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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问题论文【五篇】

时间:2024-04-11 12:38:02 来源:网友投稿

20世纪80年代以来,教师发展在世界教育中的地位与作用发生了深刻而又根本的转变,教师发展几乎成为所有学校改善方案和教育改革建议的关键要素。然而,当改革者们试图对各种教师发展方案进行综合时,很快就发现许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师问题论文【五篇】,供大家参考。

教师问题论文【五篇】

教师问题论文范文第1篇

关键词教师发展;
专业发展;
国际动向

20世纪80年代以来,教师发展在世界教育中的地位与作用发生了深刻而又根本的转变,教师发展几乎成为所有学校改善方案和教育改革建议的关键要素。然而,当改革者们试图对各种教师发展方案进行综合时,很快就发现许多方案之间的分歧与对立大得几乎互不相容,令改革者无所适从。而其中的分歧与对立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人们对教师发展中一些基本问题的理解存在差异所致。有鉴于此,本文试图围绕教师发展中的若干基本问题,尤其是以其中的紧张关系为中心,澄清教师发展领域的混乱,同时把握教师发展研究的国际动向。

一、教师发展:过程抑或结果

教师发展应被视为一种过程,还是一种结果,抑或既是过程也是结果?学者们意见纷纭。

英国学者戴(DavC.)认为:“教师发展是一个过程,在该过程中,作为变革主体的教师独自或与他人一起检视、更新和拓展其对教学之道德目的的承诺;
他们藉此在与儿童、年轻人和同事共同度过的每一阶段教学生活中,批判性地获取和发展知识、技能和规划、实践。”荷兰学者冯克(VonkJ.H.C.)则视教师发展为一种结果,他说:“尽管发展一词意味着内在导向的而非外部强加的变化,但是我们还是把专业发展界定为在特定的背景下,以获取履行日常业务所需之系统完整的知识、洞见、态度和行为技能为指向的持续经验学习过程的结果。”综观教师发展领域的文献,视教师发展为一种过程的学者占多数。

那么,视教师发展为一种过程(“过程论”)与视教师发展为一种结果(“结果论”)之间到底有何区别呢?据笔者所掌握的材料,“结果论”者似乎没有给出进一步的解释,“过程论”者的说明则有助于我们理解“过程论”相比“结果论”的合理性。

英国学者伊文斯(EvailsL.)曾在《阿谓教师发展?》一文中将教师发展界定为“教师的专业性和(或)教师的专业地位被认为可能得以提升的过程”,对于将教师发展视为一种过程,她做出了进一步的阐释:“我将教师发展解释为一种过程,它既可以是持续不断的,也可以是已经发生并且完成了的。我并不是说教师发展在整体上可以被认为以一种有限的方式完成了,而是指教师可以被认为在某个方面获得了发展,而这根本不会排斥他们以各种不同的方式一再发展,或者以他们曾经被发展的方式继续他们的发展。我所说的教师发展可以是完成的意思中蕴含了这样一种认识:完成经常可能是暂时的。”

日本学者今津孝次郎也有类似的解释。他首先将教师发展界定为“教师作为一个人从打算当教师开始到取得资格、就任教师直至从教师职业退出之间所发生的变化过程”。他在对这一定义进行补充解释的过程中指出:“毋庸置疑,在变化过程中,不仅仅有在价值上符合期望的变化,也会出现不符合期望的变化。这就是对教师职业的认同走向动摇、弱化乃至丧失的变化,是发展过程中的危机和挫折。”对于近年来出现的由于丧失从教热情、精神疾病与职业倦怠等原因导致的教师停职、离职或自杀现象,今津认为,从一开始就不是将其作为发展的特例而排除在教师发展研究范畴之外,而是尽力探明这种非预期变化的实际状况,并着眼于能够或未能超越危机和挫折的过程,作为教师发展研究是极其有意义的。因为阐明这一过程,有助于洞见教师发展与影响教师发展的环境之间的关系,也会给援助和干预提供新的启示。

依据伊文斯和今津的阐释,我们可以做一个进一步的归纳和总结。由于发展是一种矢量,因此如果将发展视为一种结果,很显然挫折与危机等不符合价值预期的变化就不能视为发展。也就是说,如果把教师发展视为一种结果的话,就会把职业倦怠等教师在发展过程中所遇到的挫折和危机排斥在教师发展的范畴之外,这不仅不利于教师发展研究,也不符合教师发展的实际。而相反,视教师发展为一种过程,不仅反映了教师发展作为一个终身或长期的过程的本质特征,也可以将教师克服发展挫折和危机纳入教师发展研究的视野。在教师发展中,结果是暂时的,过程则是长期的或持续的。

二、教师发展:主体抑或客体

教师是发展的主体还是发展的客体?抑或既是主体也是客体?这是一个关涉我们如何理解和把握教师发展内涵和外延的重要问题,也是教师发展领域中的一个争议性问题。教师发展领域中“补缺”模式与“成长”模式之间的紧张与对立,就是一个集中体现。

休伯曼(HubermanM.)和古斯基(GuskeyT.R.)曾经指出,在充满多样性的教师发展领域里,有着“补缺”模式与“成长”模式之间的紧张与对立。所谓“补缺”模式,是建立在这样的观念或认识基础上:由于职前教育不完善等原因,教师存在某些质量上的缺陷,因而需要弥补或矫正。这些缺陷通常又是由管理者或研究者等教师以外的人来确定的,教师被看作是发展的对象或客体,而非发展的主体。与此相对,“成长”模式的教师发展则指伴随教师对其自身教学实践进行“持续性探究”的各种专业发展活动,包括教师学习小组、课程起草小组、教师设计的研究课题、教师资源中心活动、内部实施的课程评价和参与经常是由有经验的同事举办的研讨班等活动。这一模式的特点在于它是基于现场的,并无外部专家和外部指导;
即使有外部专家和外部指导,其所起作用是次要的,而且都是互动性质的。从性质上来说,“补缺”模式所代表的是一种“培训”模式的教师发展,教师是发展的客体,而“成长”模式则强调教师对自身教学的持续性探究,教师是发展的主体;
从形式上来说,前者一般为正规化、“标准化”的教育和培训,而后者则主要是一些非正式的学习和探究活动。二者对立与分歧的要害还是在于教师是发展的主体还是客体的问题。

多年来,在很多国家,教师发展的形式主要是“补缺”模式。而自世纪之交以来,教师发展逐渐被视为教师主体参与、主动学习的过程,“成长”模式的教师发展已经成为教师发展领域的基本发展趋势。正是在此背景下,有部分学者提出了主体性、自主性是教师发展的“本质特征”或“根本特性”的论断。按照这一论断,“补缺”模式是无法进入教师发展范畴的。那么,是否意味着“补缺”模式就只具有历史价值而再毫无现实意义了?事实并非如此。休伯曼和古斯基在充分肯定“成长”模式的同时,也指出:“完全怀疑‘补缺’模式的意义或价值很难。”迪莱玛(TillemaH.H.)和伊曼茨(ImantsJ.G.M.)的研究发现,教师自己经常并不能意识到自身的某些缺点和不足会对其创设和掌控的学习环境产生直接后果。因此,他们认为,“培训”在教师发展过程中发挥着关键。“教师已有的内化了的观念和信念与外部提供的‘冲突性’培训观念的‘遭遇’会刺激和挑战教师改变常规,并以新的洞察和能力开展试验。”这说明,“补缺”模式有其独特的价值。这也是为什么那么多人倡导“成长”模式,而在现实中“补缺”模式依然盛行的原因之一。既然“补缺”模式和“成长”模式均具有各自的不足和独特价值,我们又如何能以“主体性”“自主性”作为判断某一活动是否属于教师发展的标尺?正因如此,更多的学者对教师发展采取了包容性的理解。如格拉特霍恩(GlatthornA.)就曾指,教师发展这一概念既比生涯发展和教职员发展概念宽泛。生涯发展一般是指伴随教师的职业生涯而发生的成长,教职员发展则是指提供有组织的在职培训以促进教师群体的成长,它只是可以被用作教师发展的系统干预手段之一。㈣伊文斯曾在前面所提到的《何谓教师发展?》一文中说得更直接、更明确:“我也把教师发展视为一个主体性、客体性或主客体性兼具的过程。它可以被看作是发自教师的内化过程,或者也可以是一个来自外部的,虽然是面向教师的,但是由外部机构实施的应用过程。就后者而言,它不一定会成功,但是由于我将其解释为一个过程而非结果,所以我还是将不成功或部分成功的努力也划归教师发展,只是这些是失败的、部分失败的,因而有待完成的教师发展过程。”

其实,发展本是一个人在与环境相互作用过程中发生的变化,个人主体性的发挥总是要在一定的环境下实现,因而是相对而非绝对的。因此,关于教师发展中主体性与客体性的歧义和紧张完全可以被置于一个由主体性和客体性为两段的连续统中加以考察和分析,而不是作为互不关联的模式来看待。

三、教师发展:专业发展抑或个人发展、社会性发展

关于教师发展的要素和维度,研究者们也有不同的观点。但总体来看,采用两分法和三分法的分析框架者占主流。

在两分法框架中,个人发展与专业发展的区分最具有代表性。对于很多人来说,教师发展即教师专业发展。之所以如此,正如哈格里夫斯(Harg-reavesA.)曾指出的那样:“对大多数人来说,出色的教学就是一件教师掌握教学技能、执教学科的知识和如何教学的事情。按照这种观点,教师发展就是关于知识和技能的发展。这种教师发展广为所知,并且被广泛实践。(因为)它可以很容易地被组合成课程、教材、专题研讨和培训方案。”可是,教育实践与教师个人具有的价值观、信念和态度密切相连,仅仅从发展专业知识和技术角度并不能完整把握教师发展,必须把眼光放大到教师个人之整体。立足于这样的立场,英国学者尼亚斯(NiasJ.)长期围绕着“教学与自我”这个问题开展研究,将教师的“专业发展”与“个人发展”联系起来,探讨教师个人作为整体的发展,并提起了将向我分为“本质自我”和“情境自我”的分析框架。从前者的观点来看,教师是“作为人的教师”;
从后者的观点来看,教师是作为教师的教师。尼亚斯指,虽然明确区分二者实际上很困难,而且在现实中二者也是相互重合的,但是,教师发展研究却一直主要是以“教师作为教师”为研究对象,而相对忽略了“教师作为人”的这一面。于是她提出,应该从二者相互作用这个角度来观察教师发展。

伊文斯也采用类似的二分法来分析教师发展的要素和维度。他认为个体教师的发展有两个基本的要素:态度性发展与功能性发展。所谓态度性发展,是指教师对待其工作的态度得以改变的过程,包含智识性发展和动机性发展两个方面。一个教师变得更具有反思性,更具有分析思维特征,那么他表现出的就是智识性发展;
一个教师对事情或对待工作表现出很高的动机,那么他所展现出的就是动机性发展。所谓功能性发展是指教师的专业行为得以改进的过程,包括程序性发展与生产性发展。一个教师对其履行工作的方式或程序进行调整或改变,无论多小,都是一种程序性发展;
一个人如果开始工作更长时间,生产更多资源,也就是说开始“做”得更多,那么其所展现的就是生产性发展。伊文斯所说的“态度性发展”更多地是与教师作为一个人的发展,即“个人发展”有关,而“功能性发展”则更多地是与教师作为一个教师、作为一个专业人员的发展有关。毫无疑问,在伊文斯看来,这两方面要素的发展对于一个教师的发展来说都是不可缺少的。

三分法分析框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所谓的个人发展、专业发展和社会性发展的三分法。贝尔(BellB.)和吉尔伯特(GilbenJ.)曾经提出并描述了“三种主要类型”的教师发展,即个人发展、专业发展和社会性发展。他们在试图对教师发展进行解释的时候,指出:“教师发展可以被视为教师学习,而不是被视为他人让教师改变。在学习中,教师发展他们的信念和观念,发展他们的课堂实践,关照他们与变革伴随的感情。”他们这里所指的发展大体上就相当于他们所说的个人发展、专业发展和社会性发展。关于这三种发展的关系,他们进一步阐释道:“教师发展过程可以被看作是一个正在发生的个人、专业和社会性发展的过程,一个任何一个侧面的发展都不能单独先行除非其他侧面也得到了发展的过程。”

教师问题论文范文第2篇

目前,一场中小学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正在全国大地逐步展开,这就是教师聘任制。然而,在具体的教师聘任中,常常出现许多的偏离或歪曲,最明显的在于教师的聘任权属于谁的问题上。有人以为,权力当然是属于国家教育管理机关,因为目前的中小学义务教育都是国家在掏钱;
有人认为应属于学校校长,现在是校长负责制;
还有人认为应属于全体教师,教师是国家的主人翁,他们有权决定自己的命运等等。我们认为,造成这一混乱的根本原因在于指导思想……

二、聘任权应属于以校长为首的学校教师聘任委员会

我们认为,教师聘任权应属于以校长为首的学校教师聘任委员会。这个委员会的模式是:上级教育管理机关制定相对具体的指导思想和最低要求,学校领导听取教职工民主大会的建议,结合上级思想和要求,成立以校长为首的、上级教育管理人员、教职工、学生、社会人士(含学生家长)共同参与的学校教师聘任委员会,具体负责教师的聘任工作。之所以要成立一个学校教师聘任委员会来全面负责,我们认为原因有以下三点:

(一)教师的责任,事关多个相关主体的利益。首先,一个学校的兴衰有关国家的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实施义务教育所需的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投资,由国家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筹措,予以保证[1]。作为义务教育的兴办者和投资者,国家当然有权对学校的教师的聘用提出自己的要求,那么,作为国家管理教育的各级代表,是有权聘用教师的;
其次,教师的聘用,事关全体教职员工的切身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二章第七条第五款规定:教师享有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1]。随着民主管理的时展,一个学校的教师聘用如果缺乏教师的参与,那必定缺少有关教师聘用的有益建议,甚至会造成外行领导内行的局面;
最后,学校总在一定的地方,总为一定地方的人民的教育服务。当地人民是教育的受益者,同时也是当地教育经费的主要支付者,他们也有权对教师的聘用发表自己的见解。而学生、家长和地方知名人士无疑是他们的最好代表。总而言之,教师的聘用,事关多个主体的切身利益,而教师的聘用仅仅只有一个主体做出决策,肯定是不完整的。因而,成立一个多主体参与的、集体决策的教师聘任委员会是非常必要的。

(二)自组织理论(耗散结构论、协同论、循环论)告诉我们,一个系统要走向有序,系统开放,与外界有能源、物质、信息的交换,这是必要条件[2]。

首先,从信息的角度看,多种主体参与教师聘用的决策,有利于把多种信息带入学校,有利于学校同外部的环境进行信息交流,有利于科学地决策。

1.学校教师聘任委员会中有上级教育管理机关的成员(或思想),他们站在更高的角度,对于外界有更多的了解,加上他们更多的管理方面的知识结构,这使他们带来了不仅仅是有更高更远的目光,而且往往还有更为科学的决策思想。

2.教师聘用决策中如果有学生的建议那将非常有利于教师聘任的更好实施。教师工作的直接对象是学生,教师的工作能力如何,水平如何,学生是非常清楚的。聘用教师不听取学生的意见那将是非常遗憾的。

3.作为地方教育的直接支付者和得益者,地方人士(含学生家长)对教育的关心不会低于教育的实施者。因为地方教育的兴衰直接相关于地方的经济发展,直接相关于当地的每一个家庭。他们中的不少人士阅历丰富,甚至于对于教育有非常独特的见解和深远的目光,加以借鉴,不无裨益。这样,随着更多有益信息的获得,将会有力地提高教师聘任决策的有效性。

其次,系统科学《协同论》告诉我们:任何一个含有大量子系统的复杂系统,在与外界环境有物质、能量、信息交换的开放条件下,通过各子系统工程之间非线性的相互作用,就能够产生各子系统相互默契合作的协同现象和相干效应,使系统能够自动在宏观上产生空间、时间或功能的有序结构,出现新的稳定状态[3]。我们认为,从竞争和协作的角度来看,多个主体的参与也是非常有利于教师聘任的。由于多个主体参与,他们之间的关系也从单一主体决策的方式变成了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非线性关系的决策方式。一个学校的兴衰,教育主管部门身系重责,他们愿意看到学校的兴盛,他们愿意看到学校能聘用到更好的教师;
学生最大的希望莫过于拥有最好的教师;
而地方人士更是希望地方的教育兴旺发达,能有力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惠及千家万户。这在主观上和客观上都有利于他们共同把一个学校办好,有利于他们协作。同时,每一个主体都想方设法能在教师聘任中最大地发挥自己的作用,通过说服其他主体,使自己的建议能得到最大限度的采纳,因此他们都会在教师聘用中投入自己的全部精力,这使教师聘任决策不断地注入活力,激活这一体制与时代同进步。总而言之,多个主体的共同参与,竞争而协作,不仅仅会提供更多的有利信息,提高决策的科学性,而且,将会有力地激活这一制度,使它形成良好的有序的状态。

(三)从当今国外基础教育改革的趋势来看,越来越多的国家在扩大学校办学自的同时,还进一步促进了学校与社会之间的密切联系,其突出表现为鼓励和支持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学校管理,共同分享学校的决策权力。如美国通过推广校本管理的模式,把权力下放到学校,增加学校办学的自,同时又在学校实行广泛的决策参与。美国达德县实行学校理事会制度,成员由校长、工会代表、教师代表、学生、职工和家长共同组成,决定学校的重要事情;
芝加哥公立学校规定各级学校要建立地方学校理事会,成员由6位家长、2名教师、1名学生代表和校长组成。理事会拥有分配预算、教学改革、职工解雇校长等权力[4]。在英国,国家改组学校管理委员会,在学校管理委员会成员构成上,减少地方教育当局代表名额,增加家长和当地社会代表人数,使家长和社会代表超过半数,确保学校对家长和社区负责。同时加强学校管理委员会人事权,使其具有决定校长、副校长以及学校教职员工和招聘及解聘的权力[5]。而法国,1989年通过的《教育指导法》大大加强了学校的自治,扩充学校内部管理实体——学校委员会成员成分、数量及增加其权限。法国的校务委员会全体成员由30人组成,包括三方面数量相等的代表:学校领导及管辖学校地方行政人员代表,学校员工代表及家长和学生代表[4]。

然而,教师的聘任权如果说只属于某一单一主体常常会导致教师聘用的混乱和恶意竞争。目前,我国的中小学教师的聘用仍以上一级的教育管理机关为决定者,一个统一的文件,规定教师聘用的几大条几大块,合乎者上,不合者下,统一“一刀切”,似乎很公正。但是,教师的具体工作在学校,上级教育管理机关不可能天天派人呆在学校,了解学校对教师的要求;
退一步讲,即使了解,也不会超过在下面主持日常工作的校长。这种对人员的聘用方式无异于“隔靴搔痒”,作用不大了。而聘任权完全属于学校校长,则往往导致校长权力膨胀,滋生腐败。校长一个人决定教师的命运,这在许多学校已把教师聘任制演变成拉帮结派,甚至导致一些“校长或乡负责人产生一些侵犯教师权益,违背教育规律,违反有关政策法规以致产生一些新的腐败”[6],比如说有的校长宁愿用一些新手以求节约经费,在工作中安排亲友等等。再次,如果权力只属于全体教师,像现在流行的校长聘班主任,班主任聘教师,或教师民主选举之类等等,这样往往导致一些新老教师无人聘请,讲关系,讲人情等等一种庸俗化的局面。总之,教师的聘用不能只属于某一单一主体,而应该是多主体参与的一种委员会形式,这样才可以避免许多失误和人为的扭曲,使得这一机制能够有效地激活教师队伍,造就一支高水平的中小学教师。

三、教师聘任委员会制的优越性

从国外这种制度的实施和国内的一些试点情况来看,这一新的体制对于教育产生的优点比我们设想的还要更好。我们认为,这种以校长为首的教师聘任委员会制有以下几个优异之处:

(一)有利于避免聘用教师的感情化和决策的个人化,加大了决策的科学性。一个由众多利益相关者组成的委员会,任何个人的冲动都不会奏效。只有说服大家,使大家信服,一个决定才能得以实施。

(二)有利于减轻校长实施改革的压力,使得改革能够得以平衡过渡。在现实中,许多基层的校长在实施改革的过程之中,特别在有落聘人员的情况下,往往成为矛盾的焦点,甚至成为改革的牺牲者。这种由多主体组成的委员会制可以为校长承担一定的压力,这是因为决定不是由一个人做出的,而是由众多人员共同做出的,也更能让人信服,也更使人容易接受;
同时,矛盾也往往不易针对个人,因而在一定程度上为校长减轻了压力。

(三)有利于提高教师对改革的认识水平和教师自身素质。教师聘任委员会制的实施,将使教职员工认识到,个人的得失相对于整个学校,甚至于整个地方教育的兴衰是渺小的。当地全体人民的利益才是最重要的,因为它事关千家万户。这也使教师认识到只有随着时代共同进步,努力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水平,才能够不落伍于时代。

(四)有利于扼制学校的腐败现象。目前,许多学校的乱收费、请客送礼现象十分严重。这一体制的实施,对于校领导权力的失控现象、对于教师的一些不合理现象将会得到有力的控制。一个校长、教师在工作中,我行我素,以获取自己最大利益,而不管集体和他人的权益,那么,将会受到教师聘任委员的有力监督,并会在下一次的聘任时失去受聘机会。

(五)有利于地方教育的发展,提高地方兴学的积极性。多个相关于学校利益的主体参与了教师的聘任,这些主体在行使权力时,不能再以一己之利为出发点,而是以一个地方的教育兴衰为中心,提高了公民参与地方兴学的积极性。

【参考文献】

[1]蒋文良.现行教育法规辑要[M].北京:中国教育出版社,1995,17,28.

[2]查有梁。系统科学与教育科学[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3,18.

[3]张文焕。控制论、信息论、系统论与现代管理[M].北京:北京出版社,1990,257.

[4]徐辉.当代国外基础教育改革[M].重庆: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30~34

教师问题论文范文第3篇

大学中国现当代文学课程开设的主要目的是培养学生文学审美能力、想象能力和健康的心灵情感,然而在实际教学过程中经常出现这样的窘境:学生普遍缺乏对文学文本的解读能力,和文本始终无法进行审美层面的沟通与交流,文学审美心灵和情感始终无法得到开启和深化。也就是说,中国现当代文学课程教学在实际效果和应该效果之间出现了悖离。学生大多津津乐道于一些具体的文学史细节、常识和故事,热衷于外部文本的社会性、时代性因素,而完全忽略了对内部文本文学性的审美实践,将审美这一课程教学的主体推向幕后,降低了自身对于文学审美的吁求。学生进行文本分析时,必须首先借助于对外部文本的前理解,这种前理解固然完善了对作家和文本真相的解读,却弱化了学生独立鉴赏分析文本的审美积极性。学生在面对陌生文本时十分茫然,不知如何走进文本内部,这种对于外部文本的强烈依赖性势必损害大学生文学审美能力的提高。如何厘清中国现当代文学教学与大学生文学审美能力培养之间两极悖离症候的发生呢?下面笔者拟从思维意识与操作方法两个层面作一具体探讨。

从思维意识层面来说,忽视文学文本的中心地位,忽略文学审美心灵的启蒙。这种文本本位意识的缺失是互见的,同时依存于教学主体和客体身上。

就教师而言,果鲁伯柯夫文学教授模式与目前文学研究时尚对教师文本本位意识缺失的影响很明显。1995年果鲁伯柯夫在《文学教学法》里提出了文学教学的整个过程:起始、背景和作家简介、研究课文的方式(包括主人公分析、艺术手法分析、作品结构、文学语言等)、结束、总结、巩固知识、考查等。这种苏联文学教学模式对当时的中国中学语文教学产生了很深刻的影响,并拓展至大学文学教学范畴内。无疑,它有其合理性的存在:由外部文本进入内部文本,能够在最大限度上契合作者的期待视野,较为全面地探讨理解文学文本的外部意义和内部意义,生成深刻的文本记忆与意义联想。作为这种步步引导预设的教学模式的受众,学生在审美体验过程中一帆风顺,不需要主动付出积极的思考与揣摩,迅速与教师达成共识,形成既定的审美感悟。不少教师在讲授《中国现当代文学作品选》课程时采取的还是这种传统的果鲁伯柯夫文学教授模式,往往花费很多的力气和时间去讲述作家的生存环境及作品生成的时代精神、作品的思想意义,对于作品的精神实质和艺术特征则说得太少。这种颇具故事性的讲述容易引起学生的兴趣,课堂气氛活跃。一旦受到学生的认同,教师容易把这种教学方法经典化,成为课堂教学的一套标准和范式;
但是学生内心深处的审美自觉和审美感悟无法被唤醒。此外,大学教师在教学的同时亦需要花很大的力气去搞科研,而在当下的现当代文学研究领域,纯粹的文学审美批评逐渐成为一种稀有品,漫溢于人们视野的都是文化、现代性、后现代性、身体、政治寓言等等修辞。类似修辞的运用成为研究界的一种时尚,隶属于文学文本审美范畴内的主题、形式、叙事、隐喻、表现等等修辞则越来越被疏远,“这种文学研究被‘空洞化’的现象值得警惕。作为教学者与研究者身份于一体的现当代文学专业教师在从事教学活动时,亦不可避免地受到了这种轻审美、重文化的思潮的影响。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现当代文学教学亦陷入了空洞化的困境。

就学生而言,中学文学审美教育本来就存在一些缺失,加上现在特殊时代精神的影响,已经把大学生与文本之间的距离拉得越来越远,学生对于文学审美变得越来越陌生。现有的轻审美的文学教授模式只能让大家满足于对文本外部意义的接受,文本本身的审美特征及其价值被一带而过。作为师范院校的毕业生,往往会把这种经验带入中学语文教学的课堂。所以会经常听到一些招聘学校的抱怨,如某次试讲时应聘学生讲《故乡》,都一节课了还没有进入正题,她把时间都花在对鲁迅及鲁学的介绍上了。纵横捭阖,侃侃而谈,看似知识渊博,实则背离了文学作品教学的精神实质,是一种空谈。中学与大学文学教育如此的恶性循环,所造成的审美缺失可想而知。现在不少高校在

从操作方法层面来说,文本细读能力极度缺乏。细读文本是进入文本内部世界和人物心灵的重要途径,细读能力的高低直接决定了主体审美水平的高低。由于在大学教学中存在着轻文本的倾向,细读作为一种审美方法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重视,作为一种能力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培养。大学生即使意识到了文本的重要性,但是面对陌生文本时,还是无从下手,不知如何找寻审美的切入点,在写评论时往往喜欢打球,始终摸不到作品的内在精神。细读需要一定的叙事和审美批评理论知识的积累,这种积累对于文学审美来说显得尤为重要。当下现当代文学教学在某种程度上只是一种单向度的引导,引导学生直接介入文本,直抵作品的精神实质,固然痛快,实际上遏制了大学生自主思考及求索的积极性。在教学中,教师应该更重视细读方法的引导,这样一来即使在教师缺席的情况下,学生也依然能够理性介入文本,做出有效地分析与解读。

那么,当下中国现当代文学教学该如何去努力改进,以实现现当代文学教学实际效果与应该效果之间的重合呢?为此,笔者深入南京师范大学等相关部级、省级精品课程组进行调研,结合调研单位的科学经验和规范,试着提出几点具体实际的想法,以就教于方家。

首先,改革课程体系。本人所在课程组负责人傅瑛教授针对中文系学生进入大学以前课外阅读量小、文本分析能力匮乏的现实,率先提出了建立“先导课”(中国现代、当代文学作品选读)、“基础课”(中国现代、当代文学史)、“专题课”(专业系列选修课)的设想,其中作品选108 学时、文学史108 学时,并在本科生中试行,经过近8 年的实践,特别是近5年来的不断发展与完善,目前已大见成效。课程体系改革注重文本阅读,一年级“先导课”强调以作品阅读为主,重在引导和分析,通过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的相互结合,反复强化学生对文学作品解读分析能力的培养;
二年级“基础课”和三年级“专题课”强调学生历史意识和问题意识的培养。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在文学史和文学专题的讲授中仍然突出文本审美之于现象研究的重要性,突出“基础课”、“专题课”是对文本审美的全面深化和拓展,从而构成了一个文本审美能力培养的有机机制。这种培养机制重视文学文本的中心地位,强调文学传播、文学消费都是基于文学生产层面上的延续性现象,文学史研究、专题研究都是基于文学文本层面上的拓展性研究。应该说,这是应对中国现当代文学教学与大学生文学文本审美能力培养之间脱节问题的较合适的策略性选择。

其次,改进教学方法。作为高校专业培养计划的一部分,中国现当代文学课程课时毕竟有限。有很多老师反映,在目前课时设置中想完成对20世纪中国文学的讲授,会显得比较仓促。通过专题课,也许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这一缺陷。但纯粹时间上的增加,并不能够解决根本问题。这就促使我们在教学方法的改进上下工夫,也就是我们经常所说的“授人以鱼,不如授之以渔”。这里,笔者试着提出两种文本审美方法:“四步阅读法”和细读引导法。

温儒敏在探讨如何消除读者与历史经典之间的隔膜时,曾提出一个“三步阅读法”,即第一步直观感受,第二步设身处地,第三步名理分析。受此启示,笔者认为在培养学生文本审美方面可以四步走:直观感受———细读文本———知人论世———名理分析。第一步直观感受,引导学生直接介入文本内部,作积极思考;
进而展开文本内部的细读,实现理性审美;
在此基础上,知人论世,经由外部文本的引导,实现文本外部与内部理解的熔铸;
从而真正完成文本审美的感性与理性经验的综合。四步阅读法并非是一种简单的由感性到理性的发展过程,重在强调理性的二度介入:第一次文本内部的理性审美,第二次文本内外部相结合的理性审美。理性的二度介入,一方面既可以锐化学生独自面对陌生文本审美的感悟力,另一方面又可以实现学生文本审美的理性升华。

我们说,四步阅读法侧重于文本审美过程的引导,而细读法则着眼于文本审美的技巧范畴。现在也有不少人提倡文本细读,出现了陈思和、王晓明、蓝棣之、孙绍振等等一批学人的文本细读成果,但专业性的细读与课堂教学毕竟又不是一回事。如何在课堂讲授中给学生养成细读的良好习惯,是文学教育教学需要认真面对的问题。考虑到教学的实际特点,还是应该侧重一下细读技巧的培养。教师应该打破“主题思想+艺术特色”的笼统概述,具体细致地引导学生如何介入文本,譬如主题多义性、结构、节奏、声音、作者与叙述人、悖论等等审美关键词都是介入文本的重要提示。这种关键词引导法对于缺乏相关叙事学理论基础的学生而言,至关重要。因为反复困扰他们的就是,面对陌生文本,到底选择怎样的切入口。那么,在作品选课程的讲授上,就不能仅仅满足于将文本告诉学生,而是要学生知道为什么这样告诉。

当然,方法不是一元的,我们还可以尝试其他能够提高学生文本审美能力的教学方法。笔者在进行作品选课程教学时,就某些文本’ 譬如《阿(正传》、《百合花》、《铁木前传》等,要求学生细读后预先进行综述性研究,这种对于文本接受史的研究能够深化学生对于文本的审美理解,同时也会增强其审美感知力。

第三,创建日常训练与综合考核模式。课堂讲授时间毕竟有限,对文本审美能力的培养而言远远不够,我们应该努力去创建一种日常训练与综合考核的良性模式。日常训练方面,通过开设《文学评论与写作》、《文本细读训练》等选修课程,鼓励学生在课余时间选择现当代某些细读的经典文本作为范文,引导学生学习、借鉴、比较和创造。综合考核方面,改进考核内容和形式,祛除死记硬背的弊病,灵活出题。譬如作品选课程考核,可以采取作品鉴赏分析的形式,但并不一定都要以单篇论文来完成,亦可以几个片断、两三个细节、一两个人物的分析形式进行。文学史课程考试,可以试行开卷,文本分析的内容应该占一定比重。

我们深知,问题的提出固然重要,后期的改革与实践则是重中之重。目前现当代文学领域的一批研究者正在做着普及和实践这种理念的工作,其中有很多处在教学第一线。相信他们的努力一定能够为我们提供更多具体有效的方法,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弥合现当代文学教学实际效果与应该效果之间的差距论文联盟 。

参考文献:

教师问题论文范文第4篇

关键词:农村中小学教师考核考核方法

一、问题的提出

教师考核是教师队伍管理的重要环节,对于促进教师专业化,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以及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农村中小学教师是我国教师中最庞大的一支队伍,因此,对他们的考核至关重要。农村中小学教师考核实施的现状如何?本文对西部某省农村中小学教师考核现状作相关调查进行分析,希冀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建议。

二、数据与方法

本研究采用的是2006年对西部某省农村基础教育调查的一部分数据,获得农村中小学教师样本801个和学校样本128个。在分析时,采用教师问卷和学校问卷数据相结合的方式。

三、农村中小学教师考核现状分析

(一)考核组织者

在所调查的学校中,有13.3%的学校教师年终考核是由学校组织的,有45.3%的学校是由学区组织实施的,有34.4%的学校是由学校和学区综合实施的,还有7%的学校是由教育局或者学区和教育局一起负责的。就是说大多数学校是由学区参与组织教师考核的,究其原因主要是被调查地区的中小学基本上都实行学区管理的模式。

在接受调查的教师中,53.7%的教师认为应该由学校来负责教师的年终考核,29.2%的教师认为应由学区来负责,12.3%的教师认为应由教育局来负责,2.6%的教师认为应由学校和学区共同负责,还有2.2%的教师认为应由教师评议或自己自评。可见,一半多的教师认为教师考核应该由学校来负责。

(二)考核内容

在所列的21项考核内容中,选择最重要的考核内容,排在前五位的是“学生成绩”、“师风师德”、“出勤率”、“教学计划完成情况”以及“备课、教案和作业批改”。从这些考核可以看出在对教师进行“德能勤绩”的考核中,大多数学校特别重视“绩”的考核,而且把学生的学习成绩作为主要的指标。有64.3%的学校把师风师德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但与“学生成绩”相比,这一比例要低许多,这一方面说明一些学校对教师的“德”方面的考核重视不够,另一方面也反映出由于师风师德的考核弹性较大,操作起来困难。而“教学计划完成情况”和“备课、教案和作业批改”这两个指标之所以成为最重要的考核内容,一方面这两个指标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教师的教学能力、教学态度和勤奋程度,另一方面这两个指标是比较容易量化、容易操作的指标。值得注意的是,只有23.8%的学校重视对教师的“教研和教育教学方法改革”的考核,这与课程改革要求很不相称。

(三)考核的方法和考核主体

调查发现,有83.3%的学校对教师考核时,进行民主测评,16.7%的学校则没有进行民主测评。

从关于民主测评的参与者的统计来看,几乎所有的学校教师是最主要的评价者,而在62.9%的学校中学校领导是民主测评的主要参与者,学生参与测评的学校只占37.1%,学生家长参与测评的则仅占25.7%,树干部参与测评的学校更少,仅占11.4%。这些数字表明,目前中小学教师考核中的民主测评还极不完善,真正最有发言权的学生或学生家长参与测评的比例偏低,这必然影响到民主测评的公正和公平,而且不利于学校和家长的交流与联系;
村干部参与测评的比例太低,这既不利于更全面地考核教师,也不利于调动村干部支持学校工作的积极性。

哪些人员的民主测评会影响到教师的考核结果?有46.9%的教师认为其他教师的民主测评对考核结果有影响,有33.7%的教师认为学生的民主测评会影响考核结果,有19.9%的教师认为学生家长的民主测评会影响。这和上述的民主测评的参与者的构成情况是密切相关的。此外,有25.9%的教师认为虽有测评但不影响考核结果,也就是说在一些学校民主测评可能只是流于形式,没有真正发挥作用。

在调查中还发现,有65.1%的教师清楚地知道自己的考核等级和分数是如何评定的,而另外34.9%的教师则不知道。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目前的教师考核等级和分数的评定还不够透明。

总之,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中小学教师考核方法还不够规范,民主测评在教师考核中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考核主体也比较单一。

(四)考核结果的反馈和使用

教师考核的根本目的在于通过考核增强教师的工作能力,提高他们的教学质量,因而考核要重视考核结果的反馈。调查中发现,91.3%的教师知道最近两年的年终考核结果,有1.9%的教师只知道其中1年的考核结果,6.9%的教师则都不知道。而从获得考核结果的途径来看,72.8%的教师是学校统一公布结果,O.3%的教师是学区公布,还有11.6%的教师是由学校通知教师个人,而不是由统一公布得知,此外还有15.3%的教师则是靠打听才得知。可见,有些学校在考核结束后,对考核结果进行保密,这种做法既不利于调动教师参与考核的积极性,也违背了考核的初衷。调查还发现,59.2%的教师认为可以申请复议评定结果,40.8%的教师则认为不可以申请复议评定结果,这说明一些地方教师考核结果的反馈机制还不健全。

奖惩制度是学校常用的一种管理制度,也是大多数学校激励教9币的重要手段。奖惩所依据的标准一般是学校对教师的综合考评或年终考核结果。对奖惩制度的激励作用的调查表明,61.2%的教师认为奖惩有很大作用或较大作用,23.6%的教师认为作用不大,4.4%的教师则认为没有作用,还有10.8%的教师认为奖惩会起到一定的负面作用。

四、对策及建议

首先,严格操作,规范教师考核方法。农村中小学教师的考核应主要由学校来组织,学区和教育局主要负责监督考核工作公正、公开、公平地进行,并提供相应的指导。对教师的民主测评要公开公正,充分发挥民主测评的功能,而不流于形式。其次,全面考核,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对教师的考核不应只盯在学生成绩上,应该从德、能、勤、绩等多方面去考核,尤其要重视教师的专业成长、教师对新知识的摄取、教学科研等方面的考核,而农村教师由于特殊的地理环境和社会环境,在这些方面明显落后于城市,所以更需要努力赶上。

教师问题论文范文第5篇

一、语文课堂教学中自主合作学习存在的问题

(一)教师教学方式设计不合理,要求不明确。学生自主合作的学习方式要求学生在课堂上占主体地位,有的教师对于这一句话的理解失之偏颇,从而导致课堂教学方案的设计不够科学合理,要求不明确,使得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没有头绪,缺乏针对性、目的性。一些教师没有给学生设计学习问题,一味让学生自主讨论,缺少对课堂的控制。比如,在语文课堂上,教师让学生用大量的时间对课文进行讨论、朗读、表演等,但是并没有说明学生应讨论到什么程度,去解决什么样的问题。这样的讨论失去了原本的意义,使得学生自主合作学习成为一纸空谈。

(二)教师与学生沟通不到位。有些教师虽然在课前设计了一些问题,让学生在课堂上讨论解决,却并不在意学生在问题讨论过程中所用的方式方法,只重视学生的学习结果,重视学生能否得出与书中相一致的答案。在这样的导向下,学生认为只要解决教师提出的问题便万事大吉,不会向教师提出有关讨论过程、解题方法的问题。比如,在学习《茅屋为秋风所破歌》时,有些教师只是带领学生解决课后的问题,对于学生是否理解并不进行询问。与学生缺乏沟通交流。教师没能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更无从谈论因材施教、改变教学方法。

这两种问题的存在均不利于学生自主合作学习能力的培养,也不利于语文课堂教学的进行。不论是教师还是学生都应转变自己的观念,树立问题意识、探索意识、合作意识、创新意R,改变固有的教学、学习方式,充分调动自己的积极性。

二、如何在语文课堂教学中培养学生的自主合作学习能力

在初中语文课堂教学中培养学生的自主合作学习能力,教师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一)重视学生自主合作观念的培养,转变学生的观念,在课堂上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为了使学生运用新的学习方式,也为了语文课堂教学的顺利进行,教师必须在自己转变教学观念的同时,带领学生转变学习观念。如果学生还像以前一样只是把自己当作知识的接受者,被动地接受教师传授的知识,就无法培养他们自主合作的学习能力。教师应引导学生主动学习,主动制定自己的学习目标、学习计划,约束自己的学习行为,对自己的学习活动进行支配、调节,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借助工具书主动学习。如在教学《愚公移山》这一课时,教师不应一开始就讲解文章,而应让学生通过查找《古汉语常用词典》等工具书,对文章进行翻译。由学生自己对文言文进行翻译,可以加深他们对知识点的理解。同时,也让他们体会到自主学习的好处,提高他们自主学习的积极性。只有转变学生的学习观念,才能调动起他们的学习热情,才能使课堂教学达到预期的目标。

(二)课前设计好教学问题,以问题引导学生。教师应在课前认真设计好教学问题,用有效、有价值的问题引导学生学习。课堂上,教师根据学生性格、学习情况等对学生进行分组,并将设计好的问题、任务布置给学生,学生根据自己小组的实际情况挑选问题,并对挑选的问题进行自主思考,通过查阅资料等方式,形成自己的看法。然后,教师让学生进行小组讨论,针对同一问题发表自己的观点,并对组内其他成员的解答方法提出自己的意见。最后,学生整理问题的答案,形成最终结果,交由教师评阅。在教授《藤野先生》一课时,有的教师的课堂问题往往设计得不够合理,没有规律性,比如在刚开始教学课文的前几个段落时,会提问学生为什么鲁迅先生会弃医从文,这个问题的答案需要学生在学完文章后才能解答,不利于课文前面部分的学习与延伸。有的教师在课文学习过程中会提问一些无关紧要的问题,比如某一个汉字如何书写、如何组词造句等。这类字词认识问题不是教学重点,在课前预习之后教师就应解决,而不是留在课文讲解过程中。教师只有进行有效提问才能激起学生讨论的积极性,才能促使学生进一步理解课文内容。笔者在教学这一课时,先设计好课堂问题,如“鲁迅在写清国留学生时抓住了他们的什么特点”等,让学生分组讨论、解决问题。这个问题具有针对性与启发性,能有效引导学生理解课文。

(三)教学中与学生进行沟通交流,有效地指导学生。比如在教学《木兰诗》时,对于大多数学生而言,《木兰诗》的学习难点在于生字词的认识与文章语句的理解,有的汉字学生根本不认识,更不用说去理解这篇文章了。教师在教授的过程中应该注重与学生的交流,关注学生的学习进度。教师可以通过提问某一部分学生,了解他们对课文生字词掌握的情况,然后集中解决学生都不认识的字词。对于文章的内容,教师可以组织学生进行分组讨论,让他们自主学习。教师在学生讨论的过程中要不断地走动,认真听他们的讨论内容,了解每个组的学习情况。有的组讨论问题时毫无章法,教师可以引导他们按照文章的段落顺序逐段讨论;
有的组学生相对内向,不善于讨论,教师应设法激起他们讨论的积极性,带领他们分析文章,提高他们的讨论热情;
还有的组学生过于活泼,会说一些与课堂无关的内容,教师应及时制止;
对于有的组无法理解为什么是“对镜贴花黄”而不是“对镜贴黄花”等,教师应提供帮助,引导他们解决问题。在小组讨论结束之后,由每组派代表提出问题,教师逐一解决之后,再带领学生对《木兰诗》一文进行逐句分析,重点解决学生生字词的朗读和语句翻译中的问题。如果教师认为师生沟通交流到此为止,那就大错特错了。师生的沟通也包括文章学习之后的巩固。有的学生对于学过的文章仍存在疑问,或者有的地方仍然没有记住,教师要随时了解学生学后的情况。课后作业也是很好的沟通交流的工具。教师在作业批改的过程中会发现,这就需要教师认真对待,对于大家都存在的问题,在课堂上统一解决,对于个别学生的问题单独解决,争取让每一名学生都能准确掌握所学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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