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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主题履职报告【五篇】

时间:2024-01-17 18:57:02 来源:网友投稿

安全生产主题履职报告范文第1篇首先介绍述职报告的定义。根据国家有关公文写作的规定,报告是向上级机关陈述事项的上行文,属于行政公文中议案、报告和请示三个上行文之一。《国家行政公文处理办法》规定报告适用于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生产主题履职报告【五篇】,供大家参考。

安全生产主题履职报告【五篇】

安全生产主题履职报告范文第1篇

首先介绍述职报告的定义。根据国家有关公文写作的规定,报告是向上级机关陈述事项的上行文,属于行政公文中议案、报告和请示三个上行文之一。《国家行政公文处理办法》规定“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述职报告可以说是工作报告中的总结性报告,是社会组织机关和部门的负责人向上级管理机关陈述自己某一阶段工作情况,进行总的回顾,找出内在规律,以指导未来实践的履行职务情况的口头报告。作为综合性较强的公文,属于报告的一种,又与总结和讲话稿相似。

安全工作述职报告的特点

(一)个人性。安全生产工作述职报告是积极安全生产责任人自身所负责的组织或者部门在某一阶段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回顾,按照上级规定在一定时间进行,要从安全工作实践中去总结成绩和经验,找出不足与教训,从而对过去的工作做出正确的结论。与一般报告不一样的是,述职报告特别强调个人性。个人对本岗位,或所管理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有职责。自己亲身经历或者督查的材料必须真实。这就要在写作上更多地采用叙述的表达方式。还要据实议事,运用画龙点睛式的议论,提出主题,写明层义。讲究摆事实,讲道理;事实是主要的,议论是必要的。在写法上,以叙述说明为主。叙述不是详叙,是概叙;说明要平实准确,不能旁征博引。

(二)规律性。述职报告要写事实,但不是把已经发生过的事实简单地罗列在一起。它必须对搜集来的事实、数据、材料等进行认真的归类、整理、分析、研究。通过这一过程,从中找出某种带有普遍性的规律,得出公正的评价议论,即主题和层义以及众多小观点(包括了经验和规律的思想认识)。议论不是逻辑论证式,而是论断式,因为自身情况就是事实论据。如果不能把感性的事实上升到理性的规律性的高度,就不可能作为未来行动的向导。当然,述职报告中规律性的认识,是从实际出发的认识,实践理性很强,其目的在于总结经验教训,使今后的工作能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有所进步,有所提高,因此述职报告对以后的工作具有很强的借鉴作用。任何一项工作都不可能是凭空而来,必须进行“扬弃”,即必须具有一定的继承性与创新性。而继承性,就是要继承发扬以前工作中好作风、好的方法,去掉不好的方面,不断创新,工作才会有进步。策略性也是规律性的一个方面。策略即今后工作计划,是安全工作述职报告的重点内容。

(三)通俗性和专业性。安全工作既面向群众,又必须有相当的专业性、学术性,因此要在保持相当的专业性的同时,又不失通俗性内容要尽可能明晰准确,结构是格式化的。如果需要在面对听观宣讲,则必须口语化,适应受众的接受心理,拉近讲话者和听众的心理距离,这就特别讲究语言的大众化、口语化。

(三)艺术性。述职报告的艺术性是魅力所在,直接影响着整个报告这一艺术生命体。这样,写作述职报告必然联系整体的讲话活动特点来进行。“述职报告”一词,可以分为两部分来看待:“述职”,是主体的实质性道理。“报告”,是呈现表像而又整体的艺术生命体。报告者要两者并重。写作述职报告,最好从上述总的认识出发。

安全述职报告的主题

述职报告是带有艺术性的论说文,正如所有科学文章如议论文、说明文一样,一定要明确树立一个鲜明的主题,即一个判断句,还要在报告中反复突出。主题要概括全文内容即对社会组织公务情况的深刻认识及办事意向。工作的“主张”、目标,在报告中就是“主题”。确定主题,这是写作首要而且最为重要的工作。要总结出一个集中议论的句子即主题句——口号、标语、广告语,深入人心,作为标题并贯穿全文、反复突出。当然,安全工作述职报告离不开“安全”这两个字,其他如“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等应该也相当时髦。

安全述职报告的一般结合和格式

安全生产主题履职报告范文第2篇

下面分别从审计评价、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责任认定和审计建议等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组成部分,归纳报告中常见的几类问题:

(一)审计评价部分:客观性把握不够。

一些审计机关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评价内容大而全,却没有相应的审计取证作支撑,有抄袭被审计领导干部工作总结之嫌,客观性和公信力不够。

如,在某县审计局实施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任期经济责任报告上,写道:某同志任职期间,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重心,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为工作目标,认真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在保障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中,一是以食品安全示范创建为抓手,夯实农村食品安全基础……确保全县无重特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在财政财务管理工作中,一方面立足本单位实际,严格执法程序,非税收入征收和罚没款项收缴合法、合规;另一方面加强财政财务支出管理……审计结果表明,该局向审计组提供的会计资料真实地反映了某年某月至某年某月的财政收支情况,各项财政收支行为基本符合财经法规的规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有效。但审计也发现,县药监局在固定资产及部分车辆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有待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本次审计涉及的账面资料中,未发现某同志个人有违反廉政规定的问题。

这个审计评价相对于一些审计报告的审计评价部分还是有长处的,不仅关注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财务收支问题,还关注了其财务制度以及该局职能履行情况。不足之处在于:对于“较好地完成了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一句缺少有力的支撑。翻阅项目档案,对该局职能履行绩效的取证不足,且缺少量化评价。如,没有明确该局应完成哪些工作任务,有哪些主要职能,为完成工作任务主要采取了哪些措施,还有哪些措施应采取未采取,已经采取的措施有哪些不足,制度措施采取的绩效如何,“无重特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与采取的措施有无必然关系,是否还存有食品药品安全隐患。缺乏必要的取证程序,审计评价只能以谈话、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领导干部的总结为依据,语言表述就显得空洞,缺乏审计的职业判断。另外,评价中说“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有效”,但后文的问题全部是资产管理、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有前后矛盾之嫌。这样的审计评价显然缺乏客观性和公信力。

(二)审计发现的问题部分:问题层次不高,不能有效体现审计目标。

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下简称《两办》规定)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经济责任审计应当以促进领导干部推动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科学发展为目标,以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为基础,重点检查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可见,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目标不仅是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性,还关注业务的效益性,所要监督和评价的内容包括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全部活动,领导干部遵守财务方面的法规制度只是基本的义务,是否依法履职、尽责担当、推动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科学发展才是衡量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根本标准。

然而目前很多审计报告仍然主要反映财务问题,如上例所举的报告中列举的都是财务、资产管理方面的问题,与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总体评价关联度不够大,不能使报告读者对该局长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形成清晰的认识。

还有的问题没有科学抽样,让人产生“只见树木、不见森林”之感,不能反映整体情况。如,一个教育局局长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这样描述“部分专项资金未专款专用。如:某年至某年区教学仪器管理站在学校仪器设备专款中列支区教育局及下属事业单位购买设备款200万元……”。该部门一共有多少专项资金,违规使用的资金占全部资金的比例是多少,均未在报告中说清楚,如何给读者提供客观的信息,如何与审计评价挂钩得出被审计领导干部在预算执行方面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呢?不能做出科学合理的评价,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目标也就无从体现。

(三)责任认定部分:标准不够统一,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较少。

一是标准不够统一。如,同一个审计机关做出的审计报告,某局局长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写道:对某局本级和所属单位财务收支及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某同志应负领导责任;某办主任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写道:对审计发现的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某同志应负主管责任;对下属单位财务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某同志应负领导责任。分析上述两个报告中定责的合理性,勉强可以理解为两个被审计单位领导班子分工不同,前者的被审计领导干部不分管财务、后者的分管财务,但是后面的单位同样是内部控制机制不健全,为何领导分别负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呢?即使有下属单位负责人对具体问题承担直接责任或是主管责任,如果这个单位财务未独立核算,被审计领导干部也应该承担主管责任,而非领导责任;若下属单位财务独立核算,审计过程只需重点检查对下属单位的监管机制健全与否即可,具体的财务问题无须作为上级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而写上报告。

二是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较少。通过对某省市县级审计机关的抽查,发现大部分报告发现的问题,被审计领导干部以领导责任和主管责任为主,直接责任很少涉及。《实施细则》对直接责任的认定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从媒体报道的已查处官员的违法违规案件中,可以看出官员以权压法、独断专行、,造成国有资产(资源)损失浪费的情况屡见不鲜,与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形势大好”的局面形成鲜明对比。这种现象无疑降低了审计报告的公信力。

(四)审计建议部分:建议不完整,针对性不强,建设性作用发挥不到位。

一是建议不完整,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报告中都很少有针对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使用的建议。二是建议针对性不强。例如,在某市委书记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审计建议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和义务,理顺体制,加强对企业的管理和监督,切实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避免损害企业国有资产所有者和其他出资人的合法权益。首先,书记一般全面负责市委工作,在发展战略和决策思路上面发挥重要作用;县长一般主抓各部门工作,对国有资产监管方面的建议应在县长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出现。其次,建议对象不应是部门,而应是市委、市政府,建议着眼于该市国有资产运营管理的制度、体制建设和经济事项决策制定。三是建设性作用发挥不到位。所翻阅的审计报告中,尤其是党政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建议基本上都是:加强内部控制、加强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规范投资项目管理、加强下属单位管理等,与所在部门所承担的具体经济职责联系不够紧密。如,某县教育局长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发现了“企业职工培训重复享受政策”的问题,与当地《关于加强职工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的实施意见》中“我县企业职工参加政府扶持的职业培训项目,每人每年原则上只能享受一次政府经费补助(含其他行业经费补助)”的规定不符。对应的审计建议是“要求企业职工培训机构上报电子版培训资料,以强化审查监督”。这个建议只是提出了在现有政策下,避免重复享受政策的管理手段,却未对政策本身的合理性提出质疑:以培训次数作为享受补贴的限制条件与鼓励职工参与培训的政策目标是否相符?现行政策下,由培训学校在培训实施环节发放补贴是否存在制度漏洞?因此,提出的建议是治标不治本的,仍然为违规享受补贴埋下了隐患。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分析上述问题存在的原因,既有系统性的原因,也有市县级审计机关自身的原因。

(一)系统性原因: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规范尚待进一步探索完善。

尽管《两办》规定及《实施细则》已经出台,但由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本身的复杂性,关于审计范围的科学界定、审计样本的合理选取、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的配合使用、审计定责的准确把握以及审计风险的有效规避等问题,都处于探索研究的过程。各级审计机关不同程度地面对这些难题,需要经过实践的发展和各级审计机关的共同努力,逐渐总结经验、探索解决问题的思路。

(二)市县级审计机关队伍状况与项目安排上的矛盾。

市县级审计机关,尤其是县级审计机关,长期面临队伍素质亟待提高的问题。与此同时,由于地方干部任免更换频繁,组织部门每年都会安排大量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有的县局一共十几名审计干部,每年要承担十几位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还要完成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等例行项目,参与审计署、省级审计机关统一组织或授权的审计项目。这种情况下,一些审计机关为了完成审计任务,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不能审深审透,仅浮在表面的财务问题上,如果没有举报线索或是上级领导要求,很多审计程序未按照审计准则和两办《规定》要求执行到位,仅取信于被审计单位提供资料,未进行必要的测试,未合理怀疑、充分适当取证,审计报告的公允性和客观性难以保证。

(三)市县级审计机关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认识理解不到位。

上述两方面原因均属于客观原因。究其根本原因,还是一些市县级审计机关的审计理念有待更新。在认识上,未准确把握和正确理解经济责任审计的制度要义和主要目标,仍然将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作为审计目标,以财务管理问题作为主要的审计内容。一方面,财政财务收支只是经济活动的载体,仅关注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性,经济活动的绩效性无法得到科学合理地评价;另一方面,我国政府部门的财务核算体系尚需不断探索和完善,政府及其部门掌握的公共资金、公共资产、公共资源未完全纳入财务体系,因此完全依靠目前的财务信息为切入点审计业务活动,明显是不完整的。

(四)在技术手段上,未能将审计目标、审计内容和审计思路方法有机结合。

一些地区,仍然采用“大海里捞针”、“盲人摸象”的审计思路,不考虑整体的审计范围,不研究科学选定样本,先抓问题,由“事”及“人”,问题能与人勉强挂钩则已,挂不上就是没有问题。这种审计思路和方法,极大地降低了审计质量,提高了审计风险,必然不会产生高质量的审计报告。

三、提高市县级审计机关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质量的对策和建议

解决上述问题,一要依靠实践地不断发展,促进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操作指南、规范不断完善;二要合理安排审计项目,将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与其它审计项目相结合,有针对性地利用其它项目成果,以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年度报告等制度为补充,精简项目数量,每年有重点地安排1、2个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确保审深、审透、审精;三要更新审计理念,正确理解审计目标、合理确定审计范围、采取适当的审计方法,提高审计报告质量,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对策建议:

(一)正确理解经济责任审计目标,合理确定审计范围。

按照《两办》规定和《实施细则》的要求,经济责任审计目标是多层次多维度的目标体系,从层次上说,直接目标是检查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根本目标是推动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科学发展;从维度上说,实际上是对被审计领导干部运用公共资金、公共资产、公共资源过程和结果的一揽子评估,既要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的合法合规、经济高效、科学合理,也关注其经济结果的经济性、效果性、效率性和安全性。

根据上述目标,被审计地区、部门(系统)、单位实际所用和使用的经济资源都应该作为审计范围,被审计领导干部直接决策、支配、使用的经济资源作为审计重点。如,区县、乡镇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应该是全部政府性资产及资产形成、使用、分配的全过程,具体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含专项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国有资产经营预算资金、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资金、政府性债务、自然资产资源、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及形成的固定资产(含使用、出租、出借资产)等内容。审计中,不仅应关注上述资产的存量状态的完整性和报告数据的真实性,还应关注与资产有关的决策行为、使用行为、分配行为以及最终的经济绩效。

(二)将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有机结合,提高评价的客观性。

为保证评价的公平性、客观性和可比性,根据各类领导干部履职过程中的共性事项和问题,抽象出具体的评价指标。评价指标计算,尽量以审计样本值与总体值相比、实际完成数与计划数相比、末期数与基期数相比的方式计算;将综合指标值划分若干评价档次,根据每位领导干部的得分情况确定其履职档次。在量化评价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被审计领导干部前任遗留的工作基础,以及本地区、单位(部门)的资源条件,运用职业判断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和领导干部的能力素质,适当调整量化打分的评价结果,最终做出客观公允的审计评价。

(三)科学公正界定被审计领导干部责任。

第一,确定审计重点时,要充分考虑领导干部的管理幅度和管理跨度。对内部控制测试和决策合理性评估后认为风险较小的经济事项、独立审计、决策权力较大的下属单位经济行为(如无明显线索怀疑与被审计领导干部相关)等可判断为与被审计领导干部无明显直接关系的内容,则不应作为审计重点,保证审出的问题一定能归咎责任,避免问题与责任两张皮。

第二,总结规律、审慎定责。总结各类问题所对应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领导责任证据要素,梳理各类责任的取证规律及适用的取证方法。一旦发现领导干部不作为、懒作为、慢作为、滥作为、错作为,以及个人廉政方面的问题线索,运用访谈记录、会议纪要、文件批示、账户资料、职责分工、经济后果等证据,审慎确定经济责任。

(四)审计建议效用最大化。

审计建议包括被审计领导干部使用建议和其所在地区、部门、单位发展建议。对领导干部使用的建议要与对其评价相结合,为组织部门提供明确的信息,如,该干部在决策、执行、管理等方面,哪方面的能力较强;其是否了解本地区、本系统、本行业的基本规律和工作重点;该同志适合现任岗位的工作,如不适合,更适合从事哪方面的工作等。

安全生产主题履职报告范文第3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
监理;
分析

Abstract: In this paper, the author introduces some understandings of the construction production safety supervision responsibility, analyzes the factors of restricting supervision duties, and puts forward the methods of doing the construction safe production supervision well.

Key words: construction project; safety production; supervision; analyze

中图分类号:TU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安全工作贯穿于建设工程施工生产的全过程,要实现安全生产,必须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同时需要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单位的共同努力。监理单位只要认真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严格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就一定能防微杜渐,有效控制安全事故,特别是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顺利实现安全监理目标。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几种认识

1.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 393 号 2004 年 2 月 1 日实施)关于监理安全生产的责任超出了《建筑法》(**令第 91 号 98 年 3 月实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令第 70 号,2002 年实施),属于下位法不符上位法,应予以改变或撤销,《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法律地位有待商榷。

1.2 监理合同是委托合同关系,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也没有规定业主给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权利,业主方也不可能将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委托给监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安全生产法》第 5 条)

1.3 监理的权责不对称,监理的责任被不断加重。监理是一个筐,什么都往里装,监理成了多管婆,有责无权,成为替罪羊,监理可以协管,不应承担责任。

1.4 监理的市场环境很恶劣,监理收费还处在低价位运行,监理无力承担。虽说按照“条例”的内容执行,但难度大执行困难,即使不停地下通知反映汇报,也存在着风险和不确定性。从近年来的统计资料看,监理安全生产的职责被明显放大了。

2 “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进行监督”监理职责的制约因素

2.1 环境的制约。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产生的因素即人的不安全行为,设备的不安全状态和作业环境的不良与恶劣。人的不安全行为表现为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生产的知识、安全生产的技能缺失或不具备。改革开放以来,建筑市场大门大开,建设队伍散而杂,原来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发生了变化,加之建设规模的不断加大,各种新的技术材料工艺被利用,各类项目遍地开花,给现阶段安全生产带来较大挑战,新进入建设行业的从业者,在风险识别、责任意识还未跟上,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

2.2 知识结构的短板。目前,监理行业新进人员较多,年轻人较多,监理在工程安全生产中多处在被动状态,安全监理的方式方法、方案细则内容不详细,不具体,无操作性和针对性,监理人员缺少必要的安全监理知识,对诸如脚手架、高大模板支护、深基坑等专项施工方案不熟悉,不能发现问题,不能起到真正审查作用,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不熟悉,对各阶段的监理职责模糊,只为履行程序而程序,很被动。

2.3 操作中的情理法矛盾和工作的不适应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给监理作了程序内容上的规定,但是如何操作执行有困难,难以掌握。如何“审、查、整、报”,不仅要有责任意识,还要有技巧、方法。试想,监理成天和施工方在一起,动不动就下单子打报告,这样很容易引起反感,也会得不到业主和承包方的支持和配合,何况发单子打报告也给后续工作带来负面影响,有时反而又不利隐患的消除。

3 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职责的理解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的监理职责是国家法规赋予的社会责任,已经法制化了,不容忽视,应正确理解和认识。

3.1 关于上、下位法不相适应的问题。这不是不相适应相悖的问题,1998 年实施的《建筑法》第四十五条“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并没有说监理单位不承担监理责任。而后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和建设部 248 号文件对监理职责十分明确即承担监理责任。这是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细分。退一步讲,即使说是上、下位法不适应的问题,那也只能理解为修改上、下位法相适应留出的空间。法律法规条文应以最现实的情况为制定依据。

3.2 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是否承担安全生产监理职责,无须争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十分具体,监理的安全监理职责是法规条例规章要求,是政府委托,不容推托,只能扎扎实实地履行,积极响应和应对。监理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身在现场,你能说安全事故与你无关吗?这也不同于“出了交通事故,不关警察职责观点”,因为监理人员在现场。

3.3 监理的职责被不断放大的观点。监理制度建立在我国仅 20 年时间,有一个发展进步的过程。责任意味着担当,责任意味着机会,责任同时也促进我们作为,要在履行责任中谋求权利。我们只有认真履责,在履责中呼吁相关部门认真研究清晰界定监理的边界责任和范围,正确划分安全生产事故监理责任,维护监理企业及执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减少监理在发展过程中的羁绊。

3.4 监理在工程的实施过程中的监理职责难以履行和作用有限的问题。这是目前整个社会的大环境造成的。市场竞争激烈,非法分包、转包、挂靠等加剧了监理的履责难度,建设单位的不正常干涉,施工单位的程序越位都使监理的身份有些尴尬。要解决这些矛盾,监理只有创造性工作,有理有利有节,合理合情合法,宽严结合,刚柔兼济,提高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4 解决目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履责矛盾问题的途径

4.1 提高履行职责认识,有位有为,有担当有发展。目前,我国社会经济正处在大转型时期,一方面各种利益矛盾突显,社会充满浮躁,急功近利等短期行为很普遍 ;
另一方面,全社会充分尊重人的个体发展,尊重人的权利,以人为本是一个共同的指向。在这样的大环境中,我们更需要清醒意识到职责,监理的发展趋势,必然是让我们承担更大的责任,同时赢得更大的发展空间。只有安全生产的监理职责意识明确了加强了,我们取得行动上的主动,我们才能从具体的方式方法上,从人、机、料、法环等方面着手,为监理工作的发展打好基础,掌握工作主动权。

4.2 营造重视安全生产监理履责的氛围,建立安全生产监理检查巡视制度和激励机制。目前,针对监理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实际,监理单位应培养建立安全生产监理的专家专职队伍,在重大专项方案编制及审查方面,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重要节点,应集中队伍精英现场指导,群策群力共同把关,在公司配备专职安全领导人员,在经费投入、人员配备上优先,在年度、季度工作考评中,奖励激励安全生产的项目和个人,提升安全生产监理履责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4.3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操作。按照“条例”落实工作内容、操作程序,目前一整套现场安全监理的程序要求办法已经完备,“只要我们履行了该审查的审查,该检查的检查,该停工的停工,该报告的报告,监理单位履行了规定的职责,施工单位未执行监理指令继续施工或发生了安全事故,应该依法追究监理单位以外的其它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目前已有监理单位制定和实施了很好的安全监理的程序方法,工程中重点突出,抓主要隐患,防止较大事故的发生,形成了有利于监理项目履行安全职责的责任制度,制订项目监理部监理人员(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员)的具体职责,编制科学合理、具体适用的安全监理作业指导书,定期开展排查隐患的巡视制和专项安全培训制度,开展“两个报告”的情况和情境分析,做好项目专项安全监理资料。

4.4 不断强化安全生产监理的培训。安全生产是全国一切经济部门和生产企业的头等大事,安全生产是一个高压线,谁都碰不得。无知者无畏,很多事故问题都与蛮干,盲干有关。我们不能说模板支撑失衡造成坍塌、楼房整体倾塌监理履责程序合法到位了吧?因此,急切需要加强对施工过程中各类人员的培训,这不仅仅指施工方的作业人员,还包括所有的监理从业者,我们监理这个队伍,在这方面能力还很欠缺,必须通过培训真正让他们从知识和能力上得到提升,培训要采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采取课堂与现场两条脚走路,分专业分类别

让受训者切实学到知识,真正做到学得好,用得上,采用有效的技术措施,加强安全教育与训练,不断地加强与改善安全管理。

参考文献:

[1] 田杰芳 魏庆朝 《工程建设安全监理探讨》

安全生产主题履职报告范文第4篇

在中共X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的正确指导下,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以党的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打造“实力X”的工作目标,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积极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全面加强人大“两个机关”建设依法履职行权助推高质量发展交流材料,欢迎大家阅读。

 

在中共X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的正确指导下,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以党的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打造“实力X”的工作目标,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积极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不断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为助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打造“实力X”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自觉强化政治引领

常委会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职的全过程、落实到工作的各方面,围绕县委中心工作精准发力,努力服务全县发展大局。

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常委会始终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增强政治觉悟,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引领。本届以来,通过党组会议、常委会会议、乡镇人大**座谈会等形式组织集中政治理论学习X余次,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争做合格党员的根本立足点,作为全面加强人大“两个机关”建设的根本遵循。

坚持群众路线不动摇,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乡镇人大**分别深入联系的乡、村,认真宣讲党的精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脱贫攻坚、扫黑除恶政策等X余场(次),进一步强化了干部群众的思想认同和行动自觉。

二是围绕中心谋发展。坚持重大事项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在召开重要会议、开展重大活动、决定重大事项前,都向县委进行请示(报告),定期向县委汇报人大工作情况,本届以来共作出请示X余项、报告工作X次,确保与县委在思想上同心、政治上同向、行动上同步。坚决落实县委人事安排,在行使人事任免权时,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正确领会县委关于人事安排的意图,把县委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人民意志。

立足县委中心目标谋划人大工作,将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环境保护、民族宗教、安全生产等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列入重点工作,综合运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会议审议、专题询问等方式,推进县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三是融入大局抓落实。常委会班子成员讲政治、顾大局,严格按照县委安排,坚持寓监督于参与之中,寓监督于支持之中,积极投身“实力X”建设主战场,分别担任全县重点工作或重大项目指挥部负责人,在脱贫攻坚、旅游开发、大石涧水源工程、高中扩建、铁路建设、扫黑除恶等重点工作中履职尽责、率先垂范,使人大监督与全县中心工作形成了互促共进的良好局面。

二、不断提升监督实效

常委会立足法定职权,紧扣全县社会发展大局,紧贴全县发展重点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改进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提升监督实效。

一是突出监督经济运行。按照相关规定,我们每年年中都要听取县政府关于财政、计划、审计方面的工作报告,听取产业集聚区建设方面报告X项;对重点项目进行了集中视察X次;做出财政方面的决议、决定X项。特别是对债券资金使用严格把关,由县人大财经委员会对使用债券是否按县委、政府“三重一大"议事规则研究、是否超出债务限额以及资金的用途等方面进行了依法审查,督促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压实责任,健全机制,加强整改,维护财政预算执行的权威性、严肃性。

二是着力监督精准扶贫。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总体部署,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持续加大对脱贫攻坚工作的监督和支持力度。本届以来共召开X次主任会议,研究安排脱贫攻坚工作。常委会听取脱贫攻坚方面的工作报告X项,并在听取计划、财政和审计工作报告时,明确要求对扶贫资金安排、扶贫项目实施和扶贫资金审计情况进行一并报告。对X个脱贫攻坚方面的议案进行了调查论证,并做出了决议。

对重点带贫企业进行了集中视察和调研X次。连续三年深入开展“精准脱贫一一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各级代表积极行动,领办带贫实体X家,安排困难群众就业X人;与X户困难群众结对帮扶,举行奉献爱心捐助活动X人次,帮助贫困户清洁家园X人次,开展各种调研视察活动X次,提出意见建议X条。

三是持续监督民生工作。加强对环保工作的监督,每年年底都要听取县政府关于环境保护年度工作报告,深入到乡镇、企业进行视察、调研X次,对中央环保督查、汾渭平原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提出意见X条。着力推进城市提升工作,听取城市提升方面工作报告X项,批准了X县城乡总体规划(XX年);对关于开通公交车和城区背街小巷道路硬化亮化绿化X个议案进行了调查论证,并做出了决议;对城市重点项目建设进行了视察调研X次。

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等方面工作报告,对供热供气、食品药品安全、智能电表推广后群众反映电费高等关乎民生的问题,认真对待,加强监督。X年对县食药监局、民政局、环保局开展了工作评议,共征集各类意见建议X条,归纳、整理为X个方面X个问题,通过下发审议意见、跟踪督办、整改报告满意度表决等方式,促使整改任务有效落实,使一些长期存在的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2019年对安全生产进行了专题询问,县政府分管领导及X家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针对询问人员提出的安全问题,逐一进行了答复,增强了监督实效。

四是积极开展法律监督。本届以来,共听取“一府两院”关于司法方面工作报告X项。对《宗教事务条例》《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X部法律开展了执法检查。对“一府两院”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进行了集中检查。制定了《X县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暂行办法》,认真做好信访件转办、交办、督办工作,积极支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妥善处理群众信访问题,促进案结事了、息访罢诉。

五是严格规范任免程序。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结合,全面落实《X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及时做出《X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任免办法的决定》,严格执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拟任职人员情况介绍、供职发言、颁发任命书、宪法宣誓等制度,本届以来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X人次,任命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X人,为地方国家机关正常运转提供了组织保障。

三、扎实开展代表工作

认真完善和落实代表工作制度,积极为代表履职创造良好条件,不断提高代表履职积极性,有效地汇集民智、凝聚民力。

一是注重履职能力提升。邀请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对代表进行培训,组织人员先后到全国人大培训中心、中国政法大学南昌教育培训基地进行培训,发放学习资料,及时向乡镇人大**微信群和市县人大代表工作微信群有关会议精神、政策法规、工作信息等,多种形式组织代表学习交流,不断提高代表的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

二是注重履职平台搭建。按照标准完成全县X个乡镇代表联络站建设工作。本届以来共有X名县人大代表应邀列席了常委会会议,组织市、县代表X余人次参加“一府两院”工作汇报会、座谈会、旁听法院庭审等活动,选定X名人大代表担任各类监督员。扎实开展了走访代表活动,收集意见建议X条。

三是注重履职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了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本级人大代表制度、代表履职档案管理办法,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进一步加强代表服务,增强代表意识,提升了代表履职成效。

四是注重议案建议办理。常委会坚持各位主任领衔督办和工委对口督办制度,组织人大代表对议案和重点建议进行视察,现场督办。县政府及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代表议案及建议办理扎实有效。本届以来共收到代表建议X件,除今年正在办理的X件外,其余的代表回复满意率达X%。

纵观近几年我县的人大工作,虽然付出一些努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同转型发展的要求相比,同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同宪法法律的赋予的职责相比,还存在监督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拓展,督促审议意见落实、推动问题解决还需持续发力;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有待完善,主体作用发挥还需进一步提升;乡镇人大工作的监督指导还需进一步加强等问题。

安全生产主题履职报告范文第5篇

上半年,**所在分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行国土所工作职能,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措施,坚守耕地保护红线,进一步加大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力度,夯实国土资源管理基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保护耕地,落实耕地保护措施。

今年以来,我们主要采取了四条措施落实本辖区的耕地保护政策。一是层层签订保护《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年初,镇政府与各村签订了《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二是加大巡查力度。今年,我们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加大了巡查力度,全年在各片区共巡查120次,其中发现违法用地行为13宗,制止13宗,向分局执法监察大队报告13宗,并将违法用地情况书面报告镇政府分管领导;
二是充分发挥各村国土资源协管员的作用,在全镇范围内建立了严密的动态巡查网络,对保护区的农田进行了严格保护。

(二)夯实基础业务,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稳步开展农村宅基地确权工作。今年下旬湖北省地图院完成了**镇农村宅基地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资料大数据审核工作,有关资料下发后,我们立即开展初审工作。截止12月10日,我们已完成6个村的先期发证初审工作,发证公告程序已经完成。

(三)强化煤矿监管,突现痕迹管理效果。

一是加强矿山巡查。根据《荆门市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巡查核查暂行管理办法》规定,经上报分局批准按照《2015年**国土所矿产资源巡核查工作计划》开展巡核查工作,全年共开展矿山巡查134次,下井检查37次,达到或超过了规定的巡查频次。

二是严格依法管矿。严格执行上级规定,在开展矿山巡查中对涉嫌违法的行为采取“巡查、发现、制止、报告”四个步骤进行处理。将涉嫌违法的矿山函告镇安办、镇公安派出所,请求共同监管;
凡是越界的巷道,一律在图上及封堵点编号,下井检查并拍照留存,建立年度《封堵墙管理台账》。在巡核查中发现有可能出现涉嫌违法行为的一律下发《违法行为预警告知书》,全年共下发《违法行为预警告知书》3份,开展警示约谈1次;
全年共发现违法开采矿山3个,制止3次,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3份,发现矿山违法违规开采行为下达《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整改通知书》14份,整改回复14份,整改回复率100%。全年协助分局执法大队查处1起无证开采案件,制止1起采矿证过期继续开采的违法行为。

三是完成采矿权年检。3月份按照分局要求,将年检的条件、应提供的资料及相关要求,以书面通知的形式送到矿山企业,年检现场检查率达到100%,并配合分局对辖区矿山企业进行了年检之后的复工验收检查。

四是加强“痕迹”管理。上半年继续实行“痕迹”管理,始终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加强对煤矿监管,对检查中的书面检查记录、封堵墙照片、整改指令、检测数据等全部保存,真实记录管理全过程,真正做到“抓有痕,留有迹”;
保证工作连续性,检查发现问题下达整改指令,矿山整改要有回执、基层所收到回执还要有复查;
三是封堵墙管理连续性即封堵墙管理有台账、巡核查有记录、下井检查有照片,即使封堵墙因巷道报废也要有书面报告。

五是开展储量检测。截止12月底,2020年除漳河煤矿外,其余各矿都开展了2015年度储量动态检测工作;
截止12月底我所已通知各矿开展2020年度矿产资源储量动态检测工作,目前应开展工作的煤矿均已委托资质单位并签订合同。

(四)以人为本,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一是明确责任。镇政府印发了《2015年度**镇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与各村、各矿山签订《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各村、各矿已编制《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明确地质灾害监测人和监测责任人的责任。

二是检查指导。开展汛前排查,将排查的情况分类汇总,检查指导各村开展地质灾害防治;
主要检查国土资源协管员、矿山地质灾害监测员是否按时间和频次巡查,监测记录是否真实规范,是否向群众现场指导、传授监测方法;
将检查情况记录在案,并将检查情况向镇政府分管领导书面报告。

三是督促整改。今年入汛以来,**镇受强对流天气影响,经受暴雨和山洪的夹击,根据镇民政办、综合办初步统计,共有27个农户共70人在这次强降雨中出现房屋受损、挡土墙损毁,全年通过巡查向企业和农户共下发《地质灾害监测与防治告知书》8份,发放《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和《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32份。全年共安装地质灾害警示牌3块,地质灾害宣传牌12块。及时开展应急处置,7月至8月,在汛期降雨量最大的时候,我们及时将铁坪村余运清老屋租客3人转移到安全区域,铁坪村二组刘文忠不愿意离开老屋,为了他和家人的生命安全,我们与村干部多次上门做工作,最后在村里找了一处安全住所,将刘文忠一家安全转移。

(五)加强沟通协调,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实行一次性告知。对办事群众做好登记接待工作,认真倾听群众问题,依法依规正确回答,详细做好记录并履行签字程序。二是提高信访主动性。面对土地整理、两权登记和历史遗留工作中的问题,我们及时向群众解释,多次到现场与群众面对面交谈,把握问题导向,预知形式发展趋势,及时向分局科室及相关领导汇报。三是提高信访化解能力。全年接待来访群众5人次,向群答解答政策5次,化解矛盾纠份1起。

(六)狠抓干部队伍建设,强化政治纪律教育

一是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坚决用制度管人管事。在内部管理上不断加强完善制度建设,工作要求落实到每个人、每件事,用制度管人管事,既要“治庸、治懒、治散”,也要在生活上关心每位职工,我们将基层所14条工作职责张榜公示,就是要 “整风肃纪、履职尽责”,用一言一行证明履职尽责不仅仅只是一项行风评议活动,而是将履职尽责贯穿在我们工作全过程,永远在路上、不会停息。二是加强学习,提高处理问题的能力。既要抓政治理论学习,学习新党章,新条例和新准测,学习讲话精神,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做到与时俱进;
又要抓业务知识学习,学习《矿产资源巡查核查暂行办法》,结合实际学习国土资源领域的案件查处,举一反三,提高履职能力,增强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三是抓好安全保卫,有效规避安全风险。与**所大院住宿区、门面住户签订《**国土所办公住宿区安保管理公约》,并在院墙、上下楼梯处设置“安全警示牌”,作为业主方,全面履行安全告知的义务。对镇政府安排的楼房立面改造工程,要求施工队伍进场时签订“安全施工承诺书”,明确其施工安全责任,履行安全告知义务。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矿山监管压力大。特别是九月份以来,煤炭价格回升、需求猛增,这对于煤矿的监管压力陡然增大,个别煤矿借回撤设备,持过期采矿证回采煤柱,无证生产。

二是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限制,农村个人建房多数因不符合规划而难以办理,村干部和基层群众有意见。

三是宅基地确权初审资料,分局没有人接纳。初审完成后一直放在所里,如果确权时间太长,群众不满情绪将可能集中宣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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