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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年度普法工作计划【五篇】

时间:2024-02-05 10:19:02 来源:网友投稿

今年,我校普法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做好六五普法总结和普法验收工作,启动七五普法,做到开好局、起好步;按照上级的部署,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进一步推进法制宣传六进活动;继续加强干部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校年度普法工作计划【五篇】,供大家参考。

校年度普法工作计划【五篇】

校年度普法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2016基层计生协会工作计划一

今年,我校普法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做好六五普法总结和普法验收工作,启动七五普法,做到开好局、起好步;按照上级的部署,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进一步推进法制宣传六进活动;继续加强干部学法,不断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将法制宣传和法治实践结合起来,推进我校依法治理工作,维护和促进我校稳定。

一、做好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和七五普法规划及启动工作。

1、结合我校实际认真做好六五普法的各项工作。今年,按照区普法工作要点,结合实际,做好六五普法及验收工作。紧紧围绕全市普法活动要求和我校发展的总体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的各项任务,服务于社会经济和谐发展。

2、认真抓好七五普法的启动工作。总结六五普法的好经验、好方法。加强领导,抓好七五普法启动工作,要高标准、严要求。要把启动并实施七五普法启动工作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做到领导重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人员到位,措施落实。

二、普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推动普法工作不断发展。

1、抓好《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法制讲座和板报等普法阵地,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法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促进我校各项工作依法开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2、加大专业法的学习和宣传力度。坚持和完善我校的各项学法制度,多形式多渠道的学习,维护社会稳定、守法维权。

3、结合系列活动日开展主题宣传活动。要结合三八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五一劳动节、五四青年节、六一国儿童节、 626国际禁毒日、121世界预防艾滋病日、124法制宣传日等,集中一定时间,采取各种形式,开展相关的法制学习活动,形成普法的规模效应。

三、切实加强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干部群众学法用法工作。

1、学校要根据本单位的工作特点,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学法计划,采取讲座、研讨、自学、调研、咨询等形式,提高干部教师学习的针对性。教育行政干部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

2、坚持和完善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

3、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坚持学法与解决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相结合,把法制教育融入日常工作要加强交流,不断创新学法用法的形式和方法,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以及远程教育等平台,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和培训活动,不断增强干部教师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效性。

四、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学校一定要将干部教师学法用法作为依法治教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采取得力措施,确保学法用法工作的顺利开展。要保证学法用法工作的经费、资料、时间的落实;要建立和完善干部教师普法合格证制度;要把干部教师是否具备必备的法律知识和能否严格依法办事,作为干部教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将学法用法情况与考核评议、任职、晋级结合起来。对干部教师学法用法情况进行一次考核,检查和考试结果将予以通报,个人考试成绩记入个人档案,作为个人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

2016基层计生协会工作计划二

今年,我校普法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做好六五普法总结和普法验收工作,启动七五普法,做到开好局、起好步;按照上级的部署,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进一步推进法制宣传六进活动;继续加强干部学法,不断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将法制宣传和法治实践结合起来,推进我校依法治理工作,维护和促进我校稳定。

一、做好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和七五普法规划及启动工作。

1、结合我校实际认真做好六五普法的各项工作。今年,按照区普法工作要点,结合实际,做好六五普法及验收工作。紧紧围绕全市普法活动要求和我校发展的总体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的各项任务,服务于社会经济和谐发展。

2、认真抓好七五普法的启动工作。总结六五普法的好经验、好方法。加强领导,抓好七五普法启动工作,要高标准、严要求。要把启动并实施七五普法启动工作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做到领导重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人员到位,措施落实。

二、普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推动普法工作不断发展。

1、抓好《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法制讲座和板报等普法阵地,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法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促进我校各项工作依法开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2、加大专业法的学习和宣传力度。坚持和完善我校的各项学法制度,多形式多渠道的学习,维护社会稳定、守法维权。

3、结合系列活动日开展主题宣传活动。要结合三八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五一劳动节、五四青年节、六一国儿童节、 626国际禁毒日、121世界预防艾滋病日、124法制宣传日等,集中一定时间,采取各种形式,开展相关的法制学习活动,形成普法的规模效应。

三、切实加强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干部群众学法用法工作。

1、学校要根据本单位的工作特点,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学法计划,采取讲座、研讨、自学、调研、咨询等形式,提高干部教师学习的针对性。教育行政干部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

2、坚持和完善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

3、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坚持学法与解决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相结合,把法制教育融入日常工作要加强交流,不断创新学法用法的形式和方法,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以及远程教育等平台,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和培训活动,不断增强干部教师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效性。

校年度普法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我校遵照县教育局的指示精神,针对两年多来我校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情况如下:

一、组织领导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健全,并能够随着时间的推移和人员的变动随时调整充实。领导小组由校内主要领导负总责,副校长具体负责,由派出所所长任法制副校长;
各种制度、普法领导小组人员名单上墙,普法工作有计划地进行。

制定了五五普法实施方案,并能在实行中有计划、有步骤地认真组织实施。普法领导小组每学期召开四次联席会议,每年进行两次聘请派出所相关人员的法制讲座。定期研究、检查落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进展情况。领导小组各有分工、职责不同,并能根据实际情况每学期组织一次依法治理活动检查。

二、组织活动,规范教学

我校制定了严格的学法制度,并能按规定进行法律知识学习和培训,在学习和听报告中留有学习笔记,每年组织一次学生法律知识考试和教师法律知识考试,认真阅卷并进行成绩登记造册。领导干部每年的学法时间不低于48小时,并能够把学到的法律知识运用到生活中去,提高了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尝到了学法依法用法的甜头。如校内安全,教师都能够依法保障学生安全,防止违法事件发生。每学期聘请法制副校长来我校上课,规范了法制课的教学,做到有教学计划、课时、教材、师资,真正的做到了“四落实”。

三、全民普法教育

在五五普法学法的活动中,我校要求教师每天晚上收看法治频道节目1小时,教职工参与率100%,极大提高了法律意识。学生学法也很积极,并由学生带动家长,形成学法普法氛围。通过学生组织家长参与,争创遵纪守法户、遵纪守法教职工、综治模范户等活动,我校五五普法工作开展的有声有色。全体师生人人学法守法用法,取得了良好效果。在这两年中,涌现出了遵纪守法先进人物、先进家庭很多。

在活动中,形式多样,采用适合表少年特点的方式进行教育,让学生自己组织模拟法庭进行自我教育等。都收到了良好的实效。

四、基层依法治理。

通过普法依法治理,我校加强了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加强了调查和理论研究。积极探索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有效途径,不断提高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成效。全体教职工知法懂法守法,学生人人学法、懂法,人人守法良好局面已经形成,依法治理工作在各个层面全方位展开。学校秩序稳定,精神文明,全体师生精神面貌焕然一新,给学生创造了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两年多来,没有发生一起违法违纪事件。

加大了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的经费投入,加强了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基地建设,保障了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有效运转。

(学校五五普法自查报告)

几年来,我校的“五五”普法工作在上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和指导下,学校成立了依法治校领导小组,紧紧围绕“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从提高认识、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组织领导入手,坚持“五抓”,即抓落实、抓重点、抓提高、抓深化、抓创新,有利地推动了“五五”普法工作向纵深发展。在办学过程中,始终坚持“依法治校,文明建校、科研兴校”的办学思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开展学法、知法、守法活动,大力提高师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依法治校领导小组,制定了《“五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法制工作计划,聘请了公安干警王占鑫同志为学校法制副校长,以维护广大师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增强师生的法制观念,提高学校依法决策,科学管理的水平,现将学校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普法工作保障机制

做好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法制教育宣传工作,领导重视是关键,组织落实是保证。为此,我校在“五五”普法活动中制定了普法方案,成立了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事机构健全了,领导小组的职责明确了,工作流程完整了,并能随着时间的推移和人员的变动随时调整充实。普法小组由单位领导负总责,职责分明,形成合力,从而有计划、有步骤地全面开展普法工作。

二、加强舆论宣传、形成良好普法氛围

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为教育系统普法工作顺利开展创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1、在开展“五五”普法的这几年中,我们严格制定“五五”普法规划,将“五五”普法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学校相结合,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我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每年学校计划中,从而保证组织实施过程有理有据;

2、在学校的橱窗开辟了普法专栏,大力宣传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要求全校教师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学习法律法规、教育政策;

3、每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我们都要邀请法制副校长到校进行普法知识的讲座和宣传;

4、利用教师会、家长会、座谈会、班会广泛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形成良好普法氛围。

三、规范办学行为,依法管理学校

1、建立完善的领导体制,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实施民主集中制,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凡重大事项均在通过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学校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形成决议后执行,实行了校务、政务公开。

2、健全安全工作的各项制度,着重做好校园基础设施的安全检查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进行彻底整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加强校园的治安管理,学校专门聘请一名保卫,与值日教师值班,确保学校良好的治安环境;加强学校消防和用电管理。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器材,及时更换老化电线,确保学校用电、用水安全;制定了安全方面的各项应急预案,确保在紧急状况下,师生能够迅速疏散,同时利用班会、晨会时间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防自救能力。

四、注重规范化,变突击性教育为经常性教育

随着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不断健全和完善,尤其是“依法治国”的观念的进一步深入人心,中小学要加强法制教育,培养学生成为知法、懂法、守法的公民的意识已经成为广大教育工作者的共识。近年来,我校在普法教育中,注重普法教育的规范化,落实普法教育在学校德育中的重要地位,使普法教育成为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成为学校的一项日常工作。

1、定期请我校的法制副校长给全校师生上法制课,学习有关普法教育的文件、文章,剖析现实生活中中小学生因不懂法而走上犯罪道路的案例,尤其是近年来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有关案例。使全校师生从活生生的事例中进一步认识普法教育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2、我们根据学生品德发展心理,遵循学生道德发展的基本规律,按照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中小学法制教育的要求,构建普法教育系列。我们以广泛宣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多种青少年法规为重点,开展了“构建和谐班集体塑造学生健全人格”为主题班会,着力使学生在校做一个好学生,在家做一个好孩子,在社会上做一个好青少年。从而初步形成了具有我校特色的普法教育系列。

五、着力实效化,变务虚性教育为求实性教育

在普法教育中,我们着力于求实求效,努力改变过去普法教育中存在的空洞说教、强硬灌输的费时费力而又没有效果的教育方式方法,提高了法制教育的实效性。

1、普法教育与行动落实有机地结合起来。我们一方面加强法制知识的教育,充分发挥以政治学科教学、班会课教育等为主体的课堂教育的主渠道作用。政治老师在上法律教育课时打破封闭教学,树立开放的教学观,采用谈话与讨论相结合的方式,针对学生的年龄特点、学习与生活实际,选择典型条例或事例,激发学生主动参与,让学生用身边的事例学法、说法,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使学生想学、爱学,以此来掌握和运用好各种法律意识。老师在教学中还讲过一些做人处事的道理,教育学生如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防止不法侵害,避免意外事故。学校法制副校长定期来校了解学生情况,及时有针对性地举办法律知识讲座,为学生指明人生的方向。另一方面,我们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活动,如法律知识竞赛,法制征文比赛,法制演讲比赛,参观交通安全法制图片展览等实践活动,让学生在活动和参与中接受教育,增强了法制教育活动的实效性。

2、把预防在校学生违法犯罪是学校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一个学生犯罪对一个家庭来说,是百分之百的损失,犯罪对家庭、对社会、对学生本人造成的危害是十分严重的。因此,我们高度重视预防在校学生的违法犯罪工作,下大力气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要求在育人的岗位上多给问题学生一份关爱,为他们创造一个转化的良好环境。班主任和任课老师不仅深入了解问题学生家庭的情况,了解学生在家的生活、学习环境,甚至还要了解学生所在周边环境的情况,并经常同家长联系,共同做好教育转化工作,对家庭特殊的学生更多地给予关心,送去温暖,对有心理问题的学生给予耐心的疏导。经过一段时期的教育转化,许多问题学生在学习和行为习惯等方面都有了显著进步。

3、为使法制教育收到更好的效果,我们学校还定期县交警队同志为学生作交通法规教育报告,观看交通知识录象和宣传展板,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和青春期教育。学校还通过家长会、告家长书、家访等途径,加强对家长的法制教育,组织家长学习有关法律,指导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对子女的法制教育,形成了立体化的普法教育局面。

六、突出主体性,变被动式教育为主动式教育

现代教育理论启示我们,学生既是教育的对象,又是教育的主体,他们具有主观能动性,尤其是当代学生,其自我意识已日趋强烈,因而我们法制教育要充分考虑学生自我意识的发展特点,把学生放在一定的主体地位,引导学生主动地参与到普法教育的活动中,变被动教育为主动教育,促使法制教育的内化。

1、在普法教育中我们要求老师要尊重学生的意愿,尊重学生的人格。在教育中以民主、平等的态度来对待学生,不是以权威者、法官的身份,更不以审判员的身份,高高在上地去“管”学生,而是放下架子,蹲下身子来,以生活上的“朋友”、学习上的“伙伴”的身份与学生一起学习。由于我们是以平等的态度来要求、管理学生的,学生真切地感受到来自老师的平等关怀,对老师由“敬而远之”变为“乐于亲近”,也自觉地按照规范去约束自己的行为。

七、存在的不足:

1、由于条件所限对学生进行普法教育,教育的途径还不够宽泛。

2、对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程度还不够,法制教育的内容、形式还比较单一,缺少丰富性和多样性。

以上是我校开展普法工作的总结。在以后的普法工作中,我们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进一步加强法制教育,坚持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进一步解放思想,拓展视野,发扬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精神,努力学习教育发展观,进一步为建设和谐校园而努力。

(财经大学“五五”普法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36号文件精神,我校对“五五”普法工作进行了自查。我校在围绕教学、科研这个中心工作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五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严格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师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明显提高,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自觉性明显提高,为推进依法治校进程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现将我校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随着全民普法教育的深入开展,我校紧密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保障学校“教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教育职能和“提高科研水平,为经济发展献策”的社会职能的高效完成,培养高素质的创新型人才,建设安定、团结、健康、和谐的校园。年,学校制定了《财经学院普法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年—年)》(院发169号),成立了普法领导小组,组长由阿斯哈尔·吐尔逊校长担任,成员分别为组织、宣传、纪检、学生处、团委、公寓中心、保卫处、马列部、法学院的初级领导。年初为保证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机构和人员的健全,根据学校人事调整和工作需要,学校再次调整了普法领导小组成员,在原有成员的基础上,增设一名校党委副书记为领导小组副组长(新财校发16号文件)。

另外,为了加强领导对“法治进学校”工作的领导,年下半年我校成立了以党委副书记、校长为组长,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律进学校”活动领导小组。学校“法律进学校”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党校办,党校办主任乔刚同志兼任“法律进学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由党校办、宣传部、综合治理办公室的5名人员组成。组织机构的建立与健全为我校“五五”普法工作以及“法律进学校”活动的顺利开展奠定了组织保障。

我校各二级单位也高度重视实施“五五”普法的工作,坚持各部门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建立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工作责任制,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力戒形式主义,讲求实效。各二级单位建立实施“五五”普法工作的领导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领导职责,建立定期会议、工作汇报、工作督察、考核评估等工作制度,把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纳入年终精神文明建设目标考核体系,保证了普法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认真落实,分步推进

根据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和《自治区“法治进学校”活动实施办法》以及《自治区教育系统开展“法治进学校争创依法治校示范校活动”的意见》等系列文件精神,我校研究制定了《财经学院普法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年—年)》、《财经大学“法律进学校”活动实施方案》,每年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要点和年度普法工作总结。分步推进法律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我校“五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目标是:通过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法制教育和“法律进学校”活动,教育全体师生员工学法律、知荣辱、明是非,着力培养师生的爱国、守法、权利义务意识;
着力提高师生的宪法意识和法律素养;
着力使师生养成学法守法的行为习惯。进一步完善学校的管理制度、工作机制和民主监督,切实维护学校、教职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推动学校依法办学、依法管理。在校园中营造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和良好的育人环境,为全面推进依法治校进程奠定基础。重点解决以下问题:(一)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治理工作,严防宗教干预教育和向学校渗透,确保校园安全稳定。(二)重点解决贫困生的问题,通过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特困补助、奖学金、社会赞助等多种方式,使贫困生不因缴不起学费而辍学,促进教育公平。(三)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公平公正的解决教师职工在职称评定、福利待遇、进修、培训等方面的争议。(四)尊重和保障学生人格及其他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坚决杜绝体罚或变相体罚及侮辱、歧视学生的现象发生。

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师生法律意识

我校一方面利用课堂的主渠道,开设法律基础必修课程,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学校现有10余名民、汉专职教师承担着全校的《法律基础》的授课任务。另一方面,学校充分发挥多种教育阵地作用,通过举办法制文艺演出、模拟法庭、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现身说法、法制征文、深入法院(检察院)等实践基地进行实习、开展法律咨询等学法用法实践活动,指导、鼓励和帮助学生积极参加各种法制实践活动,在实践中增长法律知识,有效防止了治安案件和一般刑事案件的发生,多年来保持校园安全稳定,荣获乌鲁木齐市治安模范单位;
学校已连续19年获得自治区级文明单位称号。

在学校管理方面,成立了专门的法律事务办公室,常年聘请学校法律顾问,重大事项请法律顾问参加决策,保证了学校的合法权益。在教职工学法教育中,学校积极开展宪法、高等教育法、物权法、新合同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学习宣传与普及,提高了师生员工的法律意识,为大力推进依法治校进程奠定了思想基础。据统计,在近五年中,共组织全员法制培训12次,培训105000人次。

“五五”普法启动至今,我校的各二级单位建立了法制教育工作档案,我校在学法的同时,强化措施,以考促学。在宣传教育中注重学法与用法的结合,注重学法与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的结合,注重与思想道德建设的结合。努力实现了由提高教育职工法律意识向提高教职工法律素质的转变,全院教职工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法律知识考试参考率达到5000多人次,合格率100%,并将年度的普法成绩登记造册,作为教职工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建章立制,加快依法治校进程

加强制度规范是依法治校健康有序推动的必由之路。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进程方面,我校实行了校务公开制度,加强民主管理。一是落实教代会制度;
二是招生公开制度;
对招生计划,录取标准与录取结果实行公开;
三是学生切身利益相关事项公开制度。凡涉及学生的推荐条件、特困生补助、获得奖学金、助学金和受奖受益学生名单实行公开;
四是提拔领导干部公示制度与干部公开选拔、竞聘制度。此制度从年起开始实行;
五是教职工利益公开制度。凡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住房分配、奖金分配等实行公开制度;
六是在学校明显位置设置举报监督栏,接受社会各界对学校各项工作的监督;
七是实行学生学费收缴公示制度。学院校务公开的推行,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增强了教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加快了学校依法治校的进程,同时也促进了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投入到位,为深入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奠定坚实基础

俗话说“军马未动,粮草先行”。普法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一定的财力,物力支持。如果没有了物质保证,一切都成为一句空话。“五五”普法启动之初,校党委从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出发,“五五”普法宣传教育专项经费按照教职工及学生总数核算。每年用于购买普法书籍、辅导资料、宣传图片和各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支出达2万余元。随着学校的扩招,学生人数增加,普法教育经费也随学生人数的增加而增加。如遇重大临时性工作,按有关审批程序追加专项资金,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完成。投入的到位,为普法教育奠定了坚持的物质基础。

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五年多来,我校五五普法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一是学校个别单位对普法工作的重视不够;
二是普法教育形式创新不够。学校普法工作虽然一些好的形式得以继承和发展,但面对建设高水平财经大学的新形势下,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需认真研究;
三是外来流动人员的普法工作需要深入。对学校基本建设的临时施工人员的分散性、工作流动性等原因,这方面工作始终是一个难点。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普法工作切实加以解决。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校将以科学发展观引领全局,围绕中心工作,创新体制、机制,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推进依法治校进程。具体讲:一是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和我校“五五”普法规划、《财经大学法律进学校活动实施方案》,认真研究和借鉴兄弟院校在普法教育方面的新举措、新做法,走出一条具有特色的法治建设新途径,实现学校法制教育的工作目标,开创我校依法治校的新局面。二是着力提高机关干部和教师的法治理念,形成浓厚的法制氛围。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广泛形成教职工学法用法的良好风尚。把依法办事能力和法律素养的高低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把依法办事能力和法律素养的高低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三是继续推进责任追究制。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建立考核机制,做到处罚有依据、行为有规范、过程有监控、违法有追究。四是抓住重点,推进“法律进学校”活动的开展。深入开展与高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经常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校干部职工和学生的法律意识,为建设高水平财经大学营造良好的法治

(开学工作迎检自查报告)

根据市墉桥区教育局教督1号文件精神,我校于月日上午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学习了区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安排学校新学期开学工作,并向全校印发了相关文件。次日上午召开校长办公会议,分配迎检工作,细化布置、合理分工,层层落实、并成立了考核考绩领导小组,以迎接区教育局的春季开学检查工作。

我校于月日学生注册、报到,月日正式上课,至今为止,学校各项工作已步入正轨,全体教职工以饱满的热情投入教育教学工作,学生认真学习。学校秩序井然,现将对开学以来的各项工作的自查情况报告如下,恳请指导:

一、校园环境管理

校园是学生学习、生活、教师工作的重要场所,我校一直将学校环境卫生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开学之前,便安排教职工对学校卫生进行整体打扫,并对学校各教室玻璃及卫生死角进行清理。学生入校后,政教处将各班卫生区统一划分,月日下午各班级组织卫生大扫除,学校进行卫生评比并公示检查结果。校园内教学区、生活区及活动区均干净清洁。同时,我校建立有长期的卫生检查制度,设立专门的卫生保洁员,并形成了完备的卫生检查记录制度,定期评比,定期公示,将卫生评比情况与班级及教师考核相挂钩,促进各班对卫生工作的重视,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学生的个人卫生。

我校一向重视校园文化建设工作,各班教室、教学楼走廊、宿舍楼走廊、食堂餐厅等地方张贴有校风、校训、名人名言及有关规章制度等标牌,形成了良好的文化氛围。在校园橱窗内,定期更换学生及教师员工的各类作品及考核结果,成为学校校园文化特有的展示区域。

我校绿化面积占学校总面积的50﹪,从建校伊始,就致力于创建花园式校园,在校园绿化上,坚持“三季有花,四季常青”,定期对校园内花草树木进行管理,保证校园绿化工作积极开展。

二、教育教学工作管理

1、各种计划的制定

计划是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指南和保障。新学期伊始,学校以区教育局工作要点为指导,制定了科学的、符合校情的工作计划。学校各职能部门也在第一周内制定了科学合理的工作计划。我校于2月10日印发学校本学期工作计划及行事历,作为各科室开展工作的依据。全体教师在认真钻研教材、课标的基础上,制定了学期教学计划和所任其他工作的相关工作计划。本学期将紧紧围绕计划开展工作,注重过程落实,确保计划的可操作性,为学校各项工作取得更优异的成绩而起到领航作用。

2、各项制度建立

学校的各类规章制度,是确保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在建校初始,我校就根据寄宿制学校的特殊性,制定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具有极强的科学性及可操作性。

本学期的各类制度,是沿用年秋季制定的制度。各项制度公开、透明,科学合理,符合校情。为了便于各项工作的评价考核,本学期不做较大修订,同时,我校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还制定了学习困难学生以及行为偏差学生帮教措施。

3、我校对教师备课有严格的管理制度,教师教案在上课之前必须要经过教研组长审核、教务处长批准及分管校长签字等手续方能上课,不符合规范的教案一律不能上课。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开足课程,开齐课时。本学期为了增强教师的工作责任心,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办家长满意的学校,学校制定了科学合理的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评价方案,将教学质量与工资报酬挂钩。真正体现了多劳多得,奖励先进,激励后进,较大的调动了教师的工作热情,确保教学质量有较大幅度的提升。

我校课程安排科学合理,在保证学生正常学习的同时,充分考虑青少年学生身体发育的需要,适时安排早操、课间操及课外活动时间,确保学生有足够的锻炼时间,真正做到了“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

鉴于我校属于全寄宿制学校,在保证学生正常学习及生活的同时,我校主抓对留守儿童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留守儿童档案,建立班主任联系制,定期与留守儿童家长进行沟通和交流,汇报学生在校表现及身体健康状况,做到“让家长放心,学生开心”。

学校正常上课期间,我校由校领导牵头、专人负责对学校每日基本情况及突发事件进行记录及解决,确保学校每日的工作正常开展,事事有人抓,处处有人问。

三、学额巩固情况

截至目前为止,我校入学情况正常。

四、师德师风建设情况

师德师风建设是教师队伍素质稳步提升的重要保证,为此,我校专门成立德育领导小组,每周四召开教职工政治学习,对教师进行思想政治教育、职业理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及心理健康教育,并组织广大教师深入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义务教育法》、《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教育法律法规及时事政治。

五、安全工作管理

安全工作是学校是一切工作正常开展的基本保证,开学初,学校全体行政和安全检查员对学校设施设备进行了拉网式大检查,组织学生清理了卫生死角,清除学校重大安全隐患,并完善了学校应急制度。

学校落实了安全卫生周检、月检查制度,并形成较完备的安全卫生检查记录。学校与处室,处室与教师层层签订了安全工作责任书,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并设有安全工作联络员。

六、学校周边环境治理

我校坐落于市大学城,周边环境幽雅,校园周围无网吧、游戏室等游戏场所,为学生构建了绿色的学习空间。同时,学校为保证学生人身安全,实行全封闭式半军事化管理,进出学校均要经过一系列手续,门卫二十四小时值班制,校园内有校领导巡视、专人巡逻,保证学校各项工作正常进行。

七、收费与经费管理

本学期,我校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执行收费标准,并将收费标准公示在人群集中的场所,已接受监督。在开学第一周之内,学校后勤人员对所有费收情况进行了认真清理。所有收费教师均与出纳结清帐务,无挪用公款现象。学校并进行了较科学的经费收支预算。

作为新建学校,由于时间仓促、经验不足,很多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

1、基础建设有待于进一步完善。校园内由于不断进行施工建设,存有一定的建筑垃圾。

2、校园文化建设正在进行安装,一部分教室已安装完毕,一部分仍有待于安装。

3、理化生实验室、图书馆、阅览室、语音室等正在筹建中。

希望区教育局对我校多加指导和监督,以利于我们不断纠正问题。学期伊始,我校将在各项工作上加大力度,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从严治校,以更高的工作热情和更大的干劲,加快学校发展步伐,争创同类学校中的先进!

(粮食局“五五”普法自查报告)

我局“五五”普法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省粮食局和市创建办的指导下,按照《市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成委发44号)的要求,认真落实普法依法治理目标责任制,积极稳妥地推进粮食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根据市创建办《关于在全市组织开展“五五”普法自查迎检暨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成创建办〕1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局开展“五五”普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切实加强普法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制定粮食行业“五五”普法规划

我局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年,根据《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成委发4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加强粮食法制建设,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粮,促进粮食行业和谐发展,我局专门制定了《全市粮食行业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了今后五年全市粮食行业法制宣传教育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同时要求各区(市)县粮食局、城区分局和市粮油储备有限公司联系单位自身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思路,抓好《规划》的落实。

(二)建立普法工作组织领导机制

为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全市粮食行业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各业务处室负责人为成员。将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听取情况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两次会议,研究部署年度工作,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同时布置,做到了年初有安排,年内有检查,年终有总结。

(三)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我局认真落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政策法规处负责日常具体工作,起好组织协调作用,各处室负责人为处室普法责任人,结合各自业务工作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做到了“四落实四有”,即机构落实、制度落实、经费落实、任务落实,有计划、有重点、有检查、有创新。

二、围绕中心工作,切实做好普法教育工作

(一)突出抓好《宪法》、国家基本法律和重要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组织开展了学习宣传宪法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的主题活动,教育机关干部牢固树立宪法意识,自觉维护宪法权威。广泛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和依法管理全社会粮食流通工作,在粮食系统开展《宪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有关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以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按照市创建办的安排,我局组织机关和分局的干部参加了全市干部法律知识考试。使广大干部增强了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理念。

(二)深入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着力提高依法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重点围绕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健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安定有序。市粮食局青羊分局在社区组织开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同时,还向社区群众宣传家庭粮食如何保管、健康消费等有关知识,得到了社区群众的好评。市粮食局金牛分局所辖地区是粮食批发市场的集聚地,组织人员到市场,与市场管理方一道,摆摊设点,宣传粮食法律法规,指导市场经营人员依法经营。崇州市和郫县粮食局在大小春收购期间,组织宣传车送法下乡,到田间村头向农户宣传粮食收购的法规,让农户知晓,帮助农户维护自身的权益。

(三)认真落实《、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通知》要求,针对粮食系统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不同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活动。在当地电视、报纸上宣传,在社区开展粮食食品安全宣传的同时,宣传粮食法规,宣传车走村串户,利用农村集市,散发宣传资料,开展法律咨询,提高了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市粮油储备有限公司在企业组织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向职工宣传《劳动法》等与职工有关的法律法规,帮助职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四)认真开展公务员学法用法活动,推进“法律进机关”。组织机关干部学习《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把法制学习作为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制定学法用法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五)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意见,建立健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培训、考试考核、学法情况登记等制度。凡市法制办、市司法局组织的领导干部法律讲座,我局都派局级领导参加。加强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情况的考核,并作为考察、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把普法教育纳入领导干部培训计划,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培训工作。

(六)利用“12.4”法制宣传日,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每年的“12.4”法制宣传日,我局组织全市粮食系统干部深入企业、市场、农村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会同省粮食局一道,召开粮食加工、经营企业负责人座谈会,向他们宣传法律法规,听取意见,帮助我们提高法律服务水平。在社区、场镇摆摊设点,发放宣传资料,进行法律咨询,解答问题。

三、着力提高粮食行业法治化管理水平

(一)认真制定粮食行业依法治理规划,积极推进行业依法治理工作。按照市创建办、市法制办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我局每年将行业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工作目标,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督促基层搞好依法治理工作。

(二)建立法律顾问和法律咨询制度,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实施重大决策咨询和合法性审查制度。严格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我局建立健全了法律顾问和法律咨询制度、重大行政决策论证审查、公示、听证制度,局机关专门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凡需征求法律顾问的事项,事前必须提交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论证,法律顾问要提交法律顾问意见书。局党组对粮食系统重大事项的决策,坚持做到事前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尤其重视不同意见,经过多次反复论证,提出可行性方案,确保了局党组决策的合法性和科学性。

(三)扎实开展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工作,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政务公开取得实效。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部门内审批事项集中办理工作,优化部门内部组织结构,建立健全审批和监管的工作衔接机制,强化事前、事中、事后服务和事中、事后监管,努力实现管理与服务有机结合。同时,我局还配合有关部门建立了行政效能电子监察子系统,提高对行政审批的监督实效。

2、推进行政审批中介前置审查制度改革,大力精简审查事项。我局行政许可项目《粮食收购许可证》已纳入市政务中心综合窗口统一办理,对企业和个体行政许可申请,主动与他们进行沟通,在掌握情况的基础上,力争简化审查事项。

3、清理企业年检(年审)事项。对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年检(年审)审批事项一律取消,推行联合年检、网上年检。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规定,我局行政许可事项没有年检(年审)要求,也没有擅自进行年检(年审)。

4、认真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项措施,坚决纠正以备案名义搞变相审批等问题。我局除《粮食收购许可证》纳入政务中心统一办理外,没有擅自设立审批事项,也没有以备案名义搞变相审批的现象。

5、积极推进行政工作从结果公开到过程公开,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完善行政权力清单,完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制定局机关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行政权力编码规则。

6、围绕城乡统筹和灾后重建,积极开展立法调研。年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市人大代表王景荣等代表提交了《关于尽快制定市<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议案》,局党组高度重视人大代表的议案,结合我市粮食流通现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视察和座谈,听取意见。同时,由分管领导带队,赴外地粮食流通地方立法搞得好的省市进行立法考察,学习外地的先进经验。

7、认真清理规范性文件。按照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目督办《关于下达市年度清理规范性文件专项目标的通知》(成府法31号)和《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清理规范性文件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成府法33号)文件要求,制定了清理规范性文件工作计划,由政策法规处牵头承办,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密切配合,其他相关处室协办,保证了清理规范性文件工作专项目标顺利完成。年月日至年月日。我局共发文件2383份,其中规范性文件18份,主要是系统内部工作安排意见,不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同时,协助市法制办对我局代拟的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13份文件进行了清理。

8、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实行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制度,和重要规范性文件备案公示审查制度,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监督检查,做到了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9、规范行政执法

我市粮食行政执法人员按照《四川省粮食行政执法与行政处罚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大、小春粮食收购、重大节假日,开展粮食质量安全专项执法。严格按照法定依据和程序实施执法行为。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加强了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建立了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购买了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软件,并按时参加市法制办行政执法证件年审工作。

10、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基础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做好行政复议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咨询工作,普及粮食行政复议法律知识。二是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在局机关设立行政复议受理处室,方便群众行使诉求权利,严格执行受案范围规定,要求凡符合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必须受理。三是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质量。我局明确提出,对行政复议案件要高度重视,要充分运用和解、调解手段,对涉及自由裁量权的案件进行调解,提高行政复议工作效率。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复议责任追究制度。近几年,我局无行政复议案件发生。

11、针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扎实做好工作,确保粮食系统稳定。认真落实工作逐级负责制,一是落实领导接待日,及时处理有关问题。二是坚持以人为本,对涉及职工权益的问题,本着尊重历史、妥善解决的原则,凡符合政策规定的事情,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及时给予解决,凡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事情,认真做好热情耐心的政策解释工作。三是落实首问责任制,首问责任人不论询问的内容与本人职责是否有关,都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脱。对粮食改制企业的历史遗留问题进行梳理、分析、研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制定了维稳工作预案。对上访群体中的重点人员,加强与所属区政府维稳办、社区、派出所沟通和联系,采取有效措施,实现了稳控化解。近几年没有发生一起到省、市政府群体性上访事件,确保了粮食系统的稳定。

(四)深入开展“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创建活动,积极探索依法治理工作的有效实践方式。

通过开展“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创建活动,机关干部进一步明确了要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方便群众,提高机关办事效率,自觉为建设法治政府(机关)的目标而奋斗。强化了“以人为本,以客为尊”的规范化服务意识,增强了主动参与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的意识。按照市委提出的推进机关办事效率持续提高,工作作风持续转变,履职能力持续提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持续改进的具体要求,突出重点,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创新行政管理体制,优化行政运行机制,提高依法行政服务水平。

(五)深入开展专项依法治理,促进依法治理全面开展

1、组织开展了全市大、小春粮食收购专项执法工作。每年月和月,按照省粮食局的统一安排,我局组织开展了全市大、小春粮食收购专项执法工作,通过专项执法,维护了全市粮食收购秩序,严厉查处违法收购行为,保护了种粮农民和粮食经营者的合法利益。期间,我局由局领导带队,组织有关处室工作人员,深入14个区(市)县就大、小春粮食收购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据统计,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270人次,检查粮食收购网点680个,检查粮食收购者702个。

2、完成了全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按照国务院、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局认真制定了全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工作方案,年月初开始,先后进行了企业自查、市级普查、省级复查和国家抽查,组织检查人员1000多人,按粮权关系共查46个企业,近140个储粮库点,近900个仓间,粮食近30万吨。清仓查库工作期间,多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清仓查库工作进行巡查。通过检查,全市库存粮食账实相符、帐账相符,粮食品质合格,储存安全。

3、在元旦、春节和国庆期间组织开展粮食质量安全专项执法行动。每年元旦、春节、国庆期间和五月份,先后4次组织各区(市)县粮食局对粮油市场进行专项检查,积极与工商、质检、卫生、物价加强工作联系,开展联合执法,加大执法力度,重点检查粮食批发市场、大型超市、放心粮油连锁店,确保了全市粮油食品的安全和市场稳定。

四、积极推进普法教育形式的创新

法制宣传教育是普法教育的基础。近几年,在普法教育方面,我局针对不同教育对象,有重点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一)加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粮食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做到了带头学法用法,采取集体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坚持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对重要的法律法规采取集中学习的方式,帮助大家共同理解学习,领导干部主动参加法律知识讲座和法律知识年度考试。通过普法,进一步明确了领导干部和机关公务员在粮食流通中依法管粮的工作职责,促使大家严格按照法律赋予的职权和法律规定的程序办事。

(二)加强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各区(市)县粮食局和城区粮食分局建立了粮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将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特别是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负责人的重要依据,每年的法制教育和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40小时,企业职工学法用法受教育面达90%以上。

(三)加强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向种粮农户宣传粮食收购政策,宣传国务院一系列惠农政策措施,进一步提高种粮农民的积极性,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帮助他们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采取多种形式,向粮食经营者宣传《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进一步强化粮食经营者遵纪守法,培养他们树立诚信守法、依法经营的观念;
向广大粮食消费者宣传粮食消费的权益,促使他们合理消费、健康消费。

五、强化普法教育工作保障

(一)认真落实普法依法治理目标责任制。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全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目标管理责任制、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责任制,与评先创优工作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挂钩,作为年度工作考评内容。市局成立了组织机构,各区(市)县粮食局、城区分局、市粮油储备有限公司成立了普法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单位“五五”普法具体实施方案。

(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制度健全。制定了一系列普法教育规范性文件,以制度规范普法教育工作。建立和完善了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年度工作汇报、工作督查制度,切实加强对粮食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

(三)落实普法经费。为确保“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局机关和对普法所需经费给予了全力保障。

(四)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监督检查制度。认真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落实,市局组织人员,针对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及时进行检查。年度考核中,对工作突出的单位进行表彰,总结和推广好的成功经验和做法。

校年度普法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县2016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关于开展“遵从法律崇尚法治”“五好”基层法治单位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为依据,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提高教育执法水平,扎实推进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进程,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4月)。各镇街教委、县直各学校根据教育局2016年度普法方案,召开动员会议,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活动顺利推进。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5月~11月)。各镇街教委、县直各学校按照各自制定的普法方案,广泛开展活动,贯彻落实好工作计划,并及时将活动情况报送县教育局。

1.全面推进“法律进学校”活动,进一步完善依法治校的领导机构建设,不断深化依法治校力度,进一步提高学校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健全法制副校长制度,全面实现法制副校长全覆盖。以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为抓手,大力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的综合治理,积极构建安全文明的和谐校园。

2.把法制教育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把法制教育纳入学校教育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估体系,法制教育做到计划、师资、教材、课时、经费“五落实”。

3.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课教师的法律知识培训,提高法制课教师的法律素质和授课技能,提高法制课教学质量。要重视整个教师队伍的法制教育,把法律知识的学习纳入教师专业知识综合水平继续教育的范畴,提高教师法律素质。

4.积极组织在校学生到各类教育基地参观学习,接受法制宣传教育。努力形成多种媒体共进的普法格局,增强法治宣传的主动性、互动性和生动性。

5.加强普法教育阵地建设。充分利用宣传栏、校报校刊、宣传橱窗、校园网站等宣传阵地,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进行法律宣传报道,营造浓厚氛围。

6.结合已有的文化建设基础,充实丰富法律方面书籍,升级建设一个法治图书室或法治书屋。法治图书室或法治书屋要免费开放,为广大师生提供学法普法的固定场所。

7.动员社会力量,综合利用学校、家庭和社会多种法制教育资源,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学生自觉遵守社会秩序,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正确处理各种矛盾,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6年12月)。在广泛开展活动的基础上,各单位要及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于12月中旬报教育局政策法规股,做好迎接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强化督导检查

校年度普法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以下是

各区县教育局、新区教育分局,市考试管理中心、市教研室、市一中:《铜川市2014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经铜川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3月25日会议审定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铜川市教育局2014年3月28日铜川市2014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加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督导监测,发挥中小学考试工作对提升基础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作用,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陕西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2013〕4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省上《实施意见》和我市《决定》精神,把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工作作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抓手,大力倡导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我市基础教育质量全面提升。二、基本思路1、统一计划管理,统筹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市教育局根据各区县初中毕业生规模和各高中学校办学条件,从巩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成果、促进普通高中教育和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角度出发,统筹安排,统一下达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2、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和填报志愿,推进中考管理信息化。利用铜川市中招管理系统,考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填报志愿,依据志愿、成绩录取,充分尊重学生和家长的选择权利,简化工作程序,建立电子档案。3、集中统一录取,实行阳光招生。市教育局按年度招生计划划定全市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在规定时间内,集中统一录取,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录取信息,确保高中招生公平、公开、公正。4、实施省级标准化高中定向招生,促进初中教育均衡发展。按照省教育厅关于推进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要求,将省级标准化高中统招生指标的40%向乡镇所在地农村初中倾斜,实行定向招生。三、考试内容2014年中考内容分为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核三个部分。中考成绩包括三方面成绩,总分660分。其中,文化科目考试成绩满分580分,体育与健康考试满分50分,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核满分30分。(一)学业水平考试1、科目设置:全市初中毕业生统一参加全省组织的毕业升学考试笔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与化学、思想品德与历史,共7科5卷。各科目试卷满分值及考试时间分别为:语文120分,时间为150分钟;数学120分,时间为120分钟;英语120分(其中听力25分),时间为120分钟;物理与化学120分(物理70分、化学50分),时间为120分钟;思想品德与历史100分(思想品德60分,历史40分),时间为100分钟。思想品德与历史仍实行开卷笔试,其他科目为闭卷笔试。语文为一卷制,其他科目为两卷制。除全省统考科目外,其它科目的考试、考查由学校随教学进度安排进行。所有考试、考查科目按分数阅卷,以等级方式呈现,分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凡达到C等级以上(含C等级)为毕业要求。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科学计算器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教基〔2006〕50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4年春季中小学学具及制作材料目录)的通知》(陕教基二〔2003〕19号)精神,允许考生携带规定型号的科学计算器进入数学、物理与化学考场。2、考试时间:2014年全省统一的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时间为6月21日至22日。各科具体考试时间如下:日 期时 间(北京时间)科 目备 注6月21日(星期六) 上午8:30—11:00 语 文 英语听力考试 8:20广播提示,8:30~8:50播送正式听力试题。 下午14:00—16:00 数 学16:30—18:10 思想品德与历史6月22日(星期日) 上午8:30—10:30 英 语 下午14:00—16:00 物理与化学英语听力试题播放采用以广播为主,磁带为辅的办法进行。在规定时间内,由陕西声媒广告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新闻广播AM693、FM106.6同时播放。若收听效果不好,可用磁带播放。从8:20开始先播送提示语,接着播送正式听力试题。各区(县)务必在考前与当地广播电台、广播站联系,调试接收和播放设备,做好转播工作。(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核继续开展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加试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核。具体办法按照陕教基〔2005〕81号文件执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核成绩满分30分(每科10分),以等级方式呈现,以分数计入中考总成绩。考核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市教研室负责,区县教育局集中组织实施,考试时间以省教育厅文件精神为准,另行通知。各区县要严肃认真,加强管理,务必于6月4日前将考核成绩册及电子版报市教研室。(三)体育与健康考试具体办法按照省教育厅《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陕教体〔2007〕4号)执行。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以50分计分(体育课成绩占9分,平时参加阳光体育运动考核占6分,测试成绩占35分),以等级方式呈现,以分数计入中考总成绩,C级以上含(C级)为高中招生必备条件。测试工作由各区县教育局统一安排,各初中学校组织实施,测试时间为4月中旬到5月初。各学校要如实填写《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册》,报名序号务必与中考报名序号完全一致,并用A4纸打印,同时录入Excel电子表格,于5月20日前以区县为单位报市考试管理中心。四、综合素质评价初中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在铜川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依据《铜川市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具体组织实施,评价结果记入《铜川市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其结果和相关内容必须作为考生毕业和升学档案。若六个维度均达到C级以上(含C级)方达到毕业要求并具备普通高中录取资格;任意两个维度达到B级以上(含B级)方具备标准化以上高中录取资格。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为D等时应非常慎重。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应在中考前的适当时候书面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于5月20日前将电子版报市教育局德育科。五、具体办法(一)考生报名1、报名条件:凡学籍在我市的初中毕业生均可参加报名;户籍在陕西境内,虽然没有取得我市义务教育学籍,但在我市初中学校连续就读满一年的初三应届毕业生,经学校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允许参加报名考试;非陕西省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完成义务教育后,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升学考试,对要求在我市参加升学考试的,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可以参加报名和考试。2、报名办法:在校学生以学校为单位组织网上报名。社会青年和外地市回铜川就读高中的学生在户籍所在区县考试管理中心网上报名。报名程序是:先由毕业学校整理、初审学生学籍档案,再由区县学籍管理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按《陕西省进城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完成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办法(实行)》(陕教基一〔2011〕38号)执行。报名工作要做到初中毕业生应报尽报,应考尽考,坚决禁止擅自剥夺学生考试权力的行为。区县报名结束后,将考生花名册及光盘报送市考试管理中心。报名册是初中升学考试的基础数据,学生基本情况要准确无误,不得随意增减、修改。(二)招生计划招生计划分为定向生计划、统招生计划、择校生计划和特长生计划四部分。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计划不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总数20%。定向生计划按省级标准化高中招生统招计划的40%分配到乡镇农村初中学校,定向招生对象仅限初中阶段一直在中考报名学校就读的具有我市户籍的应届毕业生。省级标准化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由市上统一组织,具体办法另文通知。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为指令性计划,已录满计划的高中学校,不再增加计划。招生计划的调整由铜川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1、定向生招生计划。市一中、耀州中学、局一中和同官中学4所省级示范高中和标准化高中均招收定向生,定向招生计划为本校统招计划的40%。2、定向招生生源范围:公办乡镇农村初中学校(共25所,见附表1)。3、定向生生源资格:定向招生对象仅限初中三年一直在生源计划学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定向招生社会关注度高,各县区要严格执行政策规定,指导有关初中认真做好考生资格审查工作,坚决杜绝转学生报考。在中考报名结束后,各区县教育局由学校上报转学生和往届生名单(见附表2),经区县教育局审核后,于5月26日前以正式文件及电子版(Excel电子表格)报市教育局基教科。4、定向生录取:录取最低控制线在市上划定的普通高中重点线下降10分。定向生学校学生均可填报定向计划。定向生计划在第一批次计划录取,根据志愿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计划录满为止。(三)录取分数线分两个层次划定。第一层次:省级标准化高中统招线、择校线;第二层次: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 统招线、择校线。特长生录取分数线视生源情况,按招生计划,根据考试成绩划定。(四)志愿填报中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在规定时限内网上填报志愿。所有省级标准化高中和普通高中均面向全市招生。志愿设置为特长生提前单独录取志愿、第一批次定向生志愿、第二批次省级标准化高中志愿、第三批次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志愿。提前单独录取志愿设两个志愿填报栏,第一批次定向生志愿可填报三个标准化高中志愿,第二批次省级标准化高中志愿设三个志愿填报栏,第三批次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志愿设三个志愿填报栏。提前单独招生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他高中批次的录取。(五)招生录取1、组织方式: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实行统一考试、统一录取,由铜川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实施,区县教育局和各高中学校配合,集中录取。2、录取原则和依据:坚持多元评价和择优录取相结合,引导初中学生全面发展,改变将分数作为高中招生录取标准的做法,依据学生中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录取新生。招生录取按照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依据考生中考成绩(含实验考核成绩和体育成绩)进行,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C等及以上者,普通高中方可录取,任意两个维度达到B等及以上者,标准化高中方可录取。考生的中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综合素质评定等级较高者。3、录取顺序:采取“按计划招生,按成绩排队,按志愿录取”的办法,根据各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在具有录取资格的考生中按升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满计划为止。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后续批次录取及补录。(1)提前单独录取:各类特长生。(2)第一批次:定向生计划。根据定向生学校考生志愿按成绩由高到低录取。(3)第二批次:省级标准化高中统招生、择校生。(4)第三批次: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统招生、择校生。未完成高中招生计划的学校,根据考生补报志愿,按成绩从高到低补录。4、照顾政策:(1)落实市委、市政府铜发〔2008〕4号文件关于“对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子女在高中升学考试时,在总成绩中加10分”的规定,加分条件和程序按铜川市计生局、铜川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子女参加中考加分工作方案的通知》(铜计生〔2008〕50号)文件执行。(2)现役军人子女经审查属实的,按照省教育厅、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印发的通知》(陕政联〔2012〕106号)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另文通知)。(3)少数民族考生、初中阶段受市级以上(含市级)表彰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六)通知书发放录取工作结束后,对录取学生签发市教育局特制的铜川市普通高中录取通知书,学生持录取通知书报到。市教育局根据高中录取结果,直接生成高一新生学籍信息。未被录取的学生不能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不发放高中毕业证书。六、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普通高中招生在铜川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中考招生的组织、实施、协调和监督。市考试管理中心负责升学考试报名及笔试考务工作。市教研室负责组织阅卷、评卷、质量监测和试卷分析等工作。(二)建立公示制度。市教育局、市考试管理中心向社会公示高中招生方案、招生计划、录取程序、录取结果等。招生期间向社会公布咨询举报电话,设立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室,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三)加强宣传和培训。市、县区教育局采取有效措施,广泛宣传,确保招生政策家喻户晓。切实做好学校校长、教师的培训,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四)严肃招生纪律。各高中学校不得提前私自招生,对随意扩大招生计划,擅自提高择校比例,以及利用工作之便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七、有关要求(一)各区县教育局要按照《意见》要求,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办学规模、师资状况、生源状况等认真审核,上报本区县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二)参加毕业学业考试是每位初中生的权利,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以任务理由限制学生参加考试。各区县教育局要督促、监督各初中学校按规定组织在校学生全员报名参加考核、考试。(三)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严格按学生填报志愿进行,录取时不调剂志愿,各区县教育局和各初中学校要认真安排,精心指导考生填报志愿,不得以任务理由限制考生报考,不得代替考生填写志愿。(四)为了确保2014年中招工作顺利有序进行,各区县教育局、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及时将高中招生政策传达到学校、考生,同时向社会广泛宣传,让家长了解中招政策。

校年度普法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为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发〔2008〕2号)精神,充分发挥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对实施素质教育的导向作用,促进初中段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和高中段职普教育的协调发展,在总结近年高中段招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现提出我市2009年高中段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坚持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方案,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
坚持有利于建立和完善我市基础教育质量的监测和评价体系,促进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的均衡、协调、科学发展;
坚持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多元录取,推进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和招生制度改革,促进高中学校发展办学特色。

二、普通高中考试报名和志愿填报

1.报考条件:报考对象为有我市户籍的初中毕业生和符合我市政策规定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的初中毕业子女。下列人员不准报考普通高中:(1)未取得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籍者;
(2)高中(含各类职业高中)学校在籍学生、毕业生;
(3)各类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在籍学生、毕业生;
(4)因在已往考试中舞弊而被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和因学业水平考试严重作弊取消考籍的;
(5)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者。

2.志愿填报

志愿填报与普通高中报名及信息采集一并结合进行。由各区(市)教育局负责组织进行,志愿填报地点设在初中学校。区(市)教育局要组织人员接收学生填报志愿的有关资料并做好全过程的监督,严禁强迫考生填报某校志愿或由他人代填报志愿。

考生志愿分第一志愿、第二志愿(报考*三中、*八中、滕州一中、滕州二中、*二中的学生可以填报第二志愿或“三限生”志愿,其他学生不需填报第二志愿)。不得重复报考。

3.报名时间、报名信息采集办法

普通高中报名时间:5月10日至14日。

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学籍所在学校参加高中招生考试报名。各初中学校需使用数码相机重新采集初三毕业生照片(参照身份证件照要求),并导入学籍系统(以更新原有旧照片)。

非应届及回户籍地参加考试等考生,信息采集办法如下:非应届生回原毕业学校报名;
外地回原籍参加高中段招生考试的学生,需提供*本地户籍及复印件,山东省内学生还必须提供由山东省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打印的学籍证明,并加盖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学籍管理专用章(在外省就读的*户籍学生提供学籍卡片)自行联系初中学校或第一志愿学校报名。初中学校使用区(市)教育局下发的数据,追加非在籍报名学生信息,并采集其照片后,将所有报考学生数据信息及照片备份上报区(市),区(市)局汇总后于4月21日前刻盘上报市教育局基教科。

考生报名的同时填报志愿,初中学校负责组织在报名系统打印出的“学校报考学生名单”上由考生本人签名确认,并报区(市)教育局留存。第一志愿招生学校负责打印考生准考证。

考生报名时,按枣价费发〔1997〕38号文件要求以及有关实验操作(枣价费发〔1999〕4号)、信息技术考试(鲁价费发〔2007〕158号)的有关规定标准一次性缴报名费、考务费。

三、考试内容、考试形式、计分办法

2009年高中段招生考试内容包括考试科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艺术体育特长生测试等。

(一)考试科目

1.分值:总分700分。

2009年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统一考试科目: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含听力测试20分),物理(70分)、化学(50分)、生物(30分),简称理科综合(150分),思想品德(45分)、历史(45分)、地理(30分),简称文科综合(120分),体育健康30分,实验技能操作(物理、化学、生物三科抽取二科考试)20分和信息技术20分。

文化课考试科目全市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文综合为100分钟)。

文化课科目考试时间:6月25、26日(周四和周五)。

2.考试命题的原则要求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学科的命题以教育部2001年颁布的全日制义务教育初级中学各学科课程标准(实验稿)为依据。

思想品德以教育部2003年颁布的九年义务教育初中思想品德课程标准为依据。

各科命题依据课程标准的内容和要求,符合课程标准规定的学习水平。命题结合学科内容,注重用开放性、探究性题目考查学生在过程方法和情感态度方面的达标情况,从而更好地发挥考试在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发散思维能力和创新精神方面的导向作用。考试内容加强与社会实际的联系,增强问题的真实性和情境性,重视考查学生在真实情境中提出、研究、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收集、整合、运用信息的能力。

试题难度系数确定在0.7左右,除语文外,各科试题均分为第Ⅰ卷和第Ⅱ卷两部分,低、中、高档试题的比例控制在3∶4∶3。第Ⅰ卷为选择题,选择题数量(除英语学科外)控制在三分之一以内;
第Ⅱ卷为主观题。

体育健康、实验技能操作和信息技术考试办法和时间要求,见附件1、2、3。

(二)艺术体育特长生专项测试

艺体特长生的专项测试工作、测试内容和标准,请按照《*市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专业考试工作指导意见》(枣教发〔2009〕31号)文件执行。

(三)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由初中毕业学校负责,同报名信息一并上报市教育局和第一志愿学校。

1.评价内容:包括对学生初中阶段的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

2.评价方法

①综合性评语:是初中学校通过组织学生互评和教师集体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学生综合素质的整体描述,尤其应突出学生的特点和潜能。

②基础性发展目标的等级评价:等级评价采用A、B、C、D四级来描述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的发展状况(A为优秀、B为良好、C为合格、D为不合格)。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现为“不合格”的比例一般不超过5%,优秀比例一般不超过30%。

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纳入高中学校录取的依据,凡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为“C”以及“C”以下等级的,不得推荐为指标生。在同等分数下,综合素质评价等次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四、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和招生政策

(一)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确定按照学校招生能力和指令性计划相结合的原则。各区(市)、各高中学校要根据当地初中毕业生情况,高中段职普招生比例,合理调控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严格按照素质教育有关要求,确保新生班额控制在54人以内。各普通高中学校在招生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招生,不得突破招生计划。

普通高中2009年计划招生24892人(含30%的“三限生”,各学校招生计划数见附件4)。

职业学校停止招收普通高中生。

(二)招生范围

(1)区(市)国办高中、国办高中领办的民办高中,限在本区(市)内招生。*三中以招收市中区(含市直学校)学生为主;
在往年的基础上限额招收山亭区等就学方便的学生。

(2)为鼓励各高中学校发展办学特色,具有科技创新、机器人比赛、电脑制作活动和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等特色的高中学校,经市教育局审查同意,可申请面向全市招收具有对应潜质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省级高水平运动员试点校、市艺术特色校的艺体生招生、民办学校的招生范围可面向全市。

(三)实施指标生和高中学校自主招生政策

(1)指标生政策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2009年所有国办普通高中学校原则上都要实行指标生录取政策。*三中、*八中、滕州一中的指标生计划不低于正榜招生计划的50%,其余国办普通高中指标生计划不低于正榜招生计划的55%。指标生计划由区(市)教育局分配到高中服务辖区内初中学校,*三中的指标生分配办法由市教育局协调有关单位制定。指标生分配办法:各区(市)可根据2009年初中学校的毕业生人数、素质教育工作评价、学校综合办学水平、优秀率、全科合格率和规范办学情况等作为指标生分配的主要依据。省级规范化初中可适当增加指标生数量,因违规办学行为被省、市通报的初中学校取消或者减少指标生分配数额。

(2)自主招生政策

初中学校可依据今年的招生政策,按不超过本校(符合2009年高中招生报考条件且在籍三年)在读应届毕业生千分之二的人数,向第一志愿学校或项目特色学校推荐优秀毕业生或特殊潜质学生。

初中学校要制订学生推荐操作规程,根据学生自身特长、发展情况和招生学校招生要求进行推荐工作。被推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应达到“优”;
由班主任以及至少两名教师写出推荐信,经初中学校研究公示后,由初中学校将推荐生名单(连同《推荐表》)报招生学校和区(市)教育局。省级规范化初中可向同一高中学校增加一个推荐指标,因违规办学行为被省、市通报的学校取消推荐生资格。

初中学校的借读生(含计划外招生的学生)、复读生,不计入该所学校分配指标和推荐生学生基数,录取时不得占所借读学校所分配的招生指标。

普通高中学校可按照正榜招生计划5%左右的比例,对各初中推荐生通过调查、面试、特长展示等方式进行科学考核,经一周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自主招生的学生名单,并报区(市)、市教育局备案。推荐生中按招生政策面向全市招收的特殊潜质学生,须报市教育局审查同意后,方可纳入自主招生名单。被确定为自主招生的学生,报请招生学校同意,可不参加高中招生其他内容的考试。

各高中学校的自主招生实施方案,须于5月5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批准备案。

(四)艺体特长生招生政策

国办普通高中要在计划内招收10%的艺术、体育特长生。依据艺术和体育特长生的专业成绩、文化成绩以及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择优录取,录取分数线不低于录取分数线的60%。艺体“三限生”,录取分数线应高于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总成绩的40%。

指标生、推荐生、自主招生和艺术体育特长生的招生工作要按“规则在先、程序规范、阳光透明”的原则进行操作,经集体讨论,择优确定名单,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五)高中学校录取

第一:录取推荐生。各国办高中应按照招生计划,优先录取纳入自主招生范围的推荐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由学校划定。达不到自主招生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志愿进入下一阶段录取程序。

第二:录取统招生。按照招生计划,在综合素质评价均达到合格以上标准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正榜生,其中*三中、*八中、滕州一中三所高中录取正榜计划的50%。其他普通高中录取正榜计划的45%。

第三:录取指标生。要依据生源学校指标生计划数,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达到优秀、良好以上标准的考生,实行分段降分控制录取。在农村初中最低降20分、城市初中最低降10分的范围内,以完成分配指标为最低控制分数线。在最低控制线内,仍完不成的指标生计划由高中学校调剂使用。在最低控制线完不成指标生计划的学校,下一年度将适当减少指标生计划。

第四:录取“三限生”。各高中学校根据经当地物价、财政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严格按“三限”政策招生。“三限生”不享受指标生政策。*三中、*八中、滕州一中三所学校,在正榜计划内录取具有初中学历(学力)的复读生、社会青年考生的人数限制在正榜计划的3%之内。

(六)普通高中录取的其它有关政策

(1)根据鲁民〔2005〕95号文件精神,烈士子女(持国家颁发的“烈士证”及复印件)、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持团级以上部队政治处证明),报考普通高中享受20分照顾。

(2)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享受10分照顾。

(3)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少数民族考生,享受10分照顾。

上述所列项目限选最高分值项,不累加。

按照市委枣发〔2004〕19号文件规定,独生子女考生填写《独生子女资格审查表》,经区(市)和市计划生育部门逐级审核确认后,在普通高中招生时加5分参加录取。

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比赛获得全省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的,可降10分参加录取;
初中阶段获得国家专利局颁发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权证书(5月20日前)的,可降5分参加录取。以上两项限选最高分分值项,不累加。

符合政策性加分照顾条件的考生,由考生本人填写《*市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特殊考生登记表》,凭原始证件,经有关部门审核盖章、审查人签名,在考生所在初中学校及班级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由初中学校上报所在区(市)教育局,统一汇总造册(包括报名序号、毕业学校)后,连同原件、复印件于5月29日前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复核,逾期不予受理。

在我市取得初中学籍,接受完义务教育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可以在我市参加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录取条件、收费标准与我市学生同等对待。

能坚持学习的残疾考生,应与其他考生同样对待,不得拒收。

五、关于2007级在校初中生结业课程学业水平考试

(一)为推动素质教育实施,落实初中课程方案,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要求,从2009年开始对初中二年级学生实施结业课程学业水平考试制度。结合将来的高中招生考试改革要求,对2007级学生的地理和生物两科实施学业水平考试。

(二)考试报名、收费参照高中招生报名考试办法,由区(市)学籍管理部门按照学籍管理库的考试管理软件实施。报名时间5月15日前结束。

(三)命题:地理、生物学科的命题以教育部2001年颁布的全日制义务教育初级中学各学科课程标准(实验稿)为依据,参照普通高中招生考试要求,试卷分值为100分。考试说明另文下发。

(四)组织考试:考试时间定于6月13日上午9:00-11:00举行。考务组织工作按照高中招生考试要求进行,考点安排由各区(市)根据相对集中的原则设置。各区(市)教育局要加大组织管理力度,采取选派高中教师及调换监考员的方式,确保考务组织严密、安全。

(五)阅卷与成绩统计:阅卷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成绩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作为学生毕业成绩和2010年高中招生考试录取依据之一。

六、加强领导,确保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考试安全

考试安全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要务。为确保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市教育局成立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整个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工作的领导管理和组织协调。各区(市)要成立相应机构,在市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落实好各项招生政策,切实做好普通高中招生各项考试的考务实施。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招生考试的各项保密措施,严密制度、严格操作、严肃纪律,加强试卷运输、保管以及考试实施等全过程的管理与监控,明确各环节任务和岗位要求,做到条件达标、培训到岗、措施到位、责任到人。

(二)加强制度建设,确保考试信度

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工作要建立并实行严格的公示制度、诚信制度、监督制度、评估监控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1.公示制度。普通高中招生的方案、招生过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推荐生及指标生名单、收费等,应按《招生工作规程》在学校公告栏和学校网站上公示一周,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2.诚信制度。逐步建立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综合素质评价、成长记录和招生录取的诚信机制。参与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招生各个环节的有关人员,要签订诚信责任书并建立诚信档案,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

3.监督制度。纪检监察机构要对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同时制定相应措施,接受社会监督。

4.评估监控制度。教育行政部门全面负责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及录取等工作。对工作进程实行全程监控,对出现的问题予以及时处理。

5.信息保密制度。参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落实我省素质教育政策做好普通高校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全省中小学素质教育会议要求,加强对考生个人信息的****。考生考试成绩以及录取信息,将采取加密措施,仅限招生部门和高中学校内部工作使用,考生本人可通过第一志愿学校网站等平台获取个人信息。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高中学校不得以任何方式提供给初中学校,不得用于学校排名和评价奖惩教师。对违反规定泄露有关信息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将按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6.责任追究制度。在招生过程中,对工作失职造成重大影响、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和其它违纪行为,一经查实,要严格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规范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

要严格遵守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教基字〔2007〕10号)的各项规定要求,自觉维护招生秩序。各初中学校要正确指导考生选报普通高中志愿,不得强迫考生填报某个志愿,不得以志愿填报不符合学校的要求阻止学生在校学习,不准在报名期间扣留学生报名所需材料。各普通高中坚持不作违规招生宣传,不违规提前招生,不到规定区域范围外招生,不超出学校合理规模招生,不违背“三限”政策招生,不采用不正当手段招生;
严禁用非正当形式、不切实际的许诺乱拉生源;
严禁普通高中接收先期已被其他学校按规定程序和方法录取的学生;
严格执行有关收费标准,严禁超标准收费和提前收费,严禁随意降低收费标准或减免收费。

对违犯招生纪律和规定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坚决予以严肃处理。违规录取的新生不予以注册学籍。对违规的单位和人员,市教育局将认真查实,并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追究学校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给予学校黄牌警告或撤销规范化学校称号的处理。

(四)加强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政策的社会宣传

为使广大考生和考生家长方便地了解招生政策,了解各招生学校的基本情况,要加强招生改革的社会生宣传和管理,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初中学校要通过召开毕业生家长会、印发公开信、设立咨询热线等多种方式,宣传优秀学生推荐办法、高中招生的指标生政策和自主招生政策,让全社会、特别是毕业生家长了解招生政策变化。市教育局将同时在*教育网编制“*市普通高中招生电子平台”,加强普通高中招生政策的宣传。

职业中专、普通中专招生意见另文下发。

各初中学校、高中学校要在公告栏及学校网站张贴本实施意见。推荐生、特殊考生等相关表格请到*教育信息网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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