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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企业税务合规管理【五篇】(全文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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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税务合规管理【五篇】

企业税务合规管理范文第1篇

一、国内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情况分析

(一)国内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情况总结

国内企业在经营发展的过程中,受到国内经济市场变动因素的影响,增加了企业在税务管理中的风险系数和复杂程度。从另一方面,企业在寻求自身发展建设的过程中,在增加投资扩建项目的情况下,加剧了企业在税务征收缴纳过程中的风险难度,而需要具备专业技能、透彻研究税法的财务人员对企业的税务缴纳行为进行总体管理。从国内目前的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情况来看,很多企业仍然没有意识到企业税务监督管理的重要性和意义所在,没哟在企业内部建立科学合理的税务风险监督管理机制,从思想上没有形成税务风险管理意识,造成企业承担着过多的税务风险隐患。

(二)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功能体现

由于国内多数企业在内部税务风险监督管理环节的薄弱和不足,从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与运作管理活动,也不利于企业实现经济效益,影响了企业拓展发展空间和抓住发展机遇,甚至给企业的诚信形象造成了负面影响。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功能将保证企业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让企业因为在税务申报、核算、缴纳等一系列行为中产生违法行为或者重复纳税行为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避免企业的不规范纳税行为导致企业在经济收益、信誉诚信、违法违规等方面受到的影响和制裁。

二、国内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中的问题分析

(一)国内企业税务风险管理问题形成的外部原因

我国税法制度监督管理的行为,包括有权机关依据国家税法法律规范相关规定,对国内企业全部的税务行为及其行为之间形成的相互关系进行的税收调整。我国正在进行法制社会的全面建设,税务征收缴纳是其中的重要部分,依法纳税是所有企业应当主动承担和履行的义务,为了保证和维护税法的有效实施,为了建立公正、合理、有序的社会税收征收缴纳体系,维护国家的经济利益,国内企业应当做好自身的税务风险管理工作。但是,我们应当看到我国的税法法律法规中仍然有需要改进和提高的部分,法律规范的不健全和经济市场的迅速发展变化之间形成了税法管理的漏洞,为了有效降低企业税务管理中的风险隐患,提高国家的税务征收质量,应当建立科学的税法法律体系。

(二)国内企业税务风险管理问题形成的内部原因

国内企业学习、接受、应用税务风险管理理论和方法的时间还不长,因此国内企业对税务风险管理的实践操作经验尚且不足,在管理过程中的需要学习的内容还有很多。从现阶段国内企业的税务管理情况来看,大部分企业对税收风险管理的概念认识不够清晰,还没有正确认识到税务风险监督管理工作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和实践意义,而仅仅将财务管理工作停留在简单记录和控制费用支出等方面。在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税务风险处处存在,企业的税务风险监督管理工作应当全面应用贯穿与企业经营管理的方方面面,建立综合税务风险监督管理体系,规范企业的财务管理行为和税务缴纳计算行为,不断提高企业负责决策人和财务管理人员对税务风险监督管理的认识,构建完善的财务管理内控机制辅助税务风险管理工作,将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工作彻底落实。

三、国内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优化建议

(一)建立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目标

据上文的分析可知,国内企业税务风险产生的原因十分复杂,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是一项企业各个纳税环节相结合而得出结论的工作。因此,大企业必须将税务风险和自身情况相结合,建立一系列税务风险管理制度,确立明确的目标,以便于从整体上控制税务风险对企业自身的不利影响。建立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目标,主要是指建立合规性目标、战略性目标以及效率性目标。合规性目标是指企业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各种涉税活动,这是可以有效地使企业在规避风险时免除税务部门的处罚,因此合规性目标是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首要目标。这就要求企业要建立完善的监管制度,避免超出税法范围。战略性目标是指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必须围绕公司发展的整体战略来进行,树立企业良好的市场形象,与政府建立和谐的关系。这就要求企业结合自身发展规律制定出适合自己的发展方案。效率性目标是指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要争取降低税务成本,创造税收价值,从而达到股东权益最大化的目标。企业应该建立起完善的企业管理机制,有效地处理好成本和效益的关系。

(二)建立基础信息系统

作为一个拥有完善税务制度的企业,建立税务风险管理的信息与沟通制度是极其有必要的,企业通过对税务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的过程,建立一个能完善税法的收集与更新的系统,及时汇聚整理出企业适用的税法并定期进行更新检查。企业还可以通过计算机系统和网络工具建立内外的信息管理系统,确保企业内、外部信息的通畅,将信息技术应用于税务风险管理的各个部分,建立包含风险管理基本流程和内部控制系统各环节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企业日常管理与税务风险管理的信息共享。

(三)着重关注企业的重大事项

企业税务合规管理范文第2篇

一、转让定价现状及转让定价税务审计

近年来,我国税务管理机关加强了在转让定价监管方面的立法和执法工作。2004年6月9日,国家税务总局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反避税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4]70号),要求各地税务管理机关强化国内联合检查和国际合作,并在以下方面加强工作力度:(1)加强转让定价税务监管和其他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衔接与协调;
(2)完善转让定价税务监管工作机制;
(3)充实转让定价税务监管信息资料库;
(4)强化对大型跨国公司的联合检查制度;
(5)配备足够的转让定价税务监管专职人员。

其中,联合检查制度,对于大型跨国公司而言,可能会有较大的影响。长期以来,转让定价全国联检是我国税务管理机关对大型跨国企业转让定价问题监管的一种特殊方式。全国联检通常是在各地税务管理机关提出建议的基础上,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调查对象,再交由各地税务管理机关在其主管区域内开展对被调查对象(通常是大型跨国公司)所属企业的调查审计工作。这类调查具有规模大、力度强的特点。被调查企业通常需要根据各地税务管理机关的要求披露大量的信息资料,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这可能会对被调查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税务管理机关的审计程序

根据《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规程(修订稿)》(以下简称“《管理规定(修订稿)》”)的规定,转让定价税务审计职能由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内设立的专职进行国际(涉外)税收管理的机构或其他相关税务管理部门具体办理。在实际操作中,此职能通常由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的涉外税收管理分局和稽查局共同行使。

(一)转让定价税务审计程序

我国税务管理机关主要根据《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和《管理规程(修订稿)》开展转让定价税务审计工作。在转让定价税务审计中,税务管理机关应遵循《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确定的原则、方法和程序进行工作,包括:在稽查开始时,除有特殊情况外,应预先通知企业;
如有应当回避的情况,稽查人员应当根据规定回避;
实施税务稽查时,依据法定程序进行询问、调阅账簿资料和实地稽查;
询问当事人时应当有专人记录;
记录应交当事人核对;
调取账簿及有关资料应当填写《调取账簿资料通知书》、《调取账簿资料清单》,并在三个月内完整退还等。

近年来,我国税务管理机关每年筛选约5000户外商投资企业作为重点审计对象,并将一至两家大型跨国企业确定为全国联检对象。在被确定为重点审计对象后,如果这些企业不能提出足够的证据来解释其定价或经营结果的合理性,那么税务管理机关将正式启动对其的转让定价审计程序。据统计,最近一两年,每年接受实际审计的外商投资企业约1300户左右。

具体的转让定价审计程序一般包括:选案、案头审计、现场审计、分析调整等步骤。

1.选案

根据《管理规程(修订稿)》的规定,只要企业与另一企业构成关联企业,其就应当在纳税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与其关联企业业务往来情况年度申报表》。主管税务机关在接到企业报送的申报表后两个月内,应结合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交易额的认定情况和对企业当年或历年年度财务报表和会计报表审核情况,评价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是否符合一般经营常规。在此基础上,主管税务机关将进行重点审计对象的筛选,其筛选的一般原则是:(1)生产、经营管理决策权受关联企业控制的企业;
(2)与关联企业业务往来数额较大的企业;
(3)长期亏损的企业(连续亏损两年以上的);
(4)长期微利或微亏并不断扩大经营规模的企业;
(5)跳跃性盈利的企业(指隔年盈利或亏损,违反常规获取经营效益的企业);
(6)与设在避税港的关联企业发生业务往来的企业;
(7)比同行业盈利水平低的企业(与本地区同行业利润水平相比);
(8)集团公司内部比较,利润率低的企业(即与关联企业相比,利润率低的企业);
(9)巧立名目,向关联企业支付各项不合理费用的企业;
(10)利用法定减免税期或减免税期期满,利润陡降进行避税的企业,以及其他有避税嫌疑的企业。

除上述原则外,各省市主管税务局还可能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和实际情况,增加筛选标准。例如,江苏省国税局2004年的相关规定中就对选案标准提出了自己的要求,其中包括对企业年度销售额和关联企业分布的要求等。

根据惯例,税务管理机关每年将从被选定的重点审计对象中进一步筛选出不少于30%比例的企业进行实际审查。税务管理机关在选定重点审计对象后,针对其存在的疑点问题,填制《企业转让定价税收审计调查呈报表》(以下简称《呈报表》),在报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税务管理机关内部的调查人员就可以开始进行调查。在正式开始对企业进行转让定价调查审计时,税务管理机关会根据规定向企业发出调查通知书,通知书中通常会说明对企业进行调查的目的、法律依据、对企业提交资料的内容和时间要求等。

在税务实践中,企业通常是无从知晓《呈报表》的内容以及其在税务管理机关内部获得批准的时间。即在税务管理机关内部开始进行相关调查时,企业可能是毫不知情的。《管理规程(修订稿)》中并没有明确规定税务管理机关在内部批准《呈报表》后,应该在多长时间内向企业下达正式的调查通知书,也没有规定调查审计程序开始的标志。因此,在接到税务管理机关正式调查通知之前,如果税务管理机关以税务检查或其他方式要求企业提供资料,企业往往只能被动地配合,并不清楚税务管理机关的真实目的和税务管理机关内部调查的进度。

2.案头审计

《管理规程(修订稿)》所列举的上述筛选重点审计对象的标准,表明了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存在与税务管理机关所认可的正常经营行为相异的情况。因此,税务管理机关总是带着对企业关联交易存在转让定价问题的假设开始调查的。

在取得企业提供的资料后,税务管理机关就会开始案头审计。案头审计是指税务审计人员在不进入现场的情况下,通过文件审查方式,对企业及其关联企业的职能或功能进行综合分析,了解被查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内容、方式、收入确认、财务核算、定价方法等情况的调查工作。在此过程中,审计人员可能向企业调阅更多的相关资料,并重点针对以下问题进行分析:(1)企业利润(亏损)额、投资或销售利润(亏损)率;
(2)销售收入的完整性;
(3)成本费用支出的合理性;
(4)借贷资金的利率水平;
(5)有形和无形财产转让、使用价格的合理性。

3.现场审计

现场审计一般是在对企业申报资料和价格、费用标准等资料进行案头审计后,如果税务管理机关仍然存在对企业关联交易转让定价问题的疑问,那么其将派人直接深入企业,对企业各管理部门、车间、仓库进行实地察看,审核账册、凭证、合同等有关资料,听取企业有关人员的情况介绍和问题解释、说明等。

4.分析调整

在审计过程中,如果发现被调查企业在关联交易中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税收入或应纳税所得额的,税务管理机关应根据审计结果选用相应的调整方法。根据《管理规程(修订稿)》的规定,具体调整方法包括:(1)可比非受控法;
(2)再销售价格法;
(3)成本加成法;
(4)其他方法,包括利润分割法、净利润法等。

在调整方法和调整金额确定后,税务管理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对企业出具调整通知书。在调整通知书中,税务管理机关说明调查确认的事实情况、调查的决定、相应的金额、相应的法律依据以及企业的权利。企业如对转让定价税收调整结果有异议,应根据法律规定先缴纳调整税款和滞纳金;
然后在接到调整通知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税务管理机关申请复议。申请复议是企业提出行政诉讼的必要前置程序。在复议之后,企业如果对复议决定不服,则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人民法院。

如果调查的结果显示,税务管理机关没有充分的理由确认企业的关联交易转让定价不符合独立企业交易原则,理论上税务管理机关仍应当向企业书面确认调查结果。但在目前的税务调查实践中,由于《管理规程(修订稿)》并未对此作出明确的规定,因此,税务管理机关通常倾向于采用沉默的方式,即不以书面形式对此类调查结果做出表示。

上述审计调查程序是《管理规程(修订稿)》中所规定的一般程序。在实践中,各地的税务管理机关对调查审计的程序可能有不同的理解和执行方式。为有效应对税务机关的审计调查,企业除了需要了解转让定价税务审计的一般程序外,还需要对自身转让定价风险有充分合理的认识,并提高对税务管理机关转让定价调查审计的敏感性。在税务管理机关未按照正常程序进行调查审计时,应及时通过对税务管理机关提出的资料要求和调查问题等进行分析,及早发现有关税务调查的目的。在确定税务管理机关调查目的的基础上,企业应对相关的调查做出合理的、专业的应对,例如了解资料递交的影响和税务管理机关调查的进度、及时提交必要的证明资料和专业分析报告等。

(二)转让定价税务审计程序中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1.企业的权利

转让定价税务审计属于国家机关行政行为。从法律的角度看,税务管理机关在行政过程中应当尊重被审计或被调整企业自身的权利,不得向企业强加任何没有法律依据的义务。同时,税务管理机关在行使转让定价税务审计职权过程中,应当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

在转让定价调查审计过程中,被审计企业有权要求税务管理机关对调查依据、调查方法等相关问题作出解释说明;
企业有权拒绝税务管理机关提出的不符合法律程序或缺乏法律依据的要求;
企业有权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为自己的转让定价政策辩护;
在税务管理机关作出初步调整决定时,企业享有与税务管理机关协商的权利;
当企业对调整方案有异议时,在先行缴纳税款和滞纳金后,企业享有申请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2.企业的义务

企业在享有法定权利的同时,也必须及时履行法定义务,积极配合税务管理机关的正常行政活动。企业的义务主要包括:及时向税务管理机关报送《关联企业业务往来情况年度申报表》;
根据税务管理机关合理的要求提供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
协助税务机关进行关联交易审计调查;
履行税务管理机关依法确认的纳税调整额。

有些地方的税务管理机关除了要求纳税人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报送《关联企业业务往来情况年度申报表》外,还倾向于在未来的转让定价税收管理实践中要求达到一定标准以上的企业(如销售额在1亿以上,或关联交易占企业业务量50%以上等)提交其关联交易的备案资料。这些资料可能包括:(1)历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年末会计报表;
(2)历年股权变动情况及相关资料;
(3)历年产品结构和产品销售收入变动情况;
(4)公司组织结构图及各部门所从事的工作;
(5)公司的产品定价策略和方法;
(6)从关联企业采购的设备种类、数量、单价、总金额、关联企业名称、设备产地;
(7)与关联企业之间进行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合同、品名、型号、产地或销售地、途径、金额、结算方式;
(8)与专有技术使用费相关的所有协议、合同及支付情况;
(9)与关联企业间进行的所有佣金、销售服务费、咨询服务费等项目的合同、协议及支付情况。

(三)转让定价税务审计的举证责任

根据行政法的一般原理,行政机关通常应当承担对具体行政行为的举证责任。转让定价税务审计作为税务行政行为,本应遵循这一原则,即税务管理机关如果要对企业的关联交易转让定价作出调整,就应当承担证明企业关联交易转让定价不符合独立企业交易原则的责任。但在我国的转让定价法规中,关联交易定价合理性的举证责任是由企业承担的。如果企业不积极证明自身转让定价的合理性,就可能承担被税务管理机关进行转让定价纳税调整的风险。因此,积极举证是企业在转让定价审计中的重要责任。

三、转让定价税务审计的风险及应对

(一)转让定价税务审计相关风险的产生原因

关联企业在面对转让定价税务审计时,可能由于自身或外在的原因面临各种风险。这些风险包括:因企业自身转让定价问题而产生的被调查审计的风险、接受转让定价调查审计后被调整应纳税所得额的风险以及在此过程中发生的税务管理机关行政行为带来的相关风险。产生这些风险的原因可能有:

1.企业方面的原因

(1)企业无法合理、充分地举证说明其经营成果符合常规;
(2)企业不能提供关联交易定价的标准及证明其合理性的材料;
(3)企业无法提供合法的、完整的有关会计凭证及其他支持文件;
(4)企业不了解税务管理机关的有关要求,提供了不符合要求或不利的信息;
(5)企业相关人员因业务水平有限,不能依据法律法规及时识别、应对税务管理机关提出的不合理要求等。

2.税务管理机关方面的原因

税务管理机关一般是直接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筛选重点审计对象,通常不会充分考虑企业在经营中因各种非正常因素造成的经营损失的情况;
税务管理机关有可能凭经验先入为主地认定企业存在不当的转让定价行为;
税务管理机关在调查中可能没有遵循法定程序或法律规定等。

(二)转让定价税务审计相关风险的种类

1.转让定价税务审计过程中的风险

审计过程中的风险是指企业被税务管理机关确定为重点审计对象并进行实际调查审计的风险。在转让定价税务审计过程中,无论是案头审计还是现场审计,企业都要花费相当的人力和物力来履行法律规定的各种义务,以积极配合税务管理机关的工作。由于企业需要对关联交易承担举证责任,因此还可能在举证过程中向税务管理机关公开其自身的商业秘密,从而为以后的经营留下风险和隐患。另外,在较长时间的税务审计调查中,税务管理机关还有可能发现企业存在的其他税务问题,从而导致其他税务风险的产生。

2.转让定价税务审计的结果风险

审计结果风险是指经调查后,税务管理机关对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进行实际调整,从而使企业面临承担额外税款的风险或其他经营风险。

(1)直接结果风险

税务管理机关转让定价税收调整对企业最直接的影响是企业应纳税额的增加。根据我国税务管理机关的转让定价实践,税务管理机关一旦认定企业存在定价问题,除了采用法规规定的方法对企业进行调整外,还可采取以价格或利润为调整手段的多种应纳税额的调整方法,包括纵向调整法、横向调整法、核定利润率法等。如果企业被调整的期间不属于免税期,在税务管理机关确定调整方案后,无论采用的方法是否合理,企业都可能为此额外负担一笔巨大的税款支出。同时,由于税收调整属于行政强制行为,很可能导致企业就同一笔业务收入在境内、境外被双重征税。

税务调整还可能使企业的获利年度提前,从而打乱企业的整体税务筹划。为了吸引外资,我国政府对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给予了相应的税收优惠。如《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中规定:生产性的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限在十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但如果该企业因转让定价问题而受到税务管理机关对其以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追溯调整,则企业获利年度开始的时间将可能提前,原有的税务筹划计划将因此落空。

税务调整还会导致企业被税务管理机关跟踪监管。凡企业与关联企业间的业务往来被税务管理机关进行税收调整,主管税务管理机关根据规定会在日管中对该企业转让定价问题给予特别的关注,即在此后三个年度内对该企业实施税收跟踪监管。税务管理机关会着力跟踪监管企业的投资、经营状况及其变化;
企业纳税申报的变化情况;
通过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的分析,对企业经营成果进行评价;
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的变化情况等。跟踪监管不仅会导致企业经营成本的上升,而且可能引发持续的转让定价风险。

(2)间接结果风险

除上述直接风险外,税务调整还会给企业带来相应的间接结果风险。税收调整后,企业通常需要额外支付一笔税款,这将减少企业的现金流,影响企业的既有经营计划。更严重的是,受到税收调整的企业在商业信誉方面也会受到一定的影响。一旦企业因关联交易转让定价问题而受到税务管理机关的税收调整,企业在未来的经营中可能不得不付出更多的成本来应对税务管理机关和其他主管机关的跟踪监管和其他调查。

(3)转让定价税务审计附带的行政行为侵害风险

税务审计附带的行政行为侵害风险是指企业在被调查审计和被调整过程中受到不合理行政行为侵害的风险。在税务审计调查过程中,税务管理人员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如果他们不能合法、合理地运用这种权力,企业不仅将面临负担额外的人力和物力支出的风险,还可能面临重要信息被不当泄露的风险。

(三)转让定价税务审计相关风险的应对

转让定价税务审计风险应对是指企业在可能或者已受到税务管理机关转让定价税务审计的情况下,为预防、控制、降低、避免转让定价税务审计的相关风险而采取的对策性措施。具体措施包括:

1.正确认识

企业应当充分了解自身的关联交易情况,并正确认识转让定价税务风险。此外,企业还应合理了解税务管理机关进行转让定价税务审计的相关程序,如筛选审计对象的关键标准、税务审计关注的重点等。

通过正确认识自身的转让定价风险,可以更好地帮助企业在日常工作中进行转让定价风险的管理。例如,企业在定期报送《关联企业业务往来情况年度申报表》时,如果能对自身的关联交易有一个客观全面的认识,将有利于企业进行资料准备和报送工作。如果税务管理机关在不久的将来出台对企业关联交易转让定价的详尽备案要求,则正确认识工作对企业而言,意义更加重大。

2.有效预防

对于转让定价税务审计相关风险的预防,一般是建立在企业对自身转让定价风险的来源和状态的充分认识基础上。

如果企业通过评估自身风险认为,现有的关联交易情况以及相关定价政策存在较大转让定价审计风险时,企业应当考虑采取以下的预防措施:(1)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准备资料以应对可能出现的转让定价调查审计;
(2)及时调整定价政策以降低未来交易的转让定价风险;
(3)确认是否可以利用转让定价税收筹划的机会来实现对定价政策的调整;
(4)在完成相应的资料准备和定价政策调整后,考虑是否采用预约定价方式来降低和控制转让定价风险。

企业税务合规管理范文第3篇

关键词:税务管理;税务风险;税务筹划;内部控制;税收政策

当今,在市场经济飞速发展的中国,面对日趋开放的新形势,税务改革的步伐在不断扩大,也使得企业在经营中存在更多的税务风险,怎样规避税务风险,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税后利润,增强企业自身的实力,都是企业值得思考的问题。加强控制税务风险重在加强税务管理,当前企业最缺乏的一种管理就是税务管理。因此,税务管理在现代企业管理中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企业的税务管理是企业在遵守国家税法,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税收法规所提供的包括减免税在内的一切优惠政策,达到少缴或递延缴纳税款,从而降低税收成本,实现税收成本最小化的经营管理活动。它是一种合理、合法的避税行为,为国家税收政策所允许的。

一、现代企业在税务管理过程中产生的问题

(一)企业税务内部控制管理机制不足

目前,我国内控机制建设尚处于较低水平,许多企业现行管理体制尚不健全,内控机制的配套制度不够完善。特别是多元化企业集团,规模较大,经营范围较广,业务复杂,跨地区,多品种经营,所花费的成本很高,涉及的税种也比较多,企业税务内控管理难度较大。企业的决策层对税务风险的认识也不足,缺乏战略性认知和考虑,没有从企业战略层面考虑税务风险的内控制度,缺乏系统的内控规定,不够全面,缺乏足够的权威性。对于涉税风险也没有系统地进行跟进和处理,造成税务内部控制管理不规范、内部控制制度不合理的现象普遍存在,最终导致这些内控制度准则和守则没有全面实施,存在产生税务风险的隐患。

(二)企业对税收政策把握不够

在税收改革的大潮中,税收政策在不断完善,体系日趋复杂,监管也日益加强。企业受自身业务素质的限制,对税收法规与会计政策在理解上有差异,把握不到位,虽然主观上没有偷漏税的愿望,但也造成了税务风险,多缴很多冤枉钱或在税务检查时补缴罚款以及滞纳金,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尤其是对经营范围比较广的企业,税种界定比较模糊的,税制复杂,使得企业遵从税法有心无力,更给企业增加了一定程度的税务风险。所以企业一定要在正确理解税收政策和税收法制原则的前提下,把税收政策用足、用活、用好、用到位。

(三)企业税务筹划工作不到位

目前,大多数企业的税务管理还是停留在被动地执行国家税务制度的层面上,对事前的风险控制和筹划根本不到位。企业应该意识到,在企业的整个业务流程过程中,税务风险随时存在。怎样能正确规避风险,做好事先预测和协调工作,规范我们的纳税行为,做到依法、诚信纳税,是现代企业要面对要考虑的问题。企业可以通过税收筹划达到的合理、合法减轻税务负担和实现税收零风险的效果。多数企业并未运用税务筹划或筹划不到位,使得企业在无形之中增加了很多税收成本。

二、现代企业税务管理过程的新思路

(一)加强企业税务内部控制管理

企业要建立一套符合自身特点的、能有效运行的内部税务风险控制机制,要从组织机构、岗位和职责以及税务风险的识别、评估、控制、应对、监督、改进等方面建立完善税务内控制度,做好事前的税收风险控制规划,帮助企业抵御各种税务风险。只有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制定覆盖各个环节重大税务风险的全流程控制措施,才可能从制度上进行防范,并为真正创造有意义的税务价值打下基础。很多企业已经开始调整或新建适合自身的税务内控体系,为自身的发展保驾护航。

(二)正确理解和掌握税收政策

国家的产业政策、生产规划布局体现在税法的具体条款上。正确理解税收政策规定,贯彻税收法律精神:属国家鼓励的,往往少征税款;
需要限制的,则大多加重征税。企业应在不违法的前提下对纳税行为进行巧妙安排,不仅要符合税法的规定,还要符合国家政策导向,以税法为依据,深刻理解税法精神,在有多种应税方案可供选择时,做出缴纳税负最低的抉择。我国税收制度将朝“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目标发展,企业应密切留意制度的变更以便作出及时的应对措施。如果企业运用税收政策得当,就会为企业带来可观的税收利益。

(三)强化现代企业的税务筹划

对企业而言,税负是比较固定且较大的支出,而通过事先税务筹划,从全局角度出发,可以合理安排企业经营过程中各个阶段的财务活动,使企业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税后利润。由于国家的税收政策在不断的补充、修订和完善,政策的不定期性或时效性会对企业的中长期税务筹划产生较大的风险。所以企业应对自身应纳税经济行为进行事前的遇见安排,对企业的投资、经营和理财等活动进行合理筹划,利用税收优惠的规定、纳税时点的掌握、申报方式的配合以及收入和支出控制等途径,比较不同经济行为下的税负轻重,做出选择。

1.税务筹划要从企业整体利益方面考虑。企业要从全局角度,以整体观念来进行税务筹划,税务筹划贯穿于整个生产经营活动的始终,每一个可能产生税金的节点,都应该进行税务筹划。根据筹划需要,企业未来的发展方向,调整投资方向、营销策略,并及时协调企业的内外关系。根据企业总体发展目标,长远利益,来事先进行规划、设计和安排,取得企业整体利益的最大化。因此企业最终目的是为了获得“整体经济利益”,而不是“某一个环节的税收利益”。所以要把企业的所有经营活动联系起来全盘考虑,才能制定出最优纳税方案。

2.税务筹划要从税法漏洞方面考虑。税法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是一个特殊的领域,一个综合性领域,内容十分复杂,是由多种法律法规构成的法律体系。由于社会的不断进步,现行税收改革还未到位,一切现行法律规定都是不完美的,由此导致税法的不圆满性。税法漏洞的产生也是必然存在的,为企业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企业利用税法漏洞筹划避税,一定要专业化人才队伍,全面考虑,不仅要了解税法,而且要理解税法有关条款的内涵。要善于从众多税法条款中,发现有利于减少本单位税额的有关规定。降低风险争取自己并不违法的合理权益。

3.税务筹划方案要经得起税务机构检查。随着市场经济建设的进一步深化,税种建设的不断完善,税务管理的力度也越来越大,而管理主要是通过纳税检查手段,对纳税人实施直接的管理和监督。这时企业就要经得起税务机构的检查,在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税务筹划。在企业的税务筹划中,税务筹划方案是否符合税法规定、能否给企业带来节税效应,这就需要税务机关确认相关税收政策的具体认定。这种认定,存在着税务行政执法的偏差,有可能造成企业税务筹划方案的失败,因此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时,一定要取得税务机关的认可和认定,积极和他们沟通,为自己的税收筹划方案设置一个安全的环境。

4.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税务筹划。税收优惠是国家的一项经济政策,会得到国家的支持和鼓励。很多纳税人只是被动的接收并有限地利用国家优惠政策。而有些纳税人则积极创造条件,想尽办法充分地利用国家的优惠政策,达到企业的快速发展。我国的税收优惠政策种类比较多:企业类型在选择上,可以运用税收优惠政策来获得合理避税的效果;
在产业投资方案上,纳税人利用税法中对投资规定的有关减免税优惠,通过投资方案的选择,以达到减轻其税收负担的目的;
企业厂房地址的选择也是可以考虑税收优惠政策的。如企业在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开发区、保税区等都有不同程度的税收优惠政策,甚至减免政策。企业可以通过掌握税收优惠政策来最大限度地减少企业纳税负担的纳税筹划方法。用好税收优惠政策本身就是税务筹划的过程,选择税收优惠作为税务筹划的突破口。当税收利益大于筹划成本时,税收优惠政策的运用才具有可行性。

(四)加强现代企业内部税务审计工作

企业内部审计在履行经济监督和经济评价职能方面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与外部审计相互积极配合下,不断提升企业工作质量和水平。现代企业的经营环境日趋复杂,税务风险日益增大,定期内部税审,企业不但可以及时了解税务状况,及时发现企业存在的税务风险,而且可以有针对性地对税务风险进行规避,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监督,促使其合法合规,企业的资源得到最高效和最经济的使用,帮助企业实现经营目标,确保企业利益得到最大化。

(五)积极与税务部门取得联系

企业应积极加强与税务机关的联系和沟通,营造良好的税企关系。争取在税法的理解上与税务机关大致相同,特别是在一些新政策、新法规的理解上,一定要获得税务机关的认可,再好的方案,没有税务机关的认可,都是徒劳的。企业不仅要正确理解税收政策的规定性,还要在正确应用财会知识的同时,随时关注当地税务机关税收征管的特点和具体方法。争取得到他们的帮助和指导,找到适合企业的多种税收优惠政策,避免因此而产生的不必要的涉税风险。

三、认识和总结

总的来说,随着依法治税的强化和全社会依法纳税意识的增强,现代企业想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得生存,谋求发展,必须高度重视企业的税务管理工作,加强企业税务内部控制管理机制、正确把握税收优惠政策、做好企业税务筹划工作、加强内部审计,在某些政策的理解上争取取得税务机关的认可。企业在获得适合自己企业和产品特点的纳税方式下,通过一定的合理、合法的税务筹划政策,可以更好地实现财务管理的目标,从而达到减轻企业税收负担的目的,最终获得税务利益与财务收益的最大化。实现现代企业自身的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作者:蔡悦

参考文献:

[1]王桂英.集团性经营企业合理避税的对策建议[J].企业研究,2012(18)

[2]党晓莉.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J].商场现代化,2009(3)

[3]于春华.加强税务管理的创新策略分析[J].经营管理者,2012(02X)

企业税务合规管理范文第4篇

因为企业的税务风险会对企业产生直接的影响,为此,企业一定要采用科学有效的措施解决税务问题。同时,企业一定要遵循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缴税,进而能够防止税务风险的出现,最终能够避免企业的经济利益受到一定的影响,并能够确保企业能够长期稳定发展。

二、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中的风险类型

(一)国家税法和企业的纳税流程出现冲突

由于纳税环境所限,企业在纳税的时候并没有完全遵循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或者是违反了有关的条例,从而导致了冲突的出现。其中主要体现在企业少缴税费以及缴税不及时等,进而导致企业税务风险的出现,甚至会对企业的声誉产生一定的影响,最终并不利于企业的稳定发展。

(二)未正确认识纳税有关的法律法规

对于一部分企业而言,纳税人自身专业素质(主要反映在对于税法的全面认识与运用)严重滞后于经济的发展,不能准确、全面认识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
中介咨询机构提供了不规范和不合法意见和建议;
同时也没有充分运用国家的优惠政策,进而导致企业缴税费不准确的现象出现,最终导致企业成本的增加。

(三)企业没有重视纳税有关的工作

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一部分的企业已经认识到缴税是企业成本的一部分。但是依旧有一部分企业没有正确理解缴税成本,缺失内部管控制度或者是相关内控制度未能有效实施;
同时也没有把缴税费用纳入到企业的预算中,这一部分企业往往会认为只需要缴税了就不用设立相关的机构管理税费风险,从而导致企业缴费被拖延,最终很容易导致税务风险的出现。

三、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成本的主要内容

税务风险管理成本是在管理税务风险的时候,会造成的风险税费以及损失费(罚款、滞纳金等),是企业经营活动成本的一个重要内容。

(一)预防成本

为了避免税务风险的出现,企业通常都会通过事前控制、制定目标、事后管理等手段来规避风险,而在这一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就是预防成本。通过采取有效的措施,能够及时发现风险并能够进行合理的规避,进而能够促使税务风险成本的降低。紧跟着税务风险管理系统复杂程度的不断增加,企业所投入的成本就会提高,相反,企业投入的成本就会降低。

(二)惩治成本

惩治成本是当企业税务风险出现后,为企业带来一定的损失,企业会通过整治、处理等方法来解决风险问题所产生的费用。惩治成本并不是自觉生成的,当企业在事前做好有效合理的税务风险管理,所投入的预防成本足够的时候,就能够有效的规避风险,并能够把风险所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三)损失成本

损失成本是指因为企业风险管理制度不完善并且企业的风险管理水平不高,而为企业带来不同类型的损失。一般而言,损失成本是因为企业管理不科学,而导致企业经济效益下降的。同时,损失成本也是因为企业的税务缴费预防成本投入不足而产生的。

四、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实情

当前,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实情主要是一些企业并没有正确认识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同时,一部分的企业也没有遵循法律法规办事,进而导致企业少缴费以及不能及时缴费的现象出现,最终导致企业成本的增加。

(一)企业税务管理的内容

企业税务风险的重点在于对其进行管理,企业在管理税务风险的时候一定要了解税收管理的原理,从而才能更加合理的使用风险管理战略。当企业科学的把风险管理原理应用到企业中,才能推动企业稳定长期发展。

(二)风险管理会出现的问题

企业在管理税务风险的时候,一定要提前对税务管理通常会出现的风险问题进行检查,同时,要正确预测风险问题。企业要统筹规划所会遇到的风险,并要进行合理的分析,财务有效的预防放大,从而才能促使企业的成本减少,避免企业损失过于严重,最终才能促使企业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三)转变企业税务管理研究方向

对于企业而言,税务风险管理的关键是会对企业的发展产生影响的税务风险,同时企业要以促使企业经济效益为前提,以促使税务风险降低为目的。而且,企业要全面了解国家的税务政策,有效的应对企业的税务风险,并要不断健全企业的风险管理体系。

五、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成本分析与决策

在企业的整个经营活动中,都会存在税务风险管理,而且,税务风险管理会涉及到企业的人力、物力、财力、销售以及采购等环节。企业要想获得一定的利润就要有效的解决税务风险问题。税务风险管理一定要在企业规避风险的时候,有效的为企业带来一定的价值,同时,企业一定要在法律法规的范围内进行税务风险管理,从而能够促使税收利益的最大化。

(一)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文化建设

能否做好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工作,核心问题在于企业税务风险的管理文化,而这主要来源于企业治理层和企业管理层的意识和理念,特别是企业董事会及下属各职能委员会和企业最高管理层对于税务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和对税务风险的容忍度。

(二)建立健全税务风险管理制度

为有效实施税务风险管理,企业须建立符合企业经营规模、所在行业、发展规划和管理现状的税务风险管理制度,建立专门的税务管理机构/团队或税务管理岗位。建立有效的税务管理岗位责任制,明确每个涉税岗位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并确保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三)健全强化企业税务风险评估

健全并不断完善税务风险识别和评估的程序和方法。要根据公司整体目标和职能部门目标,从管理企业风险和创造企业价值出发,识别、整理、分析与公司战略发展和业务流程最相关的关键风险。并就风险本身的固有风险和基于现有内控有效性之下的剩余风险进行评估,通过定量和定性分析,把握和预测税务风险的性质、影响程度和发生几率。建立税务分析报告制度,定期对本单位税务情况进行分析。当税负出现异常变动时,应及时分析并向公司管理层提交税务分析报告。大中型企业可统一聘请中介机构对各单位进行税务稽核,全面评估税务风险。

(四)完善税务风险应对机制和方案

在妥善完成对于税务风险识别、分析评估的基础上,确定税务风险控制点,制订税务风险应对方案和备选方案,并对税务风险应对方案实施动态的跟踪、监控和优化。

(五)建立税务风险管理考核机制

企业需要建立并完善税务风险管理绩效考核机制,做到税务风险管理绩效考核评价标准设计合理和奖惩明确。同时,根据税务风险管理考核情况及时反馈税务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问题,及时调整税务风险应对方案和机构人员,亦促进各税务风险管理岗位之间形成主动积极参与沟通的合理环境。

六、结语

企业税务合规管理范文第5篇

一、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的重要性

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是在属地管理的基础上,针对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不同特点,按照一定的标准,细分管理对象,区别管理方式,明确管理内容,突出管理重点,增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达到对企业所得税税源实施有效控管的一种管理方法。

实施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是企业所得税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
有利于合理配置征管力量、抓住薄弱环节、突出管理重点、强化管理手段、优化纳税服务;
对切实加强企业所得税税源监控、进一步提高企业所得税征管质量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二、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的原则

(一)区别原则。分类管理要针对不同纳税人的特点,划分管理对象,区别管理重点,采取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充分体现分类管理的作用。

(二)效能原则。分类管理要紧紧抓住企业所得税税源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既要突出管理重点,又要便于操作,节约征纳成本,提高征管效能。

(三)协调原则。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既要与征管、稽查、计统等综合管理和各税种管理相配合,又要加强与财政、工商、统计、银行、文化、体育、劳动、审计等外部门协作,形成征管合力。

(四)服务原则。针对不同类别纳税人的服务需求,增强纳税服务意识,改进纳税服务方式,优化和创新纳税服务手段,实现管理与服务的有机结合。

三、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分类

企业所得税的分类管理,要在属地管理的基础上,充分考虑纳税人税源规模、财务核算状况、纳税方式、纳税信誉等级、存续年限等因素,分析企业所得税管理的共性要求和特点,综合确定有利于集约化管理和体现企业所得税征管规律的有效方法。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可以采用以下分类方法:

(一)按照纳税人的税源规模(主要包括年应纳税所得额或年应纳所得税额、利润额等),分为重点纳税人和非重点纳税人;

(二)按照纳税人的财务核算状况,分为查账征收企业和核定征收企业;

(三)按照纳税人的纳税方式,分为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和就地纳税企业;

(四)按照纳税人的信誉等级,分为A级、B级、C级、D级纳税人;

(五)其他合理的分类方法。

各地税务机关可根据本地区的税源实际情况和现有的征管力量,综合考虑和交叉运用上述分类方法,确定具体的分类标准和分类认定程序,对纳税人进行类别划分。如按照纳税人的税源规模,结合账证健全情况,可分为重点纳税人、非重点纳税人和核定征收纳税人;
按照纳税人信誉等级,结合税源规模、征收方式,可分为信誉好规模大的企业(A类企业)、信誉和规模一般的企业(B类企业)、信誉差和规模小的企业(C、D类企业);
以账证健全程度为基础,结合税源规模,可分为税源大财务健全的企业、税源小财务健全的企业、税源大财务不健全企业、税源小财务不健全的企业等。

四、重点纳税人的管理

对企业所得税的重点纳税人,要以全面管户为主,以税源监控和日常管理为重点,以税源分析和预测、纳税评估为手段,在各个环节实行全面精细化管理。

(一)税源监控。加强日常管理,全面掌握纳税人生产经营、资金周转、财务核算状况、涉税指标(包括收入、成本、费用、利润、应纳税所得额、应纳所得税额)等动态变化情况,采集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基本信息及其能耗、物耗变动区间的管理信息,掌握其所属行业的市场情况、利润率情况,建立健全财务和税收指标参数体系。

(二)重点涉税事项管理。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严格审批企业所得税减免税、财产损失税前扣除、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集中提取技术开发费税前扣除,并对取消审批的项目做好核实和资料备案工作。

2.加强企业投资、合并、分立、关联交易等涉税事项管理,分析判断适用税收政策是否准确,资产计税成本确定是否正确,有无故意避税行为。

3.分户建立台账,记录其生产经营、财务核算、税款缴纳、减免税、亏损或弥补亏损、广告费结转、工资结余(工效挂钩企业)、企业改组改制资产计税成本、固定资产折旧、技术改造项目国产设备投资抵免等信息。

(三)汇算清缴。加强企业所得税政策和征管的宣传辅导,重点是当年新出台的企业所得税政策、汇算清缴程序、要求和法律责任。加强纳税申报后的逻辑审核和信息比对工作,纳税申报表中的收入项目、扣除项目要与企业流转税申报表中的有关项目和财务会计报表的销售(营业)收入、投资收入、营业外收入、其他收入进行比对。扣除和减免税项目要与研发费用扣除、减免税、亏损弥补、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与日常管理台账数据进行分析比对。利用“一户式”存储信息和日常管理信息,分析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三项”费用等纳税调整的准确性。

(四)纳税评估。主管税务机关应对企业所得税重点纳税人每年进行分户纳税评估。即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束后,根据重点纳税人年度纳税申报资料和财务会计报表、涉税审核审批资料、行业信息以及日常管理掌握的征管信息,对重点纳税人逐户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并对纳税评估结果及时进行处理。

(五)税源分析和预测。要充分依托信息化手段,综合运用对比分析法、相关分析法、结构分析法等方法,对每户重点纳税人从收入额、应纳税所得额、应纳所得税额等项目的总量、增幅、增量、增量贡献率等方面进行纵向和横向分析。凡有关项目同期增减变化额度或者幅度较大的,应及时深入企业了解变化原因,从经济变动、税收政策、征管状况等方面分析对收入变化的影响,并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

五、一般查账征收纳税人的管理

对企业所得税一般查账征收的纳税人,在管理上,应坚持以管事为主,以行业管理为重点,以纳税评估为手段,强化税源监控。

(一)涉税事项的管理。

1.做好审批和备案管理。重点抓好企业所得税减免税、财产损失、管理费、技术开发费、国产设备投资抵免等审批事项的调查核实、审批审核工作,加强取消审批项目的资料备案工作和后续管理工作。

2.分户建立台账。根据管理的实际需要,明确纳税申报时需报送的相关信息,对弥补亏损、减免税、工资结余(工效挂钩企业)、企业改组改制资产计税成本、固定资产折旧、广告费、技术改造项目国产设备投资抵免等具有时间延续性的税前扣除项目,实行台账管理。

3.加强对新办企业和亏损企业的管理。对新办企业要及时跟踪管理,了解其生产经营情况和行业情况,督促其准确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核算,正确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对亏损企业,特别是连年亏损的企业和与行业情况较好不一致的亏损企业,要了解其产生亏损的真实原因,是否通过关联企业之间转移利润等避税手段造成亏损,或者通过做账形成亏损。

(二)汇算清缴。以所得税与会计差异项目的纳税调整、减免税政策和汇算清缴要求为重点,进行纳税宣传、政策辅导和解释,提高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质量。做好催报催缴工作,保证企业所得税款及时入库。

(三)纳税评估。

1.收集纳税评估的分行业投入产出比、产品能耗比、行业平均利润率以及行业平均所得税负等数据,制定分行业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指标体系。

2.通过对同行业单户企业的调查分析,进一步总结行业规律,建立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模型和指标参数,建立行业性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机制。

3.对较多偏离指标参数、常年微利、零税负申报或连续3年亏损的纳税异常企业进行重点纳税评估。

(四)日常检查。结合日常管理和预缴所得税的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所得税纳税异常企业的物耗能耗、人员工资、其他成本费用税前扣除的真实性。加强关联交易的管理,重点监控企业是否利用关联方处于减免税、亏损期等转移利润。

六、核定征收纳税人的管理

对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主要围绕督促纳税人正常纳税申报,以合理核定为重点,以户籍管理和调查核实为手段,提高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逐步引导其向查账征收方式转变。

(一)户籍管理。加强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联系,通过税务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掌握的户籍进行比对,及时掌握纳税人户籍变动情况。加强国、地税定期相互传递新办企业税务登记户数、变更户数、迁移户数及注销户数等信息,做到定期联系和信息共享,防止漏征漏管。

(二)核定征收方式的鉴定和调整。

1.通过调查了解,掌握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履行纳税义务等情况,为鉴定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提供依据。

2.要根据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行业特点,综合考虑同一区域同类企业的所处地理位置、经营规模、收入水平、利润水平等因素,分类逐户核定应纳所得税额或者应税所得率,保证核定征收的公平合理。

3.结合日常巡查,随时掌握纳税人生产经营范围、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时调整应纳税所得额或应税所得率。符合查账征收条件的,要及时调整征收方式,实行查账征收。

4.对实行应税所得率核定征收的纳税人,要区分不同核定方式加强管理。对按销售收入确定应税所得率的纳税人,要强化对财务会计报表销售(营业)收入的监控,按期将企业申报的企业所得税收入总额与增值税、营业税申报的收入总额比对。对按成本费用支出确定应税所得率的纳税人,要通过加强发票、工资表单、材料出库单等费用凭证的管理,加强对成本费用支出真实性的控管。

5.对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要引导其建账建制。通过加强纳税辅导和政策宣传、集中培训、个别辅导等办法,提高其财务会计核算水平,逐步实现向查账征收方式转变。要引导和规范社会中介机构帮助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建账建制、记账。

6.核定的应纳所得税额要分解到月或季,督促其在规定期限内按月或按季纳税申报和预缴。对实行应税所得率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要督促其做好年终汇算清缴工作。

七、积极探索分行业管理

在属地化和分类管理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分行业管理。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成本费用控管。通过行业调查,摸清行业的工艺流程、投入产出比、能源耗用、原料库存等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核算信息,找出成本费用管理的内在规律。

(二)定期分析收入、税负和弹性。加强年度、季度、月度的分行业企业所得税收入分析,研究建立科学实用的行业企业所得税收入预测模型,完善收入预测机制。重点分析不同行业的企业所得税收入增长的弹性和宏观税负,进行横向和纵向对比,查找薄弱环节,强化管理措施。

(三)纳税评估。要开展典型调查、综合分析测算,建立不同行业的利润率、平均税负、平均物耗能耗、投入产出等指标体系,结合行业的宏观数据、行业的历史数据、管理中采集的数据等因素,合理确定预警值。在摸清行业规律的基础上,建立行业评估数学模型。综合运用模型和对比分析方法,开展行业评估。

(四)检查。通过日常管理和行业评估,对税负率明显偏低的行业和日常管理中发现问题较多的行业,进行重点检查和行业专项检查,查找管理漏洞,完善管理措施。

八、特殊类型纳税人的管理

(一)汇总(合并)纳税企业、集团企业及其成员企业

1.审批审核。严格审批企业的财产损失、集中提取管理费、技术开发费、减免税、国产设备投资抵免所得税等申请事项,做好已取消和下放管理的企业所得税审批事项的后续管理工作,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管理台账。

2.信息反馈。定期了解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及其成员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制度的执行及其变化情况,督促成员企业在规定时间报送“汇总(合并)纳税成员企业纳税情况反馈单”、做好反馈信息的台账管理。

3.关联企业业务往来。根据业务往来的类型和性质,对业务往来交易额进行认真分析认定,评价业务往来是否合理、是否符合一般经营常规,业务往来支付或收取的价款、费用是否符合公平成交价。对不符合公平成交价的,选用相应的方法进行纳税调整。重点加强对业务往来双方中一方处于减税、免税、亏损期,另一方为盈利或征税期的管理,防止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及其成员企业利用关联交易避税。

4.就地监管。对汇总(合并)纳税成员企业要严格就地监管,定期进行日常检查,落实查补税款的入库工作,检查处理结果及时通报汇总(合并)纳税企业总部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5.联合审计。探索有效的税务联合审计工作,加强企业总部和成员企业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协作,稳步推进跨区域经营的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和集团企业及其成员企业的财务管理、生产经营、业务往来情况以及纳税申报的合理性和准确性审核,实现不同地区的税务机关对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和集团企业及其成员企业同步开展税务联合审计。

(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1.加强登记管理。加强同工商、民政、教育、卫生等行政管理部门的联系,确保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履行法人登记、非营利法人登记、税务登记手续,及时纳入所得税管理。

2.严格免税收入的管理。重点审核财政拨款的证明、政府性基金纳入预算管理或预算外资金专户管理的证明文件,不上缴财政专户管理的财政部门的核准文件、专项补助收入的拨款证明、收取会费的批复文件、政府资助等证明资料。

3.强化非营利性组织的免税管理。非营利性组织必须履行非营利性组织法人登记,不以营利为目的,从事公益活动,机构的财产及其收益不得用于分配,机构注销后的剩余财产应当用于公益目的,投入人对投入的财产不保留或不享有任何财产权利,工作人员及其管理人员的报酬应控制在当地平均水平的一定幅度内,不得变相分配机构的财产。否则不得作为免税管理。

4.加强成本费用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计算准予税前扣除的成本、费用和损失。取得与应税收入和免税收入相关的成本费用要分别核算。难以划分清楚的,要合理确定与应税收入有关的支出项目和免税项目有关的支出项目的分摊比例。

5.加强财务会计制度的管理。应要求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严格执行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转制为企业的,应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6.加强审核工作。对纳税申报中的应税收入、免税收入与财务报表、日常管理信息进行审核比对。分析扣除项目纳税调整情况、各支出项目的合理性。

(三)涉及特别涉税事项的纳税人

特别涉税事项主要包括减免税、连续3年亏损、经营规模大(如资产、销售额大等)但连续多年微利或亏损、改组改制、交易额较大的关联事项等。

1.减免税管理。对减免税事项,要结合日常管理定期进行实地巡(核)查,主要核查企业是否符合减免税条件;
享受定期减免税企业到期后,是否按规定恢复征税;
企业实际经营情况是否发生了变化,如发生了变化、不符合减免税标准了,是否取消了减免税资格;
是否按规定标准、程序和权限审批减免税;
对不需审批的减免税是否按规定备案;
是否按期如实申报减免税额等等。

2.连续3年亏损、经营规模大(如资产、销售额大等)但连续多年微利或亏损企业的管理。应在日常管理中加强对影响企业亏损或微利的成本、费用的税前扣除情况审查,重点审查成本、费用扣除凭证的真实性,成本费用分摊的合理性。逐户进行纳税评估,加强与同行业企业所得税税负比较,分析连续亏损或微利的原因是否为正常因素。

3.改组改制管理。重点分析纳税人改组改制适用政策的正确性,是否按规定进行申请和审批,涉及资产转移是否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资产计税成本确定是否正确,亏损结转、可抵免税额等其他税收属性处理是否正确。

4.关联交易管理。日常管理中关注关联企业之间业务往来情况,重点分析认定关联企业之间交易价格、费用标准的合理性,关联交易是否按规定申报或报税务机关备案,关联交易是否按公平成交价格进行纳税调整,纳税调整方法选用是否合理。

九、实施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的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分类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企业所得税实施分类管理,是一项重要的业务工作,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对此高度重视,将它列入税收工作的重要议程,切实加强领导,组织好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各个环节的工作,把各项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的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调查研究,摸清企业情况

要积极开展深入广泛的调查研究,全面了解本地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基本情况,逐户摸清纳税人行业性质、资产和经营规模、财务状况、会计核算情况、纳税信用等级等,掌握税源底数和税源结构,明确管理重点和目标,为科学、合理地实施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奠定基础。

(三)因地因时制宜,合理确定分类管理方法和标准

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各地要充分考虑本地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实际状况,按照“区别、效能、协调、服务”的原则,结合当地实际,建立适合本地区要求的分类管理办法。

(四)依托信息技术,强化分类管理手段

依托信息化手段,强化分类管理是提高企业所得税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要高度重视和充分运用现代技术,加强内外信息采集,密切与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对采集的各类涉税信息数据进行归集分析,为企业所得税的科学分类管理和纳税评估提供支撑,实现对企业所得税税源的全面动态控管。

(五)加强动态管理,保持分类管理的科学合理

企业生产经营、规模、财务核算能力是不断变化的,必须按照规定的分类标准,做好分类企业的调整管理工作。企业所得税重点纳税人是所得税收入大户,不宜频繁变动,除破产、清算等情况,原则上应保持相对稳定。新增加的税源大户要及时纳入重点管理。

(六)优化纳税服务,形成分类服务机制

各级税务机关在加强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中,要主动加强与各类企业的联系,建立工作联系制度,针对不同类型的企业,分门别类地进行财务会计、税收等知识的宣传和纳税辅导,提高纳税服务水平。

(七)加强协调配合,提高分类管理水平

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涉及面广,与各税种联系密切,需要各岗位、各税种管理机构、各部门通力合作,协调配合。各级税务机关要按照岗责明晰、强化管理、协调配合的要求,完善分类管理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工作要求,要注重与内部职能部门和外部门的密切协调,切实提高分类管理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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