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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工作要点【五篇】

时间:2024-03-01 11:19:01 来源:网友投稿

全面贯彻落实博乐市党委经济工作会议、博乐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理念,紧紧围绕博乐市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发展目标,全方位推进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完善应急管理预案体系及考核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应急管理工作要点【五篇】,供大家参考。

应急管理工作要点【五篇】

应急管理工作要点范文第1篇

全面贯彻落实博乐市党委经济工作会议、博乐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理念,紧紧围绕博乐市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发展目标,全方位推进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完善应急管理预案体系及考核评价机制,推进应急管理示范点深层次建设,夯实应急管理基础,加强应急管理知识宣传普及,不断提高全社会风险防范和抗风险能力,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全面加强应急管理机制建设。巩固应急机构建设成果,继续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总体要求,进一步理顺应急管理体制。各乡镇场、街道、市直各部门要根据人员变动及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和充实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制订应急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并认真加以落实,对辖区应急管理工作定期进行研究和部署。各乡镇场、街道要加快应急管理专兼职工作人员的配备,在工作经费及相关补助等方面予以保障;
要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业务例会制度,着力提高基层应急管理办事机构业务能力,切实承担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指导督促职责。各乡镇场、街道以及各专项指挥部要完善协调联络机制,与驻地军队、武警部队、农五师团场(连队)加强信息沟通。市、乡(镇、场、街道)两级应急办要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专家组(技术指导组)工作机制,严格应急管理工作情况定期向专家通报制度,发挥专家组(技术指导组)作用,经常性组织开展应急管理专家调研活动。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完善突发事件监测预警、物资储备、避难场所建设、信息、征用补偿、责任追究等各项配套制度措施。

(五)加大救援队伍建设及物资储备,提升应对处置能力。按照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推进博乐市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向“一队多用、一专多能、多灾种救援”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方向发展;
市环保、住建、交通、水利、农业、林业、畜牧、卫生、农机等部门结合行业特点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办法,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各乡镇场、街道要着力提高基层突发公共事件先期处置能力,建立应急救援队伍训练培训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培训,对应急救援队伍实行动态管理,应急救援队伍变动情况每半年报市应急办备案。市应急办制订和下发应急物资管理报备办法,加强对全市应急物资进行整合和管理,市交通、水利、林业、畜牧、卫生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应急资源普查统计制度,建立应急资源台账,创新储备制度、方法和措施,合理确定储备品种及规模,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补充和更新,同时建立跨部门、跨行业的应急物资协同保障和高效调运机制,确保满足调度使用。要进一步完善企业代储应急物资制度,健全政府、企业、社会力量相结合的应急管理资金保障机制。

(六)全面推进应急示范建设。制订博乐市应急管理示范创建方案,建立健全激励机制,鼓励乡镇(街道)、学校、社区、企业积极参与示范创建,配备必要人员、装备,加大相关基础设施投入,建成标准化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逐步推动应急管理工作深入开展。

三、保障措施

应急管理工作要点范文第2篇

2015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以下简称应急管理工作)总体思路和任务是:坚持以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守安全红线,完善制度机制,依法规范管理,改革创新发展,大力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生产最后一道防线的意识

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特别提出了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思想、应急处置能力是国家治理能力重要组成部分的科学论断,为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注入了强大精神动力、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

(一)深化宣贯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要采取举办培训班、组织专题研究、编发学习教材等方式,把学习贯彻活动引向深入,推动应急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坚持舆论导向,组织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行业管理部门和有关企业负责同志,撰写发表学习体会文章。开展面向企业和广大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强化应急意识,落实主体责任,注重把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工作的全局中筹划部署、组织实施。加强应急管理宣传队伍建设,建立应急管理网评员和评论员制度,充分利用各类媒体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应急管理工作的氛围。

(二)开展警示教育,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坚持把别人的事故当成自己的事故来对待、把过去的事故当成今天的事故来对待、把小事故当成大事故来对待、把隐患当成事故来对待,编印近年发生的一些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深刻剖析和吸取因处置不当造成次生衍生事故的教训,认真查找在应急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安全生产应急准备工作。制作宣传警示教育资料,采取多种形式,突出重点对象,广泛组织实施,确保应急处置警示教育效果。

(三)强化理论创新,积极引领应急管理工作向前发展。加强应急管理基础理论和应用理论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措施。积极构建具有我国特色的应急管理理论体系,有重点地确立一批理论研究创新课题,集中力量攻关,形成研究成果,指导工作实践。加大与党校、行政学院等高校及科研院所合作,为理论创新提供智力和人才支撑。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以下简称应急指挥中心)将汇聚各方面理论创新成果,并适时召开研讨交流会,推动应急管理理论创新工作深入开展。

二、认真落实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加快推进应急管理工作法治化进程

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努力建设与之相适应的应急管理工作法规政策标准,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全面提高应急管理工作法治化水平。

(一)积极推动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条例》为重点的法规制度建设工作。坚持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教训指导《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实践,搞好顶层设计,细化法律制度,进一步明确应急管理工作在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
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指导下修改完善条例,适时组织现地调研,召开专家论证会议,做好立法审议保障工作。研究制定应急管理工作规章和标准建设框架。指导山东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监管监察部门选择1~2个不同领域的重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标准化建设试点。研究制定全国高危行业、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的生产安全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和办法。

(二)深入开展应急管理工作执法检查。创新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实践,加强属地监管,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内容,加大惩处力度,推动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开展以规章制度建立、应急预案管理、应急培训演练、队伍建设、应急装备配备、应急救援资产监管等为重点的执法检查工作。建立完善企业应急管理违法违规信息库,公开向社会曝光一批非法违法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年内,应急指挥中心研究制定应急管理工作执法指导意见,组织部分地区开展1~2次应急管理工作互查互检活动,推动执法检查落实。

(三)深化应急管理专项整治行动。针对煤矿、危险化学品、油气管网等重点行业领域和化工园区、工业园区、开发园区在应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持续开展以“六打六治”为主要内容的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深入贯彻落实煤矿安全“双七条”规定,积极参与全国煤矿隐患大排查活动,督促煤矿按标准配备和更新应急救援装备,实现所有煤矿应急管理措施全覆盖。按照“四不两直”要求,建立国家、地区、行业领域协同联动机制,筹划组织应急管理工作督导检查、暗查暗访活动,保持持续推进的有利态势。

三、加大改革创新力度,进一步强化和拓展应急管理工作职能

紧紧围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深化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改革的总体布局,推动应急管理工作创新发展,转变思想观念,强化职能建设,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的组织协调和综合监管作用,积极适应安全生产工作新常态。

(一)深化应急管理工作改革创新。坚持在省、市、县、乡镇(街道)、行政村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级五覆盖”框架内建立和完善应急管理工作责任体系,加大应急管理工作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考核权重。在地方安全生产领域改革体制内加强省级、地市级应急管理机构建设,推动应急管理工作向基层延伸。总结推广广东大亚湾化工园区应急管理创新试点工作经验,围绕提高指挥协调、救援处置和应急保障能力,完善化工园区、工业园区、开发园区应急管理工作模式,强化统一领导,优化资源配置,深化协调联动,探索建设市场化、专业化应急服务新模式。

(二)编制“十三五”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规划。抓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十二五”规划落实工作,并对其实施情况全面总结评估。坚持把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总体规划中统筹谋划、同步推进、协调发展,认真编制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十三五”规划,明确目标任务、重点工程和重大政策措施。组织中央企业研究提出具有示范引领作用和战略发展意义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建设项目,编制完成中央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十三五”规划。

(三)推动应急管理工作“三同时”建设。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应急产业发展的通知精神,围绕提高安全生产监测预警、预防防护、处置救援、应急服务能力,完善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场所应急设施设备配置标准和各类应急救援基地、队伍的装备配置标准,推动安全生产应急设施设备装备与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应急指挥中心将协调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三同时”建设的落实措施,确保各项建设有序推进。

四、大力开展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全面推动应急管理工作进基层、进企业、进班组

坚持重防范、抓治本,创新培训思路,丰富培训内容,大力提高应急管理人员的指挥能力、应急救援队伍的实战能力、企业一线员工的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实现重点行业领域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全覆盖。

(一)推动应急管理人员分层级培训。按照分级负责、分类实施、全员培训的原则,加强省、市、县、乡镇(街道)和行政村应急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工作,普及应急知识,提升应急能力。加强煤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和考核规章制定工作,进一步规范培训目标、内容、标准和方法。应急指挥中心将分期组织省级和重点地市级应急管理机构负责人进行培训;
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部分应急管理工作人员赴国外参加专项培训。

(二)深化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培训。依法加强各类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培训,突出矿山、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指战员培训,提高应急救援队伍专业技术能力。充分发挥部级应急救援基地的功能和作用,广泛运用模拟仿真、实战化演练等新技术改进培训手段、创新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应急指挥中心将按照《矿山救护规程》的要求组织开展矿山应急救援队伍培训工作,并对省级矿山应急救援管理机构、矿山救援大队的培训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加强应急知识普及和面向企业一线员工的应急技能培训。大力开展生产安全应急知识普及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应急知识竞赛活动,提高全民应急意识。依法推动企业落实对从业人员的应急技能培训要求,突出重点岗位和班组、车间等一线从业人员的应急处置技能培训,熟练掌握应急处置措施,提高对生产安全事故先期处置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强化应急演练工作,不断增强应急准备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进一步强化应急预案“平时牵引应急准备、战时指导应急救援”功能,优化预案编制,严格管理制度,推进实战化演练,真正把应急预案落实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

(一)加强应急预案管理。严格规范应急预案分级属地监管和行业管理责任,着力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实现政府和企业、以及行业领域间应急预案的有机衔接,确保应急预案专业、简明、标准、实用。总结推广中石化集团天津分公司、神华集团神东公司应急预案优化工作经验。推动矿山、危险化学品和油气管网行业领域完成预案优化工作,实现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应急处置卡全覆盖。修订颁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研究制定《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规范》。

(二)抓好应急预案落实。大力推动应急预案向应急实践转化工作,认真落实应急预案所明确的指挥机构、责任分工、救援队伍、装备器材和应急物资储备等措施,建立应急预案定期培训制度,并及时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推动将应急预案工作纳入中央企业安全生产业绩考核范围。举办应急预案培训班,提高应急预案管理人员业务能力。

(三)组织实施以基层为重点的实战化应急演练活动。坚持面向基层、贴近实战、注重实效抓好应急演练,切实发挥应急演练在检验预案、磨合机制、完善准备、锻炼队伍中的作用。研究制定应急演练规章制度,建立政府和企业应急演练定期上报机制,推动企业实现应急演练制度化、经常化、全员化。加强应急演练基础研究,推动开展由第三方评估应急演练工作。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广泛开展示范性应急演练工作。

六、狠抓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确保有效应对生产安全事故与灾难

坚持科学施救、安全施救,优化队伍布局,强化科技支撑,落实应急处置制度,完善应急保障机制,全面提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一)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体系。按照专兼结合、优势互补、功能综合的要求,完善以专业救援队伍为主、社会救援力量参与的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对铁路、高压电网、粮食仓储和远洋油气开采等领域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突出油气输送管道应急保障体系和长江流域及内河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建立事故灾难心理辅导专家志愿者队伍。加快推进国家化学品事故应急体系建设。应急指挥中心将会同安徽省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开展依托社会志愿者和相关资源建设应急救援队伍的试点工作。

(二)加强应急救援技术装备和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对两批“四个一批”项目管理,组织推荐第三批“四个一批”项目申报,编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装备和技术攻坚目录,征集、推广和遴选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关键技术科技项目。积极推进省、市级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互联互通建设,强化应急指挥大厅、应急指挥车和移动应急通信设备功能。组织实施基于云服务的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联动与智能决策系统建设项目,开展国家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应用及建设趋势研究。

应急管理工作要点范文第3篇

各县(市)煤炭局要进一步明确承担应急管理工作职责的科室和工作人员,并指定专人负责。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制度机制、落实保障措施,充分发挥应急管理机构的组织协调和综合监管作用,积极适应安全生产工作新常态,确保应急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各县(市)煤炭局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督促和指导辖区内煤矿企业设置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机构,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主体责任的落实。大中型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并配备专职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小型煤矿应确定机构或人员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各县(市)煤炭局和煤矿企业要深入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安委〔__〕8号)要求,完善建立应急值守和应急救援信息跟踪报送制度,加强生产安全事故现场指挥协调、救援实施和组织管理,严防发生次生衍生事故,确保应急救援到位。全面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暂行办法》(安监总厅应急〔__〕95号),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工作,持续改进应急准备工作。

一是各县(市)煤炭局要按照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确定的工作职责,进一步规范本部门事故信息和预警信息接报处置程序、应急救援响应程序,建立和完善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和工作机制,加强应急值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二是要进一步加强与预案成员单位的联系与协作,建立统一应对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部门之间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协同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预警机制,形成合力,确保事故救援响应快速、应对科学、保障有力。三是加快推进瓦斯监测监控平台的升级改造建设工作。督促辖区内煤矿企业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做好各类事故及预警信息处置和统计报告等工作。

各县(市)煤炭局要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督促辖区内煤矿企业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积极引导煤矿企业联合组建矿区救援队伍,整合矿区应急救援资源,建立统一、高效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凡未建立专业矿山救护队的煤矿企业要与就近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援服务协议。督促煤矿企业严格落实应急管理工作的企业主体责任,依法指导煤矿企业落实应急管理经费投入,及时补充人员并更新必要的救援设备和个人防护装备,逐步改善和提高矿山救护队基础训练等设施,落实矿山救护队正常运行维护费用,储备足够的自救互救器材和应急救援物资。年内阜康市完成联合矿山救护队的组建任务。其余县(市)要结合辖区煤矿企业实际,逐步推进,不断提高应对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处置能力。

州矿山救护队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矿山救护队实行军事化管理,强化训练水平和强度,日常训练要与实战相结合,创新训练方式,提高现场险情确认、搜救查找、抢险处置等救援技能。要高度重视战术演练,努力提高训练水平和业务素质,保证救援队伍整体战斗力。我局将严格按照《矿山救护规程》、《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等制度标准的要求,定期对矿山救护队的训练成果进行检查。州矿山救护队每季度组织一次达标自检,州煤炭局每半年组织一次达标检查。

各县(市)煤炭局要按照《关于印发__州__年煤矿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昌州煤字〔__〕31号)要求,配合州矿山救护队做好本辖区煤矿企业年度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督促煤矿企业按期完成隐患整改工作。州矿山救护队要严格按照州煤炭局制定的工作计划认真制定煤矿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受检煤矿企业要积极予以配合。加大对矿山救护队开展安全技术服务工作的监督指导,确保各项服务工作科学、安全开展,矿山救护队在开展安全技术服务工作时,要严格按照《矿山救护规程》、《煤矿安全规程》等标准规范的规定程序进行,严禁违规、违章操作。

根据《__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突发事件预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一是各县(市)煤炭局要根据本级政府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组织制定本部门应急预案并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机构备案,同时抄送上一级煤炭管理部门。各县(市)煤炭局要根据事故的实际处置过程和预案演练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及时对部门预案进行修订,健全和完善本部门在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协调联动等方面的制度和机制。要加大对部门预案的学习和培训工作,确保相关人员熟悉预案内容。二是加强煤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落实应急预案报备制度。各县(市)煤炭局要指导辖区内煤矿企业做好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和备案工作,做好企业预案与本级政府专项预案、本部门预案、企业之间预案的衔接工作,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指导煤矿企业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__)编制、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尤其是针对基层层面制定的现场处置方案应该简化、易学、针对性强,实现标准化、牌板化、卡片化。严格按照《自治区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落实煤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报备工作。三是凡未编制应急预案、未按照《自治区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程序进行备案的煤矿企业,在申请办理、变更、延期煤矿

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矿井基本建设(含改扩建、技术改造)项目开工申请时,不予办理、变更、延期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或不予批准矿井基本建设(含改扩建、技术改造)项目开工申请。四是各县(市)煤炭局要重视停产、停建矿井的应急管理工作,要加强对该类矿井的危险源监测和监控,完善应急处置措施,严防事故的发生。

各县(市)煤炭局要把应急预案演练作为推进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锻炼应急队伍的重要举措,指导辖区内煤矿企业结合实际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和演练实施方案,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应急预案综合演练、专项演练和现场处置方案演练,突出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应急保障和自救互救能力等环节,强化现场处置方案和重点岗位部位的演练,保证一线从业人员掌握事故应急处置要点,不断提升岗位人员的应急救援实战能力。各县(市)煤炭局年内至少组织1次“双盲”演练或实战演练。

结合“六五”普法、“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等重大活动,大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安委〔__〕8号)、《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面向社会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宣传教育,普及应急知识,开展应急体验性教育,提高应急意识和技能。

各县(市)煤炭局要按照我局制定的《关于做好__年度__煤炭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昌州煤字〔__〕25号)及《关于下达__年全区煤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新煤安应急发〔__〕10号)有关要求,组织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工作。

一是加强应急管理人员培训。推动应急管理人员分层级培训,按照分级负责、分类实施、全员培训的原则,加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相关人员和煤矿企业应急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工作,普及应急知识,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风险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应急管理培训和考核规章制定工作,进一步规范培训目标、内容、标准和方法。年内我局将分期组织全州各县市煤炭局主管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及其应急管理工作部门人员和煤矿企业主管应急工作的领导及其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的应急管理培训班进行培训。

二是深化矿山救护队伍专业培训。加强矿山救护队指战员专业培训,提高矿山救护队伍专业技术能力。充分发挥州矿山救护队的功能和作用,广泛运用模拟仿真、实战化演练等新技术改进培训手段、创新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各煤矿企业要严格按照要求选派指战员参加培(复)训,严禁无证人员从事矿山救护工作。

三是加强应急知识普及和应急技能培训。各县(市)煤炭局要指导各煤矿企业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救援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全体煤矿干部职工应急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推动煤矿企业落实对从业人员的应急技能培训要求,突出重点岗位和井下一线从业人员的应急处置技能培训,熟练掌握应急处置措施。矿山救护队要积极开展对煤矿一线从业人员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培训工作,特别是煤矿一线从业人员能在规定时间正确使用和佩戴自救器的培训,努力提高一线从业人员自救、互救技能。我局将组织1期监管人员应急自救常识培训班。

各县(市)煤炭局、煤矿企业要按照我局有关规定和要求,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准确上报各类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统计分析、事故救援总结评估、典型案例分析研究等应急管理基础工作,不断提高我州煤矿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科学化水平。

进一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应急资源普查,不断充实本地区和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应急资源、专家、队伍、装备、典型案例和应急预案数据库,及时准确掌握和利用社会各类应急资源,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事故救援提供支持和保障。

各县(市)煤炭局要建立煤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家库,根据专家擅长专业进行分类,畅通专家参与工作的渠道,调动专家参与应急管理工作的积极性。组织专家参与煤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专项检查、应急预案评审、应急演练评估、应急课题研究、各类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切实发挥专家在应急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和地位,促进应对处置能力不断提升。

应急管理工作要点范文第4篇

一、提高政治站位,对标对表中央、省、市、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

1.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充分发挥党委班子领导核心作用,确保党的领导贯穿应急管理事业全过程、各方面。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等。(责任单位:局党委牵头落实,乡镇应急管理所和局机关各股室落实,下同)

2.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按照基层党建“三化”建设的要求,推进基层党建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认真落实“”、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促进组织生活制度化、规范化。继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强化意识形态工作,深入开展中共党史学习教育、传承红色基因教育、先进典型示范教育,在新时代不断加强党的建设。围绕庆祝建党100周年,以“忠诚、干净、担当”为核心,通过主题征文、演讲和总结、表彰等多种形式,培育、塑造应急文化。(责任单位:办公室、各党支部牵头落实)

3.深入开展廉洁建设。在《县自然灾害资金救助管理办法》项目的基础之上,紧密结合新时期应急管理工作实际,以廉洁项目建设为抓手,继续加大廉洁项目建设。持续改进工作作风,深入整治“怕慢假庸散”作风顽疾,坚决杜绝形式主义、问题。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健全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全面落实政治谈话等政治监督制度,严格权力监督和纪律约束。(责任单位:办公室、防汛抗旱和防灾减灾股牵头落实)

4.全面加强应急体系建设。精心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十四五”目标规划,对综合防灾减灾、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化、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管理装备、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进行全面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组建县森林消防大队,着眼“全灾种、大应急”加快转型升级,以实施准军事化管理为抓手,在全系统深化开展全员岗位大练兵,做到善打大仗、敢打硬仗、能打胜仗。(责任单位:各业务股室牵头落实)

二、坚持改革引领,完善应急体制机制

5.全面压实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责任。贯彻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和国家应急部、省应急厅、市应急管理局工作要求,围绕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研究和实施应急管理部门管理体制、行政执法以及综合考核、推动落实的政策和具体举措。运用应急管理综合考核、事故调查处理落实情况评估等手段,推动各级各部门落实安全生产、森林防灭火、消防管理、防汛责任。进一步加强乡镇应急管理所规范化建设,提升应急救援中队实战能力。加强县乡村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乡村应急管理网络,做好对自然灾害、安全生产等重大事件的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全面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责任,细化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把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纳入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进一步发挥安全专业委员会作用,推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强化新风险新业态监管,严格事中监管和事后追责。持续强化“五个一”“十个一次”等活动、落实“一报告、双签字”制度、深化“双千示范”工程,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责任单位:各业务股室负责落实)

6.全面理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责任。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推动落实党委防灾减灾救灾责任,实行党政同责,理顺涉灾部门“防”“救”责任,压实重点工程、重要设施和关键区域的主体责任。按照常态化减灾与非常态化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对标国家应急指挥总部和省应急指挥部建设,推动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抗震救灾、地质灾害救援等指挥部职能整合,组建本级应急指挥部,强化统筹协调,理顺各类事故灾害救援指挥机制。(责任单位:防汛抗旱和防灾减灾股、应急救援综合股负责落实)

7.提升应急体系能力建设。抓好县应急指挥中心建设,按照大应急的要求,完善视频会议系统、在线监测系统、资源共享系统、单兵执法系统、汛旱信息系统、森防监测系统,形成空天地一体化智慧应急。实现上下贯通、左右联动、权威高效的综合应急指挥体系,汇聚各方数据资源,形成全县“一张网”,打造专业化指挥员和专家队伍,实现科学精准指挥。推动出台关于加强我县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实施基层应急能力提升专项行动计划,健全基层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打通应急管理“最后一公里”。完善联防联控机制,探索建立县内外跨区域抢险救援联动机制,提高协同响应能力。开展地震监测、分析预报和地震信息网络建设。做好全县地震群测群防“三网一员”(宏观异常观测网、地震灾情速报网、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网、防震减灾助理员)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加强地震安全评价监管,认真落实《2021年度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监督检查计划》。推动地震安全性评价作为“标准地”出让的重要内容,推进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责任单位:防汛抗旱和防灾减灾股、应急救援综合股负责落实)

三、强化底线意识,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8.严格高危项目安全准入制度。严格控制有毒气体、爆炸危险性化学品涉及硝化等危险工艺的建设项目,对危化品、烟花爆竹、煤矿、非煤矿山等高危企业严格安全准入和行政许可审查。把牢设计、人员、设备等硬要求,严防已淘汰高风险产能向我县转移。持续推动落后产能和工艺淘汰退出,继续推进重点地区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取缔关闭不具备安全条件、生产能力落后的小矿山、小化工和烟花爆竹企业,停用尾矿库早闭库、早销号。(责任单位:矿山安全监管股、危险物品监管股、工贸行业监管股负责落实)

9.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管理。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全面开展企业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一图、一牌、三清单”和风险公告制度,制定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和排查导则,强化监管信息系统应用,实现闭环管理。发挥各级安委办统筹协调职能,推进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阶段任务,重点行业领域制定专门攻坚计划。适时组织中期评估,坚持工程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在全县开展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回头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清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高危行业领域淘汰落后产能、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双千示范”工程建设、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公共安全文化建设等“十大攻坚战”,以重点攻坚带动整体提升,推进三年行动走深走实。突出危化品、煤矿、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贸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大力推进“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深入实施危化品领域本质安全提升,落实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一园一案”“一企一策”。狠抓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和水害治理,杜绝“五假五超三瞒三不”等非法违法行为。认真落实烟花爆竹“弱小散”三年退出计划,2021年必须实现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总数控制在14家以内,严厉打击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转包分包、多股东各自组织生产、“三超一改”等行为。开展非煤矿山安全距离、规范开采、许可时限、超限超载、持证作业等专项检查。深化、涉爆粉尘、有限空间等重点事项执法检查,加强工贸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指导帮扶。统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城市运行、消防安全、特种设备等其他重点行业领域整治,及时组织部署针对性的督导检查。(责任单位:矿山安全监管股、危险物品监管股、工贸行业监管股负责落实)

10.严格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推进分级分类精准化监管执法,加强规范化建设,推动有关部门将涉及安全生产权力事项列入部门清单,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合理划分市、县两级执法管辖权限,落实乡镇行使部分安全监管执法权要求,健全部门横向和上下级联合执法机制,探索基层综合执法和专业执法衔接机制,避免多层级重复执法和执法缺位。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运用监管执法信息平台、数据库和系统终端等手段,提升专业化、标准化水平。紧盯节假日和关键敏感期等重点时段,采取专项巡查、综合督导、明查暗访、约谈督办、联合惩戒、关停处罚、通报曝光等形式,严惩非法和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坚持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并重,在重点行业领域“全覆盖”检查、其他行业领域“双随机”抽查基础上,指导服务重点地区和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确保隐患早发现、早整治、早消除。(责任单位:矿山安全监管股、危险物品监管股、工贸行业监管股负责落实)

四、加强统筹协同,提升灾害防治水平

11.全面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发挥自然灾害防治联席会议作用,加快实施自然灾害防治“九项重点工程”和应急管理系统“十项配套工程”,着力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抓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全面实施,摸清我县灾害风险底数,查明重点地区抗灾能力,谋划灾害综合风险数据库建设。加快防灾减灾避险转移安置项目研究,充分运用山洪地质灾害调查、洪水风险图等现有成果,整合重点行业、重要设施、重大隐患等调查数据,构建精准避险转移安置“一张图”。发挥县减灾委统筹协调职能,健全动态联合会商机制,加强与涉灾部门密切联系,定期编制风险分析报告,及时灾害预警信息,强化低温冰冻、风雹、洪旱、地震、地质灾害和森林火灾等各类灾害防范应对措施。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积极会同水利、林业、公安、自然资源、气象等部门,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地质灾害救援、抗震救灾等任务分工和协同机制,确保防灾减灾救灾一体推进、无缝对接。统筹抓好各类灾害风险隐患排查,针对水库、堤防、泵站等重点水工程,及时组织全县防汛安全隐患大检查,深化森林火险隐患排查整治“十查十看”、野外违法违规用火专项治理等行动,配合开展防震减灾和地质灾害隐患等督查检查。加强灾情信息管理,巩固“县-乡-村”三级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提升补助标准,优化灾情统计指标,完善报送程序,提升灾情管理科学性、准确性和时效性。强化灾后应急救助、冬春生活救助等政策措施,推进精细化管理、分类化救助,突出受灾困难群众等重点人群,细化救助方案,加强救灾资金和物资管理。配合有关部门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加大因灾倒损房重建维修力度,保障受灾地区和群众生活生产秩序恢复,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责任单位:防汛抗旱和防灾减灾股、应急救援综合股负责落实)

五、突出靶向攻坚,提高应急救援效能

13.全面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全力支持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统筹县乡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打造拳头力量,提高综合救援能力。加强县乡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实体化、规范化、准军事化建设管理,大力推动“一专多能”转型升级,建设成地方应急救援骨干力量,加强完善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建设,并向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转型,落实基层应急救援机动力量。制定社会应急救援力量规范管理训练竞赛、征用调动、奖励补助等政策和制度,规范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管理。(责任单位:应急救援综合股负责落实)

14.加快完善应急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应急救援队伍营房场所、训练场地等项目建设,重点推进航空应急救援等建设,健全完善低空空管、区域联动等机制。按照“人装结合”原则,根据各类应急救援力量的专业优势和职能定位,配齐配强处置相应事故灾害的先进适用装备和网络通信设备。立足实战需要,加大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等专项应急演练力度,实现县级全覆盖,适时开展跨区域应急救援演练。按照全县重要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方案、应急预案和规划布局,健全基层应急物资储备体系。按照《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标准》(建标--2009)等文件规定,落实应急物资储备库县级2000平方米,乡镇200平方米,村级12平方米的基本标准。探索实物、协议、生产能力、家庭等多元化储备体系。加快推动县级综合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库建设,充实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和救灾等装备物资储备。发挥我县公路、铁路交通优势,构建现代化应急物流体系,打造应急救援力量、物资、装备的快速输送系统。加快推进应急资源管理平台运用,及时录入完善相关数据信息,健全综合应急力量、物资、装备等资源快速调拨、调派机制。(责任单位:应急救援综合股负责落实)

六、提升科技支撑,推进智慧应急建设

15.持续深化机械化换人、智能化减人,科技强安专项行动,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推进矿山智能化发展,推进工贸等行业领域提升技术装备水平。推动重点危化品生产企业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紧急切断、自动化系统装备率和有效投用率达到100%,推动高危工艺生产装置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控制。依托“智慧应急”建设,结合智慧城市等项目,推进信息化、智能化技术在监测预警、应急指挥、监管执法、救援实战、社会动员等方面深度运用,突出急用先行,加快落实应急管理信息化发展规划。年底前,接入危化品仓储企业仓库、堆场、停车场及危险货物运输等重要场所和构成重大危险源的涉液氨等重点危化企业监测监控数据,以及城乡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信息。(责任单位:危险物品监管股、工贸行业监管股负责落实)

16.推进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建设。推动应急指挥网络向乡镇全覆盖延伸,加快区域性航空指挥调度网络建设。实现自然灾害高发区、重点林区等区域窄带无线通信网覆盖。选择不少于4个高危行业企业进行“互联网+安全生产”试点。融合应急管理部、省、市“互联网+监管”系统,启动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完成现场执法终端设备全面配备。(责任单位:防汛抗旱和防灾减灾股、政策法规宣传股负责落实)

17.大力培养应急管理专业人才。充分利用应急管理学会和专家资源库的技术优势,设立专家委员会和相关行业专家组,吸纳应急管理领域技术领军人才。推动建立符合应急管理职业特点的人才招录培养机制,落实骨干人才引进、干部进修深造、专业技术培训等政策制度。(责任单位:办公室负责落实)

七、树立系统思维,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应急管理工作要点范文第5篇

一、始终将深入学习宣贯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摆在首位

1.扎实开展专题宣传活动。组织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推动各地、各部门和单位党委(党组)专题学习,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推动各地将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内容,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讲活动。县级主要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做好权威解读,交流学习体会,强化学习效果。(县委宣传部、县应急管理局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2.扎实推动决策落地生根。持续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强化制度性成果,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化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重要决策的贯彻执行,推动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按职责任务分工抓好落实。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工作,推动严格规范精准执法,强化基层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县应急管理局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3.扎实统筹安全规划与实施。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将安全生产重点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制定印发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及其相关子规划,进一步推动出台有关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发展专项规划。(县应急管理局、县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二、着力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4.推动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落地。完善《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推动各地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把履责情况纳入述职考核、安全生产巡查督导内容,把安全生产相关要求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制度办法,开展好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强化安全生产综合督导,把党政领导干部责任落实纳入考核督查的重点内容,用好约谈通报、警示曝光、督导回访等“组合拳”推动各地属地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县安委会组织,县应急管理局、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委等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5.推动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责任落细。修订完善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规定,细化各有关部门监管责任清单,研究制定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
强化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推动有关部门严格落实“三个必须”要求。加强对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的安全风险研究,推动厘清监管事权、消除监管盲区。(县安委会组织,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6.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完善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重点岗位资格准入管理,推进班组标准化建设,不断强化企业安全管理基础。落实《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职报告与检查暂行办法》,从严企业“一报告、双签字”制度落实,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专项检查活动。推进健全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防控工作机制,继续开展“五个一”“十个一次”活动,深入实施“双千示范”工程,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推动企业开展全覆盖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全过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运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全系统的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标梳理、全面彻底的反“三违”集中行动,改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县安委会组织,各安全专业委员会督促,县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7.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落到位。对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尤其对风险管理措施不落实、隐患排查不到位、安全检查执法走过场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一查到底,并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坚决堵塞安全生产漏洞。严格落实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调查处理和事故整改落实情况评估等制度,加大通报约谈工作力度,强化事故警示教育作用。组织对近三年批复结案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县安委会组织,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三、着力深化安全整治攻坚

8.聚焦重点整治。在总结2020年“三年行动”工作基础上,找准制约安全生产的痛点、堵点、难点,集中精力推进靶向整治、联动整治、长效整治,切实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从根子上消除隐患。对纳入“三年行动”的16个专项整治制定出台细化工作方案,各重点行业领域针对突出问题隐患开展专项治理。(县安委会组织,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牵头单位会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9.聚焦问题攻坚。在各行业领域深化整治攻坚的同时,聚焦全县安全生产领域普遍性、深层次问题,在全县组织开展打响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回头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清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高危行业领域淘汰落后产能、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监管执法能力建设、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双千示范”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公共安全文化建设等“十大攻坚战”,努力以重点攻坚带动整体提升。(县安委会组织,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牵头单位会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10.聚焦强化机制。坚决克服“前热后冷”“紧一阵、松一阵”现象,严格采取项目化实施、清单化管理、销号制落实的办法,推动各地和相关部门持续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派出工作组开展实地督导,阶段性组织“回头看”,对工作不扎实、成效不务实的及时通报约谈,有效防范化解存量和增量风险。坚持条块结合,发挥有关部门专业优势和牵头部门的统筹协调作用,形成治理合力。完善专班工作机制,定期调度通报,加强工作推动。将安全整治任务落实情况和工作成效纳入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巡查考核重点内容。(县安委会组织,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牵头单位会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11.聚焦督查检查。针对建党100周年等重大活动和岁末年初、全国“两会”、国庆节、高温期间等关键时段,采取综合督导、专项检查、明查暗访、约谈督办、联合惩戒、关停处罚、通报曝光等形式,严惩非法和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抓住典型事故中暴露出的突出矛盾问题,举一反三查找制度漏洞和监管不足,及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建立安全监管执法典型案件报告制度,负有安全监管执法职责的各有关部门每半年向县安委办报送本行业领域1至3件重大隐患的典型监管执法案例,县安委办梳理通报,以点带面、示范引导,切实解决“屡禁不止、屡罚不改”和安全检查查发现不了问题、行政处罚不严的痼疾。(县安委会组织,各安全专业委员会督促,县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四、着力防控重点领域风险

12.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防控。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全过程、全链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开展重大危险源集中检查督导指导。对接省推进化工园区安全生产信息化智能化平台建设,加快应急管理部门与化工园区和危化品企业联网远程监控系统建设;
推动化工园区整改提升,开展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推进“小化工”专项整治和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整治,深化油气储存和长输管道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开展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的医院、学校、电力等行业储存使用环节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县安委会危险物品安全专业委员会牵头组织开展,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13.强化烟花爆竹安全风险防控。按照省、市、县各级政府整顿退出工作指导意见及年度工作目标要求,严格烟花爆竹准入和安全条件把关,强化对企业的设计审查,持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和管理水平,扎实推动整顿退出工作有序开展;
继续强化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重大风险管控和重大隐患检查执法工作,严防事故发生;
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推动《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贯彻执行。(县安委会危险物品安全专业委员会牵头组织开展,各有关乡镇(街道)政府落实)

14.强化矿山安全风险防控。建立安全风险研判和管控机制,进一步强化冲击地压、水害等风险灾害治理,推进采空区“零积水”目标管理,建立“一矿一册”监管清单,着力提高监管执法精准度。严禁使用国家淘汰生产工艺和设备,严格停产关闭整顿矿井管控措施,严防非法违规开采。深入开展重点露天矿山安全整治,加强矿山民爆物品安全监管,推动强化井下运输、储存和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县安委会矿山安全专业委员会牵头组织开展,各乡镇(街道)政府落实)

15.强化交通运输领域安全风险防控。强力推进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公路交通秩序管控、农村交通安全强基固本、交通安全宣传重点提升等四大攻坚行动,严厉打击道路运输非法营运行为,严格落实重点车辆动态监管责任,深入推进“两客一危一校一货一面”以及“百吨王”、城区余土运输车、混凝土搅拌车、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治理,严查“三超一疲劳”、无牌无证以及货车“大吨小标”、违法载人等行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销售改装货车、变型拖拉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常压罐车等行为,加强车辆关键技术参数符合性和产品一致性等检查。多措并举强化高速、国道等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县安委会道路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按职责牵头组织开展,县交通运输局、县交警大队、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县市监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16.强化建设市政领域安全风险防控。紧盯高速公路、桥梁隧道等大型工程,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厉打击各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行为。加强燃气、污水管网等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维护安全。扎实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为酒店、饭店、学校、民宿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以及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的行为。深入开展查处各类非法工程建设项目和非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施工行为。有序推进农村道路和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县安委会建筑施工、城市运行安全专业委员会牵头组织开展,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17.强化消防安全风险防控。持续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全面实行消防车通道划线管理,加强老旧小区“一区一策”治理督办,建立完善联合执法管理机制。紧盯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和城中村、“多合一”、文博单位等重点场所,以及电动自行车、彩钢板、聚氨酯保温材料等突出风险,分专题、分片区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结合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部署,加强对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消防安全管理,统筹开展农村地区火灾隐患治理。(县安委会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牵头组织开展,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18.强化工贸等其他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控。以金属冶炼、粉尘涉爆、铝加工(深井铸造)以及有限空间作业等为重点,深入开展工贸企业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组织开展起重机械、压力容器、电梯等专项排查整治。加强大型节庆活动和重点时段、重点景区的安全管理,加大高空、高速、水上、探险等高风险旅游项目的安全监管力度。开展校园防火、防盗、报警求助、减少人身伤害等方面排查整治,堵塞安全漏洞。持续推进民爆物品、电力、商贸等行业领域风险防控。(县安委会工业制造安全专业委员会牵头组织开展,县应急管理局、县住建局、县市监局、县文广新旅局等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五、着力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19.加强安全生产科技支撑。持续深化科技强安专项行动,积极推广应用烟花内筒自动化生产线,探索开发烟花全自动化生产线,重点危化品生产企业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紧急切断、自动化系统装备率和有效投用率达到100%,推动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自动化控制,实施矿山智能化发展行动计划,推进工贸等行业领域提升技术装备水平。加快落实应急管理信息化发展规划,接入危化品仓储企业仓库、堆场、停车场及危险货物运输等重要场所和具备条件的涉液氨等重点工贸企业监测监控数据,以及城乡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信息,烟花爆竹企业全部实现视频联网监控,至少50%矿山企业在2021年实现智慧矿山监管。(县安委会办公室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20.加强安全生产源头防控。要严格高危项目安全准入,强化源头管控,严禁新上淘汰、限制类项目,严控新增高危风险企业项目;
严格落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若干意见》,严格执行“禁限控”目录,危化品生产企业只减不增。建立国土规划、产业布局、项目审批等联合审批制度,把牢设计、人员、设备等硬要求,尤其严防已淘汰高风险产能向我县转移。出台化工园区认定办法和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完善化工产业发展规划和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要大力推进烟花爆竹、小化工、小矿山整顿关闭退出,严禁新批小型露天采石场和尾矿库,严禁“头顶库”加高扩容。(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应急局、县生态环境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21.实施重点领域工程治理。持续推进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农村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因地制宜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加快城市地下老旧管网改造。推动各地区因地制宜强化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的规划、建设、管理。加大对城市重点道口“平改立”和线路全封闭的推进力度。(县交通运输局、县交警支队、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工信局、县公路分局等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政府落实)。

22.深入开展示范创建工作。深入推进公路、农机、渔业、矿山、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平安示范建设。创新方式方法进一步深化“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扎实开展矿山等行业粉尘危害治理,推进健康企业建设(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委、团县委等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六、着力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23.完善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落实刑法修正案(十一)涉及安全生产有关条款的司法解释,加强事故前严重违法行为刑事责任追究。聚焦推进矿山和危化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等重点事项,对标出台相关办法、规定、政策文件和制度措施。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矿山、道路交通、特种设备、农村房屋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筑牢安全底线,织密风险防控网。(县委编办、县应急管理局、县司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信局、县市监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24.提升安全监管执法能力水平。建立健全行政审批部门联席会议及信息通报制度,审批部门在行政审批事项完成后要及时将情况抄告有关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监管部门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涉及审批手续、证照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抄告审批部门,确保事前、事中、事后的“审管衔接”。推进分级分类精准化监管执法,推动有关部门将涉及安全生产权力事项列入部门清单,明确县、乡两级执法管辖权限,落实乡镇(街道)行使部分安全监管执法权要求,健全部门横向和上下级联合执法机制,探索基层综合执法和县级专业执法衔接机制,避免多层级重复执法和执法缺位。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互联网+执法”,切实提高执法精准化、规范化、智能化水平。坚持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并重,在重点行业领域“全覆盖”检查、其他行业领域“双随机”抽查基础上,指导服务重点地区和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确保隐患早发现、早整治、早消除。(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25.推动形成社会化风险防控格局。健全落实安全生产从业人员举报奖励制度,建立明查暗访工作常态化新闻报道机制,加大安全风险隐患和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曝光力度。深入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及其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加强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实施,发挥社会职业化人员在安全管理中的作用。严格落实中介机构安全监管措施,充分发挥安全中介服务机构在教育培训、风险评价、隐患治理等积极作用,助力安全监管促进安全生产水平的提升。依法依规加大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强化违法失信行为信息公开,有效治理违法失信企业。(县应急管理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人社局、银保监分组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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