传统,并没有陷进「幼稚愚蠢的再现手法。如果我们希望以图象的观念寻找巴哈音乐中天与心的体验,我们将会误入歧途。那麽,究竟采取何种路径才会达致正确的诠释观呢?

音的感受性

若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不须运用太抽象的理论切入。我们只要在教堂作礼拜的时候推门而入,参加祭礼的进行,体会牧师与唱诗班的领唱者之间奥秘的关连,我们不可能没有丝毫的感受。牧师与领唱者各占一方,但两人事实上共同完成一件工作∶在信徒参与的团体中宣告上帝的话语。前者站在讲台上,後者领著乐手与歌者,坐於管风琴前。两个人物,两个地方,却完成同样的一件仪式。

宣告上帝的话语事实上是信徒生活的重心,正如圣保罗的名言∶「信仰出於报道。路德重新发现圣保罗的中心思想,乃是创造新式礼仪的神学之钥,同时推崇耳的感受性,而非其他感官,更遑论眼所见的图象。十六世纪的宗教改革倡导回归上帝的话语,彻底改变了基督宗教的面貌。仪式成为上帝的话语的宣告之所,根据路德的说法,聆听上帝的话语就是聆听福音「活的声音。

接续而来的问题在於,我们如何让福音「活著的声音在信仰团体中具体的回应出来?路德认为经由口语的报道,福音「活著的声音可以传达到人的内心深处。路德全心将母语运用在礼仪上的用意,是因为他坚信,若没有母语的感受性,无法表达灵魂与上帝之间活生生的关系。路德依据这样的精神,首先将圣经译为德语。他曾说道∶「语言应该在融炼的状态,燃烧喷涌,其精神从中升华,宛如蒸发的泡沫,而字词应是活著的,应该不断行动。同时,语言的整体是活泼的,语言的各个要素应该要参与上帝的圣神与真理的生命。如此一来,语句就会得到火、光与生命的纯炼。语言在此被视为源於真气的律动,源於音的感受性,也被视为活著的肉体。巴哈的音乐创作源於巴洛克音乐路德传统的音的感受性,我们应该由此寻找巴哈的音乐风格。音的感受是上帝的话语的回音,上帝的话语会让肉体产生感受,并触及心中的欲求。

路德有句名言∶「上帝的话语与音乐最密切的结合。事实上,经由圣神之器绛A福音进入人的内心深处,透过人心不论或善或恶同样奔放、热情的情感,从而引发心中回应上帝的答案,让上帝听见,有如圣经《雅歌》篇章中新郎与新娘的一问一答。音乐超越其文化功能,精妙地将心灵的泉源W帝的话语,传递到每个人的心中。在巴哈创作的清唱剧中,巴哈以《雅歌》爱情神秘结合的寓意,构思灵魂与上帝的对话,是表现此一音乐感受性的典型代表。由此可知,巴哈音乐世界的多重比喻所重视的是听觉,而非视觉。

巴哈开启了象徵的多重意义,我们应该将他的音乐置於聆听上帝话语的前提,因为藉由聆听,上帝的话语会进入内心最底层,并进而转化人心。巴哈的音乐绝非「描述性的音乐,也非配合歌剧演出而作的音乐。巴哈的音乐诚如巴哈所言,他的音乐是为上帝的荣耀而写,是为灵魂的「再创造而作,由此他订定个人音乐风格的终极目标,就是将居於人类内心的欲求导向超越一切的上帝。上帝无法被看见,然而,却可以被听见。

我们将由此观点来检视天与心所涵盖的层面。谈论巴哈的音乐,我们不能拘泥於再现手法或是图象主题。只有透过巴哈音乐中的多重比喻法,天与心的面貌才会完整地呈现出来。

天与心的面貌与巴哈的多重比喻法

「天具有一种普遍性的本论文由整理提供、象徵性的特质,诸如无法抵达的高度、巨大的、开放性的、幸福的、神的居所或是「空等意涵,巴哈的音乐也不脱离这些象徵,特别是在「上与「下的观念。当巴哈思索「教义与「生命的关系时,天的意涵对他而言与路德所赋予的意涵是相同的。路德曾说∶「教义与神同在,生活与人类同在。生活属於我们,教义不属於我们。教义有如从天而降的阳光,照亮我们、振奋我们、引导我们。教义应该是完全的纯洁,这是绝对必然的。因为教义是我们唯一的光明∶教义照亮我们、引导我们,为我们指出通往天上的道路教义应该仔细地与生活区分开来,教义是天,生活是地。在此教义被赋予天的象徵,是绝对在人之外的,除非透过信仰,否则是绝对无法触及的。事实上,上帝的话语会经由耳在我们内创造欲求的妙出。分歧的心只有走出自我,回归上帝的话语,才能找到自己真实的内在。因此,天应被视为信仰经验中最外在的一端∶上帝的话语。最外在的上帝的话语会呼唤内心去寻找、去发现个人的终极之所,就是心中真实的内在泉源。对人而言,心与天应被解读成两极,最内在的一端是心,最外在的一端是天。

有个问题随之浮现脑际∶「最具外在性的上帝的话语如何唤醒我们内在深处的欲求?更精确的来说,信仰的论述并不是信仰的行动,讲道理并不是过生活。上帝的话语降临到人心深处後,如何转变成内心与耶稣救世主的相遇,但不会流於简单抽象的话语,或只是心灵体验的几缕轻烟?

这里我们必须指出,从上帝的话的内涵到信仰主体的诞生,其中我们应可看出一个秩序的转换。我们从「文本y,到「文意之外犒L渡,就是从信仰说理的教义层次,转到接受信仰而行事的人生层面。然而,依路德的神学角度来看,这样的过渡中,音乐与人的肉体、心灵的距离,比起音乐和信仰话语内容的距离,应是更为接近,因为音乐会在聆听的人的肉体与心灵中落实「说的内容。此时,话语不再是语词,而且会在音的感受性中得到血肉。音的感受性在此不局限於歌声中说出的话语,而该以更广的角度来看,指的是具有象徵肉体意义的音乐作品。

巴哈音乐世界中,透过音的感受性的肉体,从信仰的宣示到心的体会,从天到心,出现一个过渡。这样的过渡也是巴哈音乐全然独创的结构。他所创作的音的结构的方向,众所周知,是天才的展现。因为巴哈甚少从事新的音乐形式的创作,而是汲取传统中杰出的形式,从心灵体验的角度,给予音乐结构特有的意义。

音乐是时间性的艺术,但也不排除空间的体验。音乐结构首先要考量的是音与音之间的关联。音乐中没有任何曲风的要素能够独自存在。相反地,高音与低音的差距、节奏的对比、赋格中主题与反主题形成的张力、各调性不同的音色,都会浮现一个空间。在巴洛克音乐里,特别是巴哈的音乐世界,空间的体验会浮现一个层级的观念,举例来说,从高音到低音的转移、从流动性弱到流动性强的改变,或是从简单到复杂的转变,都可见到空间的转换。

透过音音之间的关联与层级的观念来谈论巴哈的音乐空间,必须将空间流动性的转变置於首要的地位。透过圣歌旋律所提供的作曲的基本要素以及旋律所给予空间意义的前导,空间的流动性从而诞生。此外,简短的动机透过不同音域、诸多不同却和谐的音色相互呼应,会不断产生丰繁的效果,有如镜子反射的影像一般,空间的流动性从而诞生。

空间的流动性表现出时间的独特体验。受於形式与调性的限制,音乐创造的是封闭却又循回的空间。然而,巴哈在此一空间放入时间的定向,对於无边无际的天,以不连续的方式如停顿、节奏的切断、半音性、上升下降音的暂停等来处理,以求方位转换的可能性。在文本说出或唱出的过程中,内心忽然浮现的欲求的独特体验,就是方位的转换。这个方位转换的过程正描绘一个故事。从清唱剧、圣咏合唱曲或是耶稣受难曲的开始到结束,事实上交织著一个个阶段性的故事,也是充满危机的时刻。在聆听上帝的话语的过程中,随著内心的微妙感受与个人自由的奥秘,会不断体验吸引与排斥的力量。巴哈音乐作品的历程告诉我们,上帝话语在聆听者的生活中成为血肉的故事。音乐形式的历程所呈现的,是天与心的过渡。

我们已经感受到路德传统的巴洛克音乐中,巴哈音乐里的天与心的体验。音的感受性会让我们了解巴哈音乐的多重比喻,并非再现文本的图象,而是当我们聆听从外而来的上帝的话语时,在内心最深处所产生的回响。这样的体验表现出巴哈音乐结构的流动性,此一流动性有一循回的空间,然而却透过时间的定向,让我们解读天与心相遇的过程。接下来我们将评论并探讨巴哈音乐作品如何面对天与心的交往,所选取的每一部作品各自展现不同的眼光。

二、天与心的交往

天的开启

巴哈在晚年申请进入密思乐音乐学社(SocieteMizler)时,需要提交一部对乐理具有重要贡献的创作。他选择编写一部管风琴作品,以求充份展现其独特的创作技法,曲名为∶「我从天上来∶耶诞节圣歌卡农形式的变奏。这部作品展现了巴哈从精确与象徵的音乐思辩里所提链出最高妙的形式。在编写的过程中,巴哈希望能够表现他对乐曲研究最纯熟的一面,同时证明他的音乐技法之源w传统的圣咏合唱曲,是永不枯竭的。音乐历程的冒险和心灵层面的探索,是巴哈音乐永不分离的两个主题。

早在西元前七世纪,耶稣降世之前,先知依撒意亚曾对上帝呼喊:「啊!望你冲破诸天降下。巴哈写的这曲耶诞节圣歌VomHimmelhoch(我从天上来),正是对依撒意亚呼喊的回音。先知从心而发的呼声被听见了,因为天开启了。此乃巴氏的耶诞节圣歌中所歌颂的、所描述的主题,以下是第一段:

我从天上来,

为你们带来新的好消息,

许许多多的好消息,

将经由我的歌声告诉你们。

这曲圣歌首先是由一个来自天上的天使,宣布耶稣诞生的消息:「我从天上来,为你们带来新的好消息。接著,这位天使邀请我们共同默想、沉思耶稣的降临的意义:「我要留心,注视马槽中的婴孩。最後,天使邀请我们唱道:「歌颂这美妙的曲子,让我的心不断产生喜乐之情。文本首先引入一段来自天上客观的宣布,是来自外在的,而结束於人们赞美的歌声中,即是内心最完美的表达。这正是耶稣诞生的好消息的宣告逐步在人心内化的过程,在这样的过程中,心灵情感的回应自然而生。

然而,文本所说的还不只这些。事实上,宣告从天而降的叙事与叙事在心中内化的过程中,还包含了它自身神学的评语。这个婴孩被指为「救世者,他「从罪的边缘走向我,为了净化我。再者,文中也指出这个婴孩的吊诡性∶他掌有宇宙之源,但同时却又「嵌在我的心中。因此,心成为天的住所,令人惊讶,但更令人喜悦,巴哈在曲中加入的温柔的摇篮歌调(ledouxairdelaSusannine)正表达此等欢欣之情。

我们可以看出,巴哈的音乐除了表达上述内化的过程与心灵情感的回响之外,还表达出圣歌文本的神学架构。因此,本人将分析圣咏合唱曲中,乐曲的编写方式与风格的明显转变。首先,个人提出乐曲编写方式的转变。歌曲的第一个变奏中,我们可以运用管风琴变换各种乐器声音的即兴独奏,来突显主声部的旋律,其他两个独立的声部则以卡农的形式编写。到了最後的变奏,却相反地,主声部的旋律也以卡农的形式来处理。由此可知,从第一个变奏到最後一个变奏中,合唱曲中的主声部与卡农形式的编写有所改本论文由整理提供

变∶合唱曲中主声部的旋律逐渐内化到卡农的声部,直到与卡农的旋律合而为一。

除了乐曲编写方式的改变,我们还可以见到曲风的转换∶从卡农的严谨性到歌声即兴的自由性的过渡。客观的来说,卡农的编写方式无疑地是「固定的,而歌声的感受性却可以随著即兴的情感与想像作出装饰乐句或是装饰音。在第三段的变奏中,我们可看到卡农多了一份装饰风格的自由性,而在第四段变奏中这样的风格达到极致∶在这段变奏中,卡农的第一部允许作出丰富的装饰音来追随著歌声的脚步。就这样,主声部与卡农的编写趋於一致,最後卡农内化进入主声部。

因此,变奏全面展现出一连串双重的变化∶一方面,主声部的旋律逐步内化到卡农的形式中,另一方面,卡农编写的严谨性也逐渐转化为主声部的自由性。

经由圣咏合唱曲的分析之後,我们可以看出圣歌的文本结构与变奏的音乐结构存在著一个明显的类比。主声部的节奏内化到卡农的过程,可以视为天使的宣示在信徒的心中内化的过程。事实上,这是出自於从外到内的、从天到心同样的韵律。主声部最後以卡农完成的意义,应被视为天使的宣告为在心中扎根,从而引起回响的表达。这样的转变必须论及卡农的理性与声部的感性。在巴哈的音乐世界中,创作的力量与精妙的编写绝不是技法的卖弄或展示个人高超的技巧。相反地,当卡农的严谨性逐渐变成有如主声部的装饰音,正是建构一条心灵冒险的道路∶天使宣示的好消息照耀人们的理性,触及人们的感性,之後就会在心中产生回响,最後人们开口唱出圣歌的礼赞,乃是对从天而降的天使,所给予的回应。

不同的时刻代表了心灵体验的不同阶段。变奏运用主声部的旋律,以多变的面貌,不同的音高,不断参与此一过程。然而,这样转换的过程会为我们揭露最初被隐藏的意义。我们必须透过巴哈转为音的圣歌全文,我们的心才能完全说出、唱出好消息的内容,这个好消息在一开始的宣布於天的开启∶婴孩被称为救世者,信仰在人心中诞生。

心的开启

天的开启创造了灵魂与上帝新的关系,天的开启会召唤心的开启。巴哈创作的闻名的圣咏合唱曲“Schmückedich,oliebeSeele”,表现了真实的皈依∶心的开启。现在我们将就此曲作进一步的评论,以下是圣歌的文本∶

装扮吧!被爱的灵魂,

离开罪的黑暗洞穴,

迈开步伐来到光明,

让你全身闪耀著光亮!

因为上帝充满了慈爱与恩宠,

现在要接待你,

而且支配天的主,

要在你的心中,建造的住所。

灵魂被邀请走出自我∶「离开罪的黑暗洞穴,迈开步伐来到光明。与上帝降临到灵魂的律动是相互呼应的∶「因为上帝充满了慈爱与恩宠,现在要接待你,而且支配天的主,要在你的心中,建造的住所。

巴哈音乐给予圣咏合唱曲的主题与动机的特色,让人更感受到灵魂的妙出与上帝的降临。事实上,对於天的开启或是闭合,巴哈运用的是上升、下降的对位法、平行的音阶或是反向的音阶来表示。上升下降的律动发展一个上与下的关系,象徵上帝与灵魂的交往。平行的音阶象徵灵魂与上帝相合的关系。反向的音阶则以闭合代表灵魂在罪的黑穴,而以开口象徵灵魂走出黑穴来到光明。这就是巴哈对位法的音形,绝妙地表现出灵魂的妙出,并准备让上帝在它内降临的历程。

天的开启与灵魂的妙出会伴随著装饰比喻法的转变∶「装扮吧!被爱的灵魂让你全身闪耀著光亮。这样的装饰比喻法透露出巴哈圣咏合唱曲的装饰性风格,换言之,曲中旋律的音符可以适用於不同音乐形式的装饰音的演奏。我们可以运用管风琴发出不同乐器的声音进行即兴独奏,旋律因而美化。装饰手法并非外在的装饰,而是在心灵历程所开出的花朵。当上帝居住在灵魂之中,会透过本身的美来装饰灵魂,使它更加美丽。的恩典让灵魂变得典雅。这就是为何灵魂的装饰是完全在虚荣与世俗之外的。因此,合唱曲中从内在的韵律转到装饰音,犹如从灵魂的内在律动转为焕发的光亮。

律动与装饰手法,是圣咏合唱曲最主要的两个特色。这两项特色不会相互排斥,反而道出了整首圣咏合唱曲的历程∶触及灵魂与上帝关系的皈依的道路。更精确地来说,整首圣咏合唱曲表达了第一次皈依到第二次皈依的过程,引用下面的格言来表达最适切不过∶「有一段时间,灵魂活在上帝内心;
有一段时间,上帝活在灵魂深处。这样的反转说明了巴哈音乐从第一部份到第二部份的过渡。事实上,第一部份藉由较不开放的音乐空间以及复奏式,象徵灵魂在黑暗的洞穴中,相反地,第二部份透过和谐的音色以及愈见宽广的音乐空间,象徵心的开启与上帝降临的过程。

合唱曲中的音符在「天这个字攀到最高音,之後,下降的音符在「住所这个字降至最低音。所有的音层层上扬走向巅峰,之後又从这最高峰节节降下,这样的双重律动以音乐的对位法之上升、下降的剖面烘托出来。灵魂先转向「天,此处是上帝等待灵魂、招待灵魂的地方,灵魂静观此处,因为此处也是上帝降临的地方:上帝将在灵魂的内心深处建立的住所,请灵魂招待。最後,合唱曲停驻在一个延长音上,除去了所有的装饰音,让我们了解,当灵魂面对上帝时,最美的装扮,就是信仰的空灵。

我们都知道,音乐的装饰法易流於空泛的技巧卖弄或是过於随性而显得乏味,但是在巴哈笔下的合唱曲却展现了气魄∶巴哈的装饰法以音乐的形式划分了从灵魂到上帝的律动以及从上帝到灵魂的律动,同时,他最後不怕扬弃这样的装饰法,透过信仰的空灵,呈现灵在的盈满。

奇妙的交往

前面所讨论的两首圣咏合唱曲,让我们感受到心在面对来自天的上帝时,心被打开後所体验的味道与喜悦。这样的开启让灵魂来到光明,灵魂於是开始闪耀著光亮。然而,心的开启会经历许多怀疑与抗拒的阶段,心灵遂进入可怕的交战∶死与生的对峙。前面两首合唱曲已突显出心在罪的洞穴的黑暗期,但同时似乎让我们隐约望见远方的边缘,马槽中的圣婴有日将找回被遗弃的罪人。透过“JesusChristusunserHeiland”(耶稣基督我们的救世主)这首圣咏合唱曲,我们将全程历经这场交战的过程。对巴哈而言,天与心的沟通的经验可说是具有戏剧性的效果∶天与心的沟通只有在耶稣复活体验的交往中实现,换言之,来自上天的耶稣,体验死亡,进入最深的地狱後,重回上帝。以下是这首圣咏合唱曲的第一段∶

耶稣基督我们的救世主,

将神之怒带离我们,

经由他的受难,

透过他的救赎,带离我们离开地狱的苦痛。

该首合唱曲一开始在欢声中唱出,称呼耶稣基督为救世主:“JesusChristusunserHeiland”(耶稣基督我们的救世主),这样的称谓同时也指出他为我们所完成的使命,就是他拯救了我们。接下来,诗句依双重的律动让这个称谓与作品的意义更加明显∶转移的律动与替代的律动。第二句「将神之怒带离我们与第四句「带离我们离开地狱的苦痛都是转移的律动,但前者以上帝的角度观之,後者以地狱的角度剖析。替代的律动或是反向的律动继之而起:「经由他的受难,透过他的救赎,带离我们离开地狱的苦痛。传统的基督宗教为此一替代的律动命名为「奇妙的交往,并给予无数的音乐家编写经文歌的灵感。在这样双重的律动中,我们可以看出典型巴洛克式的「舞台表演。上帝(上)、地狱(下)定义一个垂直空间的开启,而基督则与我们同在一个时间向位的平行空间。

巴哈在考虑编写圣本论文由整理提供

歌时,他选择以无插入赋格(ricercar)来编写圣咏合唱曲,换言之,圣咏合唱曲会让我们想起对位法,同时编写很多段完全独立的音乐段落,每一个句子有一个音乐主题,每一个独立的音乐段落与每一个音乐主题相合。音乐形式的编写是从文本而来,这里的第一句「我们的包含了团体中不同嗓音的歌声,不断相互呼唤,重复、摹仿一开始的形式,继而作变化,来宣示耶稣基督乃是我们的「救世主。这样编写的形式与其他形式相较之下,更能让每个小我的声音在大我的复音音乐中浮现出来。巴哈似乎运用团体的「信仰的宣示的歌声表达出个人自我的根源。

团体由此宣示耶稣基督为我们的救世主,他的使命就是参与救恩的大事∶信仰的宣示是一种共融。巴哈合唱曲的节奏显示出他诠释路德传统的敏锐特质。在这首圣咏合唱曲中,巴哈运用节奏的特色,希望让人更能灵敏感受到双重转移的合而为一∶天怒的转移与地狱死亡苦难的转移。巴哈的合唱曲经由节奏的强度,感动人的肉体,揭露耶稣基督的启示,让人们宣示他的正名,以求参与他的死亡、复活的经历。

我们可以自第一段感受到圣咏合唱曲的节奏特色。接著在第二段中,随著切分音节奏的出现,音乐张力愈发突显。但是这般强烈的节奏下,接著多了一个和谐的厚度,同时在第三段达到顶点。巴哈组合了不稳定的、紧绷的、忧戚的半音动机与明亮的、明确的全音动机。巴氏创造强烈的节奏性与和谐性的对比,事实上,这是来自圣歌的文本所提供的氛围∶一方面来自地狱的苦难,一方面来自耶稣救恩的力量。

第三段杰出的写作方式是全曲象徵意义最浓厚之处。巴哈藉由乐谱的书写,全面回顾整个交战的冲突∶巴氏以半音双声下降的音,象徵耶稣与我们同入地狱;
以全音双声上升的音,象徵上帝与我们共同离开地狱,回归上帝。最後,藉由对位法反向的律动,开启一个音乐空间,象徵基督带领我们永远离开死亡之手。在圣歌中,耶稣透过他的恐惧、受难与回归,完成救赎。这就是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所完成的救恩大事的意义,巴哈经由这层意义的启发,创造了交叉形象的音乐元素,换言之,也就是十字架上象徵十字的要素。在巴哈的音乐世界中,交叉的象徵绝伦地表现出耶稣为「救世主的名号。巴氏把交叉象徵放在本合唱曲的中心位置,由此他让信徒了解,唯有十字架才能引导信仰经验。十字架的记号非常清楚地说明,救恩来自上帝。在巴洛克的路德传统中,十字架的神学对所有表象的说法均采取批判的立场。此派的神学观点认为,上帝是藏在十字架後面的,十字架是上帝的启示。藉由十字架,我们可以看到从救恩表象到救恩体验的过渡。巴哈乐曲的抽象意义正是对图象表达的根本弃绝。

巴哈就如圣约翰一般,在十字架吊诡的意义中静思救恩的力量∶基督降世转到歌颂上帝的荣耀。圣咏合唱曲所表现的,就是半音的激动的音乐空间转到全音的明确的空间。圣咏合唱曲第三段最後一句的歌声是由男高音唱出,表达出这股救赎的力量,然後引入合唱曲的第四段。第四段将会超越这两股对立的力量,进而以四个高八度音的尾奏,在E大调明亮的音色下,由八个人唱出的节奏性的强度,超越任何旋律的主题。半音所产生激动的音乐空间在最後一段完全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合唱不断进入合唱,有如整个团体被引导向「耶稣我们的救世主。

在文章一开始,我们曾经提及,巴哈音乐中天与心的交往只有在耶稣救恩的行动中才得以实现,耶稣的苦难与复活的相通也只有在节奏性如此强的音乐中才能完全展现出来。音乐的节奏性真实存在於肉体的感受性,是不容置疑的,因此,我们可以明了为何巴哈将奇妙的交往视为肉体感受性的范畴。因此,天与心的相遇并非逃避历史,也不是对肉体的轻蔑,而是开启一条体现的道路,巴哈从中体现了心灵真实的分辨过程。

气一

在圣咏合唱曲中「上帝、上主、圣神,求您降临一曲中,圣神降临礼仪的歌颂也采用舞蹈的强烈节奏来表现,因为在圣神降临节後的第一个礼拜和第二个礼拜,依据该年代欧洲国家的传统,正是筹办舞会的时节,舞会甚至在教堂内举行。以下是圣歌文本的第一段:

上帝、上主、圣神,

求您降临信者的灵魂,

将上天的恩典,

充满您所创造的心灵。

管风琴合唱曲的第一个部份是以三节拍的吉格舞曲(gigue)的节奏所写成。这个部份以舞曲的节奏为主导,合唱曲中表达的是圣神在心中创造的使命,其中圣歌所强调的,就是行动。巴哈在此直指路德神学的中心思想,告诉我们上帝的本性是不断的诞生。

在第二部份,舞蹈的节奏渐渐转弱。复音音乐的歌声自由地发挥装饰音的风格,自由地穿梭整个音域,连结最上与最下。换言之,舞蹈节奏之後,接是歌声的表现。我们在第二部份会感受到合唱曲旋律的转移∶此时的旋律不再是第一部份的高音,而转到音乐结构最底层的低音。合唱曲旋律所表现的强而有力的低音,开创宽广的音乐空间,回响著为各国语言的赞美歌声。

音乐空间的建立一方面在於最上与最下的连结,另一方面在於舞与歌的相遇。上与下的象徵意义藉由圣歌的词语而突显,「上,也就是外,代表圣神降临、造访、充满信者的心。对圣神降临的回应,「下,也就是宇宙创造的底层,兴起赞美的歌声。

圣神不断由外而来,同时圣神已居住在人心,但是心对於上帝的降临会出现一股反抗的力量,反映出罪人的心境,正如圣歌所说∶「我们的肉体充满了软弱。巴哈在此以合唱曲的以低音部突然的停顿、和弦的延留与突如而来的分句等手法,让人感受出心的迟疑与抗拒。

然而,这样的反抗的心境无法让音乐的旋律停止,舞曲的空间与歌声的空间流动著一股同样的真气,比任何对立的力量还要大。这不是谈论音乐与圣神的最佳方式吗?有如我们的真气不断的丰厚多元、音乐的节奏不断在肉体内跳跃,万物不断在我们的心灵流动一般,语言与万物会在圣神的气息内相互沟通。

因此,我们可以说合唱曲带领我们走向音乐的根源:舞蹈与话语。合唱曲中浓缩了巴哈的音乐见解,以创造者圣神为其终极目标,从而清晰地出现天心与人心独特的地位。事实上,圣神所居的人心,创造了歌曲,此一创造性正源於居於圣神内心的力量。因此,心的终极使命在於说出圣神的恩典,说明圣神是从上而来,心会表达全宇宙的歌颂。依据此一精神,「天、「心以及「创造性共同参与了一股相同的真气。

天的欲求

最後,是探讨天与心的体验面对其限度的时刻。死亡是否为一道面纱,会在面对天光时掀开?死亡是否是黑暗中的一块坚石,永不碎裂?天的欲求经得起死亡的考验吗?

当我们欣赏巴哈的音乐作品时,我们会发现很多章节,特别是在清唱剧中,巴哈在音乐里表达天的欲求超越死亡的观点。我们特别选了清唱剧第106曲甚为悠美的一段音乐与巴哈该曲中运用的文本来探讨。在该曲中,我们一方面会听到在新约福音中耶稣与凶犯在临死前有名的对话,另一方面,也有来自圣歌中叙述老人西默盎(Simeon)的灵感而写成的话语。当抱著婴孩耶稣的父母走进圣殿时,西默盎从圣婴耶稣认出救世主,随後在宁静中等待死亡。耶稣、凶犯与西默盎在巴哈的乐曲中被塑造为面对死亡的典型人物。

以下为该清唱剧所编写的文本:

凶犯:「在你的手中,我交出我的心灵。

我信赖的上主,您救赎了我。

耶稣对他说:「今天你就要与我同在乐园里。

合唱团∶「怀著安静、喜乐的心,我出发,

按照上帝的意志,

充满信心的心灵本论文由整理提供

静静地歇息,

就如上帝曾答应我的,

死亡已成安眠。

死亡并非在静默中封闭自我的时刻,死亡对巴哈而言是一种对话。我们在曲中会听到凶犯与耶稣的对话,有如在雅歌中神秘的唱和:耶稣在上帝的手中完全弃绝自我,他允诺凶犯,说此人将会与他一同到乐园。当感动与受伤的心面对死亡时,若让心的伤口更为开放,会让更深一层的欲求浮现,如雅歌所言:「洪流不能熄灭爱情,江河不能将它冲去。

心与心的对话开启了死亡无法摧毁的存在:「今天你就要与我同在乐园里。在该清唱剧中,耶稣的话语藉由独唱者的歌声不断重复。这是巴哈才华绝妙的展现,也是巴哈心灵细致感受的抒扬,这个句子会在合唱团的歌声中浮现出来,合唱团会在西默盎祷合唱曲中与之齐唱。我们知道,在巴哈的音乐创作中,合唱是信徒团体礼仪最佳的表达方式,因为合唱会指出团体中的「我们。在复音音乐中,巴哈将耶稣的声音溶入团体的声音,让我们听到最亲密的、最神秘的对话,如凶犯与耶稣的对话正是对信者的团体信仰所说,同时神秘的经验也会进入信者的团体。由此我们可以明了,巴哈音乐作品将信仰的经验直接触及人心,但从不流於私密主义(intimisme).反之,巴哈的音乐却会开启一个超越自我的空间,如「哥罗森书中所记载:「耶稣是教会的头,造物的首生者,我们要在具有普遍性的大爱中才能找到信仰经验的真正幅度。当我们在众多声部的合声中,聆听到独唱的歌声,不时重复耶稣对凶犯所作的承诺,心灵会与这股信仰的真气产生契合,从而体会到居於耶稣心中的爱具有的普遍性价值。

以此观之,巴哈音乐对死亡的呈现手法绝无希腊神话的悲剧色彩,也许带有戏剧的味道,但绝不是悲剧。因此,小抒情调(arioso)的音乐是文本字句的精神所在:「死亡已成安眠。正如圣歌的歌词所言:「离开这个世界,进入详和、喜乐、安宁、安息的国度,这是上帝的意旨。在此我们不禁要引用巴哈个人珍藏的书中,一位十四世纪德国神秘大师陶乐(Tauler)所作的讲道,他不断勉励我们进入内在的静:「上帝应该对灵魂表达他的圣言,灵魂应该进入安静与安息的境界。只有在静的、安息的灵魂中,上帝才能说出的圣言,进而在心中萌芽。

巴哈的音乐特别是在sanft(静)schlaf(眠)的字词时,慢慢地将音乐带到静的门前,带领我们去体会安静与安息的味道。在这些字词上,巴哈在乐谱上作出「piano(静)的标注,而音乐的结构渐渐地解构,渐渐走向静止。随後音乐骤然降下五度音,嘎然而止。这样的结尾并不是戏剧效果所描述的最後一口气息,而是要在现实意义上创造开放性,超越音乐本身的意义。它让我们在信仰中的体验又更上层楼,唤起信仰经验中被忽略的更宽广的自我,让心灵与上帝同在乐园,笃实的超越死亡。

结论

本文引用一段诗人的话作为开头,也引用一段诗人的话作为结尾。德国诗人贺德霖(Hoderlin)曾转述一位十七世纪不知名诗人的一段话,将它写成拉丁文:“Noncoercerimaximo,conteneritamenaminimo,divinumest”,中文译文如下:「不要被极大所限制,同时要完全被渺小所容纳,这就是神性。这般金玉良言,宛如纯粹的水晶,闪烁著灿烂的光芒。在向外的律动中「不要被极大的所限制,在向内的律动「要完全被渺小的所容纳,流动著巴洛克的律动。如此吊诡的律动在「极大与「渺小的对比中突显出来,而在「无限与「有限对比下显得格外分明。

音乐研究论文范文第4篇

关键词音乐美学;
处所;
对象性客观化;
意向性客观化;
互文本性历史研究;

问题的提出

“中国音乐美学研究”是一个贯常的用法,其中到底有些什么含义似乎无须深究,然本文将以对它的深究开始。

“中国音乐美学研究”可析义为二:一是指在中国研究音乐美学(studyingAestheticsofMusicinChina);
二是指研究中国的音乐美学(studyingAestheticsofChineseMusic)。

第一种含义表明研究发生的处所,即在中国而不是在外国;
其次表明了所研究的学科性质是音乐美学而不是音乐中别的什么学;
至于是关于西方的音乐美学还是中国的音乐美学却未道明。第二种含义体现为所研究的对象,即,是关于中国的音乐美学而不是西方的音乐美学。

关于美学研究,德国现代哲学家海德格尔有如下一席话:“美学这个名称及其内涵源出于欧洲思想,源出于哲学。所以美学研究对东方思想来说终究是格格不入的。[1]”这一席话显然是对东方人研究美学的诘难。然而本文在此不打算讨论这个诘难对于我们的意义,只是想就这个诘难对于上述两种情况的关系作一些说明,以明确我们研究的任务。根据这段话的意思来看待上述第一种情况,我们会发现,哪怕是在中国这个处所,我们也只能研究西方的音乐美学,因为中国从未有过Aesthetics这个东西。那么怎样研究呢?因此,方法论的探讨就成为我们首先要面对的问题。根据这段话来看待第二种情况,问题同样是明显的,那就是中国没有过美学,现在一定要研究一个中国的音乐美学,那么,怎样克服海德格尔所说的“格格不入”呢?也就是说,同样存在怎样研究的问题。

现在,我们就处在这样一个境况,那就是在我们着手研究和著述之前,都离不开先要对方法论进行探讨,这意味着,对方法论的探讨构成了当代中国音乐美学研究的前提。因此对于前者,即处所,我们要问,是按照西方人的路数去研究西方音乐美学及其历史呢,还是别有他法?也就是说,处所对我们的研究是否有一种规定性。如果有规定性,它是怎样的?对于后者,即对象,我们要问,你是先学习并研究了西方的音乐美学再来研究中国的还是径直研究中国的音乐美学?根据海德格尔的意思,显然应该是前者。也就是说,只有我们明白了西方音乐美学,尤其是其历史是怎样的,我们才可能获得一种启示,知道怎样去研究中国的音乐美学及其历史,以克服格格不入。那么,西方音乐美学史是怎样的呢?因此,关于对象的考察,就将落实在西方音乐美学的基本历史上。这样一来,不管是处所还是对象,其问题都落在了关于西方音乐美学史的研究上了。因此,本文只考察处所对我们的研究的规定性就够了,因为,它已经包含了对于对象考察的内容。

从处所引出的方法论

首先我要说明,这个所谓“在中国而不是在外国研究音乐美学”涉及的处所一词,我并非仅仅指有着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这种地理概念上的中国,而是指有着儒道思想传统,又受到西方文明深刻影响的文化含义上的中国,即在文化这个处所上来使用中国这个概念,也就是着重其心灵性方面。我们都知道,犹太民族曾在国土上是一个流浪的民族,但在精神上他们却没有流浪,因为他们的心里有一个共同的精神支柱,这就是耶和华上帝。我们中华民族在国土上没有流浪,但在精神上我们却在流浪,以达一个多世纪。当下我们的存在就像一个梯子,四处寻找可以靠的“墙”。这并不是说,我们心中是空的,恰恰相反,我们心里的东西太多,太杂,以至我们无法确定那一堵墙是可以靠的。这就是我们的“处所”——一个处处无家,处处家的“处所”。我们就是在这样一种“处所”进行着学术研究。显然,对于这样一种处所,首先的工作是什么呢?就是奠基。用什么奠基?怎样奠基?靠政治家的演说主张,靠科学家的技术发明,还是靠商人的经营管理,都不是,而是靠文人的学术研究。音乐美学就是这样一种人文学术,因此,我们是从音乐学术的角度来为心灵性的文化中国这个处所奠基。这是中国知识分子关于学术研究的大前提。

但由于这个处所一方面承续着传统的一些因素;
一方面又承续着近代以来诸多学者对传统文化-学术的批判所形成的历史境遇,以及他们对西方文化与学术的解释性、选择性引入所业已造就的传统(这就是以现代白话文为基础形成起来的过渡性质的文化范式);
还有当代科技革命所引发的经济-文化的全球化浪潮,以及由此激起的浮躁不安的市侩心态对学术研究的强大影响,这些交织在一起组成一个没有岛屿与陆地的澎湃的海洋,因此,我们的学术本身也是未确定的,同样存在一个奠基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将我们的研究活动本身作为对象来考察,以达到为中国的音乐美学奠基的目的。

首先,在文化中国这个处所里,实际存在着两种美学,一种是西方的音乐美学,另一种是中国的音乐美学(不管海德格尔如何诘难,它已经是我们这个处所的历史事实了),这就是说,在我们的认识里必须清楚地意识到存在着两种艺术旨趣全然不同的音乐美学。那么,这样说是否意味着我们可以毫无联系地分别来研究这两种不同文化中的音乐美学呢?问题就出在这里。实际上,我们不可能离开中国的问题意识去独立的研究西方音乐美学,或按西方学者的路子研究西方的学问;
也不可能离开对西方音乐美学尤其是西方音乐美学史的研究来研究中国音乐美学。这首先是由我们的任务决定的:我们当下的任务就是要在反思的层次上与我们传统的文化建立起一种关系,这种关系有两个含义,一方面不仅仅是要借助我们的理性,将它作为一个知识对象,以主客体对立的方式上认识它;
更重要的是另一方面,这就是要在一种自我文化延续的同一性关系中继承之(无庸讳言,经过“新文化”运动之后,我们的传统文化之于我们已经是一种异在的文化,古代汉语对于我们,就像英语对于我们的关系一样,例如,大学里晋升专业职称,或者是考英语等西语,或者是考古代汉语,必择其一;
至于作为传统文化的内容的东西,早已是肝胆楚越了)。就后一方面来说,传统文化就不仅仅是一种供我们观看的客体,而就是作为文化的我们的血肉之躯。为了实现这种反思性的继承,就必须有一种有效的手段作为保证,使我们能将中国古代文人对音乐的思考从传统的非形式化状态抽绎出来给予一种能够反映现代中国人存在状况的规范化形式,因此,这个有效的手段只能是一种能够反映思维的主体性的理性的形式,在当下,这个理性的形式就正是西方的那个音乐美学。这意味着,这个任务本身内含着一种规定性,即必须有一个理性的形式作为范畴,否则,传统文化之于我们仍将不可思议。因此,在我们的意识里面,一方面要严格区分开中国音乐美学与西方音乐美学,另一方面又必须充分领悟到研究西方音乐美学对于我们的意义。这样一来,在我们面前就有两个对象,即西方的音乐美学和中国古代的音乐美学。怎样处理这二者的关系呢?确切地说,这二者在一种什么样的规定性中与我们这些当代的中国学者发生关系呢?这是一个我们必须给予充分关注的问题。

这就引出第二个任务,并且成为完成第一个任务的前提,即深入而透彻地研究西方音乐美学。我这里所说的西方音乐美学并不是指作为原理或概论的西方音乐美学,而是首先作为历史的西方音乐美学。在此,我强调致力于西方音乐美学的历史而不是西方音乐美学原理的研究,那是因为,对西方音乐美学学科规范的把握必须从其问题的历史中获得(实际上,西方音乐美学史所包含的是西方历史上不断产生的各个学者关于音乐美学的理论,这是说美学史实际上是由美学的理论组成的,离开了对历史的研究也就无从研究什么音乐美学理论,因为,所谓音乐美学原理实际上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它是随着音乐实践以及问题的演变而产生的);
只有通过这样的研究,我们才能获得一种眼光:从比较的思维立场把握中国古代乐论的问题及其历史。不深入了解西方音乐美学的问题史,同样也不会把握中国的音乐美学的问题史。从此,我们可以引出两个规训:第一个是,学科的规范离开了问题史是空洞的,没有学科规范的问题史则是混乱的。第二个是,离开对西方音乐美学史的研究我们当下的音乐美学研究将是盲目的,离开中国音乐美学问题意识的音乐美学将是无意义的。因此,通过以中国的音乐美学问题意识来研究西方音乐美学的历史,就不能仅仅流于对材料的搜集、说明和介绍,而是要在西方音乐美学史这个他者中发现或揭示那能够映现我们这些非西方学者本己的文化意识、学术历史以及任务的问题。这个问题如此地产生,以至于它在本质上隶属于中国,而不属于西方,尽管我们研究的对象是西方音乐美学史。这样在中学与西学之间必然构成了一种双向性,或互文本性历史研究。这种互文本性历史研究,既使得我们当下的学术不同于我们古代的学术,又把中国学术与西方学术区别开来(尽管我们正处在全球化的进程中)。故,这个在中西学之间形成起来的互文本性就将成为一个真实的基础,使我们现代学术以及文化走向独立和成熟,也只有在这个由我们自己依据我们的历史境遇建立起来的、并反映这个历史境遇的本质的基础上,我们才能结束一个多世纪以来发生在我们的心灵及文化层次上的漂泊和流浪。

显然,对于中国学者来说,研究中国音乐美学和研究西方音乐美学是同一个任务的两个必然组成部分,研究一个必须研究另一个:知其一者,一无所知,亦一无所成。企图将两者分割开来是不完整的,因为背离了中国十九世纪中叶以来的文化与学术的历史必然性,即比较的本质。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才说这是中国学者的天命。

其次,既然我们提出首先必须研究西方的音乐美学史,并由此能获得一种眼光来研究中国古代的乐论并形成中国现代的音乐美学,那么,接下来怎样研究就成为一个绕不过的问题。要正视这个问题,我们必须再次面对西方,与西学对话,回答西方学者的挑战。美学上的这个挑战,严厉者莫过于德国现代哲学家海德格尔的美学诘难,这就是前面提到的他关于东方学者研究美学的那段话。因此,我们必须回答,所谓“源于欧洲哲学中的美学”对于“东方思想”是否格格不入。

海德格尔的这个诘难虽然从西方的立场看旨在否定东方研究Aesthetics的可能性,但从东方而言,从知识学的立场、以学科化的方式来研究中国关于音乐和艺术的思考却是无法改变的历史进程,而恰好代表这种学科化思维方式的是西方学术。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这个问题已经超越了单纯的学术的文化归属这种性质,它必须要进入到西方世界在现代因其经济扩张延伸开来的、对他国的文化侵入所引起的中国这个非西方国家的现代社会及文化的历史进程中去把握,才能获得一种恰当的把握。这就是说,海德格尔所提出的问题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看,一个是单从美学这门学科的起源及其文化归属的特性来看;
另一个是从西方的现代化所引动的全球现代化运动的一体化进程来看。如果从后者出发,作为西方文明中的美学,就会脱离它对西方文明的那种专属性质,与受影响的文化国家、并因其特殊的历史遭遇以及对现代化路向的选择而建立起一种必然的关联性。这就意味着,那些非西方国家将要按照一种异于其传统的文化形式发展出一种新的形式,即学术范式,并且这个新的学术范式对这个文化国家而言不是别的,就正是其在渊源有自的历史长河中某个阶段的标记,以把自己的历史划分不同的阶段,这就像佛教对于中国学术及其文化的关系一样。所以,面对这个诘难,问题并不在于我们是否使用了美学(Aesthetics)这个名称,而在于我们怎样进行美学研究。显然,海德格尔仅仅从前一个方面看问题,即仅仅从美学对于西学的从属关系,而没有从西方文化对世界的关系。但是,这并非说海德格尔的诘难没有意义,相反,意义重大,这就是,它是一种警示,警示我们不要把别人的东西误作自己的东西,这就是不要借西方的钥匙开中国的锁。这意味着我们研究西方音乐美学不能简单地将其具体的学科的概念、问题及其理论运用到中国的音乐美学问题上来,否则将是格格不入;
我们要做的是学习其学科化的思维方式,以之来研究中国的类似理论思考,形成我们自己的,即东方的AestheticsofMusic。这意味着,我们必须将其学科形式从其具体的理论中分离出来,在中国音乐这个对象上建立我们自己的方法论体系。我把这样取法西学叫做:借西方制造钥匙的方法制造中国的钥匙开中国的锁。从学术的历史来看,怎样学习并研究西方,自近代以来一直是中国现代学术研究领域挥之不去的基础问题,它就是中西体用关系。实际上,体用关系因不同的角度是会发生变化的。例如,按照上述主张,被借来制造中国钥匙的方法即学科化思维方式作为手段相对于中国音乐这个对象,或我们的研究目的来说是“用”,而中国音乐及乐论就是“体”。反过来说,当中国古代乐论以西方学科化思维方式建立起现代的作为知识学的“音乐美学”之后,它就不再是“用”,而成了“体”,因为我们学术赖以存在的基础,即规范我们思维的东西不再是传统的,而是现代的,即西方的学科化思维方式。当乐论被音乐美学取代后,就不仅仅是名称的区别,而是理论体系的存在方式和概念思维方式的区别。所以名称并无关宏旨,重要的是实质。

方法论的另一个问题同样应该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这就是“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这一对概念包含的方法论原则源自西学。“自上而下”是指哲学的研究方法,“自下而上”意谓心理学的以及艺术学的研究方法。在这里我们主要指哲学的研究和艺术学的研究。前者研究着重思辨性,即从一般到个别,从概念到事实,从普遍到特殊;
而后者着重经验性,强调从个别到一般,从事实到概念,从特殊到普遍,确切地说着重从音乐的材料和技术的可能性来探讨音乐的美学问题。自上而下的研究往往是一种形而上学的概念考察,在西方和中国古代大多是大哲学家们从满足其体系的内在要求的所为,其学说在体系的一贯性上能体现出见解的深刻和思想的深邃,例如,柏拉图、黑格尔、叔本华、老子、庄子等。而对于一般的研究者来说,则往往是一种美丽的陷井,弄得我们胡言乱语而不自知。这里,我并非反对作“自上而下”的研究,我的意思是,我们必须谨慎为之。

讨论这一对概念的重要性在于,自上而下的研究,即哲学的美学往往与具体的艺术发展并不对应。如果我们仅仅延续哲学美学的话语去研究西方的音乐艺术,就会掩盖许多重要的差别,使我们无法恰当地把握西方音乐美学的历史环节及其意义以作为把握中国音乐美学的参照。例如,当康德极其精炼地说,“如果为了鉴别某物美与不美,我们不是借助理解力将其表象联系于客体以求知(cognition),而是凭借想象力联系于主体及其和不。鉴赏判断因此不是知识判断,从而不是逻辑的,而是审美的(aesthetical)。[2]”从而充分揭示了审美判断与逻辑判断之间的区别,显明了美的主观性质(情感)和非认知性质时,而古典主义音乐正处在它的兴盛时期,其抽象性和严格的技术性恰恰要求一种客观的态度,须具有一定的音乐知识才能充分予以鉴赏(因而在音乐艺术中,出现了非常鲜明和严格的划分,这就是内行与外行两种人的区别,以至于黑格尔在讨论音乐美学问题时也不得不首先声明,对自己由于不熟悉音乐的技术方面的问题而只能提出一些一般性的观点预先作道歉[3])。这一点由后来作为音乐批评家的汉斯立克点破,他看到了音乐美的特殊性,强调必须从音乐艺术的材料和技术来看待音乐的美,坚决反对将个体主观情感体验作为音乐美的依据,认为情感不能作为音乐审美规律的基础;
也就是说,音乐艺术在一定程度上要求将表象联系客体以求知(谛听音乐的形式),然后求美,情感激动只有从这种美中产生出来,在汉斯立克看来才不至于是病态的;
这就是他所谓观照或幻想力的思索。因此,在研究方法上,汉斯立克坚决反对自上而下的美学研究,强调应该从音乐艺术的特殊性引出适合它的方法。因此,评价汉斯立克的音乐美学,如果我们不是将他的思考与西方哲学美学的传统及其历史联系起来考察,就会难以发现其真正的价值。这就提醒我们,不管是研究西方的音乐美学还是研究中国的音乐美学,我们既不能脱离具体的艺术史研究美学,也不能无视一般美学史研究具体的艺术。同时也表明,音乐艺术自身的发展也要求一种美学来解释它。第二个例子关涉中世纪音乐美学的研究。作为常识,我们都知道,第一,西方艺术音乐起源中世纪;
第二,在中世纪,音乐是为宗教服务的工具。我们一般也都从这个思想史的角度把握中世纪的音乐美学体系,也就是说,我们都是从“自上而下”的立场看待中世纪美学。但是,如果我们,尤其作为非西方学者,站在中国问题意识的角度从“自下而上”的观点来观照其音乐艺术以及所蕴涵的美学,就会发现,西方音乐艺术中区别于中国“意向性客观化”美学意识的“对象性客观化”正开始于中世纪的奥尔伽农。在单声音乐形态,音乐纯然被歌词所控制,当奥尔伽农产生后,控制音乐及其进行的就不再是歌词一个因素,多了一个,这就是“乐音”的协和与不协和关系;
这里的协和不再是古希腊传统的横向的先后关系,而是纵向的同时性关系,同时,它不再依赖数-理性的方法来研究,而是从听觉来判定协和与不协和。这样真正现代意义上的艺术音乐的“技术性”问题凸现出来。这个技术问题,中世纪的作曲家和理论家们皆在感性的审美关系上来运思,它就必然逐渐摆脱了古代的音乐美学研究的范式,即理性主义的形式主义思维,从听觉的感官反应及其效果来评价和确定协和与不协和音程,这意味着音程的协和与不协和反映的是听觉的规律,而不是数学的规律。那么,协和作为一种效果就具备两种含义,即技术性和审美性。这也表明它的美学性质是通过其技术规则来反映的,皆源自听觉与声音之间的对象性关系(这种关系亦形成一种特定的美感,我称之为“技术性美感”,以区别于中国的“意向性美感”),西方的艺术音乐正是开始于这样一种对象性客观化原理。另外,音乐原来那种被决定的地位,现在因为它找到了自己的基础,开始有了独立性,并且随着声部的增加,乐音之间的关系便越显复杂,它必然会引出一系列的技术规则;
随着这些技术规则的增多,音乐的独立性亦日渐突出。因此,歌词与音乐之间遂滋生出一种紧张关系:原来由歌词决定音乐的那种情况,现在由于处理乐音技术的出现及其独立性的趋向,乐音的规则也开始要求支配音乐进行的权力,这样一来,音乐势必要摆脱歌词的制约,独立地向着感官审美的方向发展。因此,当我们说,西方艺术音乐缘起于中世纪宗教音乐时,这种普泛的说法实际上掩盖着一种东西,因为,它仅仅从音乐的技术形态只说出了西方音乐形式上的先后关系,但,是什么原因使之产生出这种关系,让我们说出那个结论呢?这就是我们这里所说的“对象性客观化”审美意识,它是一个深藏于西方音乐史背后的基本原理。这个原理是按照西方人研究西方音乐的思路无法揭示出来的。因此,我们只有从中国的问题意识出发,并且将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结合起来,即从西方的一般美学和一般音乐史所不可能运思的地方下手,才可能通透西方音乐及其美学,与此同时,也通透了我们自己的音乐及其美学。这就表明,从我们中国学者的“处所”作考察,我们的研究就会走出一种新的路子:一种不同于西方范式的“西学”,就像西方人的“汉学”一样。因此,作为研究而言,我们不能走西方人研究他们自己学术的路子,否则我们只能重复别人的话,——这样地拾人牙慧,只能是废话。我们的研究方法必须反映出我们这个独特的“处所”的历史-文化演变轨迹,从我们现代人的存在的本质对学术的要求获得其不竭的生命力,我们的研究工作才会映现出与身俱来的真实性,不至流于虚妄;
我们的存在亦不至于如浮萍,随波逐流。

以上,就是我所谓中国音乐美学研究的前提,不认识这个前提,我们的研究就会是盲目的。把握住这个前提,我们的学术研究就会开出一个光明的天地。

[1]海德格尔.从一次关于语言的对话而来[A].孙周兴.海德格尔选集[C]下册.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6.1006.

音乐研究论文范文第5篇

探究就是探讨研究,探究是一种需要,探究欲实际上就是求知欲。探究是一种内在的东西,它解决的是“想不想”探究的问题。在课堂教学中,教师一个十分重要的任务就是培养和激发学生的探究欲望,使其经常处于一种探究的冲劲之中。

试验教材七年级上册第五单元《班级演唱组合》是一个演唱活动单元。在学唱歌曲、介绍“演唱组合”这一形式的特点之后,我要求学生以小组为单位选一首歌曲进行组合演唱的排练。这是一个表现空间很大的学习任务,表演形式多样性给学生提供了一个表现和创造的好机会。任务布置下去后,同学们的学习热情非常高涨,大家纷纷为自己的小组出谋划策。在这个过程中,从学生自己想办法到方案的讨论,意见的综合,再到方案的统一,直至最后共同完成表演,每一个学生都积极地承担并完成了这个共同学习任务中的个人责任,在这个过程中他们学会了与自己的组员沟通,建立起了组员之间的相互信任,有效地解决了小组内的冲突,为学生人格的自我完善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实践过程。这样激发学生的探究欲望,于是就有了探究的过程,在过程中,培养了学生这种探索的情感。

2探究要有问题空间

不是什么事情,什么问题都需要探究的。对于初中生来说唱支歌这是无需探究的。问题空间有多大,探究的空间就有多大。七年级上册第四单元《流动的音符》是一节以创作为主的综合课。意欲改变教师为中心的课堂教学模式,充分调动学生主动参与的积极性,引导学生去发现问题,探讨问题,从而培养他们解决问题的能力。我的新课教学是这样的,同学们平时唱过很多歌,也听过不少乐曲,音乐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也许是音乐世界的色彩斑斓,所以给人一种神秘的感觉,其实啊!在音乐的大家庭里,只有七个成员。它们分别叫什么呢?出示音符1234567,这七个成员就像童话中七个神秘的小矮人,七个小矮人生来就是我们的好朋友,每一个人都可以任意调遣它们。让我们一起来摆弄这些小矮人吧,将学生分成四大组,每一组发一张老师已写好四小节节奏的纸板和铅笔,让学生在下面写谱。并采用每组计分的形式提高学生积极参与的兴趣。2/4XX|XXX|XXX|X-||每组学生哼唱自己的曲谱,老师以鼓励为主肯定学生的创作,稍提些建议。非常不错,同学们很快就学会填写音符。但你们发现没有,有的小组旋律高低音符没有组合好,听起来并不好听。怎样组合音符音乐才能好听呢?这中间是不是有规律性呢?好,就让我们先来学唱几首劳动人民生活中产生的民歌吧!《信天游》、《小白菜》、《嘎达梅林》等。通过了解民歌,我们已经明白歌曲的创作是有一定规律的。让我们模仿民歌“同头换尾”的组合规则,进行创作吧。(准备4条不同的旋律,分别让学生在纸板上填写出四个小节音符,并唱出),学生学的特带劲。

前苏联教育家维果茨基在谈到教学和发展的关系时,提出了“最近发展区”的理论。他认为儿童有两种水平,一种是儿童现实所实际具有的水平,叫现实水平;
一种是在教师引导下儿童所达到的水平,是潜在水平。在儿童的现实水平与潜在水平之间存在一定的空间,这个空间就是“最近发展区”。我们形象地把它称为是“跳一跳,摘桃子”。这个桃子不是伸手可得,需要跳起来才能摘到手,但又不是怎么跳也够不到。教师在设计问题时,一定要把问题落在学生的“最近发展区”,这样的问题是最具探究价值的。太难或太易都没有探究价值。我想七年级音乐第四单元《流动的音符》创作课就是学生的“最近发展区”吧!

3要有充分的自主学习的时间

在课堂教学中,时间是最重要的学习资源。一个教师对时间如何分配,直接反映这个教师的教学观。探究的问题性、实践性、参与性和开放性决定了探究学习必须有充分的自主学习时间,否则就是一句空话。苏霍姆林斯基曾说过,自由支配时间是学生个性发展的必要条件,同样也是探究的必要条件。在旧的教学模式中,教师是课堂的主宰者,学生是被动的接受者,这种“以课堂为中心,以教师为中心”做法忽视了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于是教师常感叹学生呆,课难教,学生常抱怨负担重,没兴趣,难学。可见学习方式是影响学生学习效果的重要因素。学习应该是多样的、有趣的、富于探索性的。使学生由被动的接受者变成积极的探究者。

4要有多维互动的交流空间

学生深层次的认知发展既需要独立思考,更需要合作交流。建构主义把协作交流作为学生的基本要求之一。因为,从理论上讲学生之间都存在着个体差异,这种差异就是一种宝贵的学习资源,学生的思维彼此之间就是最近发展区。如果我们的课堂一直是“一言堂”,“满堂灌”,还有什么探究可言。“探究学习”是通过学生自主、独立地发现问题,并进行一系列的实验、操作、资料搜集等探索活动,获得知识技能、情感有态度的发展,特别是探索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发展的学习方式。人们常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音乐课堂中的合作学习能唤起学习音乐的热情,并树立起终身学习音乐的愿望,以此为前提对学生进行“自主”和“探究”学习的引导也就成了可能。

5反思探究的过程让学生体验到成功

学生在探究的过程中,无论是成功还是失败,都会有自己的体验,这种体验是别人无法代替的,学生在体验中的感受,就会增强学生探究的兴趣,从而形成一种探究的思考方式,能有效的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让学生在探究中热爱音乐,学好音乐。在上《中国民歌》这一课,我们给学生讲到中国的民歌从内容上可分为劳动号子,山歌和小调,而山歌在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名称。然后我们把“了解中国山歌”作为一个学习任务布置给同学们,要求他们以小组为单位搜集有关山歌的各种资料,在下一课时进行展示。在资料搜集的过程中,同学们成为了学习的小主人,通过各种不同的途径积极地寻找问题的答案。他们不但能知道山歌在陕北叫“信天游”,在青海叫“花儿”,在内蒙古叫“爬山调”,还能了解有关山歌的一些有趣的知识,自己学唱其中的一些歌曲。这种学习方式无形中引导了学生进行“自主”和“探究”学习,而后将“自主”和“探究”的成果回归到“合作学习中”,又进一步培养了他们的竞争意识和集体荣誉感。如果这些内容由老师作为知识在课堂上来讲授,那么同学们将永远也无法从中体会那种自己寻找的问题答案的快乐感和成就感。学生的探究反思是把学生在探究中的体验上升到理性,让学生在探究中的体验变成学习的动力,成为一种思考习惯和生活方式。综上,我们说的自主学习,合作学习与探究学习三种学习方式,其实,学习方式是一个组合概念。这三种学习方式之间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影响,在目前的课堂教学中真正自主的探究学习还是较少的,这需要一个过程。同时探究学习既可能是个体探究,也可能是合作探究。由此可见真正有效的学习方式应该是这三种学习方式的恰当组合,至于如何组合则要依据教学目标和学生实际。参考文献

推荐访问:研究 论文 音乐 音乐研究论文【五篇】 音乐研究论文(精选5篇) 音乐研究论文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