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河长制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2022年),供大家参考。
2020年河长制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推行“河长制”,是保护水环境、改善水生态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四川****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河长制”工作自启动以来,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现就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20年工作情况
(一)明确目标任务,落实专人推进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我委迅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2020年河长制工作会,传达河长制工作文件精神,明确我委2020年河长制工作的重点及任务,对河长制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落实专人全力推进河长制工作,完善工作流程,及时反映情况,加强督查检查,全力推进河长制工作。
(二)实施循环用水,开展清洁生产
为贯彻河长制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我委狠抓园区工业企业污染防治,采取以巡查人员现行说教、督导曝光的形式,及时对园区企业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强化企业排污监管,开展企业“双达标”清洁生产行动,鼓励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清洁化改造,指导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加强园区工业用水监管,鼓励园区企业循环用水;推动园区废水预处理、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自动在线监测设施建设等,收到了较好反响。
(三)协助巡河活动,建立巡河台账
我委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协助县级河长拟定巡河计划,开展巡河活动,根据“分级负责、分片包干、一河一长、一河一策”的举措,对协助马兵河长所管辖的石塘河进行摸底调查,及时了解石塘河相关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探索建立“一河一策”的治理方案。根据石塘河河道截污纳管、日常保洁是否到位;工业企业、畜禽养殖、污水处理设施、服务行业企业等是否在偷排、漏排及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是否存在各类污水直排口、涉水违建(构)筑物、弃土弃渣、工业固废和危险废弃物等;生活垃圾是否有效收集处理;河道整治工程质量进展情况;河道管护范围内的各类堆积物及违章建筑;河道已整改问题是否出现反弹现象等问题,建立巡河台账,进一步落实河长制相关工作。
二、存在问题
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具体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主要问题。一是部分沿河群众对河道环境保护的主观意识不强,把未经处理的生活垃圾倒入河沟,甚至有个别群众把未经处理的畜禽粪便、污水排入河流,导致“河长”工作压力大,河道环境整治难度大,易反复,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二是日常工作存在一定的缺位现象,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河库保洁员人数及清洁河库的频次密度不够。
三、2020年工作计划
1.进一步理顺机制,完善“河长制”制度
根据当前“河长制”实施以来反映的问题,进一步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加强部门协调,拟定进一步完善“河长制”管理的工作意见。建立河长工作制度,定期检查所联系河流,及时了解工作情况,定期总结交流,明确奖惩办法。抓好落实跟踪,安排回访,认真研究、共同商量解决老大难问题。进一步延伸“河长制”管理效果,借鉴其他地区“河长制”经验,全力推行河道网格化管理,探索“一网一长”河道管理办法。
2.进一步加强监管,探索“一河一策”途径
为强化对河长制单位开展工作情况的监管,抓紧落实巡查人员、制定工作制度,完善软硬件建设,指导提高巡查督查质量、做好涉河不文明行为劝导。从“河道三包”责任制签订、河道巡查、义务劝导、宣传标识上牌,到区域内河道保洁、河岸整洁及工作创新等多方面探索河道管理方法,研究“一河一策”可行途径,积极树立河长制典型。
3.进一步加强整治,提升河道管理效果
继续深入清洁工程建设,围绕河道“五化”目标,结合县政府开展周边水环境集中整治的部署,认真组织开展河道淤塞、河岸垃圾、沿河搭建养殖、沿河污水排放等河道水环境问题摸排,针对性地提出河道治理和长效管理方案,切实解决河道水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河长制实施和河道的长效管理奠定良好基础。2020年河长制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今年以来,在县河湖长制办公室的悉心指导下,我乡积极探索,全面贯彻落实《江陵县2020年河湖长制工作考核方案》,扎实推进河湖“四乱”治理、小微水体整治及示范创建等工作。现将本年度河湖长制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制度保障
成立了乡党委书记为第一总河湖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召开河湖长制工作推进会,下发每月工作责任清单,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工作。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各级河湖长,保证工作顺利推进。为进一步保障我乡河湖长制工作落到实处,一方面我乡成立了河湖长制工作督查组,每周对全乡河湖长制工作进展情况开展督办,每月进行暗访,每季度进行全乡通报,同时相应做好痕迹化管理,对标结账,力求工作取得实效。另一方面,乡河湖长制办公室每月定期举行各级河湖长培训会,加强河湖长履职能力。根据河湖长制当季度重点工作,科学制定当季度考核评分表,对乡村两级河湖长及各村(社区)河湖长制工作进行考核打分,考核结果与各村(社区)主职干部考核和机关干部年底积分制考核挂钩,倒逼履职。
二、强化履职担当
充分发挥乡村两级河湖长的作用,乡级河湖长每月不定时对领责河湖进行巡查,村级河湖长每周进行巡查,督促管护员开展日常巡河巡湖工作。组成联合督查专班每周对全乡河湖长制工作进展情况开展督办,相应做好痕迹化管理,对工作滞后的乡村两级河湖长通报批评,力求工作取得实效。2020年,全乡乡级河湖长开展巡河巡湖760余次,村级河湖长巡河巡湖2300余次。对于乡村两级河湖长巡查发现的问题,乡级河湖长从不推诿,能办的事马上办,重难点问题积极同上级部门沟通协调,开展联合执法共同解决问题。2020年,全乡河湖长反馈并整改“四乱”问题共107处。
三、坚持宣传引导
2020年,我乡积极开展河湖长制宣传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农户等宣传行动,鼓励和支持全乡群众参与,全面提升群众环境保护意识,形成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截止目前,全乡共设置大型宣传专栏3个,横幅70余条,印发工作简报及宣传册2百余册。强化宣传引导多样化。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水法规,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制意识;畅通群众参与的渠道,向社会公开了河湖长制监督和问题投诉举报方式,在河长公示牌等显著位置设立了受理投诉举报电话,24小时受理投诉举报。
四、突出专项整治
持续加强河湖管护日常管理,积极推进河湖常态化管护。结合乡“六位一体”管护模式,征调30名管护员,全面统筹机械及人员,采取优先清理范围广、难度大的河湖,再逐步清理的方式对全乡水域进行全面清理。2020年,全乡共清理河湖渠道300余处、100多千米,出动机械200多台次、人员5000余人次,使用资金达到80万元。二是打好“四乱”整治突击战。通过全面摸排,组织人力机械对全乡范围内的“四乱”现象进行整治,截止目前,共拆除拦河渔网20余处、清理渠道垃圾200处、清除渠道种植物3000平方。乡河湖长制专班定期开展“回头望”,对于水葫芦、水花生和“四乱”整治进行再排查、再整治,对未清理的死角和县级以上督查发现的问题再次进行集中清理,对工作滞后的乡、村级河湖长及时通报提醒,确保专项行动有成效、出成果。全面开展小微水体“四乱”治理,落实小微水体“一长两员”管理制度,加快建立小微水体“四乱”治理长效机制。截止目前,全乡共清理小微水体39余处、47千米,出动机械40多台次、人员1000余人次,使用资金达到15万元。
五、存在的问题
在回顾总结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发现一些不容忽视且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巡查检查不到位,村、组干部责任的压实还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不够;二是部分河湖长巡河巡湖手册填写不规范。
六、2021年工作计划
(1)创新宣传模式,多形式、多角度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让群众既是参与者,也是受益者,引导更多的人参与到河湖长制管理中来,形成“共建、共管、共享的良好氛围。
(2)深化工作机制。严格贯彻县河湖长办工作要求,在学习借鉴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深入研究,创新工作思路,确保河湖长制工作落到实处。
(3)加大“四乱”治理。一是着力整治污水直排、垃圾乱倒、河岸违法建设和治理黑臭水体、河面垃圾、河岸生态,确保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二是坚持巡河、督察常态化机制、强化执法检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占用道等破坏水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2020年河长制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党***、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市、区“两级”关于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的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各级河(湖)长真正把“长”的责任扛起来、抓到位,切实将群众对河湖水生态环境的满意度作为评价河(湖)长履职成效的重要标准,请群众评判、让群众监督,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落实河(湖)长制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践检验,秉持“人民至上”理念,建立人民群众与河(湖)长间的桥梁,以提出问题、改进落实、向群众汇报为主导,做好河(湖)长制相关工作的政策解读和解疑释惑,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水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努力打造人民满意的幸福河湖。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至上、紧紧依靠人民、不断造福人民、牢牢植根人民,通过落实河(湖)长制各项具体工作,增进河湖水生态环境的民生福祉。
(二)突出民生导向。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把功夫下在平时,真正让群众见到行动、感受到变化,切实提高街道群众对河湖水生态环境治理和河(湖)长制工作的满意度。
(三)杜绝泛泛而谈。向群众汇报要突出重点、正视问题,注重结合视频、图片等影像资料,运用具体事例、数据如实汇报工作情况,对下一步工作计划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避免汇报流于形式。
(四)加强舆论监督。把群众满意作为最高标准,大力推动解决群众反映、上级指出和自己查摆的问题,形成河(湖)长与群众间的良好互动,向群众交出满意答卷。
三、汇报人范围
街镇级总河(湖)长、村级河(湖)长要将履职情况向所辖区域内的群众汇报,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听取群众意见。镇级由镇级总河(湖)长进行汇报,村级由村级河(湖)长进行汇报。
四、汇报内容
1.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河(湖)长制的决策部署情况;
2.群众关心、关注的涉水民生热点问题落实情况;
3.领导本区域相关部门、协调上级部门和相关区域、督促同级和下级河(湖)长履职等情况;
4.本区域落实年度河(湖)长制主要任务、开展河湖水生态环境治理保护项目等情况;
5.本区域河(湖)长制工作、河湖水生态环境治理保护的主要举措、成效、存在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五、汇报形式
(一)镇级总河(湖)长
1.镇级总河(湖)长结合实际,在媒体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主动向社会公开履职情况。原则上,每年至少一次。
2.镇级总河(湖)长结合实际,在本镇组织的“向群众汇报”以及各类面向群众活动的汇报中,增加河(湖)长制履职情况。
(二)村级河(湖)长
1.村级河(湖)长结合实际,将河(湖)长制履职情况纳入村(居)民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汇报内容,并通过村广播、村(居)委会公告栏等形式发布需要公开的涉河湖事项。原则上,每年至少一次。经镇党委讨论研究决定,每年第一季度完成“向群众汇报”工作。
2.村级河(湖)长结合实际,年底将本村河(湖)长制工作考核情况进行公示,每年一次。
3.村级河(湖)长结合实际,入户介绍河湖日常管护情况,宣讲河湖管护公民义务,广泛听取群众对履职情况意见建议,营造群众自觉维护河湖水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六、组织实施
(一)镇党委
1.结合本街镇“向群众汇报”和领导干部述职工作,组织落实河(湖)长“向群众汇报”工作方案。
2.在现有媒体资源和群众监督渠道的基础上,搭建本镇河(湖)长“向群众汇报”的平台,进一步畅通河(湖)长制监督举报渠道。
(二)镇河(湖)长办
1.监督村级河(湖)长向群众汇报工作情况。
2.组织处置群众举报的涉河湖问题,归纳总结群众关心事项,及时向村级总河(湖)长反馈并督促问题整改。
3.汇总本镇河(湖)长“向群众汇报”工作方案落实情况,并在每年第一季度内向区河(湖)长办报告。
(三)各级汇报人
履行河(湖)长职责到位,认真撰写材料,如实向群众汇报,及时部署协调解决群众反映问题,接受群众监督、听取群众意见、回应群众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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