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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建设11篇

时间:2022-12-20 09:45:02 来源:网友投稿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建设11篇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建设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范文  (精选多篇)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篇1(一)工作原则要求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按照属地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建设11篇,供大家参考。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建设11篇

篇一: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建设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范文

  (精选多篇)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篇1(一)工作原则要求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应当带头抓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容,方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应当协助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参与决策和工作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根据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二)主要承担的工作责任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列为各级党委常委会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内容。定期分析研判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研究加强和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方式方法。分清网上主流支流,辨析网上突出问题,动态感知网络舆情态势、网络行为趋势,及时向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报告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定期在党内通报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认识,明确方向。

  3.统筹协调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形成党委(党组)统一领导、党政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格局。指导、督促和检查下级党组织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建立健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问责机制。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监督管理。

  4.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增强网络风险防范防控意识和能力,加强对各类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重点管好具有新闻舆论和社会动员功能的新媒体。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不断提高对互联网规律的把握能力,提高网上议题设置能力和舆论引导水平。发展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加强网上内容建设,做到正能量充沛、主旋律高昂。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推动依法治网、办网、上网,明确网络行为底线、网络违法违规高压线。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严密防范网上意

  识形态渗透。建立重大政策、项目的舆情风险评估机制,及时搜集、研判、处置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社会动荡的舆情,做好舆情引导管控工作。加强网络评论工作,旗帜鲜明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领导、组织对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严肃查处网上错误思潮和负面言论。

  5.加强网络统一战线建设,凝聚共识,争取人心。对红色地带要巩固拓展,对灰色地带要争取转化,对黑色地带要敢抓敢管,对极端顽固分子要孤立打击、坚决斗争。做好传媒界和互联网业界代表人士的工作,注重同理论界、教育界、经济界、高端智库等方面的知名人士交朋友,加强联系,耐心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最大限度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对网络“大V”、“意见领袖”等重点人物,加强线上互动、线下沟通,增进政治认同,实现正面发声。加强同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少数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等的团结联谊,妥善处理网络涉及的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加强对青少年的网络文明和网络安全教育,强化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青少年网络生活,引导广大青少年成为网络文明的实践者、参与者和独设者。

  6.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中央省、市三级网信工作体系,有条件的地方向县级延伸,确保上下协同、政令畅通。加强各级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及其领导班子建设,

  确保各项工作有力开展。建立适应网信工作特点的人事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确定薪酬水平,切实解决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工作条件等方面实际问题,加大在人才、教育、投资等方面的支持,建立支持网评员开展网上舆论引导的工作机制,在技术配备、工作时间、考核激励等方面形成制度。

  (三)追究责任的情形1.对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网上重大宣传、重大思想舆论斗争、重要舆论引导工作、重大专项行动等组织开展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2.处置应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不带头、不站前,未与错误观点、错误倾向开展有力斗争的,或者领导不力,出现重大失误、产生恶劣影响的。3.未按照规定及时采取防范和处置措施,导致管辖范围内发生由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4.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职,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在网上公开发表违背先法、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仕不管、处置不力,产生恶劣影响的。5.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出现严重错误导向,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6.对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等网络意识形态阵地领导不力,或者对从事网络新闻信息服务、具有网络传播和社会动员功能的网

  络平台监管不力,产生恶劣影响的。7.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组织的网上报告会、研讨会、讲座、

  论坛、直播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8.对管辖范围内重大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问题领导和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9.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篇2(一)工作原则要求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应当带头抓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容,方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应当协助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参与决策和工作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根据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二)主要承担的工作责任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

  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列为各级党委常委会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内容。定期分析研判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研究加强和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方式方法。分清网上主流支流,辨析网上突出问题,动态感知网络舆情态势、网络行为趋势,及时向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报告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定期在党内通报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认识,明确方向。

  3.统筹协调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形成党委(党组)统一领导、党政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格局。指导、督促和检查下级党组织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建立健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问责机制。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监督管理。

  4.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增强网络风险防范防控意识和能力,加强对各类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重点管好具有新闻舆论和社会动员功能的新媒体。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不断提高对互联网规律的把握能力,提高网上议题设置能力和舆论引导水平。发展积极向上的网络文

  化,加强网上内容建设,做到正能量充沛、主旋律高昂。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推动依法治网、办网、上网,明确网络行为底线、网络违法违规高压线。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建立重大政策、项目的舆情风险评估机制,及时搜集、研判、处置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社会动荡的舆情,做好舆情引导管控工作。加强网络评论工作,旗帜鲜明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领导、组织对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严肃查处网上错误思潮和负面言论。

  5.加强网络统一战线建设,凝聚共识,争取人心。对红色地带要巩固拓展,对灰色地带要争取转化,对黑色地带要敢抓敢管,对极端顽固分子要孤立打击、坚决斗争。做好传媒界和互联网业界代表人士的工作,注重同理论界、教育界、经济界、高端智库等方面的知名人士交朋友,加强联系,耐心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最大限度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对网络“大V”、“意见领袖”等重点人物,加强线上互动、线下沟通,增进政治认同,实现正面发声。加强同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少数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等的团结联谊,妥善处理网络涉及的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加强对青少年的网络文明和网络安全教育,强化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青少年网络生活,引导广大青少年成为网络文明的实践者、参与者和独设者。

  6.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中央省、市三级网信工作体系,有条件的地方向县级延伸,确保上下协同、政令畅通。加强各级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及其领导班子建设,确保各项工作有力开展。建立适应网信工作特点的人事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确定薪酬水平,切实解决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工作条件等方面实际问题,加大在人才、教育、投资等方面的支持,建立支持网评员开展网上舆论引导的工作机制,在技术配备、工作时间、考核激励等方面形成制度。

  (三)追究责任的情形1.对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网上重大宣传、重大思想舆论斗争、重要舆论引导工作、重大专项行动等组织开展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2.处置应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不带头、不站前,未与错误观点、错误倾向开展有力斗争的,或者领导不力,出现重大失误、产生恶劣影响的。3.未按照规定及时采取防范和处置措施,导致管辖范围内发生由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4.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职,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在网上公开发表违背先法、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仕不管、处置不力,产生恶劣影响的。5.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出现严重错误导向,不履行或者不正

  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6.对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等网络意识形态阵地领导不力,或

  者对从事网络新闻信息服务、具有网络传播和社会动员功能的网络平台监管不力,产生恶劣影响的。

  7.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组织的网上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直播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8.对管辖范围内重大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问题领导和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9.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篇34月22日上午,海兴网信办全体网信干部就《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进行了集中学习。全文学习完文件之后,网信办主要负责同志带领大家对文件精神进行了认真研讨交流。《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深刻阐释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明确了党委(党组)相关工作责任、网信部门和成员单位的职责。会议要求,全体网信干部要按照文件要求,坚决抓好贯彻落实。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用网、管网、治网全过程,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牢牢掌握互联网工作领导权、主动权、话语权,推进网上正能量传播,切实

  维护我县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篇4(一)工作原则要求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

  的原则,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应当带头抓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容,方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应当协助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参与决策和工作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根据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

  (二)主要承担的工作责任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2.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列为各级党委常委会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内容。定期分析研判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研究加强和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方式方法。分清网上主流支流,辨析网上突出问题,动态感知网络舆情态势、网络行为趋势,

  及时向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报告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定期在党内通报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认识,明确方向。

  3.统筹协调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形成党委(党组)统一领导、党政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格局。指导、督促和检查下级党组织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建立健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问责机制。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监督管理。

  4.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增强网络风险防范防控意识和能力,加强对各类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重点管好具有新闻舆论和社会动员功能的新媒体。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不断提高对互联网规律的把握能力,提高网上议题设置能力和舆论引导水平。发展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加强网上内容建设,做到正能量充沛、主旋律高昂。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推动依法治网、办网、上网,明确网络行为底线、网络违法违规高压线。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建立重大政策、项目的舆情风险评估机制,及时搜集、研判、处置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社会动荡的舆情,做好舆情引导管控工作。加强网络评论工作,旗帜鲜明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领导、组织对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严肃查

  处网上错误思潮和负面言论。5.加强网络统一战线建设,凝聚共识,争取人心。对红色地

  带要巩固拓展,对灰色地带要争取转化,对黑色地带要敢抓敢管,对极端顽固分子要孤立打击、坚决斗争。做好传媒界和互联网业界代表人士的工作,注重同理论界、教育界、经济界、高端智库等方面的知名人士交朋友,加强联系,耐心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最大限度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对网络“大V”、“意见领袖”等重点人物,加强线上互动、线下沟通,增进政治认同,实现正面发声。加强同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少数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等的团结联谊,妥善处理网络涉及的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加强对青少年的网络文明和网络安全教育,强化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青少年网络生活,引导广大青少年成为网络文明的实践者、参与者和独设者。

  6.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中央省、市三级网信工作体系,有条件的地方向县级延伸,确保上下协同、政令畅通。加强各级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及其领导班子建设,确保各项工作有力开展。建立适应网信工作特点的人事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确定薪酬水平,切实解决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工作条件等方面实际问题,加大在人才、教育、投资等方面的

  支持,建立支持网评员开展网上舆论引导的工作机制,在技术配备、工作时间、考核激励等方面形成制度。

  (三)追究责任的情形1.对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网上重大宣传、重大思想舆论斗争、重要舆论引导工作、重大专项行动等组织开展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2.处置应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不带头、不站前,未与错误观点、错误倾向开展有力斗争的,或者领导不力,出现重大失误、产生恶劣影响的。3.未按照规定及时采取防范和处置措施,导致管辖范围内发生由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4.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职,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在网上公开发表违背先法、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仕不管、处置不力,产生恶劣影响的。5.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出现严重错误导向,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6.对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等网络意识形态阵地领导不力,或者对从事网络新闻信息服务、具有网络传播和社会动员功能的网络平台监管不力,产生恶劣影响的。7.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组织的网上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直播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攻击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制度等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8.对管辖范围内重大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问题领导和处置不

  力,造成严重后果的。9.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篇5(一)工作原则要求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

  的原则,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应当带头抓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容,方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应当协助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参与决策和工作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根据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

  (二)主要承担的工作责任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2.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列为各级党委常委会每年专题研究

  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内容。定期分析研判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研究加强和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方式方法。分清网上主流支流,辨析网上突出问题,动态感知网络舆情态势、网络行为趋势,及时向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报告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定期在党内通报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认识,明确方向。

  3.统筹协调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形成党委(党组)统一领导、党政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格局。指导、督促和检查下级党组织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建立健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问责机制。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监督管理。

  4.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增强网络风险防范防控意识和能力,加强对各类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重点管好具有新闻舆论和社会动员功能的新媒体。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不断提高对互联网规律的把握能力,提高网上议题设置能力和舆论引导水平。发展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加强网上内容建设,做到正能量充沛、主旋律高昂。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推动依法治网、办网、上网,明确网络行为底线、网络违法违规高压线。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建立重大政策、项目的舆情风险评估机制,及时搜

  集、研判、处置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社会动荡的舆情,做好舆情引导管控工作。加强网络评论工作,旗帜鲜明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领导、组织对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严肃查处网上错误思潮和负面言论。

  5.加强网络统一战线建设,凝聚共识,争取人心。对红色地带要巩固拓展,对灰色地带要争取转化,对黑色地带要敢抓敢管,对极端顽固分子要孤立打击、坚决斗争。做好传媒界和互联网业界代表人士的工作,注重同理论界、教育界、经济界、高端智库等方面的知名人士交朋友,加强联系,耐心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最大限度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对网络“大V”、“意见领袖”等重点人物,加强线上互动、线下沟通,增进政治认同,实现正面发声。加强同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少数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等的团结联谊,妥善处理网络涉及的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加强对青少年的网络文明和网络安全教育,强化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青少年网络生活,引导广大青少年成为网络文明的实践者、参与者和独设者。

  6.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中央省、市三级网信工作体系,有条件的地方向县级延伸,确保上下协同、政令畅通。加强各级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及其领导班子建设,

  确保各项工作有力开展。建立适应网信工作特点的人事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确定薪酬水平,切实解决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工作条件等方面实际问题,加大在人才、教育、投资等方面的支持,建立支持网评员开展网上舆论引导的工作机制,在技术配备、工作时间、考核激励等方面形成制度。

  (三)追究责任的情形1.对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网上重大宣传、重大思想舆论斗争、重要舆论引导工作、重大专项行动等组织开展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2.处置应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不带头、不站前,未与错误观点、错误倾向开展有力斗争的,或者领导不力,出现重大失误、产生恶劣影响的。3.未按照规定及时采取防范和处置措施,导致管辖范围内发生由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4.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职,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在网上公开发表违背先法、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仕不管、处置不力,产生恶劣影响的。5.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出现严重错误导向,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6.对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等网络意识形态阵地领导不力,或者对从事网络新闻信息服务、具有网络传播和社会动员功能的网

  络平台监管不力,产生恶劣影响的。7.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组织的网上报告会、研讨会、讲座、

  论坛、直播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8.对管辖范围内重大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问题领导和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9.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

  

  

篇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建设

  意识形态工作

  制度汇

  •、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制度

  二、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三、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管理制度四、新闻媒体采访管理制度五、新闻发布会制度六、新闻宣传审查制度

  、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制度

  1.对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分析研判,由街道党工委密切配合

  县委宣传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准确提供有关情况。

  2、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领

  域的突出问题。每季度对思想理论、新闻舆论、社会舆情、思想道德、网上舆情等进行分析研判。

  3.对重大敏感时间节点、重大舆情热点需注意问题进行前瞻性分析研

  判,对待定领域和群体重要情况随时进行分析研判

  4.健全完善组织协调、社会调查、科学分析、工作保障等机

  制,推动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

  1.街道党工委建立健全日常信息搜集发现机制,切实加强对各类意识

  形态阵地和平台的管理。

  2.完善应急处置,确保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重大舆情和意识形态

  事件,“边处置,边报告”,避免延误发酵。对否定中国共产

  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必须敢抓敢管。

  3.建立健全沟通联系机制,出现重大负面舆情或意识形态事件时,做

  好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联动,通报情况、协同处置

  4.党工委要对各村(社区)各科室加强思想文化管理指导,对其

  由于工作原因自办的微信订阅号、公共服务号、网站、报纸、刊物等各类媒体,要向街道党工委报备。自觉接受街道党工委对媒体

  的统一管理制度。

  5.将意识形态工作贯穿于街道内干部职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

  值观全过程;加强对宗教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管理;加强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学术交流合作的管理;加强对境外非政府组织活动的有效管理;严厉打击各种非法出版物,严密封堵境外政治性有害出版物向境内渗透。

  三、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管理,引导互联网上网活动健康发

  展保证国家信息安全,维护上网的合法利益。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公安部发布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

  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一、上网应当遵守法规,遵守社会公德,严格自律,文明上网,开展健康的网上活动。

  二、加强网络安全管理,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定期分析、评估所属网络的安全状况,配备网络安全设施,制定有效的安全保障方案;加强网络安全监视,落实安全保障措施;明确专门的网络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网络安全管理工作。

  三、对于网络故障,要及时发现、及时定位、及时解决;对于影响到骨干网运行的故障,必须及时处理;对于影响到其他上级网络的故障,要及时向上级网络管理部门报告。

  四、要加强计算机网络病毒的防范工作,建立计算机网络病

  毒防控体系。采取有力措施,预防和控制计算机病毒的产生、传播、复制和扩散,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隔离、及时处理,及时升级操作系统和防病毒软件。

  五、要加强用户、系统和设备等的账号口令管理,重要系统和设备的账号口令由专人保管,并严格限定使用范围,严防账号口令泄露。

  六、加强网络信息管控,对于发布或转发否定中国共产党的

  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对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要依法严肃处理。

  七、不得进行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1、故意制作或者传播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破坏性程序的;2、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数据和应

  用程序;

  3、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4、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

  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5、进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活动的。

  八、不得利用互联网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

  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9、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10、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四、新闻媒体采访管理制度

  宣传工作离不开新闻媒体的支持和配合。要掌握新闻传播规

  律,尊重记者的劳动,充分调动新闻单位和记者关心、支持街道工作的积极性。对新闻媒体关注的街道热点问题,各科室应配合党政办,充分利用各种有效形式积极接受记者的采访,准确、客观地介绍全街道工作的具体情况,加强正面引导。

  1.党政办负责管理新闻媒体对街道的采访工作,负责受理和协调媒体的

  采访要求;各科室一般不直接受理新闻媒体的采访申请。

  2、新闻媒体申请采访街道领导或向街道领导约稿,由党政办根据新闻单

  位的采访要求拟写采访提纲,报经街道领导本人同意后,安排采访事宜。采访内容需经党政办审核并报被采访领导审定方可刊载。

  3.新闻媒体申请街道内有关科室,由党政办将新闻单位的采访要求及采

  访提纲报分管新闻宣传工作的街道领导同意后,安排采访事宜。

  4.各科室接到采访要求后,应当尽快提供所需资料或协调落实被采访人

  员和采访时间,并对是否需要核稿提出要求。对确实无法安排的采访要求,应及时反馈党政办,以便党政办与媒体沟通,调整采访计划。一般情况下,不通过电话接受媒体的采访。

  5.对于影响较大的突发街道事件和社会高度关注的敏感问

  题,相关科室应根据街道安排,主动协助党政办配合媒体的采访需求,积极解疑释惑,传播科学知识,以避免新闻单位刊播不准确的信息,误导群众。

  6.街道所有新闻采访实行预约制,对未经预约直接到党政办

  或打电话要求采访的,被采访者应当将其介绍到党政办履行预约程序。对于无法核实对方身份的,不应直接接受其采访,以免

  

篇三: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建设

  第一篇: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管理制度

  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教育局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维护应城教育信息网的稳定和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措施。

  第二条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制定的信息安全条例。

  第三条联网的中小学校必须设立专职网络安全管理员,网络安全管理员应定期参加由公安部门组织的计算机安全培训。

  第四条坚持执行对发布信息的人员进行登记、并对所提供的信息内容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核的制度、上网信息日常检查制度、安全事故和案件报告制度、黑客入侵和有害信息上报制度、对员工和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五条建立同公安机关计算机安全监察部门的通报联系制度,及时通报有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案件和事故情况,协助公安机关查处与本单位有关的案件和事故;在重要、敏感时期,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开通值班电话,保证与当地公安机关的热线联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六条安全管理员必须定期检查安全情况。

  第七条重要的网络和信息系统应当采取备份措施,应当有处理突发事故的应急措施和灾难恢复措施。

  第八条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第九条必须具有高级管理员权限的管理人员方能获知进入主机的密码。主机密码必须由数字、合法的符号和英文字母组成,必须为8位数。主机密码必须每月更换一次。

  第十条教育局将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县教育局将适时组织检查。

  第二篇:意识形态之学校校园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校园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校园网是为教学及学校管理而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目的在于利用先进实用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校园内计算机互联、资源共享,并为师生提供丰富的网上资源。为了保护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更好的为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如下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1、本管理制度所称的校园网络系统,是指由校园网络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网络服务器、工作站、学校办公及教师教学用计算机等所构成的,为校园网络应用而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2、校园网络的安全管理,应当保障计算机网络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和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3、校园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定期对相应的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并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查和监控。

  4、所有上网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

  5、进入校园网的全体学生、教职员工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及学校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必须接受学校校园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进行的网络系统及信息系统的安全检查。

  6、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校园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报告违法行为和有害信息。

  第二章网络安全管理细则

  1、网络管理中心机房及计算机网络教室要装置调温、调湿、稳压、接地、防雷、防火、防盗等设备,管理人员应每天检查上述设备是否正常,保证网络设备的安全运行,要建立完整、规范的校园网设备运行情况档案及网络设备账目,认真做好各项资料(软件)的记录、分类和妥善保存工作。

  2、校园网由学校电教处统一管理及维护。连入校园网的各部门、处室、教室和个人使用者必须严格使用由电教处分配的IP地址,网络管理员对入网计算机和使用者进行及时、准确登记备案,由电教处负责对其进行监督和检查。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网络设置,不得盗用IP地址及用户帐号。

  3、与校园网相连的计算机用户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定,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

  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4、网络管理员负责全校网络及信息的安全工作,建立网络事故报告并定期汇报,及时解决突发事件和问题。校园网各服务器发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电教处必须及时备案并向公安机关报告。

  5、网络教室及相关设施未经校领导批准不准对社会开放。

  6、校园网中对外发布信息的Web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领导审核,由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再由信息员发布。新闻公布、公文发布权限要经过校领导的批准。

  7、校园网各类服务器中开设的帐户和口令为个人用户所拥有,电教部门对用户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些信息。校园网及子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

  8、电教部门统一在每台计算机上安装防病毒软件,各部门、教研组、办公室要切实做好防病毒措施,随时注意杀毒软件是否开启,及时在线升级杀毒软件,及时向电教部门报告陌生、可疑邮件和计算机非正常运行等情况。

  9、未经电教部门及校园各子网网管的同意,不得将有关服务器、工作站上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转录、传递到校外。

  10、切实保护校园网的设备和线路,未经允许不准擅自改动计算机的连接线,不准打开计算机主机的机箱,不准擅自移动计算机、线路设备及附属设备,不准擅自把计算机设备外借。

  11、各处室部门和教研组备课组必须加强对计算机的上网行为和相关软件应用的指导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电教处处理。

  12、对校园网络实行管理员24小时巡查制度,双休日、节假日,要有专人检查网络及信息安全运行情况。

  13、服务器系统及各类网络服务系统的系统日志、网络运行日志、用户使用日志等均应严格按照保留60天的要求设置,邮件服务器系统严禁使用匿名转发功能。

  

篇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建设

  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管理,引导互联网上网活动健康发展保证国家信息安全,维护上网的合法利益。根据__发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公安部发布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1.上网应当遵守法规,遵守社会公德,严格自律,文明上网,开展健康的网上活动。2.加强网络安全管理,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定期分析、评估所属网络的安全状况,配备网络安全设施,制定有效的安全保障方案;加强网络安全监视,落实安全保障措施;明确专门的网络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网络安全管理工作。3.对于网络故障,要及时发现、及时定位、及时解决;对于影响到骨干网运行的故障,必须及时处理;对于影响到其他上级网络的故障,要及时向上级网络管理部门报告。4.要加强计算机网络病毒的防范工作,建立计算机网络病毒防控体系。采取有力措施,预防和控制计算机病毒的产生、传播、复制和扩散,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隔离、及时处理,及时升级操作系统和防病毒软件。5.要加强用户、系统和设备等的账号口令管理,重要系统和

  设备的账号口令由专人保管,并严格限定使用范围,严防账号口令泄露。

  6.加强网络信息管控,对于发布或转发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对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要依法严肃处理。

  7.不得进行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1)故意制作或者传播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破坏性程序的;(2)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数据和应用程序;(3)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4)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5)进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活动的。8.不得利用互联网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9)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10)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篇五: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建设

  不断深化宣传思想文化在意识形态工作上的的引导作用紧紧围绕打赢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战**战三大战役****主题宣讲充分利用**内**新媒体平台和宣传橱窗海报**等传统站宣传阵地结合**x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复工复产整治党员干部打牌赌博等内容通过小视频图文图解漫画等形式在各类平台开展宣传**余次**范围内通过网络视频会议开展**级宣讲**次开展车间级宣讲**余次开展班组级宣讲近**次开展各类政治类刊物信息的暗查强化对广大干部职工的理想信念教育法纪规矩意识教育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和职场环境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关于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深入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成立网军队伍建设,现结合我委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工作要求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全局各级党组织要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建重点工作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形成共同防范网络风险、维护网络安全的良好氛围。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领导责任制。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局党组班子对本局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分管党务和宣传的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组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推动网络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落实。党组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科室(单位)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对

  职责范围内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直属党组织要对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民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引导,要及时向局党组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各级党组织班子会议要定期分析研判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新情况新问题新趋势,研究加强和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方式方法,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二)强化理论学习教育。认真制定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坚持每月集中学习1次,将中央、省委和市委意识形态工作的文件和材料作为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理论宣讲培训工作,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始终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成果武装头脑,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人心,进一步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三)抓好网络阵地建设。加强网站、微信公众平台信息发布审查监管。各单位通过各类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在互联网上公开发布信息,要遵循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的原则,按照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规定,建立严格的审查制度。要对网站上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核把关,审核内容包括:上网信息有无涉密问题;上网信息目前对外发布是否适宜;信息中的文字、数据、图表、图像是否准确等。未经本单位领导许可严禁以单位的名义在网上发布信息,严禁交流传播涉密信息。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全面审查。各单位网络信息发布审查工作要有领导分管、部门负责、专人实施。

  (四)强化体制机制建设。强化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绝不给错误思想、观点和言论提供传播渠道,切实做到可管可控。各单

  位要按照网络与信息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工作要求,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要明确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中的各种责任,切实做好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三、责任追究

  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予以问责。

  1、对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网上重大宣传、重大思想舆论斗争、重要舆论引导工作、重大专项行动等组织开展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2、处置应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不带头、不站前,未与错误观点、错误倾向开展有力斗争的,或者领导不力,出现重大失误、产生恶劣影响的;

  3、未按照规定及时采取防范和处置措施,导致管辖范围内发生由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

  4、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职,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在网上公开发表违背宪法、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产生恶劣影响的;

  5、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出现严重错误导向,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6、对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等网络意识形态阵地领导不力,或者对从事网络新闻信息服务、具有网络传播和社会动员功能的网络平台监管不力,产生恶劣影响的;

  7、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组织的网上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直播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8、对管辖范围内重大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问题领导和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9、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实施。问责可视情节轻重,综合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诫勉谈话等措施,切实维护《实施办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问责情况,及时报上级部门备案。

  四、相关要求

  (一)夯实领导责任。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和“过关”意识,切实担负起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制度方案,明确一岗双责,分解细化任务,层层落实责任。

  (二)加强学习教育。各党组织组织开展相关学习辅导和专题培训,提高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水平。党员领导干部要在学网、懂网、用网中化被动为主动,学会通过网络走群众路线,不断增强对网络舆论的引导能力、对复杂网络舆情的驾驭处置能力、对网络安全的保障能力。

  (三)做好监督检查。结合实际,按照工作责任分解,定期进行专项督查考核。对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出现重大工作失误、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等问题的,实事求是进行处理。

  

  

篇六: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建设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汇报

  根据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题督查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贯彻落实《林州市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狠抓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____年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和目标管理,同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纳入年终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成立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王静文任组长,分管领导王媛媛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制定了《林州市档案局落实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工作方案》,为我局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真正履行了岗位职责,形成一把手负总责、相关科室密切配合的工作合力,进一步把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细化、量化、具体化。在工作中,认真履行班子集体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坚持一把手带头,切实当好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将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始终掌握机关干部职工的思想文化动态,有针对性引导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二)强化理论学习,提升思想认识。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为平台,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学习内容,切实抓好党员干部职工思想教育和理论学习工作。一是制定党组中心

  组学习和机关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将学习纳入到三会一课中,做到理论学习有制度、有计划、有主题、有记录。全年组织党员干部专题学习研讨12次,撰写心得体会等文章20余篇,组织参加各类全市知识大讲堂10余人次。二是丰富学习内容。在全市转型发展,我们怎么转大讨论活动中,参与了市委宣传部组织的社科界研讨会,并作了发言;党的十九大前夕,分别在机关和石板岩上坪村组织了迎接十九大宣讲活动;十九大闭幕,为每名党员购买了十九大报告单行本、新党章,组织大家认真学习十九大精神,在机关掀起了学习十九大精神的热潮。三是建立党员职工个人学习档案,将干部职工的学习笔记、心得体会等集中收入整理,记录干部学习成长历程,同时抓严抓实党员干部学习教育。以《档案法》颁布30周年为契机,集中开展机关学法考试。

  (三)注重舆论引导,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始终坚持做好网络舆论管理,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全年处理市长热线群众反映问题3件。以此为契机制定完善网络舆情应急处理方案,切实做到舆情情况第一时间知晓,引导和服务第一时间到位。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完善了档案信息,建立微信服务群,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报送审批制,注重把握不同时期宣传重点,提高舆论引导水平,先后在河南省档案信息网刊发文章、信息25篇,营造了积极向上的舆论环境。

  二、存在问题(一)思想认识方面。个别干部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局党组虽然对此进行了专门部署,但仍未达到上级党组织所要求的高度,少数党员干部由于自身的局限对网络意识形态认识模糊。

  (二)理论学习方面。政治理论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够,系统性不强,理论学习倾向于机械化、碎片化,习惯于会上学习,利用业余时间开展系统学习还不够,同时联系工作实际开展政治纪律教育的方式还有待丰富,少数党员干部政治纪律意识不强、认识不到位。

  (三)阵地建设管理方面。新闻上稿数量不多,对内对外宣传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业务成果方面的宣传较多,对弘扬传统美德、精神文明创建、主流文化思想内容宣传较少,宣传思想工作的影响力、渗透力、战斗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三、____年工作计划一是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继续以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为龙头,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研判机制,坚持意识形态工作原则,党组书记做到重要意识形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意识形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意识形态事件亲自处置。二是坚持不懈抓好理论学习。以两学一做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为契机,以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为重点,以____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主要内容,创新理论学习方式,丰富理论学习内容,不断完善落实好理论学习活动。三是切实提高舆论引导水平。结合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通过开设专题、专栏等方式,扎实推进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档案工作的宣传活动。加大业务宣传、主题宣传和典型宣传的力度,营造良好的学习气氛。四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

  正的要求,努力打造一支思想理论好、综合素质高、具有丰富意识形态工作经验的干部队伍,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责任明确、制度健全。

  教育是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领域,学校是学习研究宣传马克思主义的重要阵地,课堂是传播弘扬马克思主义的重要渠道。教育系统的领导干部、知识分子、青少年学生,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群体。为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市、和教育党工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我校始终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现将____年的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合理分工安排。我校校长及分管此项工作的领导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明确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各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各负其责的制度。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终考评,与教学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制度。签定一系列相关责任书,成立意识形态工作小组。并定期开展三会一课和意识形态领域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反思分析思想文化领域出现的突出问题,对存在问题的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有效组织学习十九大精神和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提高党员干部和广大教职工对意识形态方向的认识。二、常抓学习教育,强化思想认识。我校认真思考,周密计划,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强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

  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行动上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1、以两学一做、不忘.牢记使命、幸福教育.党员领航主题教育

  活动为载体,通过领导干部上党课,警示教育等方式,不断加强党员干部思想建设工作力度,为学校教育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障。

  2、坚持学习制度,将学理论、学业务和党建知识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创建学习型党组织。

  3、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学习活动,学**___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其它先进典型事例,强化宣传,收集资料归档。

  在教育党工委直接领导下,配合抓实党建工作。主动作为构建党建带动并促进队建、团建工作,抓群团建设促党建的模式。围绕党建工作开展了一系列的活动,取得良好的效果。

  恪守政治安全之责,时刻警醒教职工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脑入心教育,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恪守意识形态安全之责。

  落实守土有效之责。全体教职工以对党和人民教育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守好阵地,管好队伍,切实做到工作有责、认真负责、尽职尽责,要主动作为、担当作为、有效作为、有所作为。

  三、抓好教师思想政治教育,让其以高度的工作激情完成工作。落实学习制度。学校领导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积极开展书记上党课活动。抓好党建工作。利用三会一课有效契机,宣讲典型事例、政治学习、听报告等方式提高广大教职工的思想意识。

  营造氛围。通过召开会议、宣传等形式,动员干部职工积极主动参与文明建设。同时,利用校园、微信群、QQ群,积极宣传活动动态,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参与热情。

  四、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明确工作方向。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抓好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工作。抢占互联网阵地,探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新路径。要加大投入,全面加强校园网的建设,使网络成为弘扬主旋律、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手段。积极利用网络调查问卷、网络行为数据等技术手段,持续对全校学生政治观点、思想动态、心理健康、学习状况、关注热点、生活需求等方面数据进行系统采集、动态观测与综合分析,把握学生思想新动态。推进互联网+教学资源建设,围绕思政课、党的创新理论成果和实践要求,开发一批精品课程、专业教学案例和基于学习、实习、实践的再生性学习资源,并及时传递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打造出一个学生喜闻乐见、时时处处受教育的网上精神家园。五、下一步意识形态工作重点1、认真组织学习教育党工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精神,加强看齐意识和责任意识,牢牢把握好政治方向。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学校党总支、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和各处室工作计划当中,纳入年终评优选优工作。2、强化担当意识和战斗意识,加强宣传,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真正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到实处。3、管好三个阵地。一是管好宣传阵地,二是管好课堂阵地,三是管好科研阵地。

  4、明确责任,加强责任追究。一、工作开展情况充分发挥正面案例、舆论引导作用。对内加强自身建设,定期开展专题学习会议,提高在职员工思想意识水平。对外持续加强宣传力度,及时发现网络上虚假、过分夸大事实等不好的舆情影响,主动作为,及时发声。党员干部更要积极发挥先锋示范作用,始终坚持党性原则不动摇,敢于同以不良舆论搞乱人心,危害社会稳定的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一是高度重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加强网络安全监管。严禁在QQ、微信等社交平台上发布反动、消极、庸俗等不利于社会稳定的信息、图片。一经发现,及时举报查处。二是充分发挥正面舆论引导作用,利用相关平台,传播正能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截至目前,本年度我委已在政务信息公开网发布信息约90条。二、巩固主流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网络意识形态情势是社会思潮的汇聚平台,因此做好网络宣传和正面效应引导工作显得尤为重要。一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结合我园区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宣传公开栏、LED屏、横幅、等宣传阵地,以园区管委会为中心,由园区向企业、周边村组辐射,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截至目前,本年度我委播放涉及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时代正能量等方面内容宣传标语40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二是充分利用门户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发布信息,强化网上正面宣传引导;三是通过日常走访企业、贫困户进行深入宣传,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已走访宣传50余次,组织召开网络意识形态专题会议2次。

  三、风险点分析虚假、过分夸大事实等负面舆论极易影响社会稳定,破坏生产秩序,造成民众恐慌。四、下一步打算一是强化督导检查,加大问责力度。出现相关问题时,及时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将不良影响缩减化解到最小。二是时刻注重网络舆论方面影响,定期开展风险自查,补齐短板,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三是加大对网络意识形态的宣传教育力度,塑造正确价值观和舆论导向。坚持走群众路线,深入周村,深入企业,深入群众开展思想宣传教育,在群众中树立良好形象,牢牢掌控意识形态的主动权。

  

  

篇七: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建设

  意识形态工作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管理,引导互联网上网活动健康发展保证国家信息安全,维护上网的合法利益。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公安部发布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一、上网应当遵守法规,遵守社会公德,严格自律,文明上网,开展健康的网上活动。二、加强网络安全管理,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定期分析、评估所属网络的安全状况,配备网络安全设施,制定有效的安全保障方案;加强网络安全监视,落实安全保障措施;明确专门的网络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网络安全管理工作。三、对于网络故障,要及时发现、及时定位、及时解决;对于影响到骨干网运行的故障,必须及时处理;对于影响到其他上级网络的故障,要及时向上级网络管理部门报告。四、要加强计算机网络病毒的防范工作,建立计算机网络病毒防控体系。采取有力措施,预防和控制计算机病毒的产生、传播、复制和扩散,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隔离、及时处理,及时升级操作系统和防病毒软件。五、要加强用户、系统和设备等的账号口令管理,重要系统和设备的账号口令由专人保管,并严格限定使用范围,严防账号口令泄露。六、加强网络信息管控,对于发布或转发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对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要依法严肃处理。

  七、不得进行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1、故意制作或者传播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破坏性程序的;2、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数据和应用程序;3、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4、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5、进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活动的。

  八、不得利用互联网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9、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10、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篇八: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建设

  一网络给意识形态工作带来的机遇和挑战网络作为信息传播的新媒介越来越成为人们获取知识和信息的重要渠道它以信息量大传播速度快覆盖面广开放性强以及交互性广泛性便捷性隐匿性等特性和优势为意识形态工作提供了新平台和新手段拓宽了意识形态工作的时空增强了意识形态工作对象的主体意识提升了意识形态工作的时效性也开辟了公民参与民主法治进程的新渠道

  2009年6月,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成立“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研究”课题组,就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相关问题采取召开专家座谈会、网上问卷调查和纸质问卷调查等形式开展调研,形成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调研报告》,报告共分五个部分。本文登载的是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规律、发展变化趋势及对策建议部分。

  一、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基本规律.当前,网络已经成为我国最为活跃、最值得关注的一块意识形态工作领域,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建设也已成为一项紧迫的战略任务。积极探索和准确把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运行的内在规律,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有效开展具有重要价值。从根本上看,相对于传统意识形态工作而言,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属于一种特殊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它除了遵循意识形态工作的一般规律外,还具有相对特殊的运行规律,这就是建立在互联网技术属性和本质特征基础上的意识形态工作的不断创新和发展。在这一基本规律的作用下,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又具体呈现出三大规律。(一)互联网等新兴技术手段开发与应用是意识形态工作发展的重要驱动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产生的物质条件源自于互联网等新兴技术手段的开发、应用与普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持续发展需要不断追踪网络技术的创新和突破。可见,互联网等新兴技术手段开发与应用已经成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发展的一种重要驱动力。从国际上看,互联网的最早研发受控于政府机构,是为了军事目的,带有一定的政治性色彩。发展到后来,虽然其技术性和工具性价值增加,但不同国家之

  间利用互联网进行军事和政治斗争仍是主要应用。直到今天,不少国家间为了政治、军事、经济和文化的利益正在计算机网络领域展开一场异常激烈的技术之战。据外刊报道,为了在信息化战场上夺取“制网权”,美国在进行网络防御技术研发的同时,更加注重提高网络进攻能力,并将其作为“网络中心战”概念的重要组成部分。俄罗斯在强化网络战中十分重视“先机制敌”和实施主动性攻击。此外,英、法、德、印、日等国也都在积极加强计算机网络战的研究与发展建设,均提出了各自的发展规划。就在不同力量激烈的网络对抗战中,意识形态工作的手段得到大力拓展。从一国内部看,占统治地位的政党为了在网络对抗中掌握主动权,也纷纷加紧网络舆论控制和网络安全建设,投入大量的物力人力在网络对抗关键技术的研发上,以有效抵制来自其他各敌对方的网络攻击。在这种网络攻击和网络防护的相互斗争中,网络技术不断地研发出来,又成为意识形态工作发展的助推器。

  我们社会主义国家更应高度重视对网络对抗关键技术的研究,尽快研制出克敌制胜的“撒手锏”,以便在未来高技术领域的信息对抗中立于不败之地。

  (二)意识形态工作的成效与现代网络技术的应用呈正相关规律适应时代前进和社会发展的趋势,意识形态工作积极实现同互联网等新兴技术的“联姻”,这就为丰富工作内容、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形式提供了前提条件。我们一直强调说,互联网是一把“双刃剑”,对意识形态工作来讲既是机遇也是挑战,这其中的关键就在于如何运用这把技术之剑。运用得合理和到位,就能够发挥其正面的威力,有力推动意识形态工作的开展;把它束之高阁或肆意滥用,不仅不能发挥其先进技术手段的作用,反而会阻碍意识形态工作的进展。

  总之,网络条件下意识形态工作的成效与互联网等新兴传媒工具的应用之间存在着一种正相关的规律关系。

  在2008年美国选举中,美国总统充分利用网络工具,视频、播客、博客、网页广告等多管齐下,尤其重视搜索引擎、网络视频、博客等网络新营销工具的价值,力度地争取到了网民的支持,最终取得了竞选的胜利。为此,《纽约时报》把2008年美国选举定义为“Web2.0时代的美国选举”,把美国总统称为“Web2.0总统”。事实上,美国总统利用现代网络技术成功当选美国总统,就是合理运用互联网技术取得意识形态工作正面效应的一个典型案例。

  (三)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主客体之间的即时反馈规律上述两大规律是在意识形态工作同互联网等新兴技术手段二者相结合并相互作用下体现出的一种内在的本质的必然联系。那么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系统内部,其主体和客体作为两种重要因素,它们之间相互作用也呈现出一种特定的关系,即“即时反馈关系”。具体讲,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与传统意识形态工作相比,其主客体之间的地位是对等的、交流是畅通的、互动是及时的。在这一前提下,当某种主流的思想理论或价值观念在互联网上传播并引导网民学习、认同和践行时,具有一定自主意识的网民就会根据已有的思想认识对政府的此种言论和行为在网上作出不同的反馈,或表示积极赞成,或发出疑问,或提出批评;针对网民的不同反应、意见和举动,就要求政府等主流信息的发布者作出更加及时迅捷的反馈,或作进一步的理论解释,或补充完善现有说法,或暂停这种理论的传播。在双方极其强势的互动中,意识形态工作不断在更高层次上展开,网络技术条件下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与客体之间的意识和实践活动呈现出一种即时反馈的规律关系。2009年“绿

  坝——花季护航”绿色上网过滤软件的推行过程就是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主客体间强势反馈规律关系的鲜明例证。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运行中存在的客观规律要求我们,要从意识形态工作的需要出发,在战略上高度重视互联网、手机等传媒技术的开发和应用;要注重培育技术主体,加大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队伍的技术人才建设,使这支队伍既具有坚定的政治性,又具备较高的技术水平。同时,要高度并及时重视互联网上的舆情民意,尤其要倾听正确声音,使其成为意识形态工作和相关决策的重要信息来源,形成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与网民之间长效良性的互动局面。

  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发展趋势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和意识形态工作实践的深入,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呈现出主客体相对化、参与民主化、管理规范化、功能服务化等发展趋势。(一)主客体相对化趋势:政府与网民之间由单向主客体关系向双向主客体关系转化在特定的网络技术背景下,受众本身具备了传播信息的条件和能力,他们不再处在单纯被动地接受信息的地位,而是可以主动地发布信息和观点,并以此反向影响作为官方的宣传者和宣传方式,使得双方之间的主客体关系相对化。网络通过为社会提供虚拟的公共管理空间,使每一个网民利用网络技术条件都可以成为即时性信息的发布者,这就在无形中逐步改变着话语权力的格局,使原本强势的政府官员在网络上日趋成为相对客体、网民则日趋成为信息传播的相对主体。特别应当注意的是,以国际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媒体技术实际还只是下一代“超媒体”的序曲,互联网目前只是以文字图片的链接、网站之间互相链接为主,而在“超

  媒体”时代,网络上的文字和实时图像与报纸、电视、直投杂志、手机实现全面的实时互动,受众和宣传者之间的界限将进一步被模糊。

  (二)参与民主化趋势:网络日益发展成为政府听取社情民意和公民参与社会治理的主渠道

  2008年6月20日,胡锦涛做客“强国论坛”、与网友面对面交流时表示,“网友们提出的一些建议、意见,我们是非常关注的。我们强调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因此做事情、做决策,都需要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集中人民群众的智慧。通过互联网来了解民情、汇聚民智,也是一个重要的渠道。”这就为广大意识形态工作者利用互联网开展群众工作指明了方向。利用网络等新兴传媒手段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不仅是为了占领网络阵地,向广大网民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以统一网上民众的思想和行动;同时,在此过程中,由于网络的交互性及其广场式的问题讨论方式,也使其成为社会沟通的桥梁和民意表达场所,并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从而使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不断凸显出参与民主性的发展趋势。

  从理论上讲,民主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和要求,也是评价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工作的基本原则。在意识形态工作评价中,民主原则的重要体现之一就是坚持群众路线,因为只有把人民群众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才能把这项工作变成他们共同关心和参与的过程。从实践发展上看,随着网络社会的到来,民众参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及生态问题决策的需求也越来越强烈。据CNNIC最新数据统计,81.7%的网民表示,上网以后比以前更关注社会事件。本次调查也显示,24.9%的网民经常参与“讨论热门话题”。而网络技术的出现和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现实社会中民众参与政治生活的局限性,强化了民众参与政

  治过程的直接性、真实性、平等性;网络提供的快速、便捷、廉价等优点,也大大降低了全民参与政治生活的社会成本,使人们能够随时随地参与讨论或者参与政治过程,大众的广泛参与和有效表达成为可能。如2009年11月召开的首届广东网民论坛(首届网民论坛30秒内被点击16000次)就是经常在网络上“吹水”、“拍砖”的“草根网民”第一次有组织地聚合在一起,发出自己的声音,意在聚合网络问政的智慧,提供一部分民间的看法和建议,促进政府施政与网络参政的互动。

  通常情况下,人们会按照各自的职业、身份、兴趣爱好、所关注问题登录不同的BBS、网络论坛、网上社区等,在网上自由发表意见、自由聚集结合,以形成各自不同的群体意识。党和政府可以通过互联网进行调查、统计、实验、分析,及时了解网民对政府决策及实施情况的意见建议,把握公众的喜、怒、哀、乐,有的放矢地做好引导和转化工作。近年来,全国各地政府政要竞相上网,同网民在线交流,关心网民所想、回答网民所疑、解决网民所困,反映出政府对于利用网络渠道听取社情民意、实现社会治理越来越重视,网上问政及网络民主化的趋势渐显。

  (三)管理规范化趋势:网民的言论自由权得到进一步尊重的同时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管理更趋制度化法治化

  尊重网民的言论自由权同维护网络社会的有效秩序之间的平衡,是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需要解决的一个根本矛盾。随着公民的民主意识和参与意识日益增强,他们定会在互联网上发出更多和更响的声音,其中难免会出现一些不和谐音符。因此,为促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实现对其的规范化管理将是一个重要的趋势。

  网络的开放性和自主性,使得任何网民都可以自主发布信息、自由择取信息,这是网络社会进步的一方面。但同时,腐朽、低俗的思想信息也在其中肆意传播,甚至某些负面声音已经对主流意识形态造成严重冲击。

  为了能够有效防范日益泛滥的网络失范现象,为人们创造一个健康和谐的网络环境,巩固网上主流舆论阵地,党和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首先,对网络管理的重视程度与日俱增。从一开始的“开发利用”到“加强管理”,再到现在的“大力发展”,决心和力度一次胜过一次。胡锦涛曾明确提出过对互联网要坚持依法管理、科学管理、有效管理,为网络管理指明了方向。其次,法制化管理正加紧运行。法律是调整人们行为的重要手段,也是规范网络行为的重要方式。相比较于国际上其他国家,我国互联网法治建设起步较晚,但在十几年的发展中也已出台了30多部关于信息网络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如《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随着网络环境的变化,网络立法也在与时俱进。一方面已有法规正在修改、补充和完善,另一方面新的法律法规正在制定过程中。据我们调查得知,加强网络立法已成为大多数网民的共识,有八成以上的网站管理人员对“用法律的强制手段防止网络问题的出现”持赞同的态度。第三,技术管理和安全防护手段进一步加强。防火墙、E-mail加密方案、关键词检查和内容过滤等屏蔽手段投入使用。随着国家工程和下一代互联网工程的建设实施,网络管理将稳步推进。

  (四)社会服务化趋势: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在掌握舆论主导权的同时社会服务性功能更加突出

  传统意识形态工作主要突出其导向性服务功能,随着党的“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的提出和贯彻,以及网络日益成为人们表达诉求的主渠道,网络意识形态

  工作也必须更新观念,坚持服务社会与服务人的发展相统一,利用网络的技术优势,突出社会服务化功能,增添更多的“经济”、“文化”和“生活”等指导性内容,解答广大网民关心的重大问题,满足受众多方面的实际需要,促进人的发展。可以说,谁能为社会和公众提供更加满意的信息服务,谁就能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我们调查显示,有六成以上的被访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人员要求加强网络信息内容的“服务性”。

  不可否认,当前我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还未完全摆脱“假、大、空”,以及内容千篇一律、言之无物、抽象枯燥等沉疴,在相当程度上脱离实际,脱离群众,脱离需求。解决这些问题,要求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者必须坚持“三贴近”原则,树立服务网民、以人为本的意识——尊重网民,允许他们充分表达意愿和广泛参与社会问题的讨论;理解网民,重视他们对政府官员的批评意见与合理诉求;关心网民,尽可能充分地为他们提供生产、学习、就业、生活、休闲等方面的信息资源,如学校系统可提供心理咨询和就业指导方面的服务,企业系统可提供政策和法律咨询服务等。

  总之,在未来社会中,利用互联网等现代科技手段,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将会更全面地实现其政治教育性功能和社会服务性功能的统一,发展成为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沿阵地、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有效平台和促进人们精神生活健康发展的广阔空间。

  三、加强和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对策建议面对机遇和挑战,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必须在准确把握规律、预测趋势,以及科学总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针对现存问题,坚持体现党的主张与反映人民心声相统一,坚持依法治理与思想引导相统一,坚持尊重民主权利与优化网络秩序相

  统一,从功能定位、体制完善、机制建设、方法改进、受众教育、队伍建设等方面科学制定工作对策。为此,课题组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建议明确界定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主要功能明确界定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主要功能,是准确把握工作方向,切实做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前提。中央同志曾多次在不同场合就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地位作用作过精辟论述,为明确界定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功能提供了基本的思想指导。据此,结合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技术特性,课题组认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应具有宣传教育、舆论导向、文化服务和民意反映四项主要功能。宣传教育功能。互联网的产生和广泛普及,带来了传播方式的历史性变革。它具有语种多、受众广、信息量大、传播速度快、影响力强等特点,这些特性决定了它能够承载海量的内容资源,并通过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动画等多种形式快速高效地传递给网民,使他们从思想意识到行为实践都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只有进一步明确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宣传教育功能,才能增强网络宣传教育的针对性、自觉性和主动性,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舆论导向功能。互联网的产生和广泛普及,不仅带来了传播方式的变革,同时也带来了舆论格局的深刻变化。虽然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介在舆论引导格局中仍然发挥着重要作用,但近年网络、手机等新兴媒体已异军突起,它们第一时间公开、透明地发布信息,极大地满足了人们的知情权需求,对舆论的形成和走向产生了不可估量的影响,逐渐发展成为引导舆论的重要阵地。只有进一步明确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舆论导向功能,才能及时把握网络舆论的先机,掌握网络舆论引导的主导权。

  文化服务功能。在现代社会,由于竞争压力不断增大、工作高度紧张、生活节奏加快,人们普遍需要通过文化娱乐消费来获取信息、更新知识、愉悦身心,网络媒体的勃兴正好适应了这种需求——网络新闻提供了新鲜、及时、快捷的资讯;网络学习提供了随时随地接受教育和培训,提升自我、继续深造的机会和条件;网络广播和网络电视带来最时尚流行的视听节目;网络游戏丰富了闲暇时光,有效缓解了人们的精神压力。只有明确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文化服务功能,才能够在工作中从网民的精神需求出发,真诚地以人为本,创造出优秀的网络文化产品,开展健康丰富的网络文化活动,满足人们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增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凝聚力。

  民意反映功能。近年来,胡锦涛、温总理都强调要重视民情,倾听来自民众的声音,在决策中体现民意。通过互联网反映民意,是以人为本的体现,是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重要的功能之一。当前,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入,我国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都发生了复杂而深刻的变化,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分配方式的多样化更加明显,利益分化和社会矛盾更加突出,公民的利益诉求日益增多。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必须发挥互联网的技术优势,为网民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的利益诉求平台,既能够引导广大网民自由地传递信息、发表言论、释放情绪,又能够使他们有序地参政议政,充分体现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突出地位和作用。

  (二)改进传播方法,增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感召力2008年6月20日,胡锦涛在《人民日报》发表的关于党的新闻和宣传工作讲话时,提出“按照新闻传播规律办事”和“创新观念、创新内容、创新形式、

  创新方法、创新手段”的创新要求。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渗透性和感召力,就必须按照规律办事,围绕着创新的要求进行不懈探索实践。

  观念创新,首要解决的是“信息公开”,“第一时间发布信息,提高时效性,增强透明度,牢牢掌握新闻宣传工作的主动权”;内容创新,前提是要“认真研究新闻传播的现状和趋势,深入研究各类受众群体的心理特点和接受习惯”;方式方法创新,就是要从网络的技术特征出发,着力在以下几个方面改进:

  善于运用符号形象等丰富的表现手段,进行潜移默化的影响。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影响力、渗透力,既根源于其所表达的观点的正确程度,也依赖于真实、生动和具体的符号形象。善于用事实说话,用典型说话,用群众熟悉的语言说话,用讲述故事的方式发布信息、传播思想;善于利用多样鲜活的网络表现手段搞好宣传教育;善于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地去引导广大网民。

  善于换位思考,尽力满足受众需求。大量采取“我们”的口气和民众姿态,使受众感觉到传播者和受众是一体的,切忌让受众感到与自己无关;切实改进文风,传播内容要言之有物、生动鲜活、言简意赅,切忌八股习气。

  善于设置“焦点话题”,有效引导网民关切。要研究具体受众群体的心理特点和接受习惯,针对不同年龄、职业、学历、民族的受众,有针对性地设置信息传播的议题、内容和方式。焦点设置准确与否,直接影响到网民的注意力和传播效果。网络舆论引导者应善于设置焦点话题,并对其进行加工,以加大传播力度,最终形成焦点关注。当前西方媒体普遍重视焦点设置,并呈现同化趋势明显,逐渐形成了宣传合力。我国主流网络媒体更要在网络话题层出不穷的局面下主动出击,从而赢得更多的发言权,争取舆论支持和民心。

  (三)健络意识形态工作的体制机制体制机制建设是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一项根本性建设,是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得以顺利展开的制度保障。要建立健全从中央到地方、从党政机关到网络行业既统一管理又分级负责的富有效率的、具有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体制。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有关部门的领导责任,并赋予其相应的权力,使他们在工作中既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又紧密衔接、有效配合,防止责任交叉、责任空白和工作漏洞;明确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单位,由其统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明确和细化上级与下级对口部门的责任,理顺和明确上级部门与下级部门的权责关系、领导或指导关系;健全完善统一指挥、协调有力、运转高效的互联网宣传管理体制,健全完善信息通畅、协同配合、反应快速的联合工作机制。明确网络公司、网站及行业协会的责任,做到在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自律监管作用的同时,重点加强对网络公司及网站的自我管理。要在建立健络公司及网站党组织的基础上,建立党组织领导下的、由宣传部门、网络技术部门相关人员参加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体制;建立明确的责任制度,按照“谁主管、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建立日常工作制度,保证网页内容的采集、审核、发布、更新、维护等环节的畅通。健全规范的监控管理机制。网络信息庞杂多样、良莠不齐,因此,要特别重视对网络运行过程的监控和管理,推动网络意识形态工程建设走上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一是加强行政监管。抓紧出台手机媒体等新兴传播渠道的管理办法,抓紧研究制定“网络监督”、“网络签名”等新的网络传播活动的管理办法,加强对网

  上论坛、博客、播客、即时通信工具、社交网站等网络互动业务的监管力度,使相关主管部门认真落实有关网络管理的政策法规,切实履行好各自的监管职责。

  二是积极发挥互联网行业协会的作用。通过制定并实施互联网行业规范和自律公约,更加深入地组织开展有益于互联网发展的研讨、论坛等活动,倡导绿色办网,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维护国家信息安全,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和用户利益,促进行业服务质量的提高。

  三是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加大社会举报监督力度。要在已经开通互联网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站的基础上,细分工作平台和人员分工,加大网上举报监督渠道,为社会加强监督提供更多的新平台和新渠道支持。如2009年10月29日,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开通社会举报平台,就是拓宽网上参政议政渠道的重要举措,受到网民高度肯定。

  (四)坚持依法治网,加快法治管理步伐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必须从立法的高度加强网络法律法规建设,以制度化手段实现对网络安全和正常网络秩序的保障。坚持依法治网,是我国依法治国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中的具体要求。2006年3月14日温总理在“两会”记者招待会上回答记者有关互联网的问题时指出,中国对互联网实行依法管理,同时也倡导互联网业界行业自律,实行自我管理,这是国际通行的做法。就我国而言,加强网络方面的法制建设也是强化网络建设与管理的重要举措。法院研究室负责人2009年10月接受新华网采访时指出,在我国,“目前判定网络侵权违法行为还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法院在审理案件时有一定难度,规范和引导网络言论还应通过进一步完善相关立法来实现。”本次调查显示,网络管理人员对通过法律的强制手段防止网络问题出现的态度是:

  24.1%表示“完全赞成,有利于加强网络行业管理,规范网民的网络行为,打击网络犯罪”,57.8%表示“比较赞同,但只能在特定条件下使用强制手段”。网民对是否应加强网络立法的回答是:38.0%认为“太应该”,53.2%认为“应该”。由此看出,通过法律手段来规范互联网的发展已得到大多数社会成员的认可。

  因此,要加快网络的法治进程。一要做到有法可依。由于网络的加速发展,现有的大量法律条文无法覆盖到网络虚拟世界的`违法犯罪事实,存在取证复杂、定罪无据等难题,要加大现行法律的修改和解释力度,积极出台更为具体、更具可操作性的法律法规细则,加大对网络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尤其是对当前人肉搜索、侵犯隐私、网络诈骗等有害于网络生态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大立法和查处打击力度,使网民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二要明确职责、联合执法。各级政府都应该把网络纳入治理的责任范围,合理解决网络的无区域性、跨区域性与政府设置的区域性之间的矛盾,改变目前基层政府基本不管理网络的局面。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与其他执法部门要密切合作,以实现对网络内容的有效监管为共同职责。2007年十部委联合开展的依法打击网络淫秽色情活动专项行动,就是这类合作治理的有效尝试。

  三要积极借鉴国外立法有益经验,积极酝酿通过法律手段加大对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以德国为例,其法律就明确对诸如煽动侵略战争、违宪组织的宣传、使用违宪组织的标志、诋毁联邦总统、毁谤国家及其标志、敌视宪法并由此污蔑宪法机构、公开和泄露国家机密、侮辱外国机构及其代表人员、损害联邦国防军的宣传、公开否认纳粹对犹太人的大屠杀等等行为作出规定,如有违反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五)做大做强中央和地方重点新闻网站,增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主体实力

  在国家大力扶持下,中央和北京市重点新闻网站十年来获得快速发展,已经成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力。进一步增强互联网发展的实力,建议按照2009年6月中办、国办联合下发的《2009—2020年我国重点媒体国际传播能力建设总体规划》(中央24号文件)的有关精神,坚持意识形态职能与市场职能相统一,政治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原则,做好如下工作:

  一是要为网站新兴业务的开展提供政策、行政审批等诸多便利;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形式,获得资金和市场支持;继续加大对主流网络媒体的投入力度,加快发展,壮大实力。

  二是借鉴人民网、新华网、央视网等转企改制的成功经验,积极推动地方政府控股的重点新闻网站实现转企改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通过组建地方新兴媒体传媒集团等形式,加大联合发展力度,通过市场化手段做大做强网络媒体;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强引导,积极主导国家控股的大型国有资本参与重点新闻网站建设,通过合资、合作、共同控股等办法,争取用三到五年的时间实现上市目标,从而通过资本运作解决发展中的资金瓶颈,迅速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网络媒体。

  三是发挥传统主流媒体在政府支持、品牌积累、编采实力等方面的巨大优势,促使其从单一的传统媒体向传统与新兴媒体的融合转变。

  四是积极推动思想政治工作的研究机构、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的上网工程,充分发挥我们党意识形态领域的传统优势。建议在优化现有网站的基础上,建设一批有吸引力的思想政治工作网站,高举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理论旗帜,主动发声,积极影响网络舆论;加强与专业研究机构、专业学术团体的合作,及时主动做好改革进程中民生、民主、法治等重大理论热点问题的网络宣传,形成一批有较大

  网络影响力的专家学者,及时对网络热点事件、网络思想热潮进行评论和解读,扩大网站影响力。

  (六)整合与培植互联网多元主体力量,提升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合力当前,互联网整个行业呈主体多元形态,除了中央和地方重点新闻网站之外,还有一批影响力较大的商业网站,如新浪、搜狐、网易、腾讯等具有相当影响力的网站,以及大量具有人气与知名度的社区网站。这些商业网站直接面向市场,更易受到网民的亲近。建议在大力培植新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主体的同时,整合多元主体力量,切实发挥重点新闻网站的主力军作用和知名商业网站的独特功能,探索并形成组织网民、引导网民的有效办法,形成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强大合力,造就网上正面舆论阵势。通过加强行业引导,使其在国家法律规定的框架下健康发展,坚决不为违法信息提供生存空间,不为有悖社会伦理道德的信息提供传播渠道,不为蝇头小利失去公信力,把依法办网、文明办网的要求落到实处。探索网络多元主体力量整合联动的途径和办法。通过不同性质间网站的联合、互动等多种方式,以重大主题、重大庆典、重要节日等契机,积极开展吸引网民参与的网络活动,形成焦点合力;通过在产品、技术、宣传、推广、品牌等层面实现资源共享和深度合作,不断扩大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在互联网上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七)加强技术研发,提高网络安全防范能力网络是技术主导型的新兴产业,技术力决定传播力、影响力。要切实贯彻实施《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重点加强网络新技术研发与应用,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提供坚实的技术保障。

  一是持续推动原始技术创新。要在政府主导下,从战略高度对网络关键技术和重大装备立项研发,积聚国家力量,合力攻克难关,形成独立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优势,突破网络硬件、软件、关键元器件和工艺装备等基础产业的发展瓶颈,在具有优势研发基础、市场前景广阔的第三代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数字电视等重要领域,率先启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业技术标准,实现跨越式发展。

  二是有效加强集成创新。积极跟踪、研究和掌握国际网络发展的先进理论、前沿技术和发展动态,紧盯国际创新前沿,努力实现国际标准制定,占领行业制高点。实现产学研用的有效结合,主动对接市场,形成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技术、产品和解决方案,实现在信息技术应用领域的创新发展。

  三是不断增强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有效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增强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实现网络技术从跟踪、引进到自主创新的跨越,重点集成电路(特别是中央处理器芯片)、系统软件、关键应用软件、自主可控关键装备等涉及互联网核心技术和关键领域上实现突破。

  四是抓紧开展对信息技术产品漏洞、后门的发现研究,掌握核心安全技术,提高关键设备装备能力;完善对信息流的智能化安全监控系统,对新兴媒体设置过滤标准,动态监管,对有害网站依法进行屏蔽,从技术创新促进管理创新。

  (八)培育网民媒介素养,奠定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大众基础建议加强对公民进行媒介素养教育,包括教育他们如何理性地在网上表达利益诉求,如何处理好知情权、表达权、隐私权和名誉权的关系,提高他们获取、分析、评价和传播各种媒介信息的能力,以及使用各种媒介信息服务于个人工作和生活的能力,发现和培养尽可能多的网民骨干,发挥他们在媒体改革和社会文

  明建设中的“民间舆论领袖”作用,吸纳他们参与舆论监督和公共事务的决策过程。

  一要帮助网民认识到网络传媒是社会公器、民众喉舌,在弘扬社会正气、通达社情民意、推进舆论监督的进程中关系重大。一个合格的网民应该勇于担当社会责任,决不传播任何不负责任的信息和言论;二要引导网民学会有效地利用网络媒介接收信息和传播信息。鼓励创造出更多、更高水准的网络作品,发表更多的真知灼见;三要帮助网民提高对负面信息的免疫能力,不盲目相信或采用信息;四要积极探索开展公民媒介素养教育的新途径。以学校、社区为主体,开展全民媒介素养教育。高等院校应该进一步建立健全媒介素养教育体系,将教材编写、师资培养、校园文化和社会实践结合起来,把“媒介素养”建设成为一门通识课程。同时,媒体自身也要主动承担起提升全民媒介素养的责任。

  (九)加大队伍建设力度,壮大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实力2009年11月9日,李长春同志在中国记者节的讲话中强调,中国新闻工作者要切实担负起弘扬社会正气、通达社情民意、做好舆论监督等基本职责,不断提高运用新兴媒体的能力。这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提出了要求。做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关键在班子、在队伍、在人才。要加强网站领导班子建设,把思想政治坚定、组织能力突出、熟悉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规律、富有改革创新精神的优秀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确保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正确方向;要加强队伍培养,特别是要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纪律严的网络管理和舆论引导专业队伍;要加强对现有网络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增强其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增强网络信息把关能力,提高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敏感性、研判力、处置能力。培养一批有影响的网络名主持、名编辑、名记者、名评论员;

  要力争解决进入门槛过低的问题,可参照主流新闻媒体的管理办法,对进入主流网站担任网编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考核,获得入门资格。

  要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者之间的交流,组织他们到业绩突出、特色鲜明的网站学习交流,不断提高意识形态工作的实际经验和能力水平。通过三到五年时间,形成一批既懂得意识形态工作规律,又懂得网络技术和传播规律的复合型人才队伍。

  

  

篇九: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建设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研究报告

  2009年6月,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成立“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研究”课题组,就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相关问题采取召开专家座谈会、网上问卷调查和纸质问卷调查等形式开展调研,形成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调研报告》,报告共分五个部分。本文登载的是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规律、发展变化趋势及对策建议部分。

  一、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基本规律.当前,网络已经成为我国最为活跃、最值得关注的一块意识形态工作领域,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建设也已成为一项紧迫的战略任务。积极探索和准确把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运行的内在规律,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有效开展具有重要价值。从根本上看,相对于传统意识形态工作而言,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属于一种特殊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它除了遵循意识形态工作的一般规律外,还具有相对特殊的运行规律,这就是建立在互联网技术属性和本质特征基础上的意识形态工作的不断创新和发展。在这一基本规律的作用下,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又具体呈现出三大规律。(一)互联网等新兴技术手段开发与应用是意识形态工作发展的重要驱动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产生的物质条件源自于互联网等新兴技术手段的开发、应用与普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持续发展需要不断追踪网络技术的创新和突破。可见,互联网等新兴技术手段开发与应用已经成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发展的一种重要驱动力。从国际上看,互联网的最早研发受控于政府机构,是为了军事目的,带有一定的政治性色彩。发展到后来,虽然其技术性和工具性价值增加,但不同国家之

  间利用互联网进行军事和政治斗争仍是主要应用。直到今天,不少国家间为了政治、军事、经济和文化的利益正在计算机网络领域展开一场异常激烈的技术之战。据外刊报道,为了在信息化战场上夺取“制网权”,美国在进行网络防御技术研发的同时,更加注重提高网络进攻能力,并将其作为“网络中心战”概念的重要组成部分。俄罗斯在强化网络战中十分重视“先机制敌”和实施主动性攻击。此外,英、法、德、印、日等国也都在积极加强计算机网络战的研究与发展建设,均提出了各自的发展规划。就在不同力量激烈的网络对抗战中,意识形态工作的手段得到大力拓展。从一国内部看,占统治地位的政党为了在网络对抗中掌握主动权,也纷纷加紧网络舆论控制和网络安全建设,投入大量的物力人力在网络对抗关键技术的研发上,以有效抵制来自其他各敌对方的网络攻击。在这种网络攻击和网络防护的相互斗争中,网络技术不断地研发出来,又成为意识形态工作发展的助推器。

  我们社会主义国家更应高度重视对网络对抗关键技术的研究,尽快研制出克敌制胜的“撒手锏”,以便在未来高技术领域的信息对抗中立于不败之地。

  (二)意识形态工作的成效与现代网络技术的应用呈正相关规律适应时代前进和社会发展的趋势,意识形态工作积极实现同互联网等新兴技术的“联姻”,这就为丰富工作内容、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形式提供了前提条件。我们一直强调说,互联网是一把“双刃剑”,对意识形态工作来讲既是机遇也是挑战,这其中的关键就在于如何运用这把技术之剑。运用得合理和到位,就能够发挥其正面的威力,有力推动意识形态工作的开展;把它束之高阁或肆意滥用,不仅不能发挥其先进技术手段的作用,反而会阻碍意识形态工作的进展。

  总之,网络条件下意识形态工作的成效与互联网等新兴传媒工具的应用之间存在着一种正相关的规律关系。

  在2008年美国选举中,美国总统充分利用网络工具,视频、播客、博客、网页广告等多管齐下,尤其重视搜索引擎、网络视频、博客等网络新营销工具的价值,力度地争取到了网民的支持,最终取得了竞选的胜利。为此,《纽约时报》把2008年美国选举定义为“Web2.0时代的美国选举”,把美国总统称为“Web2.0总统”。事实上,美国总统利用现代网络技术成功当选美国总统,就是合理运用互联网技术取得意识形态工作正面效应的一个典型案例。

  (三)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主客体之间的即时反馈规律上述两大规律是在意识形态工作同互联网等新兴技术手段二者相结合并相互作用下体现出的一种内在的本质的必然联系。那么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系统内部,其主体和客体作为两种重要因素,它们之间相互作用也呈现出一种特定的关系,即“即时反馈关系”。具体讲,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与传统意识形态工作相比,其主客体之间的地位是对等的、交流是畅通的、互动是及时的。在这一前提下,当某种主流的思想理论或价值观念在互联网上传播并引导网民学习、认同和践行时,具有一定自主意识的网民就会根据已有的思想认识对政府的此种言论和行为在网上作出不同的反馈,或表示积极赞成,或发出疑问,或提出批评;针对网民的不同反应、意见和举动,就要求政府等主流信息的发布者作出更加及时迅捷的反馈,或作进一步的理论解释,或补充完善现有说法,或暂停这种理论的传播。在双方极其强势的互动中,意识形态工作不断在更高层次上展开,网络技术条件下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与客体之间的意识和实践活动呈现出一种即时反馈的规律关系。2009年“绿

  坝——花季护航”绿色上网过滤软件的推行过程就是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主客体间强势反馈规律关系的鲜明例证。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运行中存在的客观规律要求我们,要从意识形态工作的需要出发,在战略上高度重视互联网、手机等传媒技术的开发和应用;要注重培育技术主体,加大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队伍的技术人才建设,使这支队伍既具有坚定的政治性,又具备较高的技术水平。同时,要高度并及时重视互联网上的舆情民意,尤其要倾听正确声音,使其成为意识形态工作和相关决策的重要信息来源,形成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与网民之间长效良性的互动局面。

  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发展趋势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和意识形态工作实践的深入,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呈现出主客体相对化、参与民主化、管理规范化、功能服务化等发展趋势。(一)主客体相对化趋势:政府与网民之间由单向主客体关系向双向主客体关系转化在特定的网络技术背景下,受众本身具备了传播信息的条件和能力,他们不再处在单纯被动地接受信息的地位,而是可以主动地发布信息和观点,并以此反向影响作为官方的宣传者和宣传方式,使得双方之间的主客体关系相对化。网络通过为社会提供虚拟的公共管理空间,使每一个网民利用网络技术条件都可以成为即时性信息的发布者,这就在无形中逐步改变着话语权力的格局,使原本强势的政府官员在网络上日趋成为相对客体、网民则日趋成为信息传播的相对主体。特别应当注意的是,以国际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媒体技术实际还只是下一代“超媒体”的序曲,互联网目前只是以文字图片的链接、网站之间互相链接为主,而在“超

  媒体”时代,网络上的文字和实时图像与报纸、电视、直投杂志、手机实现全面的实时互动,受众和宣传者之间的界限将进一步被模糊。

  (二)参与民主化趋势:网络日益发展成为政府听取社情民意和公民参与社会治理的主渠道

  2008年6月20日,胡锦涛做客“强国论坛”、与网友面对面交流时表示,“网友们提出的一些建议、意见,我们是非常关注的。我们强调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因此做事情、做决策,都需要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集中人民群众的智慧。通过互联网来了解民情、汇聚民智,也是一个重要的渠道。”这就为广大意识形态工作者利用互联网开展群众工作指明了方向。利用网络等新兴传媒手段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不仅是为了占领网络阵地,向广大网民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以统一网上民众的思想和行动;同时,在此过程中,由于网络的交互性及其广场式的问题讨论方式,也使其成为社会沟通的桥梁和民意表达场所,并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从而使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不断凸显出参与民主性的发展趋势。

  从理论上讲,民主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和要求,也是评价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工作的基本原则。在意识形态工作评价中,民主原则的重要体现之一就是坚持群众路线,因为只有把人民群众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才能把这项工作变成他们共同关心和参与的过程。从实践发展上看,随着网络社会的到来,民众参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及生态问题决策的需求也越来越强烈。据CNNIC最新数据统计,81.7%的网民表示,上网以后比以前更关注社会事件。本次调查也显示,24.9%的网民经常参与“讨论热门话题”。而网络技术的出现和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现实社会中民众参与政治生活的局限性,强化了民众参与政

  治过程的直接性、真实性、平等性;网络提供的快速、便捷、廉价等优点,也大大降低了全民参与政治生活的社会成本,使人们能够随时随地参与讨论或者参与政治过程,大众的广泛参与和有效表达成为可能。如2009年11月召开的首届广东网民论坛(首届网民论坛30秒内被点击16000次)就是经常在网络上“吹水”、“拍砖”的“草根网民”第一次有组织地聚合在一起,发出自己的声音,意在聚合网络问政的智慧,提供一部分民间的看法和建议,促进政府施政与网络参政的互动。

  通常情况下,人们会按照各自的职业、身份、兴趣爱好、所关注问题登录不同的BBS、网络论坛、网上社区等,在网上自由发表意见、自由聚集结合,以形成各自不同的群体意识。党和政府可以通过互联网进行调查、统计、实验、分析,及时了解网民对政府决策及实施情况的意见建议,把握公众的喜、怒、哀、乐,有的放矢地做好引导和转化工作。近年来,全国各地政府政要竞相上网,同网民在线交流,关心网民所想、回答网民所疑、解决网民所困,反映出政府对于利用网络渠道听取社情民意、实现社会治理越来越重视,网上问政及网络民主化的趋势渐显。

  (三)管理规范化趋势:网民的言论自由权得到进一步尊重的同时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管理更趋制度化法治化

  尊重网民的言论自由权同维护网络社会的有效秩序之间的平衡,是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需要解决的一个根本矛盾。随着公民的民主意识和参与意识日益增强,他们定会在互联网上发出更多和更响的声音,其中难免会出现一些不和谐音符。因此,为促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实现对其的规范化管理将是一个重要的趋势。

  网络的开放性和自主性,使得任何网民都可以自主发布信息、自由择取信息,这是网络社会进步的一方面。但同时,腐朽、低俗的思想信息也在其中肆意传播,甚至某些负面声音已经对主流意识形态造成严重冲击。

  为了能够有效防范日益泛滥的网络失范现象,为人们创造一个健康和谐的网络环境,巩固网上主流舆论阵地,党和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首先,对网络管理的重视程度与日俱增。从一开始的“开发利用”到“加强管理”,再到现在的“大力发展”,决心和力度一次胜过一次。胡锦涛曾明确提出过对互联网要坚持依法管理、科学管理、有效管理,为网络管理指明了方向。其次,法制化管理正加紧运行。法律是调整人们行为的重要手段,也是规范网络行为的重要方式。相比较于国际上其他国家,我国互联网法治建设起步较晚,但在十几年的发展中也已出台了30多部关于信息网络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如《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随着网络环境的变化,网络立法也在与时俱进。一方面已有法规正在修改、补充和完善,另一方面新的法律法规正在制定过程中。据我们调查得知,加强网络立法已成为大多数网民的共识,有八成以上的网站管理人员对“用法律的强制手段防止网络问题的出现”持赞同的态度。第三,技术管理和安全防护手段进一步加强。防火墙、E-mail加密方案、关键词检查和内容过滤等屏蔽手段投入使用。随着国家工程和下一代互联网工程的建设实施,网络管理将稳步推进。

  (四)社会服务化趋势: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在掌握舆论主导权的同时社会服务性功能更加突出

  传统意识形态工作主要突出其导向性服务功能,随着党的“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的提出和贯彻,以及网络日益成为人们表达诉求的主渠道,网络意识形态

  工作也必须更新观念,坚持服务社会与服务人的发展相统一,利用网络的技术优势,突出社会服务化功能,增添更多的“经济”、“文化”和“生活”等指导性内容,解答广大网民关心的重大问题,满足受众多方面的实际需要,促进人的发展。可以说,谁能为社会和公众提供更加满意的信息服务,谁就能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我们调查显示,有六成以上的被访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人员要求加强网络信息内容的“服务性”。

  不可否认,当前我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还未完全摆脱“假、大、空”,以及内容千篇一律、言之无物、抽象枯燥等沉疴,在相当程度上脱离实际,脱离群众,脱离需求。解决这些问题,要求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者必须坚持“三贴近”原则,树立服务网民、以人为本的意识——尊重网民,允许他们充分表达意愿和广泛参与社会问题的讨论;理解网民,重视他们对政府官员的批评意见与合理诉求;关心网民,尽可能充分地为他们提供生产、学习、就业、生活、休闲等方面的信息资源,如学校系统可提供心理咨询和就业指导方面的服务,企业系统可提供政策和法律咨询服务等。

  总之,在未来社会中,利用互联网等现代科技手段,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将会更全面地实现其政治教育性功能和社会服务性功能的统一,发展成为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沿阵地、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有效平台和促进人们精神生活健康发展的广阔空间。

  三、加强和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对策建议面对机遇和挑战,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必须在准确把握规律、预测趋势,以及科学总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针对现存问题,坚持体现党的主张与反映人民心声相统一,坚持依法治理与思想引导相统一,坚持尊重民主权利与优化网络秩序相

  统一,从功能定位、体制完善、机制建设、方法改进、受众教育、队伍建设等方面科学制定工作对策。为此,课题组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建议明确界定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主要功能明确界定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主要功能,是准确把握工作方向,切实做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前提。中央同志曾多次在不同场合就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地位作用作过精辟论述,为明确界定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功能提供了基本的思想指导。据此,结合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技术特性,课题组认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应具有宣传教育、舆论导向、文化服务和民意反映四项主要功能。宣传教育功能。互联网的产生和广泛普及,带来了传播方式的历史性变革。它具有语种多、受众广、信息量大、传播速度快、影响力强等特点,这些特性决定了它能够承载海量的内容资源,并通过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动画等多种形式快速高效地传递给网民,使他们从思想意识到行为实践都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只有进一步明确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宣传教育功能,才能增强网络宣传教育的针对性、自觉性和主动性,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舆论导向功能。互联网的产生和广泛普及,不仅带来了传播方式的变革,同时也带来了舆论格局的深刻变化。虽然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介在舆论引导格局中仍然发挥着重要作用,但近年网络、手机等新兴媒体已异军突起,它们第一时间公开、透明地发布信息,极大地满足了人们的知情权需求,对舆论的形成和走向产生了不可估量的影响,逐渐发展成为引导舆论的重要阵地。只有进一步明确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舆论导向功能,才能及时把握网络舆论的先机,掌握网络舆论引导的主导权。

  文化服务功能。在现代社会,由于竞争压力不断增大、工作高度紧张、生活节奏加快,人们普遍需要通过文化娱乐消费来获取信息、更新知识、愉悦身心,网络媒体的勃兴正好适应了这种需求——网络新闻提供了新鲜、及时、快捷的资讯;网络学习提供了随时随地接受教育和培训,提升自我、继续深造的机会和条件;网络广播和网络电视带来最时尚流行的视听节目;网络游戏丰富了闲暇时光,有效缓解了人们的精神压力。只有明确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文化服务功能,才能够在工作中从网民的精神需求出发,真诚地以人为本,创造出优秀的网络文化产品,开展健康丰富的网络文化活动,满足人们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增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凝聚力。

  民意反映功能。近年来,胡锦涛、温总理都强调要重视民情,倾听来自民众的声音,在决策中体现民意。通过互联网反映民意,是以人为本的体现,是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重要的功能之一。当前,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入,我国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都发生了复杂而深刻的变化,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分配方式的多样化更加明显,利益分化和社会矛盾更加突出,公民的利益诉求日益增多。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必须发挥互联网的技术优势,为网民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的利益诉求平台,既能够引导广大网民自由地传递信息、发表言论、释放情绪,又能够使他们有序地参政议政,充分体现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突出地位和作用。

  (二)改进传播方法,增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感召力2008年6月20日,胡锦涛在《人民日报》发表的关于党的新闻和宣传工作讲话时,提出“按照新闻传播规律办事”和“创新观念、创新内容、创新形式、

  创新方法、创新手段”的创新要求。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渗透性和感召力,就必须按照规律办事,围绕着创新的要求进行不懈探索实践。

  观念创新,首要解决的是“信息公开”,“第一时间发布信息,提高时效性,增强透明度,牢牢掌握新闻宣传工作的主动权”;内容创新,前提是要“认真研究新闻传播的现状和趋势,深入研究各类受众群体的心理特点和接受习惯”;方式方法创新,就是要从网络的技术特征出发,着力在以下几个方面改进:

  善于运用符号形象等丰富的表现手段,进行潜移默化的影响。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影响力、渗透力,既根源于其所表达的观点的正确程度,也依赖于真实、生动和具体的符号形象。善于用事实说话,用典型说话,用群众熟悉的语言说话,用讲述故事的方式发布信息、传播思想;善于利用多样鲜活的网络表现手段搞好宣传教育;善于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地去引导广大网民。

  善于换位思考,尽力满足受众需求。大量采取“我们”的口气和民众姿态,使受众感觉到传播者和受众是一体的,切忌让受众感到与自己无关;切实改进文风,传播内容要言之有物、生动鲜活、言简意赅,切忌八股习气。

  善于设置“焦点话题”,有效引导网民关切。要研究具体受众群体的心理特点和接受习惯,针对不同年龄、职业、学历、民族的受众,有针对性地设置信息传播的议题、内容和方式。焦点设置准确与否,直接影响到网民的注意力和传播效果。网络舆论引导者应善于设置焦点话题,并对其进行加工,以加大传播力度,最终形成焦点关注。当前西方媒体普遍重视焦点设置,并呈现同化趋势明显,逐渐形成了宣传合力。我国主流网络媒体更要在网络话题层出不穷的局面下主动出击,从而赢得更多的发言权,争取舆论支持和民心。

  (三)健络意识形态工作的体制机制体制机制建设是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一项根本性建设,是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得以顺利展开的制度保障。要建立健全从中央到地方、从党政机关到网络行业既统一管理又分级负责的富有效率的、具有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体制。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有关部门的领导责任,并赋予其相应的权力,使他们在工作中既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又紧密衔接、有效配合,防止责任交叉、责任空白和工作漏洞;明确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单位,由其统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明确和细化上级与下级对口部门的责任,理顺和明确上级部门与下级部门的权责关系、领导或指导关系;健全完善统一指挥、协调有力、运转高效的互联网宣传管理体制,健全完善信息通畅、协同配合、反应快速的联合工作机制。明确网络公司、网站及行业协会的责任,做到在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自律监管作用的同时,重点加强对网络公司及网站的自我管理。要在建立健络公司及网站党组织的基础上,建立党组织领导下的、由宣传部门、网络技术部门相关人员参加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体制;建立明确的责任制度,按照“谁主管、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建立日常工作制度,保证网页内容的采集、审核、发布、更新、维护等环节的畅通。健全规范的监控管理机制。网络信息庞杂多样、良莠不齐,因此,要特别重视对网络运行过程的监控和管理,推动网络意识形态工程建设走上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一是加强行政监管。抓紧出台手机媒体等新兴传播渠道的管理办法,抓紧研究制定“网络监督”、“网络签名”等新的网络传播活动的管理办法,加强对网

  上论坛、博客、播客、即时通信工具、社交网站等网络互动业务的监管力度,使相关主管部门认真落实有关网络管理的政策法规,切实履行好各自的监管职责。

  二是积极发挥互联网行业协会的作用。通过制定并实施互联网行业规范和自律公约,更加深入地组织开展有益于互联网发展的研讨、论坛等活动,倡导绿色办网,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维护国家信息安全,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和用户利益,促进行业服务质量的提高。

  三是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加大社会举报监督力度。要在已经开通互联网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站的基础上,细分工作平台和人员分工,加大网上举报监督渠道,为社会加强监督提供更多的新平台和新渠道支持。如2009年10月29日,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开通社会举报平台,就是拓宽网上参政议政渠道的重要举措,受到网民高度肯定。

  (四)坚持依法治网,加快法治管理步伐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必须从立法的高度加强网络法律法规建设,以制度化手段实现对网络安全和正常网络秩序的保障。坚持依法治网,是我国依法治国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中的具体要求。2006年3月14日温总理在“两会”记者招待会上回答记者有关互联网的问题时指出,中国对互联网实行依法管理,同时也倡导互联网业界行业自律,实行自我管理,这是国际通行的做法。就我国而言,加强网络方面的法制建设也是强化网络建设与管理的重要举措。法院研究室负责人2009年10月接受新华网采访时指出,在我国,“目前判定网络侵权违法行为还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法院在审理案件时有一定难度,规范和引导网络言论还应通过进一步完善相关立法来实现。”本次调查显示,网络管理人员对通过法律的强制手段防止网络问题出现的态度是:

  24.1%表示“完全赞成,有利于加强网络行业管理,规范网民的网络行为,打击网络犯罪”,57.8%表示“比较赞同,但只能在特定条件下使用强制手段”。网民对是否应加强网络立法的回答是:38.0%认为“太应该”,53.2%认为“应该”。由此看出,通过法律手段来规范互联网的发展已得到大多数社会成员的认可。

  因此,要加快网络的法治进程。一要做到有法可依。由于网络的加速发展,现有的大量法律条文无法覆盖到网络虚拟世界的`违法犯罪事实,存在取证复杂、定罪无据等难题,要加大现行法律的修改和解释力度,积极出台更为具体、更具可操作性的法律法规细则,加大对网络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尤其是对当前人肉搜索、侵犯隐私、网络诈骗等有害于网络生态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大立法和查处打击力度,使网民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二要明确职责、联合执法。各级政府都应该把网络纳入治理的责任范围,合理解决网络的无区域性、跨区域性与政府设置的区域性之间的矛盾,改变目前基层政府基本不管理网络的局面。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与其他执法部门要密切合作,以实现对网络内容的有效监管为共同职责。2007年十部委联合开展的依法打击网络淫秽色情活动专项行动,就是这类合作治理的有效尝试。

  三要积极借鉴国外立法有益经验,积极酝酿通过法律手段加大对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以德国为例,其法律就明确对诸如煽动侵略战争、违宪组织的宣传、使用违宪组织的标志、诋毁联邦总统、毁谤国家及其标志、敌视宪法并由此污蔑宪法机构、公开和泄露国家机密、侮辱外国机构及其代表人员、损害联邦国防军的宣传、公开否认纳粹对犹太人的大屠杀等等行为作出规定,如有违反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五)做大做强中央和地方重点新闻网站,增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主体实力

  在国家大力扶持下,中央和北京市重点新闻网站十年来获得快速发展,已经成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力。进一步增强互联网发展的实力,建议按照2009年6月中办、国办联合下发的《2009—2020年我国重点媒体国际传播能力建设总体规划》(中央24号文件)的有关精神,坚持意识形态职能与市场职能相统一,政治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原则,做好如下工作:

  一是要为网站新兴业务的开展提供政策、行政审批等诸多便利;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形式,获得资金和市场支持;继续加大对主流网络媒体的投入力度,加快发展,壮大实力。

  二是借鉴人民网、新华网、央视网等转企改制的成功经验,积极推动地方政府控股的重点新闻网站实现转企改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通过组建地方新兴媒体传媒集团等形式,加大联合发展力度,通过市场化手段做大做强网络媒体;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强引导,积极主导国家控股的大型国有资本参与重点新闻网站建设,通过合资、合作、共同控股等办法,争取用三到五年的时间实现上市目标,从而通过资本运作解决发展中的资金瓶颈,迅速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网络媒体。

  三是发挥传统主流媒体在政府支持、品牌积累、编采实力等方面的巨大优势,促使其从单一的传统媒体向传统与新兴媒体的融合转变。

  四是积极推动思想政治工作的研究机构、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的上网工程,充分发挥我们党意识形态领域的传统优势。建议在优化现有网站的基础上,建设一批有吸引力的思想政治工作网站,高举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理论旗帜,主动发声,积极影响网络舆论;加强与专业研究机构、专业学术团体的合作,及时主动做好改革进程中民生、民主、法治等重大理论热点问题的网络宣传,形成一批有较大

  网络影响力的专家学者,及时对网络热点事件、网络思想热潮进行评论和解读,扩大网站影响力。

  (六)整合与培植互联网多元主体力量,提升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合力当前,互联网整个行业呈主体多元形态,除了中央和地方重点新闻网站之外,还有一批影响力较大的商业网站,如新浪、搜狐、网易、腾讯等具有相当影响力的网站,以及大量具有人气与知名度的社区网站。这些商业网站直接面向市场,更易受到网民的亲近。建议在大力培植新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主体的同时,整合多元主体力量,切实发挥重点新闻网站的主力军作用和知名商业网站的独特功能,探索并形成组织网民、引导网民的有效办法,形成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强大合力,造就网上正面舆论阵势。通过加强行业引导,使其在国家法律规定的框架下健康发展,坚决不为违法信息提供生存空间,不为有悖社会伦理道德的信息提供传播渠道,不为蝇头小利失去公信力,把依法办网、文明办网的要求落到实处。探索网络多元主体力量整合联动的途径和办法。通过不同性质间网站的联合、互动等多种方式,以重大主题、重大庆典、重要节日等契机,积极开展吸引网民参与的网络活动,形成焦点合力;通过在产品、技术、宣传、推广、品牌等层面实现资源共享和深度合作,不断扩大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在互联网上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七)加强技术研发,提高网络安全防范能力网络是技术主导型的新兴产业,技术力决定传播力、影响力。要切实贯彻实施《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重点加强网络新技术研发与应用,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提供坚实的技术保障。

  一是持续推动原始技术创新。要在政府主导下,从战略高度对网络关键技术和重大装备立项研发,积聚国家力量,合力攻克难关,形成独立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优势,突破网络硬件、软件、关键元器件和工艺装备等基础产业的发展瓶颈,在具有优势研发基础、市场前景广阔的第三代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数字电视等重要领域,率先启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业技术标准,实现跨越式发展。

  二是有效加强集成创新。积极跟踪、研究和掌握国际网络发展的先进理论、前沿技术和发展动态,紧盯国际创新前沿,努力实现国际标准制定,占领行业制高点。实现产学研用的有效结合,主动对接市场,形成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技术、产品和解决方案,实现在信息技术应用领域的创新发展。

  三是不断增强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有效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增强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实现网络技术从跟踪、引进到自主创新的跨越,重点集成电路(特别是中央处理器芯片)、系统软件、关键应用软件、自主可控关键装备等涉及互联网核心技术和关键领域上实现突破。

  四是抓紧开展对信息技术产品漏洞、后门的发现研究,掌握核心安全技术,提高关键设备装备能力;完善对信息流的智能化安全监控系统,对新兴媒体设置过滤标准,动态监管,对有害网站依法进行屏蔽,从技术创新促进管理创新。

  (八)培育网民媒介素养,奠定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大众基础建议加强对公民进行媒介素养教育,包括教育他们如何理性地在网上表达利益诉求,如何处理好知情权、表达权、隐私权和名誉权的关系,提高他们获取、分析、评价和传播各种媒介信息的能力,以及使用各种媒介信息服务于个人工作和生活的能力,发现和培养尽可能多的网民骨干,发挥他们在媒体改革和社会文

  明建设中的“民间舆论领袖”作用,吸纳他们参与舆论监督和公共事务的决策过程。

  一要帮助网民认识到网络传媒是社会公器、民众喉舌,在弘扬社会正气、通达社情民意、推进舆论监督的进程中关系重大。一个合格的网民应该勇于担当社会责任,决不传播任何不负责任的信息和言论;二要引导网民学会有效地利用网络媒介接收信息和传播信息。鼓励创造出更多、更高水准的网络作品,发表更多的真知灼见;三要帮助网民提高对负面信息的免疫能力,不盲目相信或采用信息;四要积极探索开展公民媒介素养教育的新途径。以学校、社区为主体,开展全民媒介素养教育。高等院校应该进一步建立健全媒介素养教育体系,将教材编写、师资培养、校园文化和社会实践结合起来,把“媒介素养”建设成为一门通识课程。同时,媒体自身也要主动承担起提升全民媒介素养的责任。

  (九)加大队伍建设力度,壮大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实力2009年11月9日,李长春同志在中国记者节的讲话中强调,中国新闻工作者要切实担负起弘扬社会正气、通达社情民意、做好舆论监督等基本职责,不断提高运用新兴媒体的能力。这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提出了要求。做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关键在班子、在队伍、在人才。要加强网站领导班子建设,把思想政治坚定、组织能力突出、熟悉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规律、富有改革创新精神的优秀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确保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正确方向;要加强队伍培养,特别是要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纪律严的网络管理和舆论引导专业队伍;要加强对现有网络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增强其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增强网络信息把关能力,提高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敏感性、研判力、处置能力。培养一批有影响的网络名主持、名编辑、名记者、名评论员;

  要力争解决进入门槛过低的问题,可参照主流新闻媒体的管理办法,对进入主流网站担任网编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考核,获得入门资格。

  要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者之间的交流,组织他们到业绩突出、特色鲜明的网站学习交流,不断提高意识形态工作的实际经验和能力水平。通过三到五年时间,形成一批既懂得意识形态工作规律,又懂得网络技术和传播规律的复合型人才队伍。

  

  

篇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建设

  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意识形态工作

  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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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一、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制度

  二、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三、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管理制度四、新闻媒体采访管理制度五、新闻发布会制度六、新闻宣传审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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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一、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制度

  1.对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分析研判,由街道党工委密切配合县委宣传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准确提供有关情况。2、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每季度对思想理论、新闻舆论、社会舆情、思想道德、网上舆情等进行分析研判。3.对重大敏感时间节点、重大舆情热点需注意问题进行前瞻性分析研判,对待定领域和群体重要情况随时进行分析研判。4.健全完善组织协调、社会调查、科学分析、工作保障等机制,推动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二、、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

  1.街道党工委建立健全日常信息搜集发现机制,切实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和平台的管理。2.完善应急处置,确保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重大舆情和意识形态事件,“边处置,边报告”,避免延误发酵。对否定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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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论,必须敢抓敢管。3.建立健全沟通联系机制,出现重大负面舆情或意识形态事件时,做好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联动,通报情况、协同处置。4.党工委要对各村(社区)各科室加强思想文化管理指导,对其由于工作原因自办的微信订阅号、公共服务号、网站、报纸、刊物等各类媒体,要向街道党工委报备。自觉接受街道党工委对媒体的统一管理制度。5.将意识形态工作贯穿于街道内干部职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过程;加强对宗教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管理;加强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学术交流合作的管理;加强对境外非政府组织活动的有效管理;严厉打击各种非法出版物,严密封堵境外政治性有害出版物向境内渗透。

  三、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管理,引导互联网上网活动健康发展保证国家信息安全,维护上网的合法利益。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公安部发布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一、上网应当遵守法规,遵守社会公德,严格自律,文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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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网,开展健康的网上活动。二、加强网络安全管理,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定期分析、评估所属网络的安全状况,配备网络安全设施,制定有效的安全保障方案;加强网络安全监视,落实安全保障措施;明确专门的网络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网络安全管理工作。三、对于网络故障,要及时发现、及时定位、及时解决;对于影响到骨干网运行的故障,必须及时处理;对于影响到其他上级网络的故障,要及时向上级网络管理部门报告。四、要加强计算机网络病毒的防范工作,建立计算机网络病毒防控体系。采取有力措施,预防和控制计算机病毒的产生、传播、复制和扩散,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隔离、及时处理,及时升级操作系统和防病毒软件。五、要加强用户、系统和设备等的账号口令管理,重要系统和设备的账号口令由专人保管,并严格限定使用范围,严防账号口令泄露。六、加强网络信息管控,对于发布或转发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对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要依法严肃处理。七、不得进行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1、故意制作或者传播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破坏性程序的;2、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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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数据和应用程序;3、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4、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5、进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活动的。八、不得利用互联网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9、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10、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四、新闻媒体采访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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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宣传工作离不开新闻媒体的支持和配合。要掌握新闻传播规律,尊重记者的劳动,充分调动新闻单位和记者关心、支持街道工作的积极性。对新闻媒体关注的街道热点问题,各科室应配合党政办,充分利用各种有效形式积极接受记者的采访,准确、客观地介绍全街道工作的具体情况,加强正面引导。1.党政办负责管理新闻媒体对街道的采访工作,负责受理和协调媒体的采访要求;各科室一般不直接受理新闻媒体的采访申请。2、新闻媒体申请采访街道领导或向街道领导约稿,由党政办根据新闻单位的采访要求拟写采访提纲,报经街道领导本人同意后,安排采访事宜。采访内容需经党政办审核并报被采访领导审定方可刊载。3.新闻媒体申请街道内有关科室,由党政办将新闻单位的采访要求及采访提纲报分管新闻宣传工作的街道领导同意后,安排采访事宜。4.各科室接到采访要求后,应当尽快提供所需资料或协调落实被采访人员和采访时间,并对是否需要核稿提出要求。对确实无法安排的采访要求,应及时反馈党政办,以便党政办与媒体沟通,调整采访计划。一般情况下,不通过电话接受媒体的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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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5.对于影响较大的突发街道事件和社会高度关注的敏感问题,相关科室应根据街道安排,主动协助党政办配合媒体的采访需求,积极解疑释惑,传播科学知识,以避免新闻单位刊播不准确的信息,误导群众。6.街道所有新闻采访实行预约制,对未经预约直接到党政办或打电话要求采访的,被采访者应当将其介绍到党政办履行预约程序。对于无法核实对方身份的,不应直接接受其采访,以免带来负面影响。7.除根据需要安排的采访活动外,街道人员一般不以公职身份主动向媒体发表谈话或接受采访。

  

篇十一: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建设

 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管理,引导互联网上网活动健康发展,保障国家信息安全,维护上网的合法利益。根据公安发布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上网应当遵守法规,遵守社会公德,严格自律,文明上网,开展健康的网上活动。

  2、加强网络安全管理,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定期分析评估所所属网络的安全状况,配备网络安全设施,制定有效的网络保障方案;加强网络安全监视,落实安全保障措施;明确专门的网络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网络安全管理工作。

  3、对于网络故障,要及时发现、及时定位、及时解决;对于影响到骨干网运行的故障,必须及时处理;对于影响到其他上级网络的故障,要及时向上级网络管理部门报告。

  4、加强计算机网络病毒的防范工作,建立计算机网络病毒防控体系。采取有力措施预防和控制计算机病毒的产生、传播、复制和扩散,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隔离、及时处理、及时升级操作系统和防病毒软件。

  5、要加强用户,系统和设备等的账号口令管理,重要系统和设备的账号口令有专人保管,并严格限定使用范围。严防账号口令泄露。

  6、加强网络信息管控,对于发布或转发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对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要依法严

  肃处理。7、不得进行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1)、故意制作或者传播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破坏性程

  序的;(2)、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破坏计算机信息系

  统功能、数据和应用程序;(3)、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

  或者增加的;(4)、经允许对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

  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5)、进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活动。

  8、不得利用互联网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以下内容的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3)、损坏国家荣誉和利益的;(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6)、散布谣言,打扰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9)、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10)、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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