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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工作经验总结【五篇】

时间:2024-01-25 14:57:01 来源:网友投稿

纪检监察工作经验总结范文第1篇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夯实粮食纪检监察工作基础(一)坚持服从服务于粮食中心工作的指导思想。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树立粮食部门的纪检监察工作要服从服务于粮食中心工作的全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纪检监察工作经验总结【五篇】,供大家参考。

纪检监察工作经验总结【五篇】

纪检监察工作经验总结范文第1篇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夯实粮食纪检监察工作基础

(一)坚持服从服务于粮食中心工作的指导思想。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树立粮食部门的纪检监察工作要服从服务于粮食中心工作的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措施的提出、制度的制定和实施,要紧扣粮食主线,把促进粮食中心工作作为考虑和处理问题的出发点和归宿。注重保护和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对有利于粮食发展的政策措施要坚决维护,对依法行政、正确执行粮食政策的干部要旗帜鲜明地给予支持和保护。服从服务于粮食中心工作,还要体现在监督工作要渗入粮食业务之中,找准切入点,对粮食行政执法过程中的重要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二)加强自身建设。一是全面提高,做复合型干部。认真学习,刻苦钻研,要增强理论功底,提高分析解决问题、组织协调、文字语言表达能力。要主动介入各项粮食业务活动,使自己成为既是纪检监察业务的专家,又是熟悉粮食业务的能手,只有充分熟悉粮食业务才能使监督工作有针对性,而不盲目。二是求真务实,做有工作实绩的干部。纪检监察不能被动完成上级交办任务,而应结合中心工作主动出击,做出扎实有效的工作实绩,使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和地位不能代替、不可缺少。三是严于律己,做廉政勤政的干部。纪检监察工作由于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因此,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严格要求自己,规范言行,注意维护和塑造纪检监察干部形象,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展示纪检监察干部风采。四是注重调研,做研究型的干部。要做到勤于思考,善于从平时的工作中总结、发现和提炼具有规律性的东西;
要做到勤到基层单位,多作调查研究,不做蜻蜓点水式的干部;
要做到结合实际尽可能多作一些理论方面的探讨和分析,注意积累有特色、有价值的工作方法和经验。

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粮食依法行政

加强粮食执法检查的监督管理,是保障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是防范和及时发现粮食执法过程中违纪违法问题的有效途径。一是延伸监督触角,增强工作的前瞻性。纪检监察干部提前介入,直接参与粮食行政执法检查,把监督触角延伸到粮食行政执法的全过程中,及时发现和解决粮食行政执法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把腐败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改变事后监督的被动局面。二是提高执法和监督水平,增强工作的实效性。纪检监察干部与有关业务部门密切配合,实现纪检监察工作与粮食业务工作的有机结合,克服纪检监察部门由于分工原因对粮食业务熟悉程度不高之不足。三是不断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增强工作的针对性。通过参与执法检查,找准管理上、制度上的薄弱环节,针对问题研究分析原因,提出切实有效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逐步建立一套既切合实际又行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

三、坚持与时俱进,努力创新新形势下的纪检监察工作

(一)创新是推进事业发展的动力和源泉。粮食部门的纪检监察工作要提高工作水平,就要不断增强创新意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一是要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不断研究、总结本单位工作经验,形成新的较为完善的工作思路、措施和方法,并不断总结提高,创造出更加系统、更高层次的新经验。二是要贯彻上级精神不能简单照搬照抄,要吃透上级精神,将上级要求与本单位实际有机结合起来,在贯彻落实中创新。三是要结合实际,把外地和外单位的新思路、新方法,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在学习的基础上树立新观念、开辟新领域、提炼新方法。四是要善于思考,积极探索,形成独具特色和优势的工作经验和风格。形成一个使干部不愿腐败、不敢腐败、不能腐败的监督制约机制。

纪检监察工作经验总结范文第2篇

关键词:纪检监察 内部审计 检验检疫

检验检疫系统现行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体制在实践中发挥了重大的作用。总局成立以来,纪检监察在实践中逐步建立健全了具有质检特色的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在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形成了质检系统惩防体系建设的工作规划和制度框架;
建立健全了具有行业特点的反腐倡廉工作格局和工作方式,紧紧围绕质检系统涉及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增强了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建立健全了各级纪检监察机构,纪检监察在质检事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1.理顺管理体制,确立职能角色定位,充分发挥纪检的监察功能

纪检组属于上级纪检部门的派驻机构,组长是驻在单位的党组成员,受上级纪检部门与驻在单位党组的双重领导,现在的趋势是由上级纪检部门直接领导。没有设立纪检组的,可称呼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为纪检专员。笔者认为,对纪检组应该有如下要求:

1.1纪检组要确立监督和协助的工作定位,与驻在部门形成良性互动。按照“尊重、协助、沟通、监督”的原则,确立监督和协助的职能定位,各派驻纪检组的领导成员(纪检专员)与驻在部门党组成员进行集体工作对接,通报工作职责和工作方式;
与驻在部门主要领导进行个别交谈,坦诚地交流情况;
在制定制度、安排工作时主动征求驻在部门意见,在重大问题上预先达成共识。

1.2纪检组要割断与驻在单位利益关联,推进由“同体监督”向“异体监督”转变。明确规定派驻机构人员业绩考核,由上级纪委负责;
纪检组长不再分管纪检监察之外的驻在部门的业务工作;
纪检组参加驻在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强化外部监督效果,实现 “同体监督”向“异体监督”的转变。

1.3理顺工作关系,保证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扎实推进。派驻机构要对驻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管辖范围内的党员、国家公务员、国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增强监督意识,主动接受、积极配合派驻机构的监督检查,保障派驻机构履行职责。纪检组对驻在单位发生重大事故、突发性事件、违纪违法案件,或收到的有关对驻在单位及所属党组织、党员和干部的检举、控告,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及其它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其派驻机构报告。

1.4纪检组要找准结合点和切入点,形成确实有效的工作部署。重点抓好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工作;
以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制度建设;
以“文明服务、公正执法”为主题的效能纠风活动;
以电子监察为主要内容的科技防腐工作。同时根据驻在部门的职能特点,确定个性化的工作任务,与驻在单位形成监督合力。

1.5对纪检人员要大胆进行当地提拔,异地交流任职试验[1]。实行当地提拔,异地交流任职,切断纪检人员与当地的各种人情网、利益关系网,避免纪检干部不敢管、不便管的问题。如福州和厦门属于同个“2小时生活圈”。福建检验检疫局与厦门检验检疫局之间如果探索实行纪检人员异地交流任职,并不会给交流干部生活上造成太多的不便。而在新的工作环境必将会更有利于工作的开展。

2.内部审计与纪检监察工作结合的必要性探索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指出:“内部审计是独立监督和评价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 以促进加强经济管理和实现经济目标”。内部审计的监督,不同于纪检、监察的监督。内部审计的监督是专业人员从专业角度对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的监督和评价。它通过对会计账簿或相关资料的审核, 直接地评价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 是一种比较直接的对权力的制约监督。[2]

国家质检总局纪检组长王炜同志2009年4月20日在全国质检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描述了纪检监察工作与审计和督察工作是行政执法部门加强监督的重要手段,有内在联系。[3]

内部审计和纪检监察部门同属于为单位管理层服务的部门,同时又都是单位管理的监督机构, 在单位的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由于二者分工不同, 工作侧重点也不尽相同, 这就需要两部门紧密结合。[4]

2.1内部审计与纪检监察工作的差异性迫切需要二者的结合。内审工作主要是对内部控制的健全性、有效性;
会计及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
经营绩效及经营合规性等进行检查、监督、鉴证、评价,并发挥相应的制约作用。

通过内部审计部门的日常审计监督,可以随时发现一些带有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其局限性在于查出问题时缺乏刚性的处理手段。

2.2内部审计与纪检监察工作有机结合,能使内部监督工作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若内部审计与纪检监察部门各自孤军奋战,不但耗时费力,而且效果不理想。实现两者有机结合后,一方面由内部审计部门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和解决办法,规范其业务行为;
另一方面由纪检监察部门对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使其警醒和认真纠正自身存在的问题,变事后查案为事前教育,防患于未然。对于发现的重大违规问题,利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惩处职能对违犯党纪、政纪的责任人员进行追究,对情节较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以增强对违规违纪者的震慑力,使内部审计监督工作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2.3内部审计与纪检工作有机结合,能更好地促进检验检疫事业的健康发展。内部审计与纪检监察部门实现有机结合,就可以建立起一个更加综合高效的内部监督机制,这有利于制约权力的失衡和滥用,规范权力的运行程序;
有利于内部管理科学化、财务管理规范化、固定资产实现保值增值;
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内部审计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保障功能,从而为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确保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贯彻执行。因而有利于促进检验检疫事业事业的健康发展。

3.内部审计与纪检监察工作结合,发挥好纪检、监察、审计对权力制约监督的具体措施 [5]

3.1随时沟通,不断进行信息交流。内部审计、纪检监察部门要不断的交流信息,共同制定年度合作计划,商讨监督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审计对象、范围和方法,提高对各部门和干部监督的有效性。内部审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都有可能首先发现问题,这就要求两个部门及时进行协调与沟通。内部审计部门应将审计过程中发现的严重违纪、违规问题,及时移交给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从而使纪检监察部门可以利用内部审计经常性的监督优势,抓住案件线索,严查大案、要案。

3.2加强联合,定期组织风险排查。由于内部审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均不从事具体业务活动,主要职责就是检查监督, 相对超脱,因而可以从全局出发,从客观的角度对各业务部门的风险进行识别。因此,内部审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应联合定期对各业务部门进行风险排查,认真细致地查找各项业务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及时预警管理部门,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对存在问题的部门进行内部审计和执法监察,切实堵塞管理漏洞。

3.3密切配合,做好干部离任审计工作。在对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工作中, 内部审计部门应切实加强和纪检监察部门的协调配合。在离任审计项目进行前,向纪检监察部门了解其掌握的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情况以及是否有群众举报材料等。在干部离任审计工作中,把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视程度和取得的实效作为对领导干部评价的一项重要内容。

参考文献:

[1]《以纪检组长为切入点 完善纪检队伍建设》罗世鹏《中国检验检疫》2010年10期

[2]《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内部审计工作规定》。2009年07月01日

[3]《国家质检总局纪检组长王炜同志在全国质检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9年4月20日。

纪检监察工作经验总结范文第3篇

我们所处的这个时代,是改革创新的时代,与时俱进是这个时代最鲜明的特点和最突出的标志,停顿和倒退没有出路。与时俱进的核心与本质就是不断创新,创新才能前进,创新才能发展。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又好又快实现“两个率先”,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加快建设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必须把纪检监察工作创新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

(一)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创新是深化反腐倡廉建设的必然要求。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上指出,在反腐倡廉建设的实践中,要切实把握和体现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基本要求,并特别强调,要注重总结新经验、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以建设性的思路、建设性的举措、建设性的方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这些重要论述,突出强调的就是要以改革创新精神抓好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反腐败的专职机构,在反腐倡廉建设中起着主力军的作用,承担着重要的政治责任和历史使命。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如果我们仍固守传统的思维模式和工作方式,不能有所突破、有所发展,反腐倡廉建设就很难顺利推进。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大理论创新,反腐倡廉建设不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面临着很多新情况、新问题,迫切需要我们去研究、去探索、去解决。因此,我们必须适应形势和任务的变化,大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的创新,以创新的精神状态、创新的思想作风、创新的工作方法全面加强和改进反腐倡廉建设,使反腐倡廉建设更富有时代气息,更富有实际成效。

(二)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创新是又好又快实现“两个率先”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认真履行职责,在优化发展环境、纠正不正之风、加强廉政教育、查办违纪案件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和全市干部群众的充分肯定。这些成绩的取得,都是我们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真抓实干的结果。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实现*新一轮大发展的宏伟蓝图,迫切需要营造一个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这既赋予了纪检监察机关全新的使命,又为纪检监察工作创新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和舞台。我们必须主动适应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不断拓宽工作领域和工作内容,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把纪检监察工作深深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之中,与改革发展稳定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更好地服务大局、保障大局、促进大局,为实现“两个率先”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三)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创新是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质量和水平的必然要求。经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艰苦努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非常明显的成效,有些工作甚至走在了全省、全国的前列。但实事求是地讲,我市纪检监察工作的整体质量和水平并不高,工作进展不平衡,特色亮点不突出;
一般化的工作多,叫得响的工作少;
纵向比进步很大,横向比差距不小,很多方面都存在薄弱环节。按照众所周知的“木桶理论”,决定木桶容量的不是最长的板,而是最短的板,短板成为问题的关键。在实践中我们也能看到,凡是成效比较明显、特色比较突出的工作,都在某些方面有所创新、有所突破;
而那些平平庸庸、毫无起色的工作,自然不会有新思路、新举措、新方法。因此,我们要取得全市反腐倡廉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效,在全省乃至更大范围内展示*纪检监察工作的新形象,必须使弱项工作变强,强项工作更强。这就要求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工作创新,特别要从薄弱环节入手,消除影响工作开展的一切不利因素,加长“短板”,最大限度地提升各项工作的整体效能,使全市纪检监察工作质量和水平在全面进步的基础上达到一个新的高度。

(四)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创新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必然要求。创新能力是干部素质的重要反映。勇于创新、善于创新,体现的是对客观规律的准确把握和正确运用,体现的是一种极为可贵的能力和素质。一个创新型的干部,往往能够开拓出事业发展的新局面,而一个墨守陈规的干部,在事业发展上很难有什么建树。从目前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整体情况看,创新型的干部还不是很多,有些干部创新意识不强,创新能力不足,工作习惯于照抄照搬,满足一般化,遇到新情况、新问题不知如何应对,更无法胜任具有挑战性的工作。同样一项工作,在有的同志手里做得有声有色,在有的同志手里却波澜不惊、静如止水,其根本原因,就在于肯不肯、会不会动脑筋、理思路、找办法,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大家都知道“实践出真知”的道理,纪检监察干部要提高自身素质,一个很有效的手段,就是投身到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的实践中去,在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反复之中使自己的理论和业务水平得到提高。实践无止境,创新无止境,事业发展无止境。每一个纪检监察干部都要树立强烈的创新意识,形成创新的习惯,培育创新的思维,做到敢为人先而不步人后尘,开拓创新而不因循守旧,在创新的实践中进步提高、锻炼成长。

二、把握创新途径

创新是对未知领域、未知事物的艰辛探索,做到真正意义上的创新很不容易,需要付出巨大的努力。纪检监察工作的特殊性质,决定了纪检监察工作创新更是一项创造性、开拓性的实践活动,是超越前人、勇于探索、推陈出新的艰难过程,要想真正有所作为,就必须鼓足创新的勇气、提高创新的能力、掌握创新的方法、突出创新的实效。

(一)鼓足创新的勇气。邓小平同志说过:“没有一点闯的精神,没有一点‘冒’的精神,没有一股气呀、劲呀,就走不出一条好路,走不出一条新路,就干不出一番新的事业”。古人讲,“勇冠三军,勇者无畏”。没有足够的勇气,什么事也干不成,更不可能干好。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的创新,必然要触及各种既得利益和现实矛盾,各种可以预料和难以预料的阻力和困难都会接踵而至,这时候,更需要我们有百倍的勇气和超人的胆识,锲而不舍、不折不挠地进行大胆探索。今天受到表彰的十三项创新成果,都是凭着勇气和胆识干出来的。所以我们要坚决克服瞻前顾后、畏苦畏难、怕这怕那、患得患失的心态,干任何一项工作,都不能先看上级有没有安排部署,同级有没有成功经验,会不会引发矛盾、引火烧身。要始终保持足够的勇气和良好的精神状态,做到凡是有利于纪检监察工作服务经济建设中心、推动经济发展;
有利于促进纪检监察工作上质量、上水平;
有利于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树立良好形象的,都可以想,都可以试,成功了可以总结经验,失误了也可以吸取教训。

(二)提高创新的能力。创新是主体有目的、有意识地对客观事物施加影响的过程,是对陈旧落后的思想观念、政策法规、运行体制的否定、突破和扬弃,必须有丰厚的知识底蕴做支撑。空有创新的愿望而无创新的能力,创新便无从谈起。因此,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的创新,必须着眼于增强能力、提高素质,把能力建设和素质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提高分析判断形势的能力、研究提出问题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和处理解决矛盾的能力。能力源自于学习,源自于实践,源自于永不满足的自我丰富和完善。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创新能力,要坚决不懈地加强学习,深入系统地学习各种新思想、新观点、新方法,更新知识储备,改善知识结构,使自己的知识能力更好地适应工作创新的需要;
要坚持不懈地加强实践,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在纪检监察工作实践中检验和丰富理论,推动和促进创新;
要加强调查研究,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分析情况、把握问题、探索规律,从中找到要创新的目标、思考创新的办法;
要善于总结提高,认真总结以往工作中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积极学习借鉴他人创造的先进经验,进一步丰富自己、提高自己,使自己的理论和实践水平升华到一个新的高度。

(三)掌握创新的方法。创新是在科学理论指导下探索规律、把握规律、运用规律的过程,必须以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为指导,这是成功实现创新的重要保证。创新的方法很多,在这里,我着重强调以下两点:一要转变思想观念、更新思维方式。观念是行动的先导,思维创新是实践创新的前提。面对反腐倡廉的新形势、新任务,如果我们仍然习惯于用老眼光、老办法、老观点去思考和处理问题,就会严重落后于形势。比如,就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而言,这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艰巨的政治任务,我们要在这个领域有所创新、有所突破,就要学会用发展的眼光、联系的观点看问题,统筹推进各方面的工作。再比如,当前腐败行为表现出很多新变化、新特点,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能再固守传统的办案思路和办案模式,必须在质量意识、效率意识、法纪意识、安全意识、协调意识等方面有一个更大的进步和提高,否则就不可能顺利地突破案件。二要突出工作重点,抓住主要矛盾。随着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领域越来越宽,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任务更加艰巨繁重。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的创新,就必须突出工作重点,抓住主要矛盾。要重点抓住那些党委关注、群众关心、社会影响大、治理效果好的突出问题集中进行创新,特别要重视和关注优化发展环境、维护群众利益、加强廉政教育、查办违纪案件、规范权力运行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在这些领域取得新进展、新突破。

(四)突出创新的实效。创新是科学的实践活动,来不得半点虚假,不是摆设的花瓶,更不是动听的口号,不能违背规律、标新立异,必须落实到一件件具体的工作中,体现在一个个具体的措施上。我们在评选2007年度创新奖时所把握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看其实际效果和社会影响,把成效作为检验创新的重要标准,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和表面文章,使评选出的创新成果真正能够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实践的检验和群众的检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在推进创新的实践中,也要牢牢铭记这条原则,坚持知行统一、主观与客观相一致,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要明白,创新并不是观点越新、思想越超前越好,而是要求工作思路、措施方法越符合实际越好。要立足实际,讲求实效,不能脱离当前工作,不顾客观情况盲目求“新”,急躁冒进。是否有利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的成果,以实际成果取信于民,是检验和评价纪检监察工作创新成败的根本标准,千万不能搞那些花拳绣腿、华而不实的形式主义和表面文章。

三、营造创新氛围

良好的外部环境,有利于创新思路的提出、创新实践的推行和创新人才的成长,从而使纪检监察工作创新获得不竭的动力。我们要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大力弘扬创新精神,鼓励创新实践,形成一个解放思想、大胆创新的良好氛围。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创新活动是新一届市纪委常委会做出的重要部署,也是我们在实践中总结出来的一条成功经验,必须坚持不懈、坚定不移抓下去。全市各级纪委、纪检组要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市纪委常委会抓工作创新的坚决态度上来,把工作创新作为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水平、展示本地本单位工作成效的重要举措来抓,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积极主动地抓紧抓好。纪检监察机关主要领导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研究部署,带头搞好创新,为纪检监察干部做出表率;
要关心培养创新型干部,支持他们开展工作,为他们创造良好的环境。对于创新成效突出的干部要大胆启用,放到重要岗位上去锻炼,使其尽快成长,真正使创新成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不断前进的根本动力和培养纪检监察干部的重要渠道。

纪检监察工作经验总结范文第4篇

为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作风建设,巩固和深化“讲正气、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成果,*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王璋要求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强化五种意识、树立五种观念,不断提高做好工作的本领和水平,全面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一是强化学习意识,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坚持不懈地学习,认识新事物,掌握新知识,增加新本领,才能履行好职责。强化学习意识,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不断提高个人素质,不仅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需要,也是个人成长、成才、成功的基础。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学习的重要性,增强学习的自觉性,把自己培养成为一名真正的素质型干部。二是强化进取意识,树立首位度观念,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只有不断强化进取意识,做到激流勇进,才能始终把握各项工作的主动权。*是河南省会,纪检监察干部要树立牢固的“首位度”观念,始终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强烈的工作激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实现纪检监察整体工作在全省的位次不断前移。三是强化大局意识,树立全局观念,为我市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应对新形势,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强烈的服务意识,时刻做到心中有大局、胸中有全局,不断提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及时发现和解决影响大局的现象和问题。当前,要着力解决发展环境不优、工作作风不实、行政效能低下等问题,狠刹各种影响和阻碍经济发展的不正之风,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四是强化创新意识,树立与时俱进观念,努力创新工作形式和内容。创新是做好一切工作的灵魂,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强大动力。要善于向群众学习、向基层学习,认真总结群众创造的新鲜经验,切实向群众寻求创新的智慧和动力;
要善于总结提炼经验做法,通过总结发现典型、提升典型、宣传典型、推广典型,以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和水平;
要善于在关键领域和重要环节进行创新,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影响力。五是强化自律意识,树立廉洁从政观念,维护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纪检监察队伍并不是铁板一块,纪检监察机关也不是“安全岛”、“保险箱”。纪检监察机关的要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
要建立和强化外部监督机制,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要严肃处理纪检监察干部违纪问题,坚决清理“害群之马”。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加强党性修养,耐得住清贫,抗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严格遵守纪检监察干部“十不准”要求,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做勤政廉政的表率,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纪检监察工作经验总结范文第5篇

【关键词】纪检监察;
干部队伍;
路径选择

新形势下,随着党的执政环境、历史任务和党员干部队伍状况的深刻变化,反腐倡廉建设出现了很多新情况新问题,这就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能不能确保大政方针的落实、能不能维护广大群众的利益,能不能纯正党风政风,能不能有效服务中心任务,最终还要靠纪检监察干部自身的能力素质。只有具备了履职尽责、发现问题、**难题的过硬本领,纪检监察工作才能得到科学深入地推进。因此,必须把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一、严把选任关口

纪检监察工作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鲜明的政策性、政治性、业务性和纪律性等特点,这就客观上要求选拔任用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坚持严格的标准和条件。各级领导和纪检监察机关应着力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一方面,要实行考试准入制度。列宁就主张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实行考试准入制度,“凡是我们决定要破例立刻录用为工农检查院职员的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第一,必须由几个共产党员介绍;
第二,必须通过国家机关知识的考试;
第三,必须通过国家机关基本理论、行政管理和公文处理等等基本知识的考试……”。要注重选拔任用对象的思想品质和业务能力,思想品质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道德基石,业务能力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素质保证。通过全程全方位的跟踪考核评价,得出科学真实的考核评价结果,并严格依照考核结果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职业路径规划。对敬业负责、踏实肯干、成绩突出、遵纪守法的干部,要予以表彰奖励和提拔任用;
对消极怠工、不思进取、失职渎职、违规违纪的干部要进行批评教育、调整岗位直至追究责任,真正把优秀纯洁的干部选拔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来。

二、加强能力培训

注重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充电,提高其履职尽责的能力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也是经验总结。实际工作中,要以岗位锻炼为基础,利用和创造条件拓宽纪检监察干部参加院校培训、短期集训和学历教育的渠道。在培训方式上,将专门人才培训、岗前任职培训、岗位强化培训和离岗补差培训等有机结合,针对不同层次的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不同方式的培训。在培训思路上,不仅要注重岗前预任能力培训,更要加大岗位任职技能提升培训,强化对反腐理论、政策法规和工作方法等知识的学习,尤其要学习新形势下如何按照反腐倡廉总体部署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在培训内容上,要着眼反腐倡廉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现实矛盾问题构建课程体系,分配好理论讲授课程与实践操作课程的比例,既要注重课堂理论教学,也要注重纪检监察业务模拟演练;
既要注重能力素质提升,也要注重思想作风教育,特别是要突出实践能力训练,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最需要的依法监督能力和办案能力。在效果监控上,不仅要看纪检监察干部在学习培训期间的课业成绩,也要看其在回到岗位后的工作实效,为改进培训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三、推进人员交流

注重加大纪检监察干部交流任职是优化队伍结构、增强队伍活力的具体举措,是打造“党的忠诚卫士、群众的贴心人”的客观需要。正如邓小平同志所指出的,“干部在这里呆一呆,那里呆一呆,接触的面广一些,知识也多一点。”纪检监察工作紧贴权力运行展开,围绕中心工作部署,这一内在特点就要求纪检监察干部需要具有多个岗位、多个系统的任职经历。针对这一要求,可以选送纪检监察干部到专业院校进行代职锻炼,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教学和科研工作,这有利于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理论素养和知识储备。建立跨系统交流机制,把纪检监察干部送到其他部门岗位特别是重点领域岗位代职锻炼,通过交叉任职,使纪检监察干部了解和掌握业务部门的权力运行情况。推开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的交流工作,让其在各地区各系统的纪检监察机关工作,通过这种内部的交流任职和岗位轮换,达到交流经验、提升素质的目的。

四、注重岗位锻炼

以实践锻炼提升能力素质,这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最根本最有效的手段。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基本观点。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是我们认识和改造世界的基本规律,也是纪检监察干部开展本职工作必须遵循的客观规律。抓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能力建设,要坚持以任务为牵引,把岗位当平台,靠实践强本领,让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在实践中锻炼,在履职中学习,在岗位上成才。一是在开展监督工作中锤炼本领。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有效监督,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全程监督,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职责,也是难点棘手问题,仅靠纪检监察机关单打独斗是不行的。这就需要纪检监察干部在反腐倡廉协作机制之下,不断提高组织协调能力,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推进工作。二是在做好日常工作中积累经验。经常性、基础性工作不显山露水,费力大,见效难,但越是经常性、基础性工作,越见真功夫,越能磨练人。纪检监察干部只有紧紧结合反腐倡廉工作,老老实实抓落实,扎扎实实摸索锻炼,才能不断积累有益的经验方法。三是在查办违纪案件中增长才干。当前,违纪违法行为呈现隐蔽性、团伙性、多样性、复杂性等特点,这就要求纪检监察干部不断更新思想观念,提高办案艺术,升级调查手段,增强破案能力。

参考文献

[1] 孙飞.新形势下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热点问题解答[M].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09.

[2] 李成言.廉政政策分析[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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