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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年度工作考核情况报告【五篇】(完整)

时间:2024-03-29 18:00:04 来源:网友投稿

年度工作考核情况报告范文第1篇以提高行政执行力和行政效能为重点,按照目标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到位、逐级考核的要求,坚持权责明晰、注重绩效和实事求是、统筹兼顾、综合评价的原则,建立健全推进质量振兴工作目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年度工作考核情况报告【五篇】(完整),供大家参考。

年度工作考核情况报告【五篇】

年度工作考核情况报告范文第1篇

以提高行政执行力和行政效能为重点,按照目标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到位、逐级考核的要求,坚持权责明晰、注重绩效和实事求是、统筹兼顾、综合评价的原则,建立健全推进质量振兴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评价体系,切实强化政府、部门和企业的质量责任,进一步提高质量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确保我市推进质量振兴工作各项目标顺利实现。

二、考核对象

(一)各县区政府。

(二)市政府有关部门及省驻有关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牧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统计局、市旅游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三)市属重点企业。

三、考核内容

(一)各县区政府:

1.推进质量振兴工作的组织领导、措施制定和组织实施情况;

2.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等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二)市直有关部门及省驻有关单位:

1.推进质量振兴工作的措施制定和组织实施情况;

2.推进质量振兴工作责任的落实和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3.推进质量振兴工作取得的成效。

(三)市属重点企业:

1.推进质量振兴工作的年度目标、措施和实施情况;

2.推进质量振兴工作取得的成效。

四、考核方式

(一)自查。每年6月份和11月份,各县区、市直有关单位、市属重点企业要按照年初制订的推进质量振兴工作计划进行两次全面自查,对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系统总结,并形成自查报告,分别于6月20日和11月15日前报送市推进质量振兴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分级考核。每年12月底前,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各县区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结合自查报告,对各县区政府本年度推进质量振兴工作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束后形成综合性考评报告,报经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最终确定县区年度考核结果。各县区政府推进质量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所属乡级政府进行相应考核,具体考核办法根据本地实际自行确定。

(三)政府对部门考核。每年12中旬前,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市直有关单位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结合自查报告,对市直有关单位本年度推进质量振兴工作进行考核。考核首先采取部门互查的方式进行: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人员成立互查小组,负责对各有关单位开展互查,并形成互查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互查报告,形成综合性考评报告,报经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最终确定部门年度考核结果。各县区政府对所属有关部门的考核,可以参照上述办法自行确定,考核结果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部门对企业考核。每年11月底前,市直有关单位按照各企业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在职责范围内对所管理的市属重点企业本年度推进质量振兴工作进行考核。考核首先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抽查结束后,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抽查结果,形成综合性考评报告,报经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最终确定企业年度考核结果,并作为该企业申报名牌产品的依据之一。

五、奖惩措施

市政府对各县区、市直有关单位和市属重点企业推进质量振兴工作年度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对考核等次为优良的县区、部门和市属重点企业予以表彰奖励;
连续2年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县区、部门和市属重点企业,要向领导小组提交书面专题报告,剖析原因,查找问题,落实整改措施,领导小组视情况追究其责任。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市直有关单位和市属重点企业要深刻认识推进质量振兴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切实把提高产品、工程、服务、环境等相关领域的质量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分析形势,研究问题,制定措施,扎实推进。要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努力形成密切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确保推进质量振兴工作取得实效。

年度工作考核情况报告范文第2篇

一、考核对象

镇区、市直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部门下属单位科级领导干部(教育系统学校除外)。

二、考核内容

1、领导班子:主要考核本年度发挥职能作用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建设、领导能力水平、科学发展实绩、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情况。

2、领导干部:主要考核本年度履行岗位职责和落实“一岗双责”情况,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考核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履行职责、改进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

三、考核时间

镇区2017年12月中旬,市直部门(单位)2018年1月中旬。具体时间由考核组另行通知。

四、方法步骤

1、准备工作。领导班子按照“述党建、述作风、述德、述职、述廉、述学、述稳、述法”的要求,结合干部群众意见,形成年度工作总结(4000字左右)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工作总结中要专题报告年度选人用人工作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对照岗位目标,围绕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对年度工作进行总结,形成个人述德述职述廉报告(1500字左右)。

2、召开述职测评会议。会议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主持,主要负责人代表班子作工作总结(个人述德述职述廉报告书面印发),考核组组长对民主测评工作提要求,与会人员填写相关表格。出席对象为领导班子全体成员,机关在职在编人员,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镇区另行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会(出席对象为领导班子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带队市领导讲话提要求,并约谈主要负责同志和纪(工)委书记

3、个别访谈。考核组根据考核内容和要求进行个别访谈。谈话对象一般为:领导班子成员、机关中层干部、下属单位和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等。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扩大谈话范围。

4、综合分析。考核组按照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原则,根据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民主测评结果,结合工作总结、个别谈话和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综合比较分析,对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作出评价,形成综合考核报告。

5、确定考核等次。年度考核结束后,将向被考核单位书面反馈民主测评情况,各单位根据反馈情况,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比例,综合评定科级干部年度考核等次。

五、其他事项

1、年度考核工作在市委领导下进行,由市委组织部、市纪委负责实施。镇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会由市纪委负责衔接。

2、市直部门下属科级单位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工作由考核组会同主管部门同步进行,市考核组重点了解科级干部情况。相关单位述职测评可由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测评结果汇总后报考核组。

3、调入所在单位未满3个月的,在现单位参加民主测评,同时结合原单位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年度工作考核情况报告范文第3篇

为做好20*年度我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根据《河南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河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和中共洛阳市委组织部、洛阳市人事局《关于做好我市20*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市国土资源系统20*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年度考核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和注重实绩的原则,紧紧结合我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际,将年度考核与责任目标考核相结合,与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相结合,与年终评比相结合,全面考核各级领导班子和全体干部职工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意识,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为全面做好2009年度各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组织领导

*

三、年度考核的对象和注意掌握的原则

(一)年度考核的对象为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栾川县地质矿产局副科级以上干部和局机关、局属各单位、各分局全体干部职工。

(二)注意掌握的原则

1、从局属各单位和各分局抽调到机关帮助工作满半年人员参加局机关考核,不满半年人员参加原单位考核,整规办、基建办人员随机关考核。

2、派往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在窗口工作半年以上的,由行政服务中心负责考核。

3、在洛阳新区开发办工作的人员参加洛阳新区开发办考核。

4、新录用的人员在试用期间,年度考核时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5、因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以上的,不进行考核。

6、20*年接收安置的干部由市办组织考核。

7、挂职锻炼的人员挂职满半年的由挂职单位进行考核,不满半年的由派出单位考核。

8、20*年6月30日以前退休人员,不再参加本年度考核。

9、涉嫌违法违纪人员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按有关规定补定;
受警告处分的人员,参加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受记过以上处分的人员,参加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

四、年度考核的内容

(一)各单位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包括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二)干部职工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三)各单位年度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四)结合年度考核开展年终评比工作。

五、年度考核的方法

(一)局机关的考核方法

局机关进行考核时,考核组组长分别召集所分管科室人员进行年度工作汇报,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对所属人员年度考核等次进行民主测评,推荐优秀等次人选。

(二)局属各单位、各分局的考核方法

1、各单位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1)副科级以上干部(考核组可根据各单位人员结构情况做适当调整)做个人述职述廉报告,单位其他人员递交书面个人总结;
(2)对所属人员年度考核等次进行民主测评。

2、考核组与群众座谈,听取群众对单位主要领导的意见和建议。

3、各单位召开支部委员会,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对全体人员年度考核等次提出推荐意见,连同《年度考核登记表》、科级干部个人述职述廉报告一并上报考核组。

(三)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栾川县地质矿产局的考核方法

1、各单位召开中层以上干部会议。(1)党组书记做20*年度党组述职述廉报告;
(2)党组成员及其他科级干部递交个人书面述职述廉报告;
(3)对科级干部年度考核等次进行民主测评。

2、考核组与群众座谈,听取群众对领导班子的意见和建议。

3、各单位召开党组会议,对本局科级干部年度考核等次提出推荐意见,以正式文件形式,连同《年度考核登记表》、党组及个人述职述廉报告一并上报考核组。

六、对各县(市、区)局责任目标考核方法

(一)召开年度责任目标汇报会,各县(市、区)局主要负责人汇报年度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二)机关各科室检查各单位年度责任目标完成相关资料,结合平时掌握情况,对各单位评比打分。

(三)局办公室汇总各科室打分结果,做为年终评比的依据上报局党组。

七、结合年度考核开展年终评比工作

(一)评选受市政府表彰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先进单位”3个。

(二)评选受市局表彰的“规范和整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先进单位”、“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先进单位”、“执法监察工作先进单位”、“工作先进单位”、“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先进单位”各3个。

(三)评选“20*年度先进科室”4个(从局机关各科室中评选)。

(四)评选“20*年度先进单位”3个(从局属各单位、各分局中评选)。

(五)评选“20*年度先进工作者”40名(从市局机关和二级机构干部职工中评选)。

年终评比采用民主推荐、考核组提名、局党组研究的方式进行。

八、考核的时间安排

年度考核工作从20*年12月29日开始至2009年1月16日结束。

(一)20*年12月29日至2009年1月4日:召开年度考核工作动员会,各单位做好年度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2009年1月5日:市局系统召开年度工作汇报会,局属各单位、各分局、机关各科室做年度工作(责任目标完成情况)汇报。

(三)2009年1月6日至7日:对局机关进行考核。

(四)2009年1月8日至9日:对局属各单位、各分局进行考核。

(五)2009年1月10日至12日:对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栾川县地质矿产局进行考核。

(六)2009年1月13日:召开各县(市、区)局年度责任目标完成情况汇报会。各县(市、区)局汇报年度责任目标完成情况,机关各科室对各县(市、区)局年度责任目标完成情况有关资料进行检查。

(七)2009年1月14日至16日:各考核组汇总整理考核情况,上报局年度考核委员会。

时间安排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九、具体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年度考核工作,确保人员、时间、内容到位,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严格按2007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控制优秀等次比例。绩效考核为优秀(先进)单位的,年度考核优秀比例为20%;
绩效考核为良好单位的,年度考核优秀比例为18%;
绩效考核为达标单位的,年度考核优秀比例为15%。

(三)各单位优秀等次人选原则上按科级干部、一般干部(含工人)两个职务层次统筹考虑。

(四)对未完成责任目标的单位,主要领导不能评为优秀等次,对因工作失职对单位造成负面影响的个人,不能评定为优秀等次。

(五)要认真做好平时考核工作。平时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础和依据,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填写《平时考核手册》,对没有进行平时考核的单位,要按规定降低优秀等次比例,对没有进行平时考核的个人,不能评定为称职以上等次。

年度工作考核情况报告范文第4篇

一、考核对象、内容和方法

(一)考核对象。列入省千家重点耗能企业和我市“节能行动”的重点耗能企业(以下统称“市重点耗能企业”),新纳入的省千家企业暂不列入考核。

(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

(三)考核方法。考核满分为100分,其中节能目标为40分,节能措施为60分。

节能目标完成指标为定量考核指标,以经核定的市重点耗能企业“*”分年度节能目标为基准(肇经贸资源〔*〕31号),依据省、市节能主管部门认可的企业实际完成节能量,计算目标完成率进行评分,满分为40分。本指标细分为年度节能目标和“*”节能目标累计完成进度两个考核指标,各占20分,超额完成对应目标的适当加分。两个考核指标得分相加达到40分,视为完成*年节能任务。

节能措施落实指标为定性考核指标,是对市重点耗能企业(含纳入省千家企业)落实国家、省、市节能工作部署情况进行评分,满分为60分。

(四)考核结果。分为超额完成(95分以上)、完成(80-94分)、基本完成(60-80分)、未完成(60分以下)四个等级。未完成节能目标的,均为未完成等级。

二、考核程序

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考核的原则,对市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考核分别由省、市、县(市、区)经贸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一)省监管重点耗能企业应于今年2月底前向市节能主管部门提交上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工作进展情况自查报告,同时抄送省经贸委和省节能减排办,市将在3月底前组织由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专家为主组成的评估组,进行现场评估核查,形成评估核查综合评价报告报送市政府和省经贸委、国资委。

(二)省千家企业和市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实施,由各县(市、区)节能主管部门组织由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专家为主组成的评估组,进行现场评估核查,并于5月15日前将评估核查报告报送当地政府,并抄送我局备案。

(三)市直重点耗能企业应于今年4月10日前向市经贸局提交上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工作进展情况自查报告,我局将组织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专家为主组成的评估组,进行现场评估核查。

(四)企业计算节能指标涉及的能源统计数据,须经市统计局核定。

三、奖惩措施

(一)对评价考核结果为完成等级及以上的重点耗能企业,纳入市节能先进评比范围,进行评比表彰奖励。

(二)对评价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的企业,予以通报批评,一律不得参加年度评先、授予荣誉称号,不给予相关扶优措施,对其新建高耗能投资项目和新增工业用地暂停核准和审批。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的企业,应在评价考核结果公布后1个月内提出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整改。重点耗能企业中的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的考核评价结果,由相关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作为对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

(三)对在节能考核中弄虚作假的企业,一经查实,其考核结果将视为未完成等级,予以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四、企业自查报告要求

市重点耗能企业应认真编制企业节能工作自查报告。自查报告按省*年省千家企业节能自查报告内容及格式要求编写,包括书面自查报告、考核计分表、*年节能量计算说明,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按计分表的内容必须附上所有证明材料)。

年度工作考核情况报告范文第5篇

一、考核范围

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直属机构(具体单位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

全面考核具有审批职能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行政审批工作开展情况,包括组织建设、入驻市行政服务中心、业务工作、监督保障等(具体内容见附件2、附件3)。

三、考核方式

1、单位自查(10分)。按照行政审批工作考核自查表(附件2、3),对本单位行政审批工作情况进行自查,根据自查结果填报自查表,并同步提交自查报告。自查表和自查报告要真实、完整反映本单位行政审批现状和工作及推进情况,对自查中不实事求是、弄虚作假的,在实地考核中一经发现,给予加倍扣分。各单位自查表和自查报告于2012年12月15日前提交市行政服务中心业务一科。

2、日常测评(60分)。窗口审批工作日常测评按照《市行政服务中心服务窗口及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根据四个季度的日常测评,形成对被考核单位年度日常测评分值。

3、实地考核(30分)。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会同市监察局及有关部门,对2012年行政审批工作开展情况集中考核。实地考核根据审批工作的特点,创新考核方式,采取赴被考核单位实地察看、听取情况介绍、查阅相关资料。实地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核结果应用

1、根据单位自查、日常测评和实地考核评分情况,形成考核成绩,由市行政服务中心按市目标管理考核权数折算后报相关部门,统筹纳入全市2012年度党政机关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2、进驻部门单位的窗口按照全年日常测评成绩,本着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评选出红旗窗口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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