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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冶某公司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完整)

时间:2023-02-27 19:55:06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中冶某公司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完整),供大家参考。

2022年度中冶某公司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完整)

中冶某公司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坚持和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明确公司党委、党委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中国******章程》《中国******宣传工作条例》,落实《某冶集团有限公司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有关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意识形态工作应当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担当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建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创造力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强大感召力和影响力的中华文化软实力。

第三条意识形态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坚持党管意识形态;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三)坚持主管主办和属地管理;

(四)坚持重在建设、立破并举;

(五)坚持守正创新、正本清源;

(六)坚持敢于斗争、善于斗争。

第二章监督考核

第四条为切实落实公司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承担全面领导责任,经公司党委研究决定,成立某冶集团有限公司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及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人员组成与职责

组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

成员:公司党委领导班子成员

职责:

(1)党委书记是公司第一责任人,应当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把方向、抓导向、管阵地、强队伍,带头批驳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2)党委副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

(3)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工作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二、领导小组工作机构与工作机制

工作机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党委副书记

成员:党群工作部负责人、党委办公室负责人、党委组织负责人、纪委办公室负责人、党群工作部宣传人员

工作机制:

(1)监督检查公司党委、基层党支部是否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公司党委、党支部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否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是否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是否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是否与公司生产、经营、安全等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2)每年对公司意识形态工作进行1次专题督查,督查结果向公司党委报告,并报某冶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宣传部门。

(3)落实公司党委每年向上级党组织专题汇报1次意识形态工作报告的起草。遇有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并提出建设性意见,情况紧急必须临机处置的,应当尽职尽力做好工作,并迅速报告。

(4)协助纪检部门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和巡察工作范围,并将有关情况向公司纪委报告。

(5)协助党委组织部门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培训教育,纳入干部培训年度计划。

第三章责任内容

第五条公司党委始终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的科学理论,坚持共同的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公司员工在思想上精神上紧紧团结在一起。主要承担下列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一)坚持和完善坚定维护党***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把维护************党***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落到实处。认真贯彻落实党***、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国五矿党组、中冶集团党委和某冶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工作相关纪律要求。

(二)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健全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教育职工工作体系,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学习制度,建设和用好网络学**台。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制度,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教育、社会主义发展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完善坚持正确导向的舆论引导工作机制。

(三)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清主流支流,辨析职工群众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健全重大舆情和突发事件舆论引导机制,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公司党委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

(四)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统筹协调,切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指导和督促检查两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增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引导公司青年党员、团员成为意识形态工作的实践者、参与者和建设者。

(五)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和管理。规范公司的“微信公众号”的更新维护,严格审批和日常监管。强化对新闻信息服务和相关业务从业人员的准入管理和教育培训。严格落实有关管理规定,加强对宗教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管理,加强对外交流活动、学术交流合作等的管理。严格杜绝各种非法出版物在公司范围内传播,坚决抵制境外政治性有害出版物渗透。

(六)坚持正能量是总要求、管得住是硬道理、用得好是真本事,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加强互联网内容和渠道建设,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提高网上议题设置能力和舆论引导水平。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规范网上信息传播内容,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旗积鲜明开展网上舆论斗争,深入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

(七)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注意区分政治原则问题、思想认识问题,学术观点问题,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对否定中国******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应当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及时有效发声,通过自有媒体及所属网站旗帜鲜明地表明立场、亮明态度,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不爱惜羽毛,不当开明绅士,不做好好先生。对坚持错误思想意见的“意见领袖”、网络“大V”、敏感人物、异见分子等重点人物,分类开展教育转化、处置等工作。对在境内外各类媒体、互联网、出版物及讲座论坛等公开场合发表同党***精神相违背的言论,非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对发表质疑公有制主体地位、抹黑国有企业的言论,非议发展壮大国有资本的党员干部,应当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八)加强统一战线建设,凝聚共识,争取人心。做好知识分子人员的团结引导服务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先进文化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领导班子成员特别要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

(九)选优配强宣传思想文化部门,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里,确保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对敢抓敢管、敢于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同志,应当公开支持、大胆使用,对不适合、不适应的应当及时调整。加强宣传思想文化干部队伍建设,增强脚力、眼力、脑力、笔力,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求实创新、能打胜仗的工作队伍,切实解决机构编制、人员配备、基本待遇、工作条件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第四章责任追究

第六条公司党委、各党支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予以问责。

(一)对党***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工作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二)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立场不坚定、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三)对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处置不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四)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五)对所属新闻煤体管理不力,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

(六)管辖范围内公开发行的出版物、内部刊物和编写的教材、书籍、宣传品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

(七)管辖范围内意识形态阵地有发表否定中国******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言论的。

(八)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九)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七条对公司党委、各党支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上一级党组织依据有关规定实施。公司党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对公司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问责或者提出问责建议。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问责情况,向纪检部门和组织部门通报。

第八条公司党委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机制,对违反本细则以及其他意识形态工作管理规定的党员、干部,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九条本细则由公司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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